叛逆野玫瑰 第一章
    第一部  馬廄男孩

    責任低語:“你必須。”

    年輕回答:“我可以。”

    ──出自愛默生文集

    第一章

    下曼哈頓,暑熱窒人的七月。

    年老的街頭小販首先注意到他,因為男孩佇立在衣冠楚楚的股票經紀人和銀行家之中顯得格格不入。剪得參差不齊的黑色短發自破舊的帽簷下露出,補丁襯衫的領口敞開,包覆著窄瘦的肩膀,他穿著骯髒油膩的吊帶褲及過大的靴子,胳肢窩下挾著個長形包裹。

    賣餡餅的小販看著男孩昂首穿過群眾,彷佛他們是待征服的敵人。“嗨,小子,過來這裡,我請你吃餡餅,非常好吃噢!”

    男孩猛抬起頭,垂涎地望著小販的妻子每天早上做的美味餡餅,彷佛在心裡數著銅板。

    “不用客氣,我請你,”老人稍稍拿高蘋果派。“算是老頭子招待剛來到這個城市的新來者。”

    男孩挑釁地以拇指撥著褲帶,緩步走向小販。“你為什麼認定我是新來者?”

    男孩一開口就是濃濃的南方口音。老人忍不住笑了。“就說是我想象力豐富吧!”

    男孩聳聳肩,踢著腳下的石頭。“多少錢?”

    “我不是說要請你嗎?”

    男孩想了一下後,點點頭,伸出手。“謝謝你。”

    他接受蘋果派。這時兩名穿著長西裝、戴著高帽子的男人也過來買餅。男孩輕蔑地打量著他們的金懷表和擦得光可鑒人的黑靴子。“天殺的笨北佬。”他低聲喃喃道。

    正在交談的兩名男子並沒有聽到,但等他們離開後,老人皺起眉頭。“看來你並不喜歡我們的城市。戰爭結束才三個月,我們的總統剛剛去世,大家的心情還很激昂。”

    男孩坐在人行道的邊緣,咬著蘋果派。“我對林肯先生沒有什麼好感,我認為他太過天真。”

    “天真?那是什麼意思?”

    “像孩子般愚蠢。”

    “像你這樣的男孩怎麼會學到這種字眼?”

    男孩以手遮著刺目的午後陽光。“我喜歡讀書,由愛默生的‘論文集’學來的。我崇拜他──當然,我剛開始讀他的書時,不知道他是個北佬,等我發現後氣壞了,但也已來不及;我早就成為他的信徒了。”

    “這位愛默生究竟說了些什麼特別的東西?”

    男孩舔掉黏在舌尖上的蘋果派碎屑。“他談到人格和獨立自主。我認為獨立自主是個人最重要的特質,你認為呢?”

    “我認為信奉上帝是最重要的。”

    “我已經不再那麼相信,過去幾年看太多了──看著北佬屠殺我們的牲口、燒毀谷倉、射殺我的狗‘富吉’。方太太在同一天失去了她的丈夫和兒子,我覺得自己已歷盡滄桑。”

    小販仔細審視著男孩細致、心形的面容和小巧上挺的鼻梁。“你多大了──十一歲?十二歲?”

    深紫羅蘭色的眸子裡閃過一絲戒意。“夠老了。”

    “你的雙親呢?”

    “我媽在生我時去世了,爸在三個月前戰死於西羅。”

    “你呢?你為什麼來到紐約?”

    男孩吃完蘋果派,挾著長包裹站起來。“我是為了保護屬於我的東西。謝謝你的餅,老先生,很高興認識你,”他走出幾步,略一遲疑。“還有……我不是男孩。我的名字是凱琳。”

    凱琳依照在碼頭向一位夫人問到的路,越過華盛頓廣場,有些後悔向老人透露她的名字。志在殺人者不會到處宣揚自己的名字──但這不是殺人,而是伸張正義。然而如果她被逮到了,北佬的法庭可不會這麼想。只要一得手,她就會離開紐約這個該死的城市遠遠的,免得讓人聯想到南卡羅萊納的日升莊園的韋凱琳小姐竟然是凶手。

    她挾緊腋窩下的長形包裹,裡面裝著她父親的六發手槍、回查理斯敦的火車票、愛默生的散文集、一套換洗的衣服和少許的錢。她希望自己能夠在今天就辦好事回家。但她需要時間觀察那名禽獸,熟悉環境。殺死他只能算成功了一半,更重要的是可以安然脫身。

    直至現在,查理斯敦是她所見過最大的都市,但紐約一點也不像查理斯敦。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不得不承認有些景觀確實不錯,像是那些美麗的教堂、氣派的飯店和美輪美奐的豪宅。但內心的苦澀使得她無法盡情欣賞周遭的一切。不像殘破的南方,紐約似乎絲毫不被戰火波及。若真的有上帝,這實在太不公平了。

    她專注於看著賣藝的手風琴者,沒有注意到路,一頭撞上了一名行色匆匆的路人。“看路,男孩!”

