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這本書,笑,如果僥倖過稿的話一定會出書,出了書一定會有樣書寄回來,樣書寄回來我媽媽首先會看到,所以有些話還是在前言說了的好,因為媽媽也肯定記得喬菲的那個原型。
小時候我有一個玩伴,我至今仍模模糊糊地記得第一次見到她的印象,或者是我想像的吧,因為那個時候我最多也就三四歲,她的爸爸,一個很高大,很英俊的男人跟她的媽媽抱著她到我家來,在我模糊的印象裡,她的爸爸好像對她不錯,但是……當她真的在我的記憶裡清晰地出現時,一切都不同了。
她不住在媽媽跟爸爸身邊,而是住在單身的阿姨家,她有的時候會消失一陣子,回來的時候身上總會有些傷,那時候我總以為她是跟我一樣淘氣摔傷的,或者是吧……默……她不上學,或者說上過學但我不記得了。
後來有一天,她徹底地消失了,據說是跟她媽媽在一起。我家搬家了,我跟她的緣分開始得模糊,斷得也很模糊。
只模糊記得,她曾經舉著傷痕纍纍的手臂跟我說,是她的繼父打的,因為她幹了一件什麼「錯事」,她還講過自己被繼母在三伏天裡趕出門,一個人在街上遊蕩,三天沒吃東西,渴極了也餓極了,就撿別人扔掉的西瓜吃的事。
那時的我不知道為什麼,竟沒有一點耐心去聽,只是催促她快點陪我一起玩娃娃……
我十八歲那年吧,聽說她結婚了——她只有十七歲,當時的我無法想像那是怎麼樣的情景,但是現在的我能夠理解,那樣她至少有了一個家。
就在開這篇文的一個月前,我又看見了她,在老鄰居家的婚宴上,她看起來還像是個孩子,但是煙不離手。她的丈夫是個看起來很老實的人,她身邊有一個可愛的男孩,她阿姨告訴我說那是她的兒子。
雖然是玩伴,稱得上青梅竹馬,但是小時候的我好像懶得去管她過的到底是什麼樣的生活,偶爾她講起來,我也懶得聽,現在想來,小時候的我傷了她……
好吧,故事的動因講清楚了,但我要講的事,除了動因,其他的純屬虛構,沒有一樣是真的,故事是人編出來的,人編故事是因為圓夢,我編是為了還願,想替她設計一個美好的夢,不,是我自己的夢,因為她的夢,已經在現實中圓了。
這篇前言,也許會是生命力最短的前言,因為我隨時可能會刪掉,有些心路歷程,不說,對彼此才真的是有好處。
在文裡忍不住加了一千多字的戲份給自己,我想這是我欠她的,我欠她在見面時打聲招呼,說一聲你兒子真可愛,你老公真的很帥,現在的你真幸福。
完了,寫了這麼多,我真的要把書藏起來不被我八卦的老媽看到,免得被她到處說,傳到人家耳朵裡會尷尬死的。
小編大人,在寄給我樣書的時候,麻煩替我把這一頁撕掉!555心疼呀,我平時最恨毀書的人了。
PS:我又把某地往北挪了幾千里,哈哈,我住在飛來城,飛來飛去,就這樣飛來飛去……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