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康,我想要那個彎彎的月亮。」
「……讓我想想辦法。」
「……」
馨蘭湊近我,迷霧似的神情格外專註:「想到了嗎?」
「……讓我再想想。」
馨蘭伸手穿過我的頭髮,撮起來,纏在手心裡,和她的長髮編在一起,一點一點,一縷一縷,我不動,讓她滿意。安靜地,和她獨處,和她在月亮下,躺在我們的床上,看她努力小心地糾纏我們,一次次,我的頭髮太硬,掙脫掉束縛,她又一次次重新來過。
她一直都是這樣堅持,於我,於我們的婚姻,為了我,隱居在這小城,嫁了我,注定要過默默無聞的生活。
「端康,端康……」她的眸子晶亮,溢滿了光彩,她舉高手心,笑靨如晨間朝露。
她又堅持編好了。寵溺地,我親了下她的鼻尖,一手握住她攥著緊緊的拳,「馨蘭,馨蘭。」我只會傻瓜一樣學著重複,卻說不出我心裡的感激。
「昨天小飛鬧著要玩橡皮泥,我找不著,好不容易在櫃子裡翻出來一個紅色的。」她翻過身,就從抽屜裡拿出來什麼,她遞到我面前,「你看——」
「這是什麼?」我問自己,問這個紅色的奇怪的三角形,「像四不像一樣。」
「明明是顆心啊!一顆紅色的心。」她撒嬌地趴在我身上,眼裡浮出如霧的心思。
「——啊,有了!我把它捏成彎月亮,不就有了。」我接過橡皮泥,讓它冰冷地躺在我的手心。我要動作。
她卻依賴在我懷裡,摟著我的腰,抬高臉:「端康為了我,什麼都可以不要,是不是?」
我撫過她的長髮,連聲音都柔軟:「我是你的。」
她把手疊放在我的手裡,我們緊緊相握。
橡皮泥就自然掉出手心。
「爸爸,我要吃那個!」
「走,爸買給你……不能告訴你媽,知道嗎?」
「知道知道!」
小城市的街道,不比大城市,走著走著,就能走到頭,路人也都是看著面熟,擦過肩,互相點點頭。
小飛最近迷上了冰激凌,一吃就能消滅掉好幾個,偏偏他又在換牙,馨蘭絕對禁止他偷吃甜食,女人還是小題大做,我小時候餓了不也什麼都吃,牙齒現在還是好好的,但小傢伙嘴裡塞進整個冰激凌後,我還是心虛地叮囑他,千萬不能被你媽知道,不然挨削的就是你爸!
走在路上,小傢伙嘴裡一邊咋吧咋吧,一邊哼著歪歪扭扭的歌,四歲小孩的智商能這樣就很不錯了,我萬幸地逐漸看出他遺傳的肯定是馨蘭的頭腦,而不是他的苯爸爸。
星期天的心情真是好啊,什麼活都不用幹了。只要放鬆就好。
我也開始哼哼,插著口袋,踢兩腳石子。小飛在前面跑跑停停,一點都安分不下來。
等會要就近去菜場買條魚回家,小飛要多吃魚才能長個頭,不能忘掉。
走著,走著,路過城裡惟一一家電影院,多半放的是過期的老電影,百年罕見能引進什麼新片大片,我瞥了一眼,又在放回顧展,我走上去幾個台階,灰黯磚牆上面貼著七八幅招貼畫,我仰視著——《海中的程》,威尼斯的景致,源於「海中的城」,異國情調的藍夜裡,廣場上的建築物,從運河中看,好像在水裡,情侶坐在船上,倦而雅的情調,悄恍迷離,水如此,人如此,男人的側臉,在夜色裡,俊美得可怕,親吻身邊異國美女時,浪蕩隨性的本色就淋漓盡致——傍晚的天,一切都昏昏欲睡,人的每根神經都會遲鈍。
「你好啊。」我摸摸腦袋,跟他打招呼,「最近都好吧?」
