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飛俠:安安,你好早起喔。
流浪的云:早起的鳥兒有蟲吃啊……對了,你有沒有看過一套漫畫叫《相聚一刻》,高橋留美子畫的?
小飛俠:有,那套漫畫太好看了。
流浪的云:嗯,所以這樣的書應該要多看幾遍,就算得被租書店罰錢也不用太早還。
小飛俠:有道理。其實像這樣的書應該要整套買起來供在書架上,想到的時候就拿來溫習。對了,安達充的《鄰家女孩》也不錯喔。
流浪的云:我知道,只是……
等了一夜才等到詠翔上站的涪湄手指僵在鍵盤上,該不該明說她把從他店裡租來的漫畫弄丟的事呢?
小飛俠:只是什麼?
流浪的云:不,我突然覺得好累,想去睡回籠覺。
小飛俠:這樣不行喔,我等下要去晨跑了,做個健康的小飛俠。
流浪的云:呵……你的身材一定很好吧?
真有她的!詠翔對於涪湄裝傻的功力由衷佩服,她又不是沒看過他,還瞎掰得出這樣的諂媚啊?
既然要耍嘴皮子,他奉陪到底!
小飛俠:真材實料的地方都被衣服遮住了,你想看嗎?我E我的猛男裸體照給你。
流浪的云:好啊,不過你要說到做到喔。
小飛俠:當然,不過臉部要用馬賽克處理,不然怕你對我一見鍾情。
流浪的云:這麼有自信?
小飛俠:當然……你不是要去睡回籠覺嗎?
流浪的云:好吧,我回去睡覺了,拜。
下線後涪湄才發覺話題怎麼在無意間被帶開了,重要事情根本沒說到,虧她還在網路上守了一夜!
乾脆別試圖探他的口風,直接買一套新書過去就好;只是這套《相聚一刻》已經發行很久了,要到哪裡才得買到整套的呢?
涪湄輕攏眉心,一家書店一家書店找的話總會找到……
她從來不會為了買什麼東西而踏遍一個城市的,沒想到這回讓她首開先例的居然是一套沒看過的漫畫!
她歎了口氣,這一回到高雄果然是她流浪史上最傳奇的一筆,破了許多她從前固守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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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聽到警廣高雄台通知Good書城去領回《相聚一刻》後,詠翔不覺搖頭苦笑。
原來涪湄是把書弄丟了,難怪今天在聊天室裡的口氣像是在試探什麼似的,小心翼翼又拐彎抹角……
正當他思索時,一陣清脆的鈴鐺聲響起,幾秒鐘後跑得上氣不接下氣的涪湄就站在他眼前,一古腦兒將所有漫畫堆到他面前。
「對不起,我昨天把《相聚一刻》弄丟了,這是賠你的書。」涪湄一邊說還一邊喘氣,因為她跑了很多地方才找到這套書,又在一時興奮下連計程車也不搭了,沿著路牌一路跑到租書店。
「啊,你買啦!」詠翔還來不及和她說書找到了呢。
「對不起,你不會生氣吧?」涪湄再一次道歉。
「這有什麼好生氣的,我倒是怕你生氣。」
「唔?」涪湄不懂他這句話的意思。
「你放在計程車上吧?剛才已經有人送到警廣了。」詠翔真是拿她沒辦法,就覺得她昨天上車前已經快睡著了,果然忘了拿書。
「啊!」涪湄睜大眼睛,那她不就白買了?