    “你才該看路!”她喊了回去。“還有,我不是男孩!”但該名男子已轉過路角。

    所有的人都瞎了眼嗎?自從她離開查理斯敦後,每個人都將她誤認為男孩。她一點也不喜歡,但這樣或許最好。獨自流浪的男孩不像女孩那麼顯眼。家鄉的人絕不會將她誤認,當然,他們從小就認識她,知道她一向不愛女孩家那一套。

    但一切都變了,南卡羅萊納、洛特福、“日升之光”和她自己。老先生認為她還是個孩子,但她不是。她已經滿十八歲,是個女人了。她的身體不肯讓她遺忘,她的心卻拒絕接受。她的年齡和性別只是種無可奈何的偶然!

    她瞥見前方站著一名警察,立刻混入一群工人當中。盡管剛剛吃過蘋果派,她依舊餓得要命──而且疲憊。她好想回到“日升之光”,爬上果園裡的桃子樹,或是釣魚,和莎妮窩在廚房裡聊天。她手伸到口袋裡,握著寫有地址的小紙條,盡管它早已銘刻在心裡。

    在她找到過夜的地方之前,她必須先去看看那棟屋子。或許她甚至可以瞥見那名威脅到她所擁有一切的男人。她打算完成所有南軍士兵都無法辦到的事──用她包裹裡的手槍,殺掉北軍的戰爭英雄白肯恩。

    白肯恩是個英俊得十分危險的男人,有著金褐色的發、高挺的鼻梁,深灰的眸子為他的臉龐增添了股放肆、危險的氣質──但他也無聊到了極點。雖然南蕊娜美麗又性感,他已後悔這次的晚餐邀約。他一點也沒有心情聽她的閒聊。他知道她早已情欲勃發,卻仍好整以暇地啜著白蘭地;因為一向是女人來配合他,不是他去迎合女人。

    前任屋主的酒窖收藏著好酒。肯恩憑著鋼鐵般的意志和一副好牌,在賭桌上贏到了這棟屋子──包括它的藏酒。他打開前任屋主留下的雪茄盒,取出雪茄點燃。再過幾小時,他就會前往紐約最高貴的俱樂部玩牌,但在這之前,他打算好好享受蕊娜的芳澤。

    他往後靠著椅背,瞧見蕊娜正盯著他右手掌背的傷疤。那是他在戰爭中得到的眾多傷疤之一,而它似乎令蕊娜更加興奮。

    “你根本沒有聽進半句我說的話,小白。”蕊娜噘起紅唇抱怨。

    肯恩笑了。他知道女性認為他英俊,但他對自己的相貌毫不在意。那不過是由他意志軟弱的父親、和人盡可夫的蕩婦母親繼承而來的皮相而已。

    從十四歲起,女人就開始對他有興趣,他也喜歡享受她們的芳澤。但經過十幾年後,他已有些厭倦了。“我當然聽到了。你一直在告訴我各種我該為你父親工作的理由。”

    “他非常有影響力。”

    “我已經有工作了。”

    “說真的,小白,那根本不算是工作,那只是社交活動。”

    他直視著她。“對我而言,它不是社交活動,賭博是我維生的方式。”

    “但──”

    “你想上樓嗎?或者你寧可我現在送你回家?我不希望讓你在外面耽擱太久。”

    她立刻站起來,數分鍾之後已躺在他的床上。她的雙峰飽滿成熟,他卻無法明白為什麼它們在他的掌握中一點也沒有更美好的感覺。

    “弄痛我,”她低語。“一點點就好。”

    他譏誚地揚起唇。“謹遵女士所囑。”

    稍後他送走了女士,漫步在他用一對國王贏來的大宅裡──它總令他聯想起從小長大的費城大屋。

    他十歲那一年,母親跟人跑了,丟下他負債累累的父親和一棟頹敗的大宅。他的父親在三年後去世,附近的女士將他送進孤兒院,他當晚便逃走了。他的心裡並沒有特定的目標,只有個方向──往西走。

    往後的十年,他由一個城鎮飄泊過另一個城鎮,當過牛仔、築過鐵路,也淘過沙金。西部亟需受過教育的男人,但他甚至不願意承認自己識字。女性們愛上這名有著冷灰色眸子,和鑿削般面容的英俊男孩,但沒有人能夠融化他內心的寒冰。肯恩缺乏那種從小被關愛長大的孩子的溫柔感情,而他也不在乎。

    內戰爆發後,他在睽違十二年後,再度跨過密西西比河,加入北軍──並非出於對北方的忠誠,而是因為他愛好自由,無法忍受奴隸制度。他加入格南特將軍的軍隊,並在攻下福特堡一役中立下軍功,受到拔擢。軍隊推進到西羅時,他已成為將軍的左右手──也曾兩度差點送命,其中一次是在他帶頭攻過傳教士山時。

