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本特先生顯然忘記了,特拉法加廣場是單行道,如果他沒有忘記這一事實的話,那麼威爾遜先生的屍體就會晚發現5分鐘。它也可能在半英里外才被發現。晚5分鐘或多半英里,對一個兇手來講,當然是非常有用的,尤其是在倫敦這樣的地方。
事情是這樣的。
紅燈一變,出租汽車司機喬治就把車開過特拉法加廣場東南角,向他的目的地波爾購物中心駛去。由於交通非常擁擠,喬治不停地低聲咒罵他前後的車輛,尤其是那些對汽車視而不見的行人。
一般情況下,他的咒罵是一種本能反應,是不必要的。但是,突然,他的咒罵得到了證實。當他到達另一個拐角的時候,上面提到的那位本特先生從中央人行道走過來,躲過幾輛汽車,臉望著另一面,衝到喬治的出租車前面。
喬治立刻拚命按喇叭,這喇叭聲大得本來應該嚇得行人不敢動的,但是,這次它不起作用了。行人沒有停下來,反而猛地向前衝過來。
喬治一邊咒罵一邊使勁打方向盤,但是,太晚了。出租車撞到了行人的左膝上方。他的帽子飛向了一個方向,他手裡拿著的大衣飛向另一個方向,把喬治嚇得半死,他以為飛起來的是人呢。
「天哪!這是18年來第一次車禍!」他又驚又怒,汽車在幾碼內停了下來。但是,在隨後的一分鐘裡,他鬆了口氣,因為他看到,那位行人並沒有血流滿面地躺在地上死去,而是從地上站起身,接過旁觀者遞給他的帽子和大衣,憤怒地向喬治走來。但是,喬治很快又被激怒了,因為那位行人似乎認為這次車禍全是喬治的錯。
「我有什麼錯!」喬治喊道,「在特拉法加廣場,只有單行道。為什麼你……」
但是,本特先生並沒有聽他說,他現在向旁觀者求助。「差點撞死我!我沒有錯,對嗎?」
「什麼也沒有看見,」一位大個子小心翼翼地回答說。
「只看到你倒在地上,」一個小個子說,不想捲進這件事中。
受害者無助地轉向出租車上的乘客,不理睬喬治的咒罵和後面一輛公共汽車的喇叭聲。
「瞧,先生!」他開口道,「你看到了全部過程和……」他突然停下,轉過身。「喂!」他沖喬治喊道,「你的乘客怎麼了?他好像病了。」
圍觀的人群擁過來,望著車裡,裡面有一個胖胖的年輕人,向前撲倒在出租車的地板上。「可能是剎車時撞到前面了,」一位旁觀者說,很明智地一動不動。
「突然發病了?」另一位旁觀者猜測說。
「也許他只是撞暈了,」本特先生說,「鬆開他的領帶或者……」
但是,這時一個警察已經擠過人群,來到裡面。他輕輕地扶起乘客,把他放回座位,然後轉過頭。「請問你們裡面有醫生嗎?」
「這裡有醫生嗎?」人群紛紛問道。片刻之後,一個高個子來到門邊。他跪在出租車裡,迅速檢查了一下,然後低聲對警察說:「這個人已經死了!」
「天哪!」警察嚇了一跳,「天哪!是意外撞傷嗎?他的頭撞到了嗎?」
「不是,」醫生回答說,仍然壓低聲音,「就我所知,他是被刺死的,在右肋下面有一把匕首……」
一個星期過去了,在郊外一間狹小而整潔的房子裡,坐著兩個男人。他們抽著煙,身邊放著半空的啤酒瓶。空氣中瀰漫著一種輕鬆滿足的氣氛,雖然那位年輕的男人,佩頓警官顯得很焦急。
「我很不高興,爸爸,」他抽著煙說,「這個威爾遜大白天被人捅死,地點是在倫敦最繁華的地方,離蘇格蘭場只有四分之一英里,而我們卻仍然毫無頭緒。」
老佩頓以前也是一位警官,身材高大,他咧嘴一笑。「雖然人們說你是最有前途的一位警探,但是你還是願意跟你退休的老爸談談這個案子。」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退休?……」
他父親揮揮手,讓他別說了。
「讓我們談談這個案子吧。分析一樁謀殺案,這會讓我的大腦清醒點的。當然,我一直在讀報紙上對此案的報道。」
他兒子的表情開朗了一點,他從口袋裡拿出幾張紙。「好極了。現在我告訴你出租車司機的陳述,他說,他是中午在牛津馬戲團附近的一家酒吧被受害人叫住的,當時,他沒有注意受害人的同伴,只記得他是個矮個,穿著一件淺色大衣,沒有戴帽子。威爾遜——就是受害者——告訴他去波爾購物中心,但是又告訴司機說,他的朋友要在特拉法加廣場的東南角下車。所以司機穿過雷加大街和草市,左拐到特拉法加廣場,但是,他剛到國家美術館,兇手就敲敲玻璃,說要下車。司機告訴他,這是西北角,東南角在對面的加林十字路口。兇手回答說這就是他說的那個角,於是下了車。」
