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大道旁的一家小珠寶店發生了一起兇殺案。
我們迅速趕到現場。
那一帶的店舖都很小,幾乎全是由一人或兩人經營的。珠寶店一邊是當鋪,另一邊是理髮店。
珠寶店玻璃窗上的金字寫道:「珠寶商:鮑伯和貝爾特。」
店裡櫃檯後面的地上躺著一個人。他身材瘦長,留著長長的八字鬍,像舊式鬧劇中的惡棍,我猜他的年紀是四十多歲。
他僵直地向左側躺著,雙膝向上蜷著,右手摀住胸口,手臂下有一道血在流,這表明那裡有洞。血流得不多,我推測他幾乎是立刻死亡。
一個年約六十歲的小老頭,帶著滿臉震驚麻木的表情站在櫃檯旁。守候在這裡的警察說他是見證人。
我看看那小老頭,他身高約五英尺六英吋,一頭稀薄的頭髮,戴一副鋼邊眼鏡,表情如同一隻嚇壞的兔子。
我和顏悅色地說:「我是兇殺組的保羅警官,你是鮑伯?」
「是的.先生。」他發著抖說,「我是店東之一。」
「他呢?」我問,同時向後面點頭示意。
「他就是貝爾特。這真可怕,我們合夥十年了。」
我說:「鮑伯先生,事情發生的時候,你在這裡嗎?」
鮑伯驚魂未定地向我敘述了事情的經過。
早晨大約九點鐘,店舖剛剛開門。鮑伯結好賬要去銀行,一個持槍歹徒衝進來,搶走了鮑伯手中的錢袋,又把現金櫃裡的錢也搜刮走了。
這時,貝爾特正好從後面走進來,緊張萬分的歹徒向他開槍射擊,打死了他。
我問:「這個莽撞的傢伙長什麼樣兒?」
「他大約四十歲,瘦高個子,我猜大約有六英尺高,一百七十五磅重。左路角有一道又細又白的疤痕,一直延伸到左耳垂,這裡有一個大大的、長毛的痣。」他摸摸右面頰說,「他的皮膚黑黑的,像吉普賽人,黑頭髮,有點兒油光光的,鼻子很大,不管在哪裡,只要再見到,我就能認出來。」
「有這可能。」我對他描述得那麼仔細頗感驚訝,見證人很少有這樣觀察入微的。
我問;「他穿什麼衣服?」
「茶色長褲,茶色皮夾克,茶色氈帽,前面帽沿壓得低低的,後面往上翹。哦,是的,在他持槍那隻手的手背……」他停頓一會兒思考著,然後用一種很驚訝的口氣說:「他的左手紋有一條藍色的蛇盤繞著一顆紅心。」
「你真是個善於觀察的人。」我說,然後對另一個警察說:「最好把兇手的特徵通過電台廣播出去,這傢伙應當比較好認。」
我開始對這個案子產生興趣了。通常,你會發現案子無從著手,但是現在,我們有這位鮑伯對歹徒的詳細描述,應當好辦一些。
我問鮑伯,是否注意到歹徒用的槍?他說那是一把藍鋼的左輪手槍,但是他判斷不出口徑,因為他對槍不熟悉。
我問警察,在我來之前,他有沒有在附近的商人或店員中查問。
「西邊的理髮店和另一邊的當鋪都聽到了槍聲。」那警察說,「他們以為是街上的汽車打火,沒有注意。」
我來到隔壁當鋪。
當鋪主人名叫羅伯遜。他也說只聽到汽車打火的聲音,那是幾點過一分的時候。他解釋說,他那位替他工作的二十歲侄子沒來上班,老人不停地看鐘,看他遲到多長時間。
「槍聲響後,你有沒有看見或聽見什麼?」我問。
老人搖搖頭說:「我沒有朝外看。」
好像問不出什麼來了,我道謝以後朝門外走。
「可憐的鮑伯怎麼樣啦?」他在我背後問。
我停住腳轉身說:「他有點地震驚。」
羅伯遜歎口氣說:「他是一個老好人,總是樂於助人,問問這一帶的人,沒有一個人會說他的不是。」