    報紙開始大書特書“傳教士山的英雄”,贊揚他的英勇和愛國主義。肯恩屢次攻破敵軍的防線,最後格南特甚至道:“我寧可失去右臂,也不要失去白肯恩。”

    但格南特和報紙都不知道肯恩一直刻意追逐危險。就像性交一樣,危險讓他自覺得活著及完整。或者那正是他以玩牌為生的原因。他可以在一手牌裡賭上所有。

    只不過連牌局也逐漸失去它的刺激性。牌局、昂貴的俱樂部和女人這些似乎都開始褪色了。他知道自己有所欠缺,卻不知道那是什麼。

    凱琳被不熟悉的男性語音喚醒。清新的干草貼著她的面頰,有那麼一刻,她以為自己又回到了“日升之光”的谷倉。但她隨即想起它已經被燒掉了。

    “你先去睡吧,曼克。你一定累了。”醇厚的男音由馬廄的另一面牆傳來,沒有絲毫家鄉的腔調。

    她眨了眨眼,想起了一下。老天,她在白肯恩的馬廄裡睡著了!

    她在黑暗中支肘起身。碼頭的那位女士指的路根本是錯的,害她繞了許多冤枉路,到達這裡時天都黑了。她先是躲在對街的樹後觀察這棟宅邸,但一直沒看到有人進出。最後她干脆繞到屋後的馬廄,爬上牆頭。馬廄的窗子正好開著,她就不客氣地溜進來。不幸地,她似乎太累,在無人的馬廄裡守候一會兒,她竟然就睡著了。

    “明天你要騎‘沙特’嗎?”另一個聲音回答,帶著熟悉的南方腔調,而且是農場奴隸的黑人腔調。

    “或許。為什麼問?”

    “它的腳傷似乎愈合得不好,或許再給它休息個幾天吧。”

    “好吧,我明天會看看它。晚安,曼克。”

    “晚安,中校。”

    中校?凱琳的心狂跳。深醇男音的主人是白肯恩!她悄悄爬到馬廄窗邊,卻只來得及瞥見他走進燈火通明的宅邸裡的背影。太遲了!她錯失了看到他的臉龐的機會,白白浪費了一整天!

    她感到喉間一陣熟悉的緊窒。她真的是搞砸了一切!才到紐約的第一天,她就幾乎被逮到了。她用力吞咽,強自鼓舞起精神。哭泣是沒有用的。她的首要之務是離開這裡,找個地方過夜。明天她會從較安全的遠處監視這棟屋子。

    她拿起包裹,走到門邊,仔細聆聽。白肯恩已經回屋子去,但那個叫曼克的男人呢?她小心地推開門。

    宅邸的燈光照亮了馬廄前方的小空地。她遲疑了一下,知道自己必須由原路爬牆出去。凱琳深吸口氣,准備快步沖過小空地。

    她一出到馬廄外,就察覺到了不對勁。空氣中飄浮著淡淡的雪茄味。她的心髒狂跳,但她不敢停留,加速沖到牆邊,抓住籐蔓往上爬。然而就在她快抵達牆頂時,她感覺到褲帶被人用力一扯,整個人由牆上重重摔落,包裹也脫手飛出。她腹部朝下著地,同時背部被人用靴子踩住。

    “哇!瞧,我們逮到了什麼?”慵懶、嘲弄的語音自她的上方發出,明顯地屬於靴子的主人。

    這一摔令凱琳岔了氣,但她仍然認出了那醇厚的男音。踩著她的男人正是她不共戴天的仇敵白肯恩。

    怒火令她的眼前看出去是一片迷霧。她試圖要爬起來,靴子的主人卻不肯移開腳。

    “挪走你天殺的腳,你這個婊子養的!”

    “我不認為。”他氣定神閒的回答更加激怒了她。

    “放開我!立刻!”

    “你這個小偷的脾氣還真大。”

    “小偷!”她憤怒地以拳捶地。“我這輩子從不曾偷過任何東西!”

    “那麼你在我的馬廄裡做什麼?”

    她被問住了。凱琳絞盡腦汁,尋找借口。“我──我來這裡找……找馬廄的工作。我沒有看到人,就自己進來等。我一定是後來睡著了。”

    他依舊沒有挪動尊足。

    “當──當我醒來後,天已經黑了。我聽到聲音,害怕有人會看到我,以為我試圖傷害馬匹。”

    “我認為找工作的人應該會懂得敲後門進來。”

    凱琳也是這麼認為的。

    “我很害羞。”她道。

    他柔聲輕笑,緩緩收回腳。“我現在讓你起來,但如果你妄圖逃走,你一定會後悔的,小伙子。”

    “我不是小──”她及時頓住。“我不會逃走,”她改口道,連忙站了起來。“我沒有做錯事。”

    “那可得等著瞧了,不是嗎?”

