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男人 第四章
    百媚從來不曾這樣,把他的話當成耳邊風,多年來她一直很聽話,乖巧的順從他所有的安排,就算有反抗,他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服她聽從他的安排。

    自從老師去世後,她將他視為他的天,她的世界以他為中心轉動,她依賴他、崇拜他、愛慕他,對他百般討好,百依百順。

    上回見到她,她還是他熟悉的小鳥依人模樣,怎麼突然之間變成這樣呢?

    百媚對他的態度轉變之大讓他措手不及,這種不在掌控之內的感覺令他心一沉,憤怒油然而生。

    對她千交代、萬交代,絕不可以私自離開紐約,以為八年來他已將她調教得乖巧聽話,想不到她一直在他面前裝乖。

    還敢穿得一身招蜂引蝶!童震肝火狂燒。

    而不願與童震有任何單獨相處的機會,百媚在小卓的陪同下到飯店收拾行李,搬進童家,就住在芽衣原本住下的客房。

    童炘追隨芽衣到慕尼黑公演,整個童家少了那對負責搞笑的情侶,多了一個成天板著一張臉的童震。

    礙於童震的低潮,童浩和小玉都不敢大聲講話,更不可能開口問他們兩人的事,儘管全家人都好奇死了。

    大哥結婚了!那他們是不是該改口喊她一聲大嫂呢?可她實在年輕得不可思議。

    童浩在餐桌上猛扒飯邊偷瞄百媚,她正慢條斯理的品嚐小玉煮的一桌美食。

    明明是普通的家常菜,可是每道都好吃的不得了,她才在童家住了兩天,小玉就知道她早餐一定要吃水果優格,中餐看心情吃,晚餐一定要吃白米飯,把鮮奶當開水喝,現在每天早餐都有新鮮的水果和自製優格可以吃,還每天不同口味,晚上則有香噴噴白米飯和中式家常菜。

    在美國住了那麼久,對油膩的美式食物很膩了,她又不擅廚藝,只有外食的份。

    百媚好心情的吃著晚餐,一點也不受身旁的童震影響。

    她知道他氣未消,住在童家一星期以來,她不與他交談,只要他開口,她一定拿「離婚」來堵他的嘴,就算是在他家人面前,她照樣不給他留面子。

    「你看夠了沒有?」童震隱忍掐死小弟的衝動,冷著臉瞪了他一眼。

    童浩被大哥這一吼給吼出了興趣。連看一下也不行,所以說大哥是很喜歡百媚的嘍?

    那幹麼老是對人家凶呢?適時的溫柔也是很必要啊!像他嘴巴這麼惡毒,面對他喜歡的小湯圓有時也會用吼的,但私底下他可是很溫柔的,不然小湯圓怎麼可能會喜歡他呢?

    女人就是吃這一套,怎麼大哥不懂呢?虧大哥還當小玉的愛情顧問,結果自己的感情搞得一塌糊塗!

    童浩在心底哀歎:大哥,你這樣是不行的!現在的女孩子哪可能讓你凶?

    但是他沒膽當著童震的面前講,只能回頭神情無辜的問:「看什麼?」

    這一問可讓童震差點被蓮子排骨湯嗆到,他力持冷靜地瞥了他一眼,冷漠地道:「你少見異思遷。」

    「啥?大哥,你說什麼我聽不懂,能不能說清楚一點?」童浩暗自竊笑。

    吃醋就說嘛,幹麼忍著不講?

    「你剛才做了什麼你自己清楚。」童震淡然地道。

    「我做了什麼我一點也不清楚,大哥你明講好不好?」童浩沒耐性地回答。

    「你那是什麼態度?當著小玉面前看別的女人,你有沒有搞清楚自己的身份?」童震狠瞪他。

    「我?我看誰?」童浩繼續裝無辜,完全不把他的怒氣放在眼底。

    「還問?!你剛剛看著百媚心裡在想什麼?」儘管想壓抑自己的情緒,但童震完全無法掩飾臉上的妒意和憤怒。

    「咦?你怎麼知道我看著她?大哥──其實你一直在注意她吧!」童浩美麗的臉龐訕笑著,讓人看了就全身不舒服。

    那張比女人還美的臉,笑得這麼機車欠扁,這種感覺真討厭!