「那麼這是出租車司機第一次聽到他的聲音?孩子,別在意我打斷你,我只是想弄得清楚點。」
「是的……是的,他說那聲音很沙啞,好像他的嗓子不舒服。這也是他第一次看到他的臉,並注意到他長著一小撮黑鬍子。另外,他還戴著棕色手套。」
「所以,你在車門把手和凶器把手等地方,沒有發現指紋,對嗎?」
「很對。他告訴司機繼續開到購物廣場.並對他車裡的同伴說了聲『再見』……」
「他當然沒有回答,對嗎?」
「當然了,因為他那時已經死了,但是可能被靠在角落上,以免引起懷疑。」
老人再次倒滿啤酒,舒舒服服地伸了個懶腰。「孩子,你對他從那個地方下車,有什麼看法?」
「因為他已經殺完人了。」
他父親對自己輕輕地點了三四下頭。
「他並不想和屍體在一起,他這麼做是對的,因為幾分鐘後,由於一次意外的車禍,威爾遜的屍體就提前被發現了。我們的兇手是一個小矮個,留著小鬍子——現在肯定已經剃掉了——聲音沙啞,那可能是偽裝的,他現在仍在倫敦,逍遙法外,我們一點線索也沒有。」
「凶器呢?」
「對破案沒有什麼幫助。是那種很薄的刀子,到處都能買到。刀尖被磨得很鋒利。」
老人哼了一聲,忙著往煙斗裡裝煙,接著他問:「從威爾遜那邊沒有發現什麼線索?」
「沒有。出租車的目的地是購物中心和聖詹姆斯大街匯合處,那裡沒有任何線索,在上車的酒吧,我們只找到一個詩者,他說他記得威爾遜和一個小矮個在一起喝酒。但那裡人非常多,他又很忙,沒有注意到別的。但是他說,另外那個人並沒有鬍子,也沒有大衣,威爾遜是一個人離開的。」
「威爾遜的背景呢?」
「沒查出什麼。他沒有結婚,在一家工程公司工作。有很多朋友,但當時並沒有什麼仇人。但是,很不幸的是,他在過去有很多仇人。」
「什麼意思?」
「二戰期間,他沒有參戰,他主要是四處檢查工作,總是跟那些丈夫在外服役的女人有關係。因此,任何一位丈夫回家後發現自己被戴了綠帽子,都可能會是他的敵人。當然,不可能檢查所有那些女人,人太多,地點太廣泛,再加上他對自己的風流韻事一直保密。」
「啊,」老人喝了幾口酒,「你已經找到線索了,是嗎?」
「即使這個動機也只是猜測,雖然我仔細檢查了威爾遜的背景,想不出別的可能。」
「這可能是對的。讓我們假設它是對的,好嗎?……很好!兇手只是最近才發現威爾遜勾引過他妻子,於是進行報復。但是,威爾遜知道他是誰嗎?」
「不知道,」兒子明確地說。「否則他就會避免跟他一起了。但是,他應該認識他,所以願意順路搭他一程。所以,他們共乘一輛車,並不是偶然的。」
「很正確,」他父親說。
「那麼另外那個人應該是故意跟他結識的,目的就是為了殺他。但是,」他的臉又陰了,「為什麼我們在此之前,從來沒有發現他們在一起呢?我們知道威爾遜常去的那些地方。」
「啊!」老人喝了幾口啤酒,「這正是我在考慮的。」他說著閉上了眼睛……
10分鐘後,他睜開眼睛,一口喝乾杯子裡的酒。「我明白了,」他說,「你做了兩個不正確的假設……」
「爸爸,」兒子喊道,「你把我說得像個幼稚的小孩。」
「你不像我在這一行裡幹得那麼久,」他父親說,「但是……你很正確地假設,兇手用假聲音欺騙出租車司機。但是,同時你卻假設他的外表——他的鬍子——是真的。為什麼那不是假的呢?換句話說,雖然大部分罪犯犯了罪後,通過改變自己的外貌來消失掉,但現在這個兇手會不會為了犯罪而改變外貌呢?換句話說,只有一個人見過兇手,在犯罪後,他不僅沒有消失,而且根本沒有存在過。」
傑克不得不承認他父親說得有道理。「這就足以解釋為什麼我們沒有找到一個與威爾遜有關的留鬍子的人……等一等!但是,兇手肯定不會突然戴上鬍子,跟一個認識他的人上出租車,是嗎?」
老人寬容地笑了笑。「啊,只有在他殺害了他之後,他才會戴上鬍子。也是在此之後,他才用假嗓子說話。要記住,他鑽進出租車時,動作非常迅速,出租車司機根本沒有看到過他的臉或聽到他的聲音,直到……」
「我明白了,」他兒子煩惱地說,「你的意思是,我們要追捕的那個人,是個以前與威爾遜有聯繫的人,在威爾遜死之前,他從來不用假嗓子說話,也沒有留小鬍子。這真是太容易了!」
「別冷嘲熱諷的,傑克。至少我們知道他是個矮個子——他不可能為了殺人而截短自己的雙腿——而且……」他得意地噴了口煙,「在牛津馬戲酒吧不是有個矮個子跟威爾遜說過話嗎?」