    月亮由烏雲後方露臉,清楚照出他的身形,令她倒抽了口氣。

    他絕對是她所見過最英俊的男人了──高大、寬肩、窄臀。通常她不會注意到這種事,但那份危險、頹廢的風采太過搶眼了。他悠閒地站立,嘴裡叼著雪茄。

    “你的包裹裡都裝了些什麼?”他比著掉在牆邊的長包裹。

    “沒有你的東西!”

    “打開來看看。”

    凱琳很想反抗,但也知道沒有用。她走過去撿起包裹,打開給他看。“一套換洗的衣服、愛默生的‘論文集’,還有我父親生前用的手槍。”她沒有提到夾在書裡的火車票。“沒有你的東西在裡面。”

    “像你這樣的男孩帶著愛默生的‘論文集’做什麼?”

    “我是他的信徒。”

    他的唇角輕扯。“你有錢嗎?”

    她重新綁好包裹。“我當然有。你認為我會愚蠢得身無分文地來到個陌生的城市嗎?”

    “多少錢?”

    “十元。”她挑釁地道。

    “那無法讓你在紐約過太久。”

    如果他知道她事實上只有三元二十八分,他就會更挑剔了。“我說過我在找工作。”

    “你是說過。”

    如果他沒有這麼高大就好了。她痛恨自己又後退了一步。“我該走了。”

    “你知道入侵私人產業是違法的,或許我該將你交給警方。”

    凱琳不喜歡被逼到角落。她抬起下顎。“隨便你,我沒有做錯事。”

    他雙臂抱胸。“你是從哪裡來的,小伙子?”

    “密西根。”

    他爆出大笑,她立刻明白了自己的錯誤。“看來是被你逮到了,事實上我是來自阿拉巴馬州,但戰爭剛結束,我不想大肆宣揚自己的出身。”

    “那麼你最好緊閉嘴巴,”他格格地輕笑。“你這麼小帶著槍好嗎?”

    “才不。我知道怎麼用它。”

    “我敢說是。”他審視著她。“你為什麼離開家?”

    “找不到工作。”

    “你的雙親呢?”

    凱琳覆述了告訴過小販的說法。他想了好一會兒,她也竭力不要退縮。

    “我的馬廄小廝上星期辭職了,你想為我工作嗎?”

    “為你?”她虛弱無力地道。

    “沒錯。曼克是你的上司,他沒有你的白皮膚,而如果那冒犯了你的南方驕傲,你最好現在就告訴我,以免浪費時間,”瞧她沒有回答,他繼續道:“你可以睡在馬廄裡,在廚房用三餐,薪水是每星期三元。”

    她用靴跟踢著泥土,心念電轉。今晚她學到了一件事──殺死白肯恩並不容易,特別是他已看到了她的臉。在他的馬廄工作將可以讓她有機會接近他……

    “成交了!北佬,你雇到一個馬廄小廝了!”

    她的房間就在馬廄的上方,聞起來是清新的馬匹、皮革和塵土的味道。它有張小床、舊的搖椅、褪色的小地毯和洗臉盆。最重要的是,它擁有扇面對宅邸後方的窗子,方便她觀察白肯恩的動靜。

    她一直等到白肯恩進屋後,才踢掉靴子上床。雖然下午在馬廄打過盹,她仍然疲憊不堪,但她沒有睡著,反而回想起往事。如果在她八歲那一年,她父親沒有到查理斯敦,並且再婚的話,她的生命又會變得怎樣?

    韋嘉瑞見到白蘿絲的第一眼就被迷住了,即使這名金發美女比他年長。蘿絲一開始就表明了她無法忍受孩子。嘉瑞帶她回到“日升之光”後,她就以新婚夫妻需要隱私為借口,將八歲的凱琳打發到奴隸區附近的小屋去住。

    從那之後,凱琳就被逐出自己的家園。如果她忘記自己的地位,重返宅邸被蘿絲遇到,就會招來狠狠的一巴掌。凱琳唯一能夠逗留的地方是廚房,因為蘿絲從來不去那裡。連凱琳零星受的教育都是在小屋裡由鄰居義務幫忙。

    韋嘉瑞一向不是個慈愛的父親,而他似乎也沒注意到他的獨生女受到的照顧連他的奴隸小孩都不如。他的心裡、眼裡只有他美麗性感的妻子。

    鄰居對他的行徑深不以為然。那個孩子快變成野人了!韋嘉瑞怎麼會放任他的女兒變成這副樣子!

