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軌的麻煩 讓愛再開始
    生我養我的是父母,寵我愛我的是父母,打我罵我的也是父母,最後踢我出門的還是父母。  

    當他們把我攆出家門時,我已經對這個家毫無幻想了。  

    我和宋賀的事情被揭發後,宋賀的老婆天天上門哭罵,有時還抱著她那個兩歲大的女兒在我家門前哭喪似的,搞得左鄰右捨都不得安寧。  

    這棟處在唐人街邊緣的政府公寓,全部住戶都是亞洲人,平常一點雞毛蒜皮的事情都能在鄰居間傳上三天三夜,人多口雜,事情原本不是這樣都被渲染得滿天神佛,死魚翻身。  

    我的事情自然是上了首榜,天天家門口都被人窺視,每次那女人一來,即使是吃著飯,鄰居也端著碗站在走廊上看熱鬧。  

    父母為了我的事情天天吵架,直到一天他們實在受不了了,臉也丟夠了,就把我扔出家門,說敗家子就自生自滅吧。

    我沒有怨過他們,因為我早被宋賀的絕情傷得體無完膚。  

    宋賀是我就讀中學的文科老師,我忘了當初他是怎麼變成我的補習老師,只記得一天下午,他引誘我和他發生關系,從此後,我沉淪在性事中,理所當然認為他是愛我才這樣做的。  

    我和他維持了這樣的肉體關系一年多,一直以來我以為他在高潮時喊的「其」是我,雖然有點奇怪,誰會用名字中間的字來稱呼自己的情人?我以為他是特別的,所以沒有太在意,反而很高興他居然想出這麼特別方式。  

    有天,在完事後他去浴間洗澡,我收拾地上的衣服時,他的錢包掉了下來。如果是以前的話,我隨手就會塞回去,可是那天我好奇的想看看成年人的錢包裡裝的是什麼。  

    曾經看過班上的女生炫耀自己的粉紅色錢包,裡面裝了自己男朋友的照片。  

    不知道宋賀會不會把我的照片放進他的錢包呢?  

    我帶著一絲好奇,打開了看——  

    錢包是三折式的,他的駕駛執照放在正中央的透明夾層裡,上面的照片和他現在的樣子不大像,怎麼說呢,那時他好稚氣,看起來像是冒充大人的中學生,笑得很天真。  

    我拿出照片想驗證一下是不是他,結果,裡面掉出了另一張小照片,上面是一個陌生男人的笑臉,似乎是在某個游樂場的立時照相機內拍的,照片背後是陌生有力的筆跡寫著「崎貿」兩個字,中間畫了—個心。  

    我愣了一下。  

    宋賀從浴室走出來,一把搶過我手中的照片,神色慌亂的說:你怎麼可以拿我的東西。他重復地說著,直到把照片顫科地塞回錢包。  

    我突然明白,他在床上喊的不是我的名字,而是「崎」。  

    我拉著他的手臂追問,他卻不耐煩地敷衍著,說什麼今晚有事,他要早點回家。  

    回什麼家啊!他根本不愛他的老婆,連他們女兒都象對待學生一樣。他對女人不行,連他自己都這樣說。  

    就這樣,他從我手中逃脫,好幾天都不願單獨見我。  

    我回家好好想了幾天,我想,就算那個人曾經是他的情人,但他現在已經有我了,不該再保留那種過去的東西。又或者他覺得我不夠愛他,故意拿這個來試探我?無論我怎麼想,依舊不能明白他為什麼突然不理我了。  

    我愛他,我相信那時我是真的愛他。  

    可是幾天後,當我好不容易找到機會拐他到我家單獨見面時,他卻說要分手,還說要離開學校。  

    我不明白,我到底哪裡不能讓他滿意了。  

    在我固執的要求下,他不得已說了那個人的事情。  

    搞了半天,原來我不過是別人的替身!  

    我又氣又怒,堅持要他說清楚,他究竟有沒有愛過我,他說,沒有。  

    可是我是真心愛他的啊!  

    但他說,那只是因為性愛,我愛的是做愛時的感覺,而不是他這個人。  

    我不明白,喜歡和他做愛,難道不是愛的一種?  

