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星期,過去,沒事,第二個星期,也沒事。
第三個星期到了,我繼續數著日子,我繼續忐忑不安,我繼續在夜半驚醒,馨蘭睡在身邊,小飛在隔壁小床上,他們幸福而安全——只差那麼一點,如果不是那麼一點,我就大可以擁有另外一種幸福了,那走在鋼絲上的幸福,極端的甜蜜又搖搖欲墜,心會起伏不定,再也沒有安寧——我也曾經幻想過有朝一日,雷耀會突然出現,閃閃發光,他會告訴我一切只是個誤會,他要帶我走,我就會立刻跟他一起走——這個場景在開始的兩年裡,被我偷偷地幻想過很多很多遍——但這就像是一種生活瑣事裡的一點娛樂,一點幻想,當不了真;慢慢地,我安於我自己的生活,我開始遺忘掉這種娛樂自己的幻想。
我腳踏實地的生活著,我是真真實實地活著,再沒有比勞碌一天可以回到家裡,還有人等著自己的感覺更好,我適合這種平凡的生活,雖然我曾經無比嚮往過走在鋼絲上的刺激人生,但我也老了,歲月不饒人,時間改變一個人的想法、性格、生活習慣都是在不知不覺中做到。
我點了根煙,悄悄坐到絲瓜籐下的竹椅子上,一坐竟恍惚到了天亮。
天濛濛開始亮,一點都不刺眼,我們的小城安靜極了。我的家也安靜極了。
把新的螺絲鉗上,發動機就轉起來了。轟隆隆,修好了。
「端康,今天活差不多了,你先走吧。」老闆拍拍我的肩,「帶小飛過來玩啊。」
我點著頭,擦乾淨手上的油污,今天是小飛的生日,答應馨蘭要早回家,早上就跟老闆請了今天的假,等會去買個蛋糕,就可以回家大大享受一桌馨蘭的好菜了。
——「請問要幾根蠟燭?」
「五根。」
我接過五色的蠟燭,插進衣服口袋,一手拎著大蛋糕,一手提著送給兒子的生日禮物,一輛超級豪華大坦克,他已經吵著要了大半年了,今天一次頭讓他小子過足癮。
天色還早,我悠悠閒閒走在小城的路上,乾淨寬敞的道兩邊沒有一個人影,只有樹葉子還在晃蕩著眼睛,我哼起小調,想像等會小飛的雀躍。
安靜的舒服的下午,要是每一天都這樣該有多好。
我拎著兩口袋,滿心歡喜。
先響起來的是手機,知道號碼的只有馨蘭,這也是搬到這小城後她為了方便聯繫買給我的;一定是等不及了,我掏口袋,把手機摸出來,看著——
這是什麼號碼?我從沒見過。
……我好像見過,這個號碼,我想想——
這串數字,這串數字——很久很久以前我買的手機,我選的號碼,我把它送給了人,我很開心,我控制了這個人,時時刻刻——
啊!——
我已經關上了手機,響聲嘎然而止。
身上一下子就冷了。搭在腕上的袋子沉得抬不起來。
我搭拉著兩個口袋,遲鈍地像四周望——
我停止了呼吸——
我竟然一點都沒有看見,我居然什麼都沒有發現——這輛跟在我身後的轎車,跟鬼一樣,深沉的怒濤一樣的藍,跟個厲鬼一樣!
跟著我。
我是想跑的,但我也不明白我為什麼那麼憤怒,那種剎那間怒火燒得我連腦袋都糊塗,我一直保衛的東西被侵犯掉了,我一直以為安全的堡壘被破壞掉了,我的家,我的地盤,我的平靜,統統都要被搶走了,而我竟然一點都不知道,我一點都不能保護她們!我這個沒出息的傢伙,到現在還想要跑嗎?現在跑又有用嗎?
我除了震驚,只有憤怒。
我扯著兩個大口袋,我一身的修理工打扮,我的頭髮亂糟糟的,我的身上都是油漬和油味,我就是個不起眼的小人物,但馨蘭還是會燒好一桌菜,打好洗臉水等我回家,小飛還是會跳到我的懷裡,喊著爸爸,爸爸!