「那麼貝爾特呢?」我問。
「貝爾特先生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人,我不喜歡講死人壞話。但是,他不是一個受歡迎的人。他報復心極重,誰和他有點兒什麼瓜葛,他事後一定忘不了。」
我做個鬼臉說:「世上什麼人都有。」
「我想鮑伯也不喜歡他,假如他們不是親戚關係的話,恐怕也不會合夥這麼久。」他實實在在地補充說。
我驚訝地問:「他們是親戚?」
「是啊,貝爾特和鮑伯的妹妹是夫妻。她比鮑伯小二十一歲,她還是嬰兒的時候,他們的父母就去世了,是他把她撫養大。他自己一直沒有結婚,所以,寶娜和她的兩個孩子是他惟一的親人。」
我又問了理髮店老闆,他也認為聽見的響聲是汽車打火的聲音。當時他正在給人理髮,沒有注意時間,但肯定是九點以後,因為他剛開門營業,正在接待第一個上門的顧客。
他還說,槍響後並沒有注意到有人經過,因為他一直集中精神在理髮。
回到珠寶店,我問鮑伯失竊款的數目。他把賬本副本拿給我看。整個被劫走的數目是:現金七百四十元,支票兩百三十三元。珠寶商說,這是整個星期的收入。
我問鮑伯,打沒打電話通知他妹妹。
他神色驚訝地說:「我……我想都沒有想過。」
我說:「用電話通知這種消息並不是好辦法,但總得有人告訴她,假如你願意的話,我來替你辦,反正我要去看她。」
他猶豫了一會兒說:「她住在城南,但最近住在北邊第二十街我的公寓裡,這事對她會是個很大的打擊,警官,因為她和貝爾特吵了架。這時聽到這種消息,你要原諒自己都很難。」
北二十街的公寓是一幢整潔的現代式磚造建築,我按響門鈴後,一位纖細美麗、年約四十歲的褐髮女人開了門。
我摘下帽子說:「你是貝爾特太太嗎?」
「是的。」
我亮亮警徽說:「我是警察局的保羅,夫人,我可以進來嗎?」
她有些不解地說:「警察局?」然後退了一步,「當然,請進。」
我進入佈置舒適的房間,她在我身後關上門。
房間裡的沙發上坐著一個英俊的中年男人,懷裡抱著一個可愛的兩歲女孩。
貝爾特太太介紹說,男人是她的一個朋友,女孩是她的女兒。
然後她問:「警官,有何貴幹?」
「貝爾特太太,恐怕我要告訴你一個壞消息。」我說。
貝爾特太太的臉色一下子變得蒼白;她說:「是不是我哥哥出了什麼事兒?」
「不。」我回答,「是你丈夫。」
她的臉色恢復了紅潤,給我一個印象,好像她如釋重負似的。
「哦,發生了什麼事?」
她的反應好像並不在乎發生了什麼事,我看出不必繞圈子說出這個噩耗,所以,我直截了當地說:
「今早珠寶店遭到搶劫,你哥哥沒事,但歹徒殺死了你丈夫。」
她眨眨眼睛,但臉色沒有變,只說:「哦!」便沉默不語。
那男人說:「這下解決了你的難題。」
貝爾特太太責怪地說:「你怎麼這麼說。」
「你難道希望我痛哭不成?」他說,同時看看我,「對不起,警官,貝爾將並不是我的朋友,他在離婚起訴書中把我列為通姦的共同被告。」
我離開他們家時,已是中午,吃了午飯,我到法院去看貝爾特夫婦的離婚案子。
檔案裡有貝爾特的起訴書,但沒有貝爾特太太的答辯書。他們之間的不合,不只是鮑伯所提的「吵架」,貝爾特的反應是非常強烈的,極具報復性。