    他卻說,無論怎樣,他都不可能愛我,因為他的心早就給了別人。  

    爭吵中,我在忿怒中失去理智,試圖從做愛中讓他明白,我愛他的心絕對不比那個王八蛋男人少……可是,我忘了,父母今天會早下班,因為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和他的事情就這樣被發現了。  

    父母又怕又怒,拼命質問他是不是變態,有沒有傳染艾滋病,硬是把他逼得狼狽逃竄。  

    父母拒絕相信他們眼見得事實,認定是宋賀勾引我想強暴我,在我百般解釋下只是把事情越弄越糟,父母居然告到學校,指控老師意圖強暴學生。事情一發不可收拾,學校當然不會無視這樣的指控,馬上調查詢問,宋賀的老婆怎麼也不相信自己的丈夫會強暴一個男學生,反而認定我誣陷老師,因為我的成績差,想籍此威脅老師讓我PASS。  

    事情從九月鬧到了一月,因為我和他都不肯說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拖著對學校對任何人都沒好處,最後因宋賀引咎辭職和父母受不了左鄰右捨的冷嘲熱諷下,不了了之。  

    父母籍口說讓我換個學習環境,把我送到親戚家暫住。我想他們其實是知道了,只是選擇不相信而已。  

    如果事情是這麼簡單的結束,我也不會遇上雲烽。  

    多謝宋賀的老婆到處哭訴,害得我像過街老鼠一樣,走到哪裡都只有被轉讀的份,親戚們一臉惡心憎厭的樣子已經讓我見怪不怪了。  

    我被送到段晴天家裡時,他正准備結婚,我想著他不知道會把我送到哪裡,因為就我所知,段晴天家是我家在紐約最後一戶親戚。結果,那瘋女人又追了過來,硬是鬧得鄰裡都知道我是個GAY,勾引了她老公墮落的變態少年。?  

    或許對她來說,這已經是她所能作出的最大報復。  

    自己丈夫原來是個GAY,情人就是丈夫的學生。  

    她瘋狂的報復讓我筋疲力盡,我已經不想背負著她的怨恨和詛咒繼續再逃。  

    我等著段晴天的判決。  

    宋賀在這之間也找了我好幾次,他說我要我原諒他和吳-韻。  

    我看著杯子裡的酒,無話可說,也無力再說。  

    面對一個不愛我的人,就算我告訴他,他對我傷害有多重,他能作什麼?奉獻身體安慰我?我不需要肉體的麻醉,我只是想要他的愛!  

    某天晚上,段晴天和他媽還有准新娘在客廳——地討論了一個晚上,他以為我睡著了沒聽見,其實我都聽見了,包括他說那句「送到我那個同學家,等他厭了他自然會處理的」。  

    我那是還以為段晴天的同學是個什麼變態。  

    我准備好了,如果段晴天把我送到什麼奇怪的地方,我第一個先揍扁那家伙,搶他的錢包然後逃走。  

    段晴天帶我去的地方是白人和西裔混合的住宅區。我趁他停車的空隙,悄悄溜上樓上去看他那個朋友。  

    走廊裡很黑,我又不熟悉環境,一下撞在別人身上,然後就聽見男人低喃的聲音。  

    那男人有一把非常低柔的聲音,而且就在我耳邊說起抱歉的話來,他的聲音像暖水一樣刷過我的肢體,我渾身都僵硬起來。他的聲音讓我有感覺。  

    真是該死,難道是因為太久沒有發洩,只要聽見男人的聲音就想要嗎?  

    我雖然希望他別再說了,可他的聲音還綿綿不息地再次刷過我耳邊,我怕我一張口就會洩漏了我的情緒。  

    可他貼得太近了,大概是以為我受傷了吧。  

    我只好咬牙說,是我的腰。  

    我的腰的確撞在扶手狀的東西上,但不痛,只是被壓了一下而已。  

    他卻邀我進他的公寓坐。  

    我被他不由分說地拉進屋裡,隨便扔在什麼地方坐下,屋子中顯然沒有亮燈,我憑著窗外的微弱的光線檢視四周才發現這根本不是拿來住人的地方!到處都是累積的雜物,這像是人可以住的嗎?搞不好是什麼怪老頭的老巢。?  

    我急著想走,才一動就聽見四周嘩啦啦的聲音,什麼東西倒塌了。  

    燈也在這時亮了起來。  

    男人看著我狼狽的樣子,強忍著笑容的臉卻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第一眼看上去就覺得他是個很溫柔的人,第二眼看過去就會發現他雖然不會讓人有驚艷的感覺,其實卻是個能引起男人欲望的性格美人!  

    他的頭發烏黑發亮,參差不齊都快到肩膀了,似乎很久沒有修飾過了;修長劉海下的眉毛很長很濃,像是畫上去,和眼睛貼得很近,曾聽班上的女生說過,這種眉相的男人最多情寡意;狹長細小的眼睛由於睫毛過長,看起來好像半瞇眼般的慵懶;鼻梁蠻高的,唇瓣很薄確實非常漂亮的粉紅色,在燈光下幻散出珍珠般的光澤;他的膚色是健康的麥色,手腳修長,雖然穿了一件寬大的短袖襯衫卻會讓人遐想下面的腰是多麼纖細誘人。  

    他轉身收拾東西時,我忍不住死盯著他的後背看,然後眼光一路滑落到他的臀部。  

    我相信,他在衣服下面的身體絕對完美妖艷。  

    他卻似乎不明白自己的魅力,還拼命對我說這說那,我根本聽不進去。  

    腦海中不斷想象著某些片斷。  

    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激動,對方還是個陌生人,我卻產生了嚴重的欲望。萬一我是歹徒,他這樣隨便請人進來,豈不很危險?又或者他是個GAY,用這種手段勾引別人?  