    韋蘿絲從不加入當地的社交圈,也毫不在意他們暗示凱琳需要家庭教師、或是合適的女性穿著。最後那些太太主動帶來了她們女兒不穿的舊衣服,並試圖教導凱琳女性合適的禮儀。但凱琳不甩她們那一套,徑自將舊洋裝換成男孩的長褲和襯衫。到了十歲時,她已擅長打獵、騎馬,罵起髒話流利無比,甚至學會了抽雪茄。

    偶爾在寂寞襲來的夜裡,她會提醒自己這樣的生活讓她享有了一般女子所沒有的自由,特別是對喜好冒險的她。她可以隨心所欲地爬樹、騎馬、打獵。她會在她的繼母起床之前溜進圖書室,搬一堆書回小屋看,沒有人會管她該讀或不該讀什麼書。當她不小心受傷時,她就到廚房找莎妮包扎傷口。

    但戰爭改變了一切。在她十四歲生日前一個月,內戰爆發了。韋嘉瑞將農場交給蘿絲,加入了南軍。然而蘿絲從不在十一點以前起床,而且痛恨走到屋外,“日升之光”缺乏管理,日益頹敗。凱琳曾試圖代替父親,但戰爭已終結了南方的棉花市場,而且她年紀太小,根本無法撐起農場的重擔。

    奴隸陸續逃走。韋嘉瑞在西羅戰死,在遺囑裡將“日升之光”留給蘿絲,令凱琳痛心不已。雖然她的祖母在數年前留給了她一大筆信托基金,但那對她根本毫無意義。

    不久後北軍南下,一路燒殺破壞。幸運地,一名年輕的北軍軍官看上了蘿絲,蘿絲也順理成章邀他上床,宅邸因此被保存了下來,但外圍的建築物都被焚毀。隨後李將軍投降,不久蘿絲也死於一場流行性感冒。

    凱琳失去了一切──她的父親、她的童年和舊日的生活方式。唯一留下的只有土地,以及“日升之光”。對她來說,它是最重要的,而且她會不擇手段奪回它。

    懷著這份決心,凱琳終於睡著了。

    馬廄裡養了四匹馬;兩匹拉車,兩匹供主人騎乘打獵。次日清晨,凱琳的緊張消失了些。大黑馬以頸項磨蹭著她,像是要給予她安慰。她只需耐心等待下手的時機。白肯恩雖然危險,但她占了優勢。她了解她的敵人。

    “它叫‘阿波羅’。”

    “什麼?”她轉過頭。

    一名深褐色肌膚、有著大眼睛的年輕人站在馬廄門口。他大約二十歲出頭,身材高壯,腳邊眼著只黑白花紋的雜種狗。

    “這匹馬叫做‘阿波羅’,是中校最喜歡的馬匹之一。”

    “是嗎?”凱琳只道。

    花狗跑到她的腳邊,好奇地嗅著她。年輕黑人則是挑剔地打量著她。“我是歐曼克,中校說昨晚他逮到你偷溜出馬廄後雇用了你。”

    “我不是要偷溜離開──不算是。中校只是本性多疑。”她低頭打量著狗。“這是你的狗?”

    “是的,我叫它‘梅林’。”

    “似乎是不怎麼有用的狗。”

    年輕黑人氣憤地抿起唇。“你為什麼這樣說,小伙子?你根本不認識我的狗。”

    “昨天我在那邊睡了一整個下午。如果‘梅林’很行的話,它早該發現我了。”凱琳俯身,漫不經意地搔著狗兒的耳後。

    “‘梅林’昨天下午不在這裡,它和我在一起。”

    “噢,或許是我的偏見吧。北佬殺死了我的狗‘富吉’──我所擁過最好的狗。我至今仍在哀悼它。”

    曼克的神情軟化了些。“你叫什麼名字?”

    她頓了一下,決定用本名比較好。她瞧見曼克的後方有罐方氏皮革油。“凱林──方凱林。”

    “奇怪的名字──很像女孩的名字。”

    “林是雙木林。”

    曼克點點頭,接受她的解釋,很快地說明了她的工作性質。接著他們進到廚房用早餐,他向她介紹管家辛愛莉。

    辛太太頭發微白,主觀極強。她是前任屋主的管家兼廚子,擅長烹飪,並且極重視清潔。一看到凱琳,她立刻大驚小怪地喊道:“這個男孩太骯髒了!任何文明人都無法忍受和他一起用餐。”

    “我同意。”曼克道。

    凱琳餓得不想和她爭辯。她胡亂用水抹了把臉和洗手,但拒絕使用肥皂。它太女性化了,自凱琳有記憶以來,她一直在抗拒女性化的物品。

    她狼吞虎咽地吃完早餐,一面觀察著歐曼克。辛太太似乎很尊敬他,明顯地他在宅邸裡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這對黑人是很不尋常的,特別是他還很年輕。他令凱琳想起了“日升之光”的廚子莎妮。他們擁有同樣的膚色,也同樣年輕,但似乎都無所不知。

    她的心裡湧上濃濃的鄉愁,但她強自甩去。她很快就會回到“日升之光”,讓它恢復昔日的榮光。

    下午她做完工作,坐在樹蔭下休息。“梅林”伏在她的腳上打盹。曼克走近時,它動也沒動。

    “這只狗真的毫無用處,”她嘀咕道。“如果你是割喉手,我早就沒命了。”