「爸爸。」小飛一級級蹦上來,牽我的袖子。「爸爸餓,肚子餓。」
「這是我兒子。」我把小豬抱起來,獻寶一樣搖搖,「很可愛吧?我很好,我希望你也很好。」
「爸爸……」
「知道知道,回家吃飯,知道了。走吧。」
大城市的人太忙碌了。如果住慣了小地方,突然跑到城裡面來,還真是不適應。我現在肯定是滿身鄉巴老的味道了,見到一個四十層以上的高樓,都要情不自禁把頭後仰九十度看看,還把怕生的兒子也拎上第八十九層,硬讓五歲的他看清楚最高峰的風光,沒準我這個已經三十四歲的老傢伙,真要把下半生的期望托給這小東西。
雖說是年滿五歲的修學游,但突然把我們父子倆都丟進鬧哄哄的這裡,首先不適應的肯定是我,而絕不是興奮得像只小猴子的小兒子。怎麼也應該讓馨蘭一起出來的!連車票都買好了,誰知道馨蘭過去的醫院裡來了連環車禍的重病患,本來我們城裡就這幾個醫生護士,一下子忙不過來,馨蘭接到電話,就連忙趕過去了,卻不准我們退票,只讓我們先落腳玩兩天,她過幾天就來跟我們回合。
我還是應該陪馨蘭的。現在就我們父子倆總覺得缺了點什麼,根本開心不起來。
「你想不想媽媽?」我抱著兒子,坐在街心公園,看路邊流水線一樣過濾的人。
他只知道啃他不知道第幾個冰激凌,吱吱唔唔不知道嚼些什麼。
廣場中心的噴泉放著音樂,小飛好奇地跑過去玩水,我跟過去看著他。
才玩了一會,水就停了,我看表,是中午休息時間;抓過兒子,我抱他去吃飯。他開始鬧彆扭,死活不肯離開彩色噴泉一步,最後乾脆就坐在地上,抱住了膝蓋,瞪著我,鼓足腮幫,
被那兩隻浸滿水的小黑玻璃珠子瞪著,我不生氣,只覺得好笑。
「現在該吃飯了,小飛,水也要吃飯,它吃完飯,你也吃完飯,再一起玩。」我肚子也不餓,蹲在他面前,跟他對視著,看他不軟化,我也與他一起坐著,等到他餓了,他自然要叫喚。
坐著的時候,看看花,看看草,雖然都是人工精心培育,還是沒什麼生命力的勁拔。
遠遠的街對面,擠著黑壓壓的人,明明不是星期天或大甩賣,居然也聚攏著這麼多人,光看看那人潮,還有四面湧過去的,就看得驚心。
恍然相識,隱隱有不好預感。但敵不動,我不動,和兒子一起抱著膝蓋,我們都不動。
然後音響傳過來,是某位大明星給朋友新開的茶藝店剪綵,我埋頭不動。
然後明星上了車子,車子開過來,人也跟著擁過來,我維持不動。
但兒子動了,他又發現了新鮮物,無疑就是那吵吵嚷嚷的人群和轟轟烈烈的音效,他小子敏銳地嗅出了裡面有他感興趣的新貨了,騰地站起來,跟兔子一樣溜過去。
我就差差一步,脫了他的手。
這是什麼倒霉的運啊!
我跑過去,湊近人堆,去逮兒子,在人群裡穿插,引來抱怨連連,但真是沒料想不到我的兒子竟會有這麼好的腳程。
但我到現在還是覺得這事情挺好玩,也沒有產生什麼發生奇跡的念頭,比如某人能從幾百幾千幾萬人裡面發現某人,這是不可能的,這是只有小說裡面才有的事。
結果,我終於揪住小飛衣領,我把他抱起來,順便拍了他屁股兩下,再氣哼哼往回頭突破——但是很顯然,陷在這麼多熱情高漲的人裡面,舉步惟艱。
我反正也看不到裡面,只管隨著人流晃動,等名人走了,他人也就自然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