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布是個傻瓜 哥倫布是個傻瓜
    「每當做成一筆生意,我總喜歡喝酒慶祝。」胖子興高彩烈地說,嗓門提得老高,蓋過了空調器的歎息聲,「把那一杯乾了吧,教授,我已經比你多喝兩杯了。」

    他們對面的電梯門打開時,他從飯桌上抬起頭來。有一個人從電梯裡出來,走進了陰冷昏暗的酒吧。他站在那裡直眨眼,好像他剛從外面沙漠裡耀眼的陽光中進來。

    「嗨,弗雷德——弗雷德-諾蘭。」胖子叫了起來。「快過來!」他把臉轉向他的客人,「這個人是我逃離紐約的時候認識的。弗雷德,請坐。和阿普爾比教授握握手吧,他是飛馬座號星際航天船的總工程師——或者說飛船造好之後,他將成為總工程師。我剛賣給教授一張低質鋼的訂貨單,供他造飛機用。來,為這筆生意乾一杯。」「巴恩斯先生,請。」諾蘭表示同意,「我見過阿普爾比博士。是在談生意的時候——頂峰儀器公司。」

    「?」

    「頂峰公司正在為我們提供精密儀器。」阿普爾比主動講道。

    巴恩斯露出驚奇的神色,接著一笑。「真好笑,我還以為弗雷德是政府人員,或者是像你一樣的科學家呢?弗雷德,你喝什麼酒呢?用威士忌做成的雞尾酒好嗎?教授,你也一樣嗎?」

    「好。但是請你別叫我『教授』。我不是教授。你叫我教授,我就顯得老了,我還年輕呢。」

    「你確實還很年輕,皮特博士!兩杯用威士忌做成的雞尾酒,再來一杯雙料曼哈頓雞尾酒。我原來以為你像個連環漫畫裡的科學家,留著長長的白鬍子。可是現在我見到你,還是有一件事情想不通。」

    「什麼事呢?」

    「你還這樣年輕,就在這樣一個淒涼的地方埋頭從事研究——」「我們不能在長島上製造飛馬座號航天船。」阿普爾比指出。「而這裡卻是起飛的理想地點。」

    「對,你說得對,可是這並不是問題之所在。請你注意,我是賣鋼鐵的。你製造星際航天飛船需要特種合金,我就賣給你。可是,既然生意巳經做不成,你為什麼還想要做呢?為什麼要到比鄰星或其他恆星上去呢?」

    阿普爾比滿有趣地說:「這是無法解釋的。人為什麼要攀登珠穆朗瑪峰呢?皮爾裡為什麼要到北極去呢?哥倫布為什麼要讓女皇當掉她的首飾呢?因為從來沒有人到過比鄰星,所以我們要去。」

    巴恩斯轉向諾蘭問道。「弗雷德,你明白了嗎?」

    諾蘭聳聳肩肩道:」我賣精密儀器。有的人養菊花,有的人製造星際航天飛船。我是賣儀器的。」

    巴恩斯友好的臉上露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來了——」酒吧招待給他們端來了酒。「皮特,請你告訴我,如果可能的話,你會參加飛馬座探險隊嗎?」

    「我不會參加。」

    「為什麼不參加呢?」

    「我喜歡這個地方。」阿普爾比博士點點頭。「巴恩斯,你的回答與我的回答恰好相反。有些人有哥倫布精神,有些人沒有。」

    「你談起哥倫布的事很好,」巴恩斯固執的說,「可是哥倫布當時是有希望回來的。你們這些人卻沒有希望回來。六十年,你曾經告訴我,完成這項任務需要六十年。你還活不了那麼長呢。」

    「我當然已經結婚了。有家小的人才能參加這個探險隊。這是兩三代人的事。這一點你是明白的,」他掏出一個皮夾子說:「這就是阿普爾比太太,帶著黛安。黛安三歲半。」

    「這女孩子真漂亮,」巴恩斯認真地說道,把相片遞給諾蘭。諾蘭看完相片笑了笑,把相片還給阿普爾比。巴恩斯問:「這孩子怎麼辦?」

    「她當然跟我們一起去。總不能把她放到孤兒院裡去吧。」

    「那當然。可是——」巴恩斯一仰脖把酒喝光。「我不理解,」他承認道。「誰要再來一懷?」

    「我不喝了,謝謝,」阿普爾比拒絕,慢慢地把他杯子裡的酒喝完,然後站起來說。」我該回家了,你知道,我是個有家小的人。」他笑了。

    巴恩斯並不想留他。他道了晚安,看著阿普爾比離開。「這下輪到我喝了,」諾蘭說道:「我也喝同樣的酒嗎?」「當然。」巴恩斯站起來說。「咱們上酒吧間去,弗雷德。在酒吧間裡,我們可以痛痛快快地喝。我大概要喝六懷。」