    曼克輕笑,坐在她旁邊。“的確,‘梅林’這方面不太行,但它還小。中校在屋後的小巷子發現它時,它才剛斷奶不久。”

    凱琳只在白天見過白肯恩一次──在他命令她為“阿波羅”上鞍時,甚至沒有多瞧他昨晚雇用的小廝一眼。報上稱他為“傳教士山的英雄”。她知道他曾參與維克堡和西羅之役,甚至可能是殺死她父親的人。這似乎太不公平了,許多英勇的南軍士兵都戰死了,白肯恩卻活得好好的,並威脅到她在世上僅有的一切。

    “你認識中校多久了?”她小心翼翼地問。

    曼克拔了根草,放在口中嚼著。“自從查塔嘉一役後。他為了救我差點送了命,之後我們就一直在一起。”

    “你不會是為北佬作戰吧,曼克?”凱琳無法置信地道。

    “我當然為北佬而戰!”

    “你告訴我你來自喬治亞,你為什麼不為自己的家鄉而戰?”

    曼克吐掉草根。“你還真有膽量,小子,坐在這裡問一名黑人為什麼不為銬鏈住他的人而戰?我十二歲時獲得自由,來到北方,找到工作上學。但我並不算真的自由,你明白嗎?只要他的兄弟姊妹還是奴隸,就沒有黑人是自由的。”

    “這不是奴隸制度的問題,”她耐心地解釋。“而是南方各州有權自治,不受干涉。奴隸制度只是戰爭的原因之一。”

    “對你或許是,白人男孩,對我們不。”

    黑人真的是很敏感,凱琳想著,看著曼克起身走開。稍後她為馬匹喂草料時,仍在想著曼克所說的話。那令她想起了曾經和莎妮有過的激烈辯論。

    肯恩優雅地下馬。“讓它發發汗,小子。我可不想要有匹病馬。”他將韁繩丟給凱琳,大步朝屋子走去。

    “我知道自己的工作,”她對著他吼叫。“不必北佬來告訴我怎樣照顧渾身是汗的馬。”

    話一出口,她就後悔了。今天才星期三,她不能害自己被解雇。她已經得知星期天辛太太和曼克都不睡在大宅裡。辛太太休假去她妹妹那兒,曼克則去辛太大口中的“罪惡淵藪”飲酒作樂。凱琳只需再忍個四天,就可以動手干掉眼前這名用冰冷的灰眸望著她的男人。

    “如果你覺得為別人工作會比較快樂,我可以另外找個馬廄小廝。”

    “我沒有說想要為別人工作。”她喃喃道。

    “那麼或許你該努力管好自己的舌頭。”

    她用靴跟踢著泥土。

    “凱林。”

    “又怎麼了?”

    “洗個澡吧,每個人都在抱怨你有味道。”

    “洗澡!”凱琳氣壞了,卻又必須強抑著怒氣。

    肯恩似乎很享受看她在作內心的掙扎。“你有話要對我說嗎?”

    她咬緊牙關,想象用子彈在他的額頭開個大洞。“不,先生。”她咕噥。

    “那好。一個半小時後,替我備好馬車,在前門等。”

    稍後,她牽著“阿波羅”在庭院裡走動,讓它發散汗水和熱氣,一面喃喃咒罵著各種髒話。殺掉這名北佬將會帶給她莫大的樂趣。她洗不洗澡關他什麼事?每個人都知道洗澡不好,只會惹上感冒,而且她還得脫掉衣服。自從長出胸部後,她就痛恨看到自己的身體,因為那代表著她無法成為她最想要是的男人。

    女性代表軟弱,而她一心想變得像男人一樣強壯。

    一個半小時後,她套好馬車,在前門等著肯恩出來。她已用水抹過臉,遵照白肯恩吩咐的換了套衣服──只不過它和她原先換下的那套一樣髒,而她不明白那究竟有何意義。

    肯恩走下階梯,挑剔地看著他的小廝滿是補丁的長褲和褪色的藍襯衫。他看起來甚至更糟了,只有他的臉龐稍微干淨了點,證明曾經洗過臉。或許他根本就不應該雇用這個髒小鬼,然而許久以來,已經不曾有人能夠像他一樣令他發笑了。

    不幸地,這天下午的行程就不那麼有趣了。他實在不該被蕊娜說服載她去中央公園兜風。一開始他們都很明白規則,但他懷疑蕊娜有意要求更長久的關系,並可能利用這次出游對他糾纏不休。除非另外有人在場……

    “上車吧,男孩,該是你見識見識紐約市的時候了。”

    “我?”