「這套書算我向你買的,多少?」知道她住在旅館,行李箱裡也沒有多餘位子放書的詠翔打開抽屜,準備掏錢給她。
「不用啦,是我自己糊塗……」
就在他們互相堅持自己應該付錢的同時,忽然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
「哈!」
「家珍!」兩人異口同聲叫道,但發覺自己不該這麼叫她的涪湄在轉瞬間閉上了嘴。
「看到我幹嘛這麼驚訝?」家珍懶洋洋地將一本書摔在櫃檯上。「還書。」
「逾期十天,罰一千塊!」詠翔毫不留情說道。
「你土匪啊!給你兩百塊,這本書算我的。」
家珍迅速將書從他手中搶回,又看了放在櫃檯上的《相聚一刻》一眼。
「我剛剛好像聽到警廣叫你去領書耶,有沒有覺得挖心掏肺的痛啊,沒想到會有好心人士的名偵探柯南的哥哥『摳男』?」
「我……」
「秦先生,那套書就算我送給你的,你不用給我錢了。」涪湄趕緊出來替他解圍。
「喔,原來是這樣啊。」家珍瞅著她,頓時明白他是捨不得讓她出錢,又將視線轉向詠翔。「好男人,只剩二十九天就一個月了嘍。」
「怎麼又講這件事!」過了一夜,詠翔早就忘了有這回事了。
「我……是認真的。」家珍邊說邊眨眼睛,讓他弄不清她說的話究竟是真是假。
「可是我覺得我們不適合。」
詠翔有些不好意思,基本上他對活潑開朗的女孩興趣缺缺,只會受情感內蘊的女性吸引——例如黃涪湄。
想到她的名字時他趕緊將目光鎖定螢幕,怕心意被人看穿了。
家珍隨即爆出一陣大笑。
「呆子,你真的很好騙耶!」她笑得花枝亂顫,還不時用手指擦拭眼角,表示她笑得多用力,連眼淚都擠出來了。
涪湄有些懊惱地看著她。她真搞不懂家珍是在開玩笑還是在掩飾不安。
「喔,那明天來幫我顧店,我要和黃小姐去旗津。」
詠翔鬆了口氣,幸好家珍的回答沒什麼爆炸性,否則他真的不曉得該怎麼辦了。
「旗津啊,好地方。」家珍點點頭,又轉向涪湄伸出手。「你就是黃小姐吧?見過好幾次,一直沒問你的名字,真抱歉。」她臉上綻出一個溫柔的微笑。「我是塗家珍,塗字就是餘光中的余加三點水,如數家珍的家珍。」
「我叫黃涪湄,幸會。」涪湄跟著伸出手與她對握,又在悄悄讀她深邃眼波蘊藏的心事。讀不透!她不知道家珍在想什麼。
「秦詠翔,明天一小時一千。」家珍在放手後轉向詠翔。
「你土匪啊!」詠翔瞬間反應。
「喂喂,這句話應該是我說你才對,搞錯了吧。」家珍不服氣回嘴:「剛才是誰說逾期十天罰一千塊的?」
「那我是小土匪,你是大土匪。」
「好,小弟弟,叫我一聲大姐頭。」家珍嬉鬧一陣後隨手抓了幾本架上的新書。「這些就算你進貢給我的,不准扣錢!」
「塗家珍!」
詠翔還來不及阻止,家珍就一溜煙地跑出租書店了。
「真拿她沒辦法。」
詠翔聳聳肩膀無奈說道,遇上家珍,他只有舉手投降的份!
涪湄又悄悄觀察他了。這兩個人的相處模式讓她有霧裡看花的感覺,尤其是家珍,給她一種神秘的危機感。
詠翔對家珍到底抱持怎樣的想法?又對她抱持怎樣的想法?她猜不到,甚至自己對詠翔抱持怎樣的想法,她都理不清。
什麼事情都可以模稜兩可,只有感情這檔子事不行。
「明天……幾點去旗津?」她決定弄個水落石出。
「下午三點我去旅館接你,你住幾號房?可不可以給我旅館的電話?」詠翔拿了紙筆,這個問題他老早就想問了。
「……不用了,還是約在這裡見面,下午三點。」涪湄遲疑了一會,還是決定不給他聯絡方式,因為她想有完全的私密空間。「走了,拜拜。」她揮揮手後轉身就要離開。
詠翔忽然高聲喚住她:
「黃小姐!」
「什麼事?」涪湄深呼一口氣後回頭,他該不會要取消約定吧?
「這套《相聚一刻》很好看的,你帶回旅館看,明天要考試喔!」詠翔沒為了她孤僻的習慣感到厭倦,只是想提醒她看書。
涪湄將書抱在懷中後,以最快的速度衝出租書店,不覺中已經跑了好一段距離。
她在害怕什麼?只不過是不想給他電話,何必有如此天人交戰的煎熬?
事實上用不著家珍提醒,她也知道他是個好男人,如果錯過了他,恐怕會後悔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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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珍:嗨嗨,大家好啊!
流浪的云:安安
珍珍:聊天室裡只有你啊?
