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荷蘭朱瑞-威勒姆運河公路上。
米勒-瓦-迪義克從他工作的水泥廠出來。8月25日這天下午天氣十分熱,他把上衣掛在自行車把上。突然一輛咖啡色奧白勒牌小汽車飛速從他身旁駛過。米勒想,這車開得太快了,倒要瞧瞧它在前邊不遠處的彎道怎麼急轉彎。
米勒真猜對了,笨重的咖啡色奧白勒牌小汽車根本無法拐彎。進入彎道時,司機好像完全失去對汽車的控制,一直向運河衝去,撞開大堤欄杆,逕直墜入混濁的運河裡。
米勒拚命蹬著自行車朝提邊騎去。他知道這個地方水深6、7米,還有厚厚的一層淤泥,如沒有很好的水性,很難有希望逃生。
到達岸邊時,米勒看見水面浮起一個黑球:一個男人的腦袋。那男人張著嘴,長長地吸了一口氣,接著他大口地喘著氣,掙扎著朝岸邊游。大概他受了傷。
米勒一邊看著有沒有其他人浮出水面,一邊伸出手去拉游到岸邊的人。在汽車急速下沉的地方冒出一圈圈水泡。
「您車上還有人嗎?」米勒問道。
「我的妻子在車上,」倖存者目光呆滯,喘著粗氣答道,「我妻子她不會游水。」
米勒嚇壞了。他也不會水,脫險人又軟癱在地。他立即又跳上自行車,像瘋子一樣朝水泥廠蹬去。
幾分鐘後,從一輛小卡車上跳下了五六個救護者。沒有必要給他們解釋,這個地方已不是頭一次發生類似車禍了。他們跳下水去,摸到了汽車,但沒有辦法從車裡把人救出來。
穿白尼龍上衣、繫著領帶的倖存者看著周圍忙碌的人,他嘴裡不停地叨念著;「全怪我,全怪我。」
警察和消防隊員來到後,一個起重機終於把汽車從運河裡拖了上來。車上有一男一女。屍體馬上運到停產房。
在送脫險者上醫院之前,一名憲兵詢問了他。當時他的頂頭上司——上尉先生也在現場。
「是您開的車?」
「是的。」
「姓名?」
「喬根-馬勒斯,」
喬根-馬勒斯34歲,卡車司機。車上的女人是他妻子,叫奈莉,今年33歲。另外一名遇難者是一位鄰居,他們夫妻的朋友:楊,34歲,泥瓦工。
憲兵隊上尉是個經驗豐富的人。他已接觸過多起類似的車禍。這次車禍卻與前幾次不同,證人沒有提供什麼細節。他用他的深遂的目光和冰冷的聲音詢問證人米勒-瓦-迪義克。
「車子沉得很快,以致我沒看見什麼細節。水面上只有一道水流,然後馬上是水波和水泡。」
上尉檢查了咖啡色奧白勒小汽車。的確,小車夠笨重的,但也不能沉得如此之快。憲兵們圍住車子,一個人認真而仔細地記錄著汽車的狀況,尤其是汽車門,除了司機身邊的門之外,全部關著。另外一個人打開後車箱,驚叫起來:「頭兒,快來看!」
後車箱裝滿了石頭。
在救護車開動之前,上尉抓緊時間問脫險者:「這石頭是怎麼回事?」
「這石頭是要運到楊家的,他要在家裡蓋房子。」
「足足有200公斤。」上尉查看過,「這就能解釋為什麼車沉得那麼快了。」
救護車開走了。
由於上尉認為沒有理由久留在現場,他便上了他的汽車。
27天後,上尉收到一封匿名信,提到上邊所說的車禍。
脫險者和泥瓦工楊的妻子瓊斯由於各自配偶之死受到刺激,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療。上尉知道在他們的小村莊裡,大家都十分同情他們,尤其是脫險者獨自一個要養活他兩個失去母親的女兒,而泥瓦匠丟下他的老婆和一個4歲的兒子。葬禮是在虔誠的氣氛中舉行的。而正當小村莊恢復了平靜,上尉已合上該案的卷宗時,卻收到了匿名信……「喬根-馬勒斯是殺人犯」,匿名信寫道,「他和泥瓦工的妻子瓊斯通姦已很長時間了。他倆蓄謀要幹掉另外兩個人。」
警察歷來重視匿名信,雖然他們把寫匿名信的人當作膽小怕事、令人生厭的人,但他們往往能道出真相。在以後的日子裡,儘管上尉不喜歡搞離奇的事,儘管這一指控使他吃驚,但他還是試圖搞清車禍真相。