    「你確定要我說出我看著百媚在想什麼嗎?好吧,其實我看著她一直在想:我竟然有一個跟我同年的大嫂,真是太不可思議了!大哥又這麼注重倫理、長幼有序,那麼我是不是要改口喊她一聲大嫂呢?」

    原本漠不關心的百媚放下碗,笑著對童浩說:「不必這麼麻煩。」冷眼瞥了童震一眼,她繼續對童浩笑道:「反正我們要離婚了。」

    對童震沒好臉色,對童浩就一臉笑意,這根本就是在童震臉上甩兩巴掌,不給他面子。

    男人的尊嚴被狠狠踐踏,讓童震怒火中燒,「離婚的事情是妳可以做主的嗎?」

    「少用那種高高在上的語氣跟我說話!你不妨試試,等收到我律師信時你就會清楚我要離婚的決心有多強烈。另外,我當然可以為我自己的事情做主,就連你也不能干涉我的決定。」

    百媚強硬的態度讓他臉色一陣青一陣白。「妳竟敢反抗我?!」他不敢相信,她竟然大膽的對他說這種話!

    「你以為你是誰?」百媚訕笑。「憑什麼要我聽你的?」

    以前的她,把他當成自己世界裡的主宰,她的天、她的光、她的空氣,她就像在他腳邊乞求他憐愛的女奴,而不是他要攜手共度一生的妻子。

    她以為她的世界有他就夠了,那就是她幸福的極致,可是,被當成他背後見不得光的女人,這種感覺很、差、勁。

    她是他合法的妻子,不是他養在金屋裡的情婦,她處處受限,被逼迫壓抑自己,只因為她怕他離開她、不要她……直到她受不了了,決定與他攤牌!

    百媚深深覺得,這世界上最不公平的就是「愛情」,沒有辦法衡量誰愛得比較多,當不同的兩人決定交往,為了生活或相處上的事情爭執,一定得有一方退讓妥協──而她一直是感情中妥協退讓的那一個。

    她委屈自己,只希望討他歡心,結果,她的付出換來的是一段沒有尊嚴和主見的婚姻。

    她不要這樣過一輩子,百媚明白童震不會輕易善罷罷休,他是個為了達成自己目的不擇手段的男人。但就算這樣,她也要賭一賭。

    她的下半生不能斷送在這個男人手裡!

    童震拿出這輩子最好的修養,才沒有在餐桌上扭斷她漂亮的頸子。

    「憑我是妳丈夫!」他咬牙切齒,握緊拳頭低咆。

    聽到他這宣告的語氣,百媚冷笑道:「我以為我是你養在美國的情婦。」

    「住口!」他不喜歡她用那種自厭的口吻說話。

    「不喜歡聽就別跟我說話!」她冷哼一聲,低頭吃她的晚餐。

    童震被她激得瀕臨捉狂,最後一絲風度讓他沒有在餐廳裡發飆,他放下碗筷,站起身,離開餐廳走回三樓房間。

    一個人回房間發脾氣。

    把童震氣走後,百媚覺得今晚的飯菜變得更美味了,眉開眼笑地吃得好開心。

    「乖乖……」童浩忍不住對她的大膽感到佩服。

    能把大哥惹到這麼毛的,他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見到,而且她還不管大哥氣得多想殺人,照樣自在的吃著晚餐,而大哥……他那個一生氣就會讓人生不如死的大哥,竟然拿她沒辦法!

    哪像他,只不過跟童炘打了一架,就被大哥冠上「以下犯上」、「不尊敬哥哥」的大罪被送到日本去,這個韓百媚在家人面前給大哥難看,大哥沒有處罰她就算了,竟然還回房間生悶氣!