他的起訴書附有他太太和她的男友在旅館約會的照片。離婚理由是妻子與人私通,不給贍養費,同時請求將女兒給父親監護。他請求不許孩子的母親有看孩子的權利,理由是母親不道德。
我離開法院後,坐在汽車裡沉思了很久。
鮑伯驚人的觀察力具有不尋常的意義,也許他對歹徒的詳細描述根本不是觀察出來的,而是幻想出來的。
我開車回富蘭克林大道,珠寶店的門上掛著「暫停營業」的牌子。
我走進隔壁的當鋪,問老闆:「你知不知道隔壁他們是不是有槍?」
他有點兒吃驚,然後想了想說:「嗯,是的,好久以前,他們一開業,貝爾特先生就在我這兒買了一支槍,說是放在店裡以防搶劫,是的,我確信是貝爾特先生買的,而不是鮑伯買的。」
「你的記錄還留著嗎?」我問。
「當然。」他說,「我們一年還賣不到一打槍。」
他從櫃檯下面拿出一本賬本,一頁頁翻著,用食指指著每一行名字,最後終於停住。
「這裡,」他說,「十年前的九月十日,貝爾特,伊金街一七二六號,點三八口徑,柯特牌左輪,製造號碼二三一八四O。」
我抄下這個資料。
「你為什麼要知道這個?」老闆好奇地問。
我回答得很含糊:「只是例行公事。」
業餘兇手通常不懂得處理凶器。為了防備萬一,我安排人去珠寶店後面細查各個垃圾筒。他們沒有發現什麼。
在沒有獲得貝爾特死於什麼口徑的子彈之前,我無事可幹。
第二天上午,我收到化驗室的檢驗結果,死者身上的子彈是點三八口徑的鉛彈。
我還收到一個有拉線的皮袋,袋裡附著郵局的信。信上說,這是從距珠寶店兩條街遠的郵筒裡拿出來的。袋子裡面裝有存款的原條——副本在我手裡——兩百三十三元的支票,還有現金。
我和組長到地方法院去了一趟,離開時我口袋裡有三張搜查證。
我打電話找到鮑伯,他說他準備股東下葬後再重新營業。
「我要再看看你的店,行嗎?」我問他。
「當然,」他說,「現在嗎?」
「是的。」
他開了店門領我過去,我開門見山地說:「我要看看你們留在店裡的點三八左輪槍。」
鮑伯迷惑地看著我說:「警官,這裡沒有槍。」
「鮑伯先生,你妹夫在你們開業後就在隔壁買了一把槍,他說是準備店裡自衛用的。」
「哦,那把呀!」他用一種豁然開朗的神情說,「好幾年前他就拿回家去了。我反對把槍放在店裡,槍使我神經緊張。」
我很遺憾地掏出搜查證,他很不喜歡,但又無可奈何,我徹底地查看一番,沒有槍。
我來到他的住所。貝爾特太太和女兒已不在那裡,鮑伯說他們昨晚回家去了。我也徹底地搜查了公寓,那裡也沒有槍。
我們又去了他妹妹那裡,同樣仔細搜查一番,沒有任何結果。
貝爾特太太很想知道是怎麼回事,但她哥哥沒有顯出這種好奇心,我相信他心裡明白。
我坦率地向他們兄妹解釋我的看法。
我說:「鮑伯先生,對這件案子,我有不同的看法。昨天早晨你到店裡結了一周的賬,只是你沒有把現鈔放進皮袋裡,只放了存款和支票。然後,你開車到兩條街以外,往郵筒裡丟下皮袋,在你妹夫走上班前回到店裡。我認為你根本沒有開店門,一直到你開槍打死了他,藏好槍後才開的店門。因為你不願冒被顧客發現的風險。」
貝爾特太太低聲說;「你一定是瘋了,我哥哥不會傷害任何人,他是全世界心腸最軟的人。」
「對你和你的女兒他是一個心腸最軟的人,當他所鍾愛的人受到威脅時.他就會變成老虎。貝爾特太太,我看到了你丈夫的離婚起訴書。」
貝爾特太太看看她哥哥.想從他那裡得到證實,後者勉強裝出微笑。