    男孩驚訝的表情令他笑了。“我沒有看到其它人,而且我需要有人幫我牽馬。”以及阻止蕊娜逼婚。

    凱琳仰望進那對謎般的灰眸,用力吞咽,上了馬車。她根本不想和他在一起,但她被困住了。

    他技巧地駕馭馬車,在紐約繁忙的街道上穿梭自如,一路為她指出各個景點。凱琳的戒意很快地就被興趣所取代。他們經過了著名的戴爾明哥餐廳和華勒劇院,來到豪宅林立的麥迪遜廣場,在其中一棟前停下來。

    “看著馬,小子,我不會去太久。”

    一開始凱琳並不介意等待。她打量周遭美輪美奐的宅邸、街道上的豪華馬車,和穿著光鮮亮麗的男女。而後她想起了已被夷為平地的查理斯敦,內心的怨恨再度生起。

    “這真是最適合駕馬車兜風的天氣了,肯恩。噢,我有個極有趣的故事要告訴你。”

    凱琳抬起頭,瞧見肯恩挽著一名美麗的金發女子走下台階。她穿著粉紅色絲料禮服,打著白色蕾絲傘,戴著頂蕾絲小帽。凱琳一眼就討厭她。

    肯恩扶女子上馬車。凱琳對他的評價更低了。如果他喜歡的就是這種女人,那麼他遠不及她以為的聰明。

    女子登上馬車,轉頭瞧見凱琳,一臉的驚訝。“小白,這個髒兮兮的小子是誰?”

    “你說誰髒兮兮?”凱琳跳了起來,雙手握成拳。

    “坐下來。”肯恩命令。

    她怒瞪著他,但那對灰眸裡的冷芒如刀。她不悅地坐回原位,以殺人的目光斜瞄著蕊娜的粉紅和白色小帽。

    肯恩駛動馬車。“凱林是我帶來的馬廄小廝,蕊娜。假設你想在公園散步,他可以代我們看著馬匹。”

    蕊娜帽上的蕾絲顫抖。“這種天氣走路太熱了。”

    肯恩聳了聳肩。蕊娜調整了一下洋傘,用沉默表示出她的不悅,但肯恩不睬她,令凱琳得意極了。

    不同於蕊娜,凱琳向來無法生氣太久。她興致勃勃地欣賞沿路的景點。盡管導游的是她的敵人,但這或許是她唯一一次參觀紐約的機會了。

    “這是中央公園。”

    “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這樣稱呼它。白癡都可以看出它位在城市的北邊。”

    “紐約市成長得極快,”肯恩回答。“現在公園周遭大多是農地,但市區很快就會發展過來了。”

    凱琳還要質疑,蕊娜自座位中轉身,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示意不准她開口。她閉上嘴巴。

    蕊娜嬌笑著轉向肯恩,小手輕拍他的上臂。“小白,我有個最有趣的故事要告訴你──有關‘糖李子’的。”

    “‘糖李子’?”

    “你記得的,我的獅子狗。”

    凱琳扮了個鬼臉,坐回座位。馬車行駛在公園的林蔭大道裡。兩名穿著入時的女子駕車經過,凱琳注意到她們都垂涎地盯著肯恩。女人似乎都很迷戀他,她想著。的確,他很擅長駕馭馬匹,然而那對女性並沒有吸引力──她們迷戀的毋寧是他的長相。

    她試著客觀地打量他。他確實是個英俊的惡棍,他的金發有若秋天的麥穗,在領口處微鬈。當他轉身和蕊娜說話時,背對著藍天的側面彷佛她曾在插畫裡看過的希臘雕像──天庭飽滿,鼻梁高挺,劍眉如飛,下顎方正有力……

    “……‘糖李子’用鼻子頂開紅莓糖果,改挑個檸檬的。它真是可愛極了,不是嗎?”

    獅子狗和紅莓糖果。這女人是個大傻瓜,凱琳大聲歎氣。

    肯恩望向她。“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嗎?”

    她盡可能禮貌地響應。“我不太喜歡獅子狗。”

    肯恩的唇角微揚。“是嗎?為什麼?”

    “你想要聽實話?”

    “務必要。”

    凱琳厭惡地盯著蕊娜的背。“獅子狗可笑極了。”

    肯恩格格地輕笑。

    “這個男孩太無禮了!”

    肯恩不睬蕊娜。“你比較偏好雜種狗,凱林?我注意到你經常和‘梅林’在一起。”

    “正好相反,是‘梅林’喜歡黏著我。我不在乎曼克怎麼說,那只狗就像妓女屋裡的撐箍一樣無用。”

    “白肯恩!”

    肯恩發出個奇怪的沙嗄聲後,臉色才恢復正常。“或許你最好記得有女士在場。”

    “是的,先生。”凱琳喃喃道,但她不明白那有什麼關系。

    “男孩一點也不知道自己的地位,”蕊娜不悅地道。“要我就會解雇這麼無禮的人。”

    “那麼幸好他是為我工作。”

    他沒有抬高音量,但駁斥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蕊娜脹紅了臉。

    他們已接近湖邊,肯恩停下馬車。“我的馬廄小廝不是尋常的男孩,”他放淡語氣道。“他是愛默生的信徒。”

    凱琳轉過頭,想看出他是否在調侃她。但似乎不是。“愛默生是你唯一讀過的作者嗎,凱林?”