    完了,大哥這回一定氣瘋了,真不知道他會怎麼對付百媚,大哥對付惹毛他的人向來很嚴厲的。

    就有個星海浮沉多年,一直不紅但很想紅的女星,利用與他合作的機會炒作緋聞,自己對媒體放出兩人交往的消息,而大哥最痛恨被利用,不知道用什麼方法挖出那位女星陪導演過夜換取演出機會的證據,那女星哭求大哥別把她的秘密洩露出去,自己對媒體翻供,沒多久就在演藝圈消失。

    「我要說妳大膽還是沒大腦?」童浩搖頭歎息。

    「百媚,妳不要一直惹大哥生氣嘛!」小玉苦口婆心地勸她。「畢竟他是一家之主,總要給他留點面子。」

    「小玉姊,少被童震那偽君子騙了。」百媚皺了皺鼻子。「我們兩個人私底下相處的情形,絕對不是妳平常看到的那樣。」

    「大哥在妳面前是什麼樣子?」童浩好奇地追問。「說來聽聽。」

    「你們真的要聽?」百媚狐疑。「不怕童震的真面目破壞你們心目中原本的大哥形象?」

    「妳敢說我就敢聽!」童浩挑釁道。「小湯圓,妳說對不對?」他徵求小玉的同意。

    「啊……對。」小玉被點名有點嚇到,但她很想知道大哥在百媚面前是什麼樣子,因為她印象中,大哥的形象是嚴肅、可靠,什麼事情都難不倒他的大哥哥,讓人很有安全感的男人,難道在百媚面前他是另一個樣子?

    「我們也想知道妳是怎麼嫁給我大哥的,對不對,小湯圓?」童浩繼續拉小玉下水。

    「我……」我沒問啊!百媚想說會自己說,你自己想聽八卦為什麼要拉我下水呢?

    但小玉只來得及說出「我」這個字,就被童浩摀住嘴。

    「你們想聽我就敢說,我也不怕告訴你們。」百媚灑脫地道。「事情要從八年前我被童震送到美國說起,其實我從很小的時候就喜歡童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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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歲那年,她失去了摯愛的父親,她沒有辦法接受父親去世的事實,頓時失怙讓她大病一場,高燒連連,虛弱得連父親的喪禮都沒有辦法參加,不能送父親最後一程。

    待她病體稍微康復,童震便將她帶往美國紐約,展開新的生活。

    「為什麼我要來這裡?」剛到童震在曼哈頓上城區租下的住處,百媚害怕的抱著他的手臂,眼中滿是恐懼。「我不能回家嗎?阿震哥哥,我想回家……」

    「媚媚。」童震將身高只到他胸口的小女孩抱進懷裡,擁著她輕聲哄,「我不能把妳留在台灣,妳必在這裡開始妳的新生活。」

    「你要丟下我……」才聽到這裡,她就開始大哭。「你嫌我累贅對不對?你跟舅舅一樣,拿到爸爸的財產就要丟下我不管!」

    她無理取鬧的指控令童震皺起眉頭。

    「妳再哭我就真的把妳丟在這裡不管妳!」他嚴厲威脅,沒有溫柔的安慰她。

    他不能忍受無理取鬧,儘管百媚還沒有從喪父之痛中走出來,他依然用高壓方式來管教她,比管教自己的弟弟還要嚴厲,因為他聽進了小卓在他帶百媚來美國前的那一番玩笑話。

    百媚是他少數有好感的女孩,儘管她很野,好動得像個男孩子,但是對她他有極大的耐心,雖然現在對她的感覺只有責任這麼簡單,但那無妨,因為他不覺得愛情是婚姻的必要因素。

    他要的,是個聽話的溫柔妻子。

    現在的女人都太有自己的主見,他不喜歡一個會事事跟自己爭辯的妻子,他回到家裡只想當大爺,不想要一個成天只會在他耳邊叨念的妻子。

    百媚還小,但他有自信可以把她調教成自己想要的那種女人,也因為她還小,所以還來得及調教。

    「我真要不管妳大可把妳留在台灣,讓妳舅舅把妳接回去,我何必花心思去挖出他的私密讓他放棄妳的監護權?我更可以把妳丟給育幼院,不管妳的死活。但我有這麼做嗎?嗯?」他咄咄逼人地質問,一點也不在乎百媚小了自己十歲,只是個小女孩,根本就不是他的對手。「老師留給妳的東西我沒有興趣,我都安排好了,妳二十歲那天楊律師會親自交給妳。妳這麼不相信我,那好,我也省事,我就順了妳的意,再也不管妳了。」他抽開被她抱住的手臂,作勢要走。

