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浮生,今年二十四歲。
我的長相如同這名字一般做作平凡,而且,沒有文憑。
在這個人要衣裝馬要鞍的年代,以上證明我無論外在或內裡都拿不出手。因此,對於能在本城這家數一數二高級俱樂部裡當上保安,我萬分感激。
或許在別人看來這不算一個好工作。常無故加班。沒事時站在門邊作擺飾,有事了上去挨拳頭——店裡有規定對客人不許還手,其實就算沒這規定我也不會回擊。一是我力氣不大,二是這裡的任何一位客人都不是我能開罪得起,包括他們的保鏢。
既然怎樣都是被打,何不做得爽快些,於是我時常帶了笑容,哪怕是僵硬的微笑,同時承受著來自肋骨或背上的猛擊。事實證明這個策略是用對了,見到我奇怪的笑容,多數人都會心生疑惑,下意識地出手緩上一緩,然後大堂經理出頭勸幾下,我多數便能全身而退,當然也是有功而返。
就為了這不算優點的優點,大堂經理很有些器重我,每月發我的薪水都是雙倍,除去吃喝租用我還能餘下不少。適值經濟大蕭條的時節,能找到這樣的好工作我簡直做夢都要偷笑。
自有眼紅的同事。起先是背地裡腹誹,漸看我不理會,便變成了當面明嘲暗諷,同事們都是些粗人,甚麼話說不出來?我都是好脾氣地忍了,太過份了便走開,總之,決不與之計較便是。
——我又何必與他們計較?這裡的員工淘汰率極高,去舊換新那是常事,不出三個月,他們中的多數便會一個個捲起鋪蓋走人,我卻一直在這裡做了一年半,誰輸誰贏,一目瞭然。
想到此節,我甚至不願浪費口舌和他們多說。
他們不知道,這個鋼鐵水泥的叢林有著比大自然更嚴密、更物競天擇的法則。若是沒資本怨天尤人、憤世嫉俗,那麼便乾脆做個啞巴,好好地學習承受之道。
燈光遙遙地映在磨砂的玻璃上,一點兩點是夜的喧囂。
今晚輪到我當班。這裡是藍夜的後門。
藍夜,便是我供職這家高級俱樂部的名字。名字很俗,內容也一樣的俗,出賣的,無非便是從古到今一直變不了的那幾種:酒,女人,男人,享受。只不過包裝更華貴多變些,如此而已。
強忍住打瞌睡的衝動,那邊廂又一幕好戲上演。
「媽的,你敢背著我跟了別人,嫌我每月包你的錢不夠多是麼?」
一手揪住別人的衣領,醉眼通紅,凶神惡煞模樣的男人顯然是那捉姦在床的本夫,怒火讓他華貴的領帶散在一邊,筆挺的西裝和襯衣全都變了形,恁是可惜,「說,你倒底跟他上過幾次床?」
被他抓緊了襯衣不放的卻是個清俊男孩,PUDEL,我見過他,俱樂部裡紅牌男公關。本來以他的手段,裝個傻,撒個嬌,甜笑兩聲也就過去了,可這孩子想必是當真攀上了高枝,竟分明有恃無恐,擺出一臉我都看得出的假笑:「元哥說哪裡話來,人家可憐見的只是在這裡混口飯吃,誰有錢買了我,我就跟誰——向來如此,元哥又不是不知道,元哥要是不再喜歡我,我走就是。」
嘖嘖,有了新人忘舊人,變臉速度還真快。我估摸著這小子攀到的金主來頭不小,顯然連元哥也惹不起,否則這小子也不會在語氣裡帶出那麼一絲驕橫。我搖搖頭,可憐的PUDEL,畢竟還小,不知道什麼叫餘地,什麼叫後路,而且,他忘了一件事,男人喝醉酒後,所作的行為常不能用常理來度之。
「好,」元哥不知何時從身上掏出一把光亮閃閃的匕首,獰笑著移近了PUDEL的臉,赤紅的目光像要噴出火來,「等我劃花你這張吃飯的小臉,再割掉你做男人的東西,你就知道甚麼才叫元哥。」
這顯然有些過火了。我皺了皺眉,四處打量一下,搭班的小順剛去另一面巡視,此外後廳堂裡冷冷清清,再沒半個人影,而等大堂經理從監視器上看到這一幕,再吩咐人趕來,必定已是來不及了。
沒奈何,我陪著熟稔之極的討好笑容,從暗影裡邁了出來:
「啊呀,這不是元哥嗎?什麼事叫元哥這麼生氣?這孩子不懂事,元哥別跟他計較,後樓上還有好多……」
連我自已聽來都像是一派青樓老鴇的口氣。偏那元哥酒壯肝膽,怒火極盛,斜了眼瞧我,口氣裡分明十分不屑:「你算是哪根蔥?也配來攔老子?給我他媽的滾回去!否則——」晃了晃手中的尖刀,燈光下一耀,寒浸浸地直入人心。
PUDEL這時也總算知道不好,平時這班紅牌自恃等級從來不屑正眼瞧一下我們,此刻竟也顫了聲,驚呼著往我身後直躲:「救命啊,他要殺人了!」
真是哪鍋不開提哪鍋,這時節,能再這樣喊叫,刺激這凶性大發的醉漢麼?我才暗道不好,心中正叫苦,只見那元哥已再抑不住殺氣,怒沖沖瞪大了眼,手已擎著刀胡亂刺了過來。
原本我是躲得過的,誰知從沒見過這場面的PUDEL竟給嚇軟了腳,好死不死正癱在我身後,一時倒叫我進退失據,正要抬手去擋,卡嚓一聲,迎面驟起的一道雪亮鎂光燈,叫我徹底花了眼。慌亂中本能地一側身,左肩一痛,隨即左臂便失去了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