「對。可是他沒有穿大衣,而且他沒有跟威爾遜一起離開。」
「傑克,你太年輕了!我們顯然在跟一個聰明人打交道。酒吧裡人很多,在一群人中,你不可能注意到發生的一切。為什麼他不可以把大衣放在侍者看不到的一個座位上,然後趁侍者不注意時,穿上大衣,迅速離去,在受害者上出租車前趕上他?這種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兒子考慮了一會兒,然後他的臉開朗了。「你要知道,爸爸,我相信事情正是這樣。你的大腦仍然非常清晰。我明天一早就要去酒吧進一步調查……哎,你不是說我還做了一個錯誤的假設嗎?」
「啊,是的。你假設那個兇手在特拉法加廣場那個角下車,是因為他已經完成了兇殺。我覺得這個假設不對。」
「為什麼不對呢?你是怎麼想的呢?」
「我不知道,」父親簡單地說,「給我一點時間吧。對了,再給我一杯啤酒。別打擾我,我要好好想一想。」
他喝了一大口啤酒,閉上眼睛,沉思了5分鐘,然後他睜開眼。
「知道了,」他說,「知道了。」
「快說出來吧,」他兒子催促道。
「是這樣的。殺人並不需要太多的時間,合理的做法,是要求在去購物中心路上的任何合適的地點下車。但是,他卻要在特拉法加廣場的角上下車,而那並不順路。為什麼?而且,他在那個角上搞錯了。啊,是他搞錯了嗎?」
「為什麼不是呢?人們經常搞不清北方和南方,在倫敦尤其容易弄錯。」
「不過,我們可以假設他從一開始就想在那個角上下車。從草市走到那裡,只需要15秒鐘。顯然,出租車應該讓他在那裡下車,然後車子就可以馬上向左拐,直接去購物中心。但是,要去東南角的話,就必須轉過廣場的兩面,再到廣場的第三面,因為特拉法加廣場是單行道。實際上,他似乎就是要汽車繞過去……天哪!」他一下子坐直身體,「真是個天才啊!」
「怎麼回事?怎麼回事?」他兒子興奮地跳起來。「你已經弄明白了!」
「我弄明白了,」老人得意地說,「這個兇手是個很兇猛的人,他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在出租車裡殺人,這就是證據,但是,如果我的假設是正確的話,他下一步的行動就可以稱之為膽大包天了。聽著!他預料到我們可能會識破他的偽裝,尋找他本人。於是,為了在事後免於引起我們的猜疑,他做了大膽的努力。」
「怎麼做的?」
「在與案子有關的人當中,你最不會懷疑的是誰?」
傑克想了一下。「我自己,」他微笑著說,「你是不是這意思?」
「很好。繼續說。」
「嗯,出租車司機,醫生,現場發現屍體的警官……」
「是警官發現屍體的嗎?」
「啊,不是。是那個被車撞了的倒霉蛋,他叫什麼來著?本特。」
「對了,你找到了,」他父親咯咯笑起來,「當著那麼一大群人的面發現屍體,他本人又差點死於車禍,誰會懷疑他呢?」
「啊,我……但是,這是怎麼回事呢?」
「聽著!」父親得意地一笑,說了起來,「他就是酒吧裡的那個矮個子,他偷偷溜出去,穿上大衣,上了汽車,不讓司機看到他的臉。殺了人,然後戴上小鬍子,用假嗓子說話。當出租車繞過特拉法加廣場的三面後,他馬上下了車。出租車開走後,他脫掉大衣和手套,摘去鬍子,從大衣口袋拿出帽子戴上。然後他跑到廣場的第四面,故意與他剛離開的出租車相撞。他的時間非常充裕,因為他只需走50碼,而出租車則需要繞過廣場的三面,更不用說當時的交通非常擁擠。他等著,一直到出租車出現,然後橫穿馬路。還記得,出租車司機說過他聽到喇叭聲後,沒有停下,反而衝上前。他並不害怕被撞斷一條腿,那樣更好,更證明了他的無辜。總而言之,你最重要的證人就是兇手。」
他咳了幾聲,喝完杯子裡的啤酒,嚴肅地說:「這是我們最有前景的一位年輕偵探的推理,你會因此而受到嘉獎的。」
第二天早晨,傑克給他父親打電話。「爸爸,你是對的,」他說,「本特的妻子住在北鎮,威爾遜1944年曾到過那裡。他引誘了她,當時本特在國外服役,她後來因為後悔而自殺,給她丈夫留下一封遺書。回國後,本特花了一年時間尋找威爾遜,最近才剛剛找到他。然後他按計劃幹掉了他。」
「你把那可憐的傢伙抓起來了嗎?」
「啊,沒有。我很高興沒有。你知道,爸爸,命運自有它古怪的安排。昨天,本特在特拉法加廣場遇到車禍,今天早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