    「不要,不要!不要不管我……」百媚加重力氣抱緊他手臂,害怕他真的丟下自己離去。「對不起,阿震哥哥,我以後不敢了,你不要不管我,不要丟下我一個人,嗚……我會乖乖聽話,你不要走,我只剩下你了,只剩下你了……」她抽抽噎噎的低泣,模樣好可憐。

    「我不是說過了,妳乖乖聽話,我就會疼妳的。」見她軟化,童震滿意地微笑,伸手拭去她臉上的眼淚。「我為妳安排了寄宿學校,放假妳可以回來這裡。楊律師為妳找了一個信得過的保母,我工作告一個段落就會來看妳,去學校把妳接回來,一直到妳上高中可以獨自生活為止。」他拿到百媚監護權的事情極為機密,因此很多事情必須透過韓瑞生生前囑咐的楊律師代為處理。

    包括百媚的入學手續、紐約的住處、信得過的保母、家務助理等等,童震一概不出面,由楊律師代為辦理,最後才向他請款。

    「你還是要把我一個人留在這裡……」她害怕被丟下,她已經被丟下太多次了,她不喜歡這種感覺,每一次她都會好難過、好難過,難過得快要死掉。

    「百媚!」童震神情不悅地道:「我知道妳很難過,但那不代表妳有無理取鬧的權利。」

    面對他的怒意,百媚心一緊。

    她只是……害怕而已啊!她心頭的陰影和恐懼在他眼中只是……無理取鬧?

    那她該怎麼辦?她就是害怕啊!

    童震的嚴厲令她無所適從,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阿震哥哥,對不起……」她手足無措地道歉。

    「嗯。」她的道歉讓童震滿意極了。「以後不可以再這樣,聽見沒?」

    「聽見了……」她小心翼翼地回答。「阿震哥哥,那我以後是不是不能常常看到你?」儘管害怕一個人的新生活,但礙於童震,她也不敢顯露在臉上了。

    「為了妳好,我們不能常常見面,但是我答應妳,一有空就會來看妳。」他保證道。

    「真的嗎?」不確定的語氣。

    童震皺眉。「我什麼時候騙過妳了?」他向來說到做到,絕不食言。

    百媚印象所及,阿震哥哥確實沒騙過她,十歲生日說要送她一個跟她身高一樣高的泰迪熊,他真的辦到了!儘管那時他軋戲忙得分身乏術,他還是請人送了生日禮物給她。

    「沒有,你沒有騙過我,我相信你。」她怕他生氣,小媳婦地回答。「你不要生我的氣……」

    童震摸摸她的頭,語重心長地道:「媚媚,我這麼做都是為了妳好。」

    當童震安排好百媚在紐約生活的一切後,便動身到好萊塢趕拍因為恩師韓瑞生病情而延遲的拍片進度。

    每隔三到四個月,他會到紐約見百媚,看看她好不好,而每次看見她,就會發現小女孩長大得好快,一轉眼就長成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因為年紀小,語言學得快,百媚沒有花太多的時間在語言學習上面,也因為新學校的課程很有趣,適合原本就愛玩的她,她調適得很好,慢慢從喪父之痛中回復過來。

    而童震來紐約見她時,是她最快樂的日子。

    有一回童震來到紐約住處,坐在沙發上閉眼假寐,一副很累的樣子,百媚一時冒出個念頭──爸爸還在世時,她有時心血來潮會幫爸爸按摩舒解疲憊,說不定童震會喜歡。

    於是她站到沙發後頭,小手輕輕的在他肩頭揉揉捏捏,童震睜開眼,給她一抹笑容,那個笑容令她滿臉通紅,好在他只對她笑了一下就閉上眼睛,舒服的任她處置,不然她一定會很想挖洞把自己埋起來。