流浪的云:……
螢幕上接下來顯示的是珍珍離開聊天室
今天晚上小飛俠為什麼不上聊天室呢?涪湄在看完漫畫後有好多心得想和他分享,可是打到Good書城又沒人接聽。
忘了問他家裡的電話是她的疏忽,而她又沒給他自己的聯絡方式,所以只能在網路上等他了。
再等一會好了,說不定再等一會他就來了……
FLY:你好啊,流浪的雲小姐。
流浪的云:……我們見過面嗎?
「FLY:或許有,或許沒有,也或許只是你忘了我。
流浪的云:……呵,我突然想到有事,要先走了。
FLY:這次是火車的時間到了,還是和人有約?提醒一下,美容覺是我的專利喔。
原來是詠翔!他沒事幹嘛把暱稱從小飛俠換成FLY啊?如果能有穿透螢幕發射的殺人電波,涪湄會毫不考慮射向他!FLY:沒有理由就不准走喔。
流浪的云:呵,下次我也來換暱稱。
FLY:你換成什麼我都抓得到你,信不信?
流浪的云:何以見得?
FLY:我會讀心術。
流浪的云:……真的嗎?
FLY:煮的。
幸好他是開玩笑的,涪湄頓時有鬆了口氣的感覺。如果他真的有讀心術,她的心思不就被他摸透了?
FLY:唱首歌給你聽。
流浪的云:好啊。
FLY:如果雲知道,想你的夜慢慢熬,每個思念過一秒,每次呼喊過一秒,只覺得生命不停燃燒;如果雲知道,逃不開糾纏的牢,每當心痛過一秒,每回哭醒過一秒,只剩下心在乞討,你不會知道。
流浪的云:可惜只能看到字幕,聽不到聲音。
FLY:把你的電話給我,我就唱給你聽。
流浪的云:……
FLY:開玩笑的,明天還要去玩水,記得早點休息喔。
流浪的云:晚安。
涪湄這回就真的像在逃難似的暴力斷線了,她直接關掉連線視窗,匆匆從漫畫王回到旅館。
網路上的詠翔比現實生活中的來得可怕。大概是因為沒有面對面的緣故,平常難以啟齒的話語藉由指尖Key進電腦,再從螢幕上呈現出來,感覺上比說出口來得簡單;不過接受訊息的人可不一樣了,因為看不到對方的臉、聽不到對方的聲音,很容易誤解對方的意思。
詠翔可能沒有惡意吧?只是想到就順便問問……
涪湄剎那間瞭解自己是個相當矛盾的人,既渴望被關愛,又不想被關愛,即使是她先主動向詠翔示好的,卻在能更進一步時下意識逃避;也許她和她歷屆男友分手的原因不在於那追求流浪的態度,而在於她閃閃躲躲的曖昧。
明天還要和詠翔去旗津呢……她想,在去旗津前她得整理好自己的想法,才能冷靜客觀地分析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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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有點累呢……詠翔盯著螢幕上「流浪的雲」離開聊天室的訊息發愣。他只不過是把早上沒問到的電話再問一次,她的反應卻像見到了凶神惡煞般避之唯恐不及。
以雲為名的女子,果真連心都像雲一般善變嗎?他記得昨天她還主動要求加入他店裡的會員,還要看他喜歡的書,結果今天態度又改變了。
難怪人家要說「女人心、海底針」了,他果然不懂她的心。詠翔將電腦關機後回到床鋪,不意枕到一本書,拾起一看,是她寫的《聽一朵流浪的雲》。這本書他看了好幾次,每讀一次就會被她筆下淡淡的情感所俘擄,所以才會對她的善變不以為意吧。
這本書……噢,糟了,他這時才憶起是在別家租書店借的,已經逾期一天了!不過也不曉得要到哪兒買這本書,乾脆就別還了,反正他在那兒押的行照早就過期了。
再次翻動書頁,閱讀她藏諸筆端的細膩溫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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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夜景
第三年了,來到台北這個繁華的大城市,不知不覺中已是第三年。
「走吧,上陽明山晃晃。」同事們這樣邀約著,我點點頭,一群年輕人就騎著摩托車,飆上文化大學。
這兒是有名的夜景區,一對對情侶在眼前耳鬢廝磨,多浪漫的情景。
山下,台北城夜裡的霓虹,像水一般流動著。抬頭仰望,天上沒有一片雲,也沒有一顆星子。
人間的光芒太耀眼了,黯淡的星星只有隱藏住蹤跡,就算不是心甘情願。
「別發呆啊。」同事拍拍我的肩膀,我嚇了一跳。