    想到這種可能,我超級不爽地站起來,甩門離開了。  

    結果在樓下就碰到剛剛停車回來的段晴天,又被他拉上了樓,又出現在那扇門前。  

    許久後,每當我回想起那天的偶遇,也許這就是緣分了。  

    雲烽是個非常好相處的人,他對什麼都不挑,只要能吃能用他絕對不會抱怨。  

    我曾經一度懷疑他是不是考政府補助過日的貧民。  

    後來才知道他居然是個室內裝修設計師,還是蠻能賺錢的那種。  

    真看不出他是個金牛。  

    公寓那麼破爛,衣飾品味那麼低,吃用那麼隨便,怎麼也無法和一個有設計師頭銜的人聯想起來。  

    他平常雖然很隨便,和他的外表完全相反的粗枝大葉神經大條,可是他很會照顧人。我病的時候他會做美味的粥點,給我買藥買更換的衣服。  

    我真的以為他是個GAY,因為他的外表實在是太帥了,帶著陰柔的那種帥氣,在圈子裡肯定是極品,而且那個姓董的家伙一天到晚對他動手動腳的,想讓人不懷疑都不行。  

    事實再次證明,我長了一雙狗眼。

    本來我想在這裡混也不錯,至少不用擔心遭人白眼,還有個會照顧人的帥哥養眼,我打算待到十八歲後就搬進大學的宿捨,自己打工賺學費,給自己一個全新的人生。吳-韻卻不知從哪裡挖到了這個地址,又追了過來。  

    那個該死的女人!  

    我忐忑不安地生怕雲烽會趕我走,那我真的是沒有地方可去了,回家的話搞不好會被送到什麼感化院之類的地方。  

    出乎意料的,雲烽是唯一一個沒有因為怕事而趕我走的人,反而更加照顧我。  

    被人保護的感覺真是很幸福。  

    可我又懷疑,他是不是有什麼企圖。在被人送來推去的日子中,我明白了一條真理,天下絕對沒有白吃的午餐。  

    曾被送去一個親戚家,他們答應無條件收養我,在他們家開的衣廠內打雜,別人不想干的重活都扔給我,請不到人做的繁瑣工序也扔給我,除了每天吃喝睡覺他們包外,我其實是個免費的工人。我受不了就要挾他們要告到勞工會去,他們怕我找麻煩,又把我送到另一戶親戚家裡。  

    那家親戚在上城商業區開了一家飯店,我在他們飯店裡幫忙洗碗刷碟,他們也付我錢,然後告訴我,我父母沒有給他們一毛寄養費,錢又被收回去,我還是身無分文。  

    我想,如果能繼續待在他身邊,就是被抱也無所謂。  

    他卻非常可愛地拒絕了我。  

    至今想起來,還是忍不住偷笑兩聲。  

    他滾下床的樣子真是可愛斃了。  

    難以想象他居然已經二十五了,對一個吻的反應還青澀如同處子。  

    每天和他在一起,我都有新的發現。  

    他不喜歡華麗不實惠的東西,他絕對不會花錢買不必要的東西,他做的一手好菜卻從來沒有顯示過,據說我是他第一個食客,我為此還沾沾自喜了好久一段時間。最讓我高興的是,他沒有女朋友!而且那晚我居然得到了他的初吻,我當然是臭美了好一陣子。  

    這麼好的男人居然沒有人發現,真是世上一大奇跡。  

    我真的動心了。  

    雖然他是個正常男人,我可能會碰壁碰到頭破血流,我也不在乎,因為我掌握了他的弱點——他心很軟,基本上我一出眼淚他就會折服。  

    說我很變態很下流吧。  

    我一點都不介意。只要能得到他,卑鄙無恥出賣良心都無所謂。  

    唯一比較麻煩的是他那個姓董的朋友,我第一眼看見他時就知道他也是懷著同樣的心思,可是我不會輸給他的!  

    我就住在雲烽家裡,每天早晚都能看見他,我的臥室就在他隔壁,我上下課他都會送我,他會為我做早餐晚飯,為我買需要的物品,當我需要時,他也會把肩膀借給我,哄我開心安慰我。基本上只要我的要求不過分,他都會答應我。  

    姓董的算是哪根蔥?  

    我連他的初吻都拿到了!  

    他恐怕連根小指頭都沒勾到吧。  

    我相信,只要我夠努力,雲烽一定會愛上我。  

    就讓我的愛,從吻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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