小村莊的人並不是不願意合作,但遺憾的是,一般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都願意保持沉默。然而上尉發現他們當中並沒有人真正對這一指控表示憤怒。當然這一點不足以把一起公路上的車禍變成殺人案,但至少說明兇殺案是有根據的。因此上尉派人監視這對情人,一邊等待著肯定還會收到的匿名信。完全出於偶然,上尉召見了喬根,說是讓他在筆錄上簽字以徹底結束此案。
喬根應召而來。他彬彬有禮,卑謙而坦率。上尉用他冷冰冰的藍眼睛打量著他,努力擺出一副可親的面孔。因為小伙子是很友善的,甚至可以說是一種穩重的父親式人物。上尉知道他在運輸公司裡是個優秀職工,而且大家注意到他非常愛他的兩個女兒。
「您經常去看您朋友的妻子嗎?」
「是的」,喬根毫不猶豫地回答道,「自從悲劇發生之後,我們經常見面,主要是為了孩子。」
上尉把筆錄遞給他。
「讀讀吧,平靜地讀讀,然後告訴我您的看法。」
幾分鐘後,喬根把筆錄放回辦公桌上。
「唉,完全如此,他說,車禍發生是由於我開車太快。可我還是職業司機,從來沒在這個拐彎處出過問題。但我只是忘記了車後拉的200公斤石頭,當我轉動方向盤時,車子突然失去平衡,我沒有一點辦法……」
「那麼,對後半部分你也同意?」
「完全同意。當汽車下沉時,我打開車門,抓住奈莉。她抓住我的上衣,但當我從門擠出來時,我突然覺得她鬆手了。」
喬根眼睛滿是淚水。他激動地又回想起那嚇人的時刻,這是可以理解的,好像每一個細節又重新湧現在腦際。
「當我感到我身後飄的上衣鬆了的時候,我嚇壞了。但我什麼也不能做。您知道,我已經感到窒息了。我必須呼吸。我曾回過身去找奈莉,但同時我嚇壞了,我不會游泳。我認為我浮到水面上時完全是無意識的。這真的是車禍。」
上尉的藍眼睛變得更冷峻。當喬根離開辦公室後,他刺耳的嗓音中沒有一絲憐憫地對他的同事說:「他為什麼說最後這句話,『這真的是車禍。』?在他和我們之間從來沒有人認為是別的事。從來沒有一個車禍脫險者在筆錄之後得出結論時聲稱;「這真的是車禍。』我不說他是兇手,但我認為他在撒謊。」
幾個月過去了,正如預料的那樣,匿名信增多了。但信中總重複相同的指控,沒有任何新的事實。
然而喬根-馬勒斯從此以後可以毫無顧忌地與瓊斯見面了。他倆終於宣佈將在9月15日舉行婚禮,也就是車禍發生後一年多一點的時間。
這並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的確他們可以在車禍發生之前就是一對情人,但不能由此指控他們殺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妻子。很簡單,突如其來的孤獨使他倆聯在一起,互相之間尋找精神依托。這兩家以前就十分親密,大家只能為孩子們的利益慶賀這樁婚事。
實事也的確如此。但是上尉沒有一天不想到那句短短的、無用的、令人感到意外的話:「這真是車禍。」儘管他沒有證據,但他相信這個小伙子向他隱瞞了某些東西。因此上尉決定孤注一擲。如果他成功了,他將是個天才的警探,如果他失敗了,就與一切晉陞絕緣了。
在婚禮舉行的前兩天,上尉把所有的人聚集在離這兩名嫌疑犯住的村子15公里處的露天游泳池邊。上尉不是非常自信,因為他沒有準確無誤的計劃。他打算突然改變一下到目前為止幾乎是悄悄地進行的調查。他希望通過突然襲擊的方式找出喬根言語中的破綻,從而發現細小的線索、證據或者小小的矛盾使他能夠從頭開始調查。
喬根先被召到憲兵隊,然後憲兵從那兒用汽車把他護送到游泳池。
當他經過一群穿軍裝的憲兵走到在浴泳池入口處等待他的上尉跟前時,他不禁變了臉色。
「上尉,怎麼回事?」
上尉沒有馬上回答。他走了幾步給喬根留下時間去發現他導演的場面。九月的雲彩射在水面上猶如一群奔跑的羊群,水池邊站著10個憲兵;露天放著辦公桌,辦公桌後邊坐著審判長、書記員,證人米勒-瓦-迪義克,他正把眼睛瞪得圓圓的。游泳池邊坐著蛙人正用橡皮腳蹼拍打著透明的水面。記者們拿著相機,還有交談的人和來回走動的人,一架起重機,以及滿身是乾泥巴的奧白勒小汽車。