看著他們的笑臉,心中卻有種孤獨的感覺,畢竟融不進所謂「台北人」裡,這城市再美麗再繁華,我終究是個過客。
遊子不必對異鄉投注太多情感,因為這裡不是家。
再望一眼天,我裝出淡淡的笑容。
「好冷,我們下山吧。」
湄被孤獨陪伴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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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湄不是台北人?詠翔被這篇文章表達出來的意念震懾住了!那她到底是哪兒的人呢?還是說她是雲,果真沒有「家」?不過特地去問人家故鄉在哪裡好像是件無聊的事,詠翔將雙手交叉在頸後仰望著天花板,他會問這種問題只有在一個情況下……
想太遠了!他用枕頭蒙住自己的臉。只有在結婚印喜帖時才要知道這種事。
都怪家珍啦,莫名其妙說什麼一個月的期限,害他最近三不五時就會想到自己是不是該成家了。雖然說他才二十五歲,沒有自己的房子和車子,也沒有有錢的老子,更沒有像樣的事業……
想到自己拮据的經濟能力就覺得交女朋友是罪過,所以他只有在學生時代還能靠家裡養時交過女朋友,進了社會後連想都不敢想。
他又將枕頭從臉上移開。如果不考慮經濟因素的話,其實他對涪湄有一點動心,只是認識得還不夠久,他無法理清對她的好感是基於對她文筆功力的崇拜,還是被她獨特的個性所吸引。
「小飛俠喜歡流浪的雲」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因為兩者都是在天空飄泊嘛。
等明天到旗津時向她提出交往的要求看看,反正又不是以結婚為前提,應該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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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陣清脆的鈴鐺聲響後,涪湄匆匆忙忙衝進Good書城。
「黃小姐,老闆還沒來喔!」負責看店的家珍告訴她。
「不,我是來……」涪湄將漫畫放到櫃檯上後又抽出兩千塊。「這個錢,麻煩你幫我還給秦先生。」
在她重新拎起塑膠袋時,才發覺詠翔偷偷塞了兩千元進去。
「你當面拿給他就好了嘛!你們等下不是要去……」
「我不去旗津了!」涪湄脫口而出。「請你幫我和秦先生說,我因為有要緊的事情,所以不能留在高雄……」
家珍沒有對她的話做出反應,逕自低頭沉思。
「請你幫我向他說『對不起』。」涪湄又低聲要求道,其實她是害怕被愛情束縛,決定連開始的機會也放棄。
家珍抬頭瞅了她一眼,臉上的表情說不出是冷漠還是木然。
「抱歉,請你幫我……」
家珍突然低頭抽了一張紙,在上面寫了幾個字後遞給她。
「我會幫你說的。」
「那這是?」涪湄對紙上由一串數字組成的號碼沒有概念。
「秦詠翔的手機。」家珍又給她那神秘難懂的笑容。「你只剩下二十八天了,黃涪湄小姐。」
在來不及反應下,涪湄將紙條收入懷中,迅速跑離租書店。
「她說她有事啊?」照著約定在下午三點到Good書城的詠翔有種被耍了的感覺,連說話都變得有氣無力了。
家珍看著他,收起了平日的嬉笑怒罵,改為一本正經。
「是啊,她還拜託我向你道歉,表示她真的有事。」
「真的喔?」詠翔有點不相信。
「真的。」家珍肯定地點頭後,臉上又綻出一個他所熟悉的微笑。「我今天帶了人間四月天的CD,你要不要聽?」
「好啊。」詠翔聳聳肩膀,這時候聽聽歌也許不錯。
「……我多麼想念你,當時間都失去了意義,穿越思念後等成信箱,讓你需要的時候可以投遞,告訴我沿途中想與我分享的心情。」(詞:姚謙)
聽了這首江美琪的《我多麼羨慕你》後,詠翔覺得自己心裡舒服了一點。
「謝謝你,家珍。」他由衷道謝。
「不客氣。」
「現在去旗津好不好,我和你?」在衝動作祟下,詠翔突然提議。
「白癡!」家珍微笑著用手刀敲他的頭。「還有二十八天!」「你的週期嗎?我還以為你都不會來了!」這個尷尬的數字讓詠翔的惡作劇細胞又恢復了。
「白癡!」家珍用雙手反扣住他的脖子,這下子可不能簡單放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