「你知道我不會做那種事的,」他說,「警官猜測錯誤。」他挑戰地看著我,「警官,槍在哪裡?」
這是個難點.我找不到證據。
我把他帶到局裡審問了半天也問不出名堂。我們讓他重複地說他幻想中的歹徒,說了十幾遍,沒有一個細節不一樣。
最後,我們不得不釋放他,開車送他回家。
我和我的同事們忙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十點鐘,我打電話給鮑伯說:「鮑伯先生,我向你道歉,我們已經抓到殺你妹夫的人。」
「什麼?」
「他還沒有招供,不過,我們確信他是我們要逮的人,你能來局裡指認嗎?」
他回答前沉默了很長時間:「我就來,警官。」
我們讓這位矮小的珠寶商仔細辨認玻璃窗後面的五個瘦長身材的人。他們全都穿著茶色長褲和茶色皮夾克。
頭一個人有著一頭油漬漬的黑髮,黑皮膚,鷹鉤鼻子,在嘴角到左耳有一道細細的白疤,右面頰有一顆帶毛的痣。他站在那裡,雙手下垂,左手背上紋有圖案,是一條藍色的蛇盤繞著一個紅心。
我瞥了一眼鮑伯,他的雙眼瞪得溜圓。
我向組長喊道:「讓我們聽聽他們的聲音。」
按慣例我們有一套問話,是讓證人辨認聲音的。通常只是問問姓名、年齡,可是現在組長沒有問平常的那套例行問話。
他說:「曼尼,你在哪裡工作?」
「福利建築公司工人。」
「你結婚了嗎?」
「結婚了。」
「有幾個孩子?」
「五個。」
「他們幾歲?」
「最小的兩歲,最大的十三歲。」
「你有過前科嗎?」
「沒有。」
「好,」組長說,「退後,第二個。」
他用同樣的話問其他四個人,但是鮑伯沒有注意聽,他只是端詳著第一個人。
嫌疑犯全部帶走後,鮑伯和我留在辦公室,他坐在一把椅子裡,抬頭看著我。我站著。
珠寶商舔舔嘴唇說:「我可以理解為什麼你們逮捕頭一個人,他的確符合歹徒的容貌,不過,我很抱歉,他不是兇手。」
我不帶任何表情地搖搖頭說:「你在富蘭克林街的朋友和你妹妹都說你是個軟心腸的人,鮑伯先生,不過,這事兒可不能軟。他和你形容的那個人一模一樣,也是個左撇子。」
「可他不是那個人。」他聲音顫抖地說,「那只是一個巧合。」
「是啊,」我說,「是難以相信。但你不要被他的沒有前科和五個孩子弄得心軟。」
我打量了他一會兒,聳聳肩膀說:「我們反正會使他就範的,鮑伯先生,曼尼不像你,是有影響力的公民,他是個窮困、無知的貧民,而且不是美國公民,只是個墨西哥移民,不認識任何律師,我們處理他不必用文明條例,就像我們對你做的一樣。」
「他沒有做!」鮑伯幾乎大叫,「你不能那樣對待一個有五個孩子的無辜的人!」
他的臉色蒼白,一個字一個字往外吐著說:「我要招供,警官,我要招認謀害我的妹夫。」
我在四樓的洗手間遇到身材瘦高的大衛。他已經摘掉黑色假髮和假鼻子,正在洗掉手背上蛇和心的紋身。
我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沒有那種破案後湧上心頭的快感。
好幾年來,我利用人們的貪婪、恐懼、報復等心理使嫌疑人就範,但是,這是我頭一次利用嫌疑人愛護別人的心理破案,我真不明白,我為什麼幹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