    百媚一直都知道自己很喜歡童震,覺得他好厲害,爸爸常常跟她說童震是不可多得的好演員,也好喜歡他在爸爸電影裡的表現,那是一個小女孩對偶像的憧憬。

    但是在父親過世後,她的世界變得只因他而存在,她依賴他,期待他的出現,想討好他,喜歡他對自己笑的樣子……

    十三歲那年,她知道自己喜歡上大她十歲的童震,是男女感情的那種喜歡。

    而後每次見面,她便為了得到童震的疼寵而百般討好。

    他一進門,就為他拿拖鞋。

    他一坐下,就為他端上一杯解渴的開水。

    他一閉眼,就站在他身後為他按摩消除疲憊。

    他一生氣,她就低頭道歉,儘管她不覺得自己有錯。

    他不喜歡她哭,她就學會不在他面前掉淚,儘管他對自己有多凶、多嚴厲,她在他面前一滴淚也不流,可回到房間後卻把頭埋進枕頭裡痛哭流涕。

    而真正見識到童震的可怕,是在她十五歲那一年。

    那年她上高中,總算離開寄宿學校。她早就期待多彩多姿的高中生活了,一甩掉寄宿學校的制服,進入公立高中,每天從波士頓上城區的住所上下學後,百媚完全釋放自己活潑愛玩的一面。

    西方女孩最美麗的時刻是十七、八歲的黃金時期,年輕貌美的臉孔和發育得玲瓏有致的身材充滿魅力,東方女孩在這年紀還在發育,根本敵不過人家。

    可百媚不一樣,喜歡戶外活動的她有一身健康的小麥色肌膚,東方人的黑髮加瓜子臉,以及前凸後翹的玲瓏曲線,一入學就成了拉拉隊的一員,姿色不輸給那些金髮大胸脯的典型外國美女。

    童震因為一部大陸劇的拍攝工作延誤,他一直到百媚上了高中半年後才有空到紐約看她。

    百媚見到他自然開心不已,熱情的撲向他,抱著他的頸子笑個不停。

    「你來了,我好想你。」

    童震被她的打扮嚇了一跳,因為她身上穿著細肩帶小可愛加超短熱褲,而且還沒穿內衣,令他無法忽視她從青澀小女孩變成誘人少女的玲瓏體態。而且她打著赤腳就來開門,一點也不莊重!

    因為是在家裡,他也就算了,如果出了家門他可不容許她穿成這樣。

    但是一個小時後,他就完全笑不出來了。

    百媚換好衣服,在晚上十點說要出門。

    「我同學辦生日派對,我要在他家過夜。」她一邊戴耳環一邊以英文說。

    環境裡都是英文少有中文,她已經習慣用英文了,所以,「她」和「他」可以清楚的分辨,童震沒有被唬攏住。

    「生日派對?在別人家過夜?而且還是個男生?」童震瞇起眼,以中文道:「還這一身打扮?」他不贊同的眼神盯著百媚的穿著。

    她的黑髮紮起高高的馬尾,誇張的大圓耳環垂在兩側──她什麼時候去穿耳洞的?

    剛才那身細肩帶、超短熱褲換掉了,但是跟剛才比沒有好到哪裡去。

    挖背式亮粉色小可愛背心,搭一件低腰黑色緊身短裙,露出她平坦結實的小腹──她還打了一個肚臍環!腳上那雙白色高跟鞋,配上她那一七○的身高,襯得她的腿修長迷人,腳踝還戴了秀氣腳煉,怎麼看都很誘人。

    但因為她的小麥色肌膚,令人不覺得她露得太煽情,只覺得她很健康,適合穿這麼辣──儘管現在已經入秋了!

    「不好看嗎?」百媚緊張地問。

    她到了愛美的年紀,會擔心自己打扮得不美,破壞自己在喜歡人心目中的印象。

    「這麼晚了還要出去,不好吧?而且還穿成這樣。」童震第一不贊成她這麼晚還出去,第二不贊成她穿成這樣出門。

    一想到那些年輕小伙子會看見她這誘人的模樣,他就臉臭不爽。

    「沒關係啦,我同學人都很好,明天會送我去上學。」百媚笑著說。「阿震,我這樣好不好看?」她希望從他的嘴裡聽到稱讚。

    當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歡他之後,她便不再喊他阿震哥哥,改喊他阿震,他沒有反對,從此她就這樣喊他。

    童震一臉的不贊同。「妳不怕危險?」

    「會嗎?」百媚失笑,覺得他杞人憂天。「我上學都這樣穿啊,哪會危險?而且我覺得自己很適合這種打扮。」她對自己的身材自信滿滿。

    聞言,童震的眼危險地瞇起。「妳,上學都穿這樣?」

    光想到她穿布料這麼少的衣服上學,他就一肚子火!