    「好。」諾蘭表示同意,站起來。「出了什麼事了?」

    「什麼事?你看見那張相片了嗎?」

    「相片怎麼的?」

    「你看了那張相片有何感想呢?弗雷德。我也是個推銷員。我賣的是鋼鐵。顧客要拿它派什麼用場,這沒關係,我都賣給他。就是有人要買繩子上吊。我也賣給他。但是我的確很喜歡孩子,一想到那可愛的小孩子也要跟那發瘋的探險隊一起走,我就受不了!」

    「為什麼不讓她走呢?她和父母親在一起總會過得好一些。她會像多數孩子適應人行道了樣適應鋼鐵甲板的。」

    「可是,弗雷德,你真的那麼傻。認為他們會成功嗎?」

    「他們可能會成功的。」

    「他們是不可能成功的。一點希望也沒有。我知道。我離開總公司之前,和我們的技術人員討論過這個問題。十有八九他們會在起飛時燒成灰燼。這算是最好的結果。如果他們離開了太陽系(這是不可能的),他們也還是不可能取得成功。他們永遠到不了恆星。」

    皮特又倒了一杯酒,放在巴恩斯面前。他乾了杯說:「另外組織一個探險隊,皮特。他們是不可能成功的。這在理論上是不可能的、他們會凍死、熱死。或者餓死。可是他們永遠到不了恆星。」

    「也許是這樣吧。」

    「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什麼也許不也許的。他們準是瘋了。皮特,快把酒端來。你自己也喝一杯吧。」

    「來了來了。我喝一杯你不介意吧,謝謝。」皮特調好了雞尾酒。又倒了一懷啤酒,把它們摻在一起。

    「皮特,你是個聰明人,」巴恩斯信任地說,「你不像他那樣瞎折騰,想飛到恆星上去。哥倫布——呸!哥倫布是個傻瓜,他應該呆在家裡。」

    酒吧招待搖搖頭說:「巴恩斯先生,你把我的話理解錯了。要不是有象哥倫布那樣的人,我們現在就不可能在這個地方了,不是嗎?我自己不是探險者類型的人,可是我是相信探險者的。我完全不反對飛馬座探險隊。」

    「你不贊成他們把孩子也帶去,是嗎?」

    「他們告訴我,五月花號上也有孩子。」

    「那完全是兩碼事。」巴恩斯望著諾蘭,然後又回過頭來看酒吧招待,「如果上帝要讓我們到恆星上去,他早就用噴氣推進技術來裝備我們了。皮特,再給我來一杯吧。」

    「巴恩斯先生,你已經喝得差不多了。」

    心神不安的胖子似乎還想爭辯,但重新考慮之後決定不說了。

    「我要到頂層上去,找個人和我跳舞。」他宣佈道。「晚安。」他搖搖擺擺地輕步向電梯走去。

    諾蘭看著他離開。「可憐的老巴恩斯。」他聳聳肩說,「皮特,你和我都是鐵石心腸的人。」

    「不,我相信進步。如此而已。我記得,我父親希望能通過一個有關航空器的法律,以免他們白白喪命。他聲稱,誰也飛不起來,他主張政府應該制止這種行動。他錯了。我自已不是冒險類型的人,但是我看到許多人什麼事情都要試一試。進步就是這樣得來的。」

    「你年紀不大,怎麼會記得人還沒有掌握飛行技術時的事呢?」

    「我在這裡的時間已經很長了。十年來我—直在這個地方。」

    「十年?你從來都不想找一個能讓你呼吸一點新鮮空氣的職業嗎?」

    「不。我以前在第四十二街為人家端酒送茶時,從來就得不到新鮮空氣,現在我並不懷念那種生活。我喜歡這個地方。這裡不斷發生一些新鮮事兒。開始是原子實驗室,後來是大型天文台,現在是星際航天飛船。但這並不是真正的原因。我喜歡這個地方,這裡就是我的家。請看這個。」

    他拿起一個白蘭地吸入器,一個易碎的水晶大球,轉動起來,然後朝著天花板往上拋。它慢慢地上升,升到頂點時停留了好一會兒,然後又緩緩地降下來,像慢動作電影中的潛水員一樣。皮特看著它飄過自己的鼻子,然後伸出大拇指和食指,輕而易舉地抓住它的柄,把它放回到架子上。

    「看見了嗎?」他說,「重力只有地球上的六分之一。我在地球上照料酒吧時,腳拇指上的瘤子老是壓得很痛。在這裡,我的體重只有三十五磅。我喜歡待在月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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