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傑愣住,這必然的答案,他等了許久,等了這麼久還沒等到,以為已經不會來了呢,在他沒有裝備的時候,他被打中了。
他低下頭去看凌晨,那雙坦白清澈的眼睛呢?
那雙年輕的眼睛裡仍舊是坦白,但是那坦白裡卻有殘忍的成份在,清澈的眼神裡忽然有一種寡淡的冷漠。
如果太陽是熄滅而不是燃盡,留下來的會是什麼呢?會不會是一大塊頑鐵?凌晨的表情,冷而硬,有絕望有固執有銳利刺人的殘忍,像一塊頑鐵,或一把刀。
有人傷透了他的心,他看起來,已經沒有了心。
凌晨現在,已經是個無情的人了,不管他做出什麼樣的表情,什麼行為,都不過是表演,只是為了達到他的目地。
曾傑心裡,很想一記耳光扇過去,可是凌晨的姿態,半仰著臉,痛苦而堅定,好似正在等待一記耳光。
曾傑微笑了,這個孩子,真是孩子,這樣費盡心力地討好,然後提出要求,他伸出手,輕輕撫摸凌晨的額頭與短髮,傻孩子,別人豈會因為你味道好而放棄你?曾傑說:「人年紀大了,就不能再哭了,可是,我確實為你流過淚。凌晨,無論如何都不能留住你嗎?」
凌晨等著曾傑的暴怒,可是曾傑只是溫柔地撫摸他,他冷硬地挺在那兒,聽見曾傑問:「無論如何都不能留住你嗎?」忽然想起那日,曾傑所說:「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凌晨慢慢跪下,人也放鬆下來,胃裡,又感受到那種硫酸流過的燒灼與痛楚,被人辜負,與辜負了人,原來,是一般的痛。
曾傑微笑:「如今,我唯一能給你的,只是放手。好,凌晨,你所要的,我都給你。」
凌晨覺得腦子裡轟鳴,他不相信,天底下真有這樣的愛情,肯給對方自由的愛情。曾傑做到這一步,凌晨再無借口鄙視這份感情,它不排斥肉體,但,確實是一份精神之愛。
凌晨慢慢閉上眼睛,可是他不能接受。
不,他不要做一個同性男子的愛人,他是一個正常人,要過正常人的生活,他不要被人看做怪物,他不要被排斥在主流社會之外,他受夠了做少數人的痛苦。他的童年,在一個又一個的秘密中充滿孤獨與苦澀,他不想再要保守一個大秘密--他愛與被一個男人愛。
凌晨木然地伸手解開曾傑褲子上的扣,想繼續他剛才要繼續的遊戲,可是曾傑仰面靠在沙發上,木然不動,好像已經死了。那個曾經熱情澎湃的肢體,此時象怕冷一樣縮成一小團,冰涼地癱倒在凌晨手上。凌晨低下頭去親吻它,可是,它好像已經死了。
曾傑仰頭看著天花板的表情,那樣疲憊。
雖然他溫和地說:「好。」那並不代表他不介意,他的身體已如實說明,他被傷透了心。他的放手,並不是寬容,而是失望。
凌晨忽然嚎叫起來,他跳起來,抓起桌上的花瓶,狠狠扔在地上,然後又將衣架推倒,狂叫著將整面牆的穿衣鏡打得粉碎。
曾傑開始是呆呆地,然後驚訝地直起身看著凌晨,然後撲過去抱住凌晨,鏡子的碎片,劃傷了他與他的手臂,那些血和淚流到一起去。
曾傑震驚地:「凌晨,你要的倒底是什麼?」
凌晨痛哭,慢慢縮起身子,在地上縮成一團,哀哀地:「抱著我,曾傑,抱著我。」抱著我吧,我不願失去你,不願不願不願!
曾傑把凌晨抱到浴室裡,洗去身上血污,然後塗藥,整條手臂上都是細碎的傷口,深深淺淺張著嘴,一點一點吐著紅色的舌頭。曾傑問:「告訴我,凌晨,你倒底要什麼?」
凌晨半晌轉過頭來回答:「我整個人分成兩半,一半希望生生世世陪在你身邊,一半希望永遠不要再見你。所以,曾傑,快放手吧,我早晚要傷害你,因為我已經瘋了。」
曾傑終於落淚。
他想要的都已得到,想要愛嗎?得到愛。想要這個男孩兒,得到這個男孩兒,那麼,這世上有什麼是不需付代價的呢?
這樣痛苦的擁有,是他所希望的嗎?不如一切從未開始,事到如今,兩個人都陷得這樣深,糾纏到血肉相連的地步,分手或不分手,都只有傷害。
這世上有沒有不苦的愛情?男人遇到女人,相愛結婚生子白頭到老,一定有吧?只是這樣的愛情不為人知。為人所知的愛情沒有不苦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梁祝,孔雀東南飛,連李隆基那樣一個皇帝也不能免除看著愛人「輾轉馬前死「的慘狀。
凌晨望著半空:「我會回來看你的,我的左腳不肯動,我的右腳會自己蹦著回來。」
曾傑低聲道:「別折磨自己好嗎?不要同自己對抗了。」
凌晨笑問:「要我放棄哪一邊?」
曾傑說:「順從你內心的願望,而不是別人限定的那些道德標準。」
凌晨仰頭:「那成了一個什麼人了?」
曾傑淡淡地:「天使是無法在人間存活的。」
凌晨慢慢仰頭,倒在曾傑懷裡。如果被愛也需要付出這樣的代價,你會不會接受。
***
開學了,曾傑把凌晨送到宿舍門口,沒有下車,他問:「能行嗎?」
凌晨愣了愣,想起動畫片裡的聲音:「到這裡了,就到這裡。」他笑笑:「沒問題。」集中營都有活人,人在沒的選擇時,可以忍受一切次於死亡的痛苦。
肩上扛著行李,站在宿舍門口,黑色的走廊一直黑黝黝地伸向看不見的黑暗中,凌晨有一點膽怯,走廊裡潮濕發霉的味道讓他覺得冷,他禁不住回頭,曾傑的汽車已調頭,然後絕塵而去。
整個人好似被拋到孤島。
凌晨花了點時間才找到自己的宿舍,看起來不會超過十二平方的小屋裡擺了六張床,凌晨在那一瞬間已經倒吸一口氣,天,六個人住一個屋!一剎那兒讓凌晨想起兒時去農村,看到人家一家五六口人睡一個通鋪的情景。凌晨把包放到自己床上,他居然住上鋪,那麼,平時在哪兒坐呢?坐在別人的床上嗎?屋子裡不知什麼味道,凌晨想摀住鼻子,不過,他將在這裡住上三年,然後如果幸運的話,還要去大學住四年,不可能七年的時間都捂著自己的鼻子度過,凌晨站在宿舍裡,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尖叫一聲,跑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