    「差不多。」沒發現他情緒的轉變,她逕自說:「還有更少的,我是拉拉隊隊員嘛。」

    「妳不知道穿得越少越容易招惹歹徒覬覦?」他淡淡地道,不動聲色。

    「你少嚇我了!我們學校那麼多女生穿得比我更誇張不都沒事?」百媚覺得他想太多了。

    「那是因為妳沒遇過。」童震眼眸閃過一抹精光。「媚媚,最近我接了一個反派角色,妳想不想看?」

    「好啊!」她已經遲到很久了,但是為了童震的演技,她可以再遲到一下沒關係。

    每回童震來,都會跟她提起自己的工作,她從小在電影圈長大,自然對電影感興趣,尤其童震的演技是那麼震撼人心。

    「是一部驚悚電影,我飾演一個喪心病狂,連續姦殺少女肢解屍體的變態。」童震說完就變了臉色,陰沉、詭異,眼神飄移不定,全身散發出的氣息令人不安,他動作快得令百媚措手不及,才一下的時間就被他從身後抓住。

    他力大無窮的勒住她的頸子,像是要勒死她,把她整個人提起來。

    百媚害怕得掙扎、呼叫,「阿震,你不要嚇我!」

    「穿成這樣,不就是要引誘我上妳?」他發出變態的嘻嘻笑聲,下流地說。「別動,再動我就殺了妳!」他一手勒住她,一手握著小刀抵在她脖子前,完全不像跟她開玩笑的樣子。「閉嘴,不准尖叫!」

    他手上什麼時候多了一把小刀?她嚇得說不出話來。

    童震拖著百媚離開客廳,她不斷的掙扎呼叫他別玩了,可他面對她的掙扎和呼喚只是低咒了好幾聲難聽的髒話,把她往地上狠狠一摔,令她摔得眼冒金星,在她來不及反應前壓住她的腿,像個急色鬼趴在她頸間狂吻,從頸子、胸部吻到小腹,小刀還抵著她脖子,另一手扯掉她的挖背背心,狠狠撕碎。

    百媚尖叫著護住自己胸部,會被強暴的想法閃進她腦子裡,她頓時害怕得哭出來。「Don't  hurt  me!Please!」

    他不是阿震……他是個禽獸……

    「妳看,妳根本敵不過男人的力道。」見她害怕得哭了,自己的目的達成,童震才不再嚇她,丟開小刀,脫下夾克披在她身上。「如果對方拿把小刀威脅妳,妳連呼救都不能。」用這麼激烈的手段嚇她,他一點也沒有反悔的樣子,以一副「就是應該這樣」的表情道:「不想被侵犯,就別給人機會──以後不准穿成這樣,聽見沒?」

    「嗚──嗚──嗚──」百媚的回答是猛點頭,一直哭一直哭。

    她真的被嚇壞了,因為太真實!她現在全身被摔得酸疼,像被人打了一頓,脖子和胸口還有吻痕,他來真的!童震的演技令她害怕,她真的以為就要被侵犯了!

    從那時候起,她就不曾再穿她喜愛的衣服,把自己包得緊緊的,就怕再惹童震生氣。因為這次的教訓太震撼,她好一陣子才調適過來,生怕他又用演技來嚇她。

    她喜歡他演的戲,也怕他過於真實的演技,她學會了察言觀色,從他的細微表情就看出他的喜怒哀樂。

    竭盡所能的討他歡心,只為了成為他喜歡的那種女孩,用討好,來彌補十歲的差距。

    但是她的百般討好,換來的卻是他對她的不尊重,她的意見對他來說都不是意見,他說的話就是一切,她唯一能做的,只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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