上尉突然轉過身來;「喬根-馬勒斯,您是殺死您妻子和朋友的兇手,我逮捕您,現在我們重現一下您的犯罪經過。」
此時全場鴉雀無聲:坐在池邊的人停止用腳蹼拍打水面,審判長轉過頭去以便清楚地聽見對話,現在喬根可以看到水下三米深的地方用水泥作的模型。他完全驚慌失措了。
「但是,但是我不明白。那是場車禍。」
「不是。我已掌握確鑿的證據證明那是一樁刑事案。」
喬根臉變樣了,雙手顫抖著。在眾目睽睽之下,在準備向他撲來的巨大機器面前,他嚇得說不出話來。然而他必須說話,否則將永遠沒有機會了。
「說實話……」上尉溫和地請求道,「我們還能避免那難受的時刻重現。」
「快說!」這次上尉是命令的口氣,「既然您不說,那麼開始。」
上尉做了個手勢,蛙人跳下水去,起重機開始吊起笨重的汽車。一個憲兵突然要求喬根脫下外衣,並伸手抓住他。
喬根朝回退了一步,叫喊道:「別動我。」
在所有圍在他周圍人的面前,他開始小聲說道。
「是的,的確這不是車禍事故,」然後他又喊起來,「這是兇殺,但兇手不是我,是楊!」
如果這不是事實,那麼就不能留給他時間編造新的謊言。上尉針鋒相對地反駁道:「謊話!是他死了。」
「您沒搞明白。您本來一開始就應該猜到。楊知道瓊斯和我相愛,是他要殺死我們,是他要我運石頭。我不太會游泳,而他水性很好。當我們到拐彎時,他用手拚命勒住我的脖子要扼死我……」
「那麼,為什麼您能從汽車出來,而他不能?」
「因為汽車下沉時我把他打昏了。」
「那您為什麼早不說?」
「為了孩子。我不願意讓他們知道他們的父親是殺人犯,我甚至沒有對瓊斯談過此事。」
這次,該輪到上尉驚呆了。口供是合乎情理的。上尉困惑地看著審判長。審判長有20多年的工作經驗,他向喬報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在這段時間,上尉打開公文包。喬根所作的辯解中有些理由使他懷疑。他仔細地查看了他的材料,發現了國際刑警組織收集來的住在尼加拉瓜的喬根兄弟的證詞。
喬根的兄弟把他寫的有關車禍的信交給了國際刑警組織。一個細節尤其引起上尉的注意:喬根說,當汽車衝到水面時,他第一個反應就是看看他離岸邊多遠。因此他看見了岸邊的電線桿。他還有時間想到,「如果汽車撞到電線桿上,那我們就不至於掉到水裡了……」
「審判長先生,我想和您說幾句話。」
上尉把審判長拉到一邊,低聲地說了幾分鐘。然後他又回到喬根面前。
「好吧,所有這些是真是假,我們還要研究。但有個細節,您剛才說當汽車下沉時,您把楊打昏了,那麼說,在汽車掉進水面時,他的手還勒住您的脖子?」
「是的。」
「我同樣也注意到,在您給您兄弟的信中您說你最後看見的東西是岸上的電線桿。您還想到:『如果我們撞在電線桿上,那就不至於掉到水裡了……』」
「的確。」
「既然您背對著電線桿,而且楊又勒住您的脖子,您怎麼能看見身後的電線桿呢?」
「我是從反光鏡裡看到的。」
上尉想了一會兒,這次對車禍的唯一見證人米勒-瓦-迪義克說道:「瓦-迪義克先生,請您好好回憶一下,當汽車掉進水裡時,是車的那頭先沉下去的,是車前部,還是後部?」
「我認為是車後部。」
「當然啦,後車箱裡裝著200公斤石頭。因此考慮到岸邊的高度和車子的傾斜度,您在反光鏡中什麼也看不見!因此您在撒謊!」
上尉和喬根在水池邊花了三個小時討論著只延續了三、四秒鐘車禍的每一個細小情節。從小的自相矛盾推到不能自圓其說的漏洞。最後喬根-馬勒斯終於說出真相。他不再撒謊,不再解釋,不再自衛。他承認他是車禍的策劃者。
當晚喬根-馬勒斯被帶到監獄。幾個月後他被判了20年徒刑,而瓊斯被判了10年徒刑。
三個孩子什麼也不明白,只是這次他們真的在世界上無依無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