這些,我都不要失去,這些,就是我現在活到現在最大的幸福了。
在將要真正失去的剎那,我才明白她們的意義和珍貴。
——車子停在我身邊,車門打開。
車上走下一個人。我不認識。
我鬆了口氣。但那人卻直直走向我。
他停在我面前,彬彬有理:「請問是李端康先生嗎?」
「是我。」
他把亮晶晶的鑰匙提起,放在我面前,「這是雷先生送給您的禮物,本年度最新款的敞蓬寶馬,請您收下。」
我盯著那把車鑰匙,就是一條毒蛇咬起人來也不會這麼疼。
「我不要,我不要!你跟他說我什麼都不要,你喊他不要來打攪我!」我瘋了一樣驀然大吼大叫,我提著兩個塑料口袋,拔足狂奔。
我跑啊跑,跑啊跑,終於跑進家裡的巷子。我一下子就安心了,我慢下來,我整了整衣服,蠟燭掉出了口袋,蛋糕可能都被擠壞了。
我敲門,往常馨蘭總是在我敲門的前一刻就能聽到我的聲響,就過來開門了,今天她肯定在忙著做菜。
我剛要那鑰匙,門就開了。
馨蘭站在我面前,我走進家,逗她:「今天都做什麼好菜了?小飛呢?我們先把禮物放起來,等切蛋糕的時候再給他看,他保準會高興瘋掉——馨蘭?」
馨蘭反常地一聲不吭。
我奇怪地把手上東西放下,我的眼角滲進一點點柔嫩的顏色,我才開始慢慢聞到強烈的香氣,整個把我們的屋子籠罩,這都是些什麼啊?——我環顧我的家,我的四周,竟然都是花!都是一朵朵香水玫瑰,都是一枝枝粉紅色,成百、上千,堆滿了整個角落,甚至快要砌到屋子頂,放不下了,就堆到院子裡,耳朵鼻子眼睛全都是濃郁的香氣,全被佔領,沒有一個地方能逃得過。
我知道是誰幹的好事!
但我也只能一聲不吭。
院子裡,傳過來小飛興奮地叫鬧聲,他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多美麗的高貴的花,我送給他母親的都是一兩枝田園裡採摘的鮮艷的無名花。
我抹了下臉,我要讓自己清醒點。我沒想到這麼快。
「馨蘭,我要跟你說些事。」我木然地說,我知道我最難過的關就在眼前。
馨蘭在這些花叢中,還是像個小姑娘一樣美,還是我的小仙女,我知道我可能馬上就要失去她了。
「不要說,端康,我不想聽。」馨蘭別過臉,迴避我的眼光,「你看這些花可能都送錯了,我們小城哪見過這些花,他們說這些都是空運過來;送錯就送錯吧,這些花不是開得很美?」
「馨蘭,我以前,我遇到你之前,我喝酒住進醫院,都是因為我愛上一個人,他是個男的——」
「不要跟我提雷耀!」
她喊著,她發抖,她眼睛裡都是淚,她摀住了眼睛。
「你怎麼知道?馨蘭是誰告訴你?」我被揭穿了,羞恥撲面而來。「是他說的?」
「我偷看了你的日記,在你把它燒掉的前一個晚上,在五年前!」
——
馨蘭背對我,她的聲音遙遠又痛楚:
「端康,我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知道你心裡面還有別人,那天晚上你又出去了,我也不知道我怎麼會那麼害怕,我怕你會跟別的人走了,我想你再也不會回來了——小飛在我肚子裡,我又疼又害怕,我知道你一直有記日記,我想看看,我只想看看你到底是怎麼想我、怎麼看我——端康,我都做了什麼?你會恨我!端康?」
「為什麼你看了日記,還要跟我這種人在一起?我是個同性戀,我喜歡一個男人,我還被他甩了,我什麼都沒有,我什麼都不能給你,你為什麼還要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碰到馨蘭的肩,她沒有拒絕我,我摟住她纖弱的肩,我把她摟在自己懷抱。
「我害了你,馨蘭。我誤了你一生。」
「端康,我們在一起整整五年,我們從沒有吵過嘴,我們做什麼都想到一起,我們一家人開開心心,我不求什麼其他,我很知足。」
「還不夠,這還差遠了,馨蘭,我還要跟你一起變成老頭老太,一起攙著手過馬路,一起看我們的兒子娶上漂亮媳婦。馨蘭,千萬別丟下我。」
馨蘭握住我的手,合在她手心裡。她的手小巧又暖和。她焐著我的冰冷。
「過去的都過去了,端康,我在你身邊,從前,現在,以後,我一直都在。」
這天晚上,我們一家人切了蛋糕,吃了一桌的菜,小飛拿到禮物高興極了。
我在夜裡,家人都睡了,把花都丟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