    蕊娜不悅的嗤聲令凱琳侃侃而談。“噢,我一向是有什麼就讀什麼。像是富蘭克林,不過幾乎每個人都看過他的東西。還有梭羅、史威斯特、愛倫坡等。我不太喜歡讀詩,除此之外我可以說是來者不拒。”

    “或許你只是沒有讀對詩人──像是惠特曼。”

    “沒聽過。”

    “他是個紐約人,在內戰時當過護士。”

    “我不認為我受得了北佬詩人。”

    肯恩含笑挑挑眉。“我很失望。像你這樣的知識分子不該讓偏見阻撓了你對偉大文學的欣賞。”

    他在嘲笑她,她忍不住說道:“我很驚訝你竟然知道詩人的名字,中校。你看起來不像是會看書的人,但我猜大個子都是這樣子。只長肌肉,不長腦子。”

    “無禮至極!”蕊娜怒斥道。

    肯恩不睬她,仔細觀察著凱琳。他必須說,這男孩確實有膽。他大概不會超過十三歲,和肯恩逃離孤兒院時同齡,但那時候他已經長得很高大了,然而凱林只比五尺更高一點。

    肯恩注意到隱藏在男孩髒污的面容下細致的五官,小巧的鼻梁微微上翹,濃密的睫毛覆著紫羅蘭色的眼眸。那會是女性引以為傲的特質,但在男孩身上卻顯得愚蠢,等他長大成人後就會顯得娘娘腔了。

    凱琳拒絕在他的審視下退縮,肯恩不由得心生敬意。男孩細致的面容或許正是他格外粗魯的原因,他必須藉此來證明自己的男子氣概。

    然而,他終究太小而不該獨自一人過活。照常理肯恩應該將他送到孤兒院,但他也知道自己不會那麼做。凱林似乎令他想起當年的自己。當時他也是同樣的大膽倔強,全力反擊周遭的世界。將男孩送進孤兒院會像是剪掉他的翅膀。此外,他真的很擅長照顧馬匹。

    蕊娜渴望和他獨處的心終究勝過她對散步的厭惡。她要求到湖邊散步,而他原本希望避免的一幕也如預期的上演了。這都是他的錯,他不該讓性欲蒙蔽了判斷力。

    終於回到馬車時,他松了口氣,卻瞧見凱林和出租劃船小舟的老先生聊得不亦樂乎。噢,他真的很會說話!

    當晚用完餐後,凱琳窩在她最喜愛的角落,以手枕著“梅林”,想起稍早她贊美“阿波羅”時,曼克所說的話。

    “中校不會留下它太久。”

    “為什麼?‘阿波羅’既神駿又漂亮。”

    “的確,但中校不會讓自己被任何東西束縛住。”

    “那是什麼意思?”

    “他會在自己太過喜歡一本書或馬匹之前送走它們。”

    凱琳無法想象。生命中有些牽系是絕對無法捨棄的,但或許中校就是不想被束縛住吧!

    她搔了搔帽簷下的頭皮,不由得又想起了蕊娜粉紅色的蕾絲帽。這實在太愚蠢了!它不過點綴著一大堆無用的蕾絲和緞帶,為什麼她卻一再想起它,甚至想象自己戴上它的可笑樣子?

    她究竟是哪裡不對勁?她扯下頭頂破爛的帽子,摔在地上。“梅林”驚訝地抬起頭。

    “別管我,‘梅林’。我大概是和這些北佬相處太久,連帶腦子也不對勁了。我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一直想著頂帽子!”

    “梅林”用溫暖的棕眸望著她。她痛恨承認,但她知道自己會想念它的。她想起在家鄉等待著她的“日升之光”。等到明年的這個時候,農場就可以回復正軌了。

    “梅林”再度趴回她的腿上。凱琳漫不經意地搔著狗兒的耳後。她痛恨這座城市,痛恨被包圍在北佬當中,痛恨她破舊的小帽,更痛恨每個看到她的人都喊她“小子”!

    這實在太諷刺了。她一直痛恨自己身為女性,但現在每個人都認定她是男孩子,她卻反倒不高興。或許她真的是被北佬搞壞腦子了。

    她扯了扯自己的短發。今天那個混帳北佬喊她男孩時,她總覺得不舒坦得很。他真是個自信、傲慢的家伙。她瞧見蕊娜和他由湖邊散步回來後,眼裡滿蘊著淚水。她是個蠢女人,凱琳卻忍不住對她生起同情。就某方面來說,她們都為了同一個男人在受苦。

    她撫著“梅林”的背,在心裡重新復習一遍計劃。雖然它不算百無一失,但已經夠好了。她已下定決心。她只有一次機會殺死那名北佬惡魔,而她不打算失手。

    次日清晨,肯恩丟了本惠特曼的“草葉集”給她。

    “留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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