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熱 第六章
    兩人雙雙出了門,理所當然,為了避免碰見同校的熟人而惹出不必要的麻煩,孟譽臣帶著他到車站搭公車,往離北星中校區大約四十五分鐘公車路程遠的陌生城鎮去。那一帶他逛的很熟了,可說是識途老馬。  

    坐在公車裡的一路上,靳琰尊一直反常地低著頭,沉默不語,過了十分鐘,孟譽臣終於忍不住出聲詢問:「你怎麼了?暈車嗎?」  

    「沒事。」靳琰尊悶悶地回答。  

    「沒事就好。」孟譽臣聳聳肩,繼續看著窗外景色。  

    才晚上六點多,天色尚未太昏暗,但或許是接近冬季,已有一輪明月高掛天際,暗橘色的天空令見者莫不幽幽犯起思鄉愁來。  

    孟譽臣看著窗外似熟悉又陌生的街道景象及遙遠星空,不自覺恍然陷入過往的回憶中……  

    「呃,孟、孟譽臣……」靳琰尊突然怯怯低喚。  

    「嗯?」孟譽臣回過頭來。  

    「那個……等一下下車後,我可以牽著你的手走路嗎?」靳琰尊紅著瞼,鼓起最大勇氣詢問。  

    從他身上傳來的沐浴乳香味及發香味一整晚都弄得他心神蕩漾、坐立不安,心底有股衝動,令他好想親他、吻他、摸他……不管做什麼,只要能碰觸到他就行了!  

    牽手?孟譽臣聞言一愣,彷彿看到什麼稀有動物似的瞪大眼盯著他,考慮了整整十秒,開口回答:  

    「不行!」  

    「喔……」他果然拒絕了!靳琰尊掩不住滿臉失望,垂頭喪氣的低下頭,繼續保持沉默。  

    孟譽臣繼續轉過頭去看著窗外,但不一會兒又轉過頭來瞥他一眼,或許是看不過去他一副死氣沉沉的頹喪模樣,忍不住出聲解釋道:「難道你不覺得兩個大男生『手牽著手』走在大馬路上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  

    基本上,他的請求可說是非常大膽!  

    靳琰尊搖搖頭,拾眼看著他,語氣非常真心地道:「如果是牽著別的男生的手,我是會覺得有點怪怪的吧,但是,你是我很喜歡的人,如果是牽你的手我就不會這麼覺得,而且,我不怕別人怎麼想我。」如果不是一直勉力克制住自己的話,他早就回身狠狠抱住坐在一旁的他了!  

    嘖!這小子講的這麼白,卻一點都不覺得不好意思嗎?反而是聽的人都快要瞼紅了!一股像要融化他整個人般的異樣情緒霎時緩緩流竄孟譽臣心中,儘管他表面悶不作響,心底卻已經掀起一陣滔天波瀾了!沉默半晌,他忽地伸出左手,輕輕握住靳琰尊擱在椅墊上的右手。  

    「呃!」靳琰尊起初一愣,腦袋空白整整三秒後才意識到這不是在作夢!情緒激動地飛快反手緊緊抓住他的手掌,深怕他突然反悔縮回去。  

    孟譽臣修長的手指摸起來冰冰涼涼的,像是一碰觸到熱氣便會蒸發消失,這讓靳琰尊更是下意識地以像是要捏碎他的手骨似的力氣牢牢握住。  

    彷彿看穿了他的不安,孟譽臣壓低聲道:「你別抓得這麼緊……放心,我不會收回手的。」  

    「嗯……」靳琰尊應了聲,耳朵似乎聽進去他說的話,但掌心仍是將他的手指握得牢緊。  

    曉得拿他沒轍,孟譽臣偏頭睨著他:「等下了車,你就不能再抓著我的手!」  

    「嗯!」靳琰尊聽話地點點頭,臉龐朝他綻放一抹心滿意足至極的笑容。  

    孟譽臣莫名地感到—陣彆扭,偏過頭不看他的笑臉。  

    嘖!總覺得他似乎越來越默許這小子對自己得寸進尺了!  

    ……不曉得,引誘一名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少男走上同志這條不歸路,會被法官大人判什麼重刑?  

    茫然看著窗外,孟譽臣突然疑惑。  

    #  #  #  

    「你其實不必堅持陪我來的。」孟譽臣曾很困惑地對他說。  

    雖然有一個人作陪的滋味滿不錯的,但是,他應該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吧,整夜陪著他,而且還是去生鮮市場採購食物這種無聊事,不嫌太浪費時間或是覺得無趣嗎?  

    靳琰尊是這麼回答他的問題的,而且帶著一瞼渴望。  

    「我想吃你煮的宵夜!」  

    原來他的最終目的是食物!聞言孟譽臣又好氣又好笑,就不再反對他跟著了。  

    由於孟譽臣荷包裡頭沒什麼錢了,所以必須等超市過八點時全面打六五折的時候再去搶購食物,兩個人便先隨便在路邊攤解決晚餐,然後進入一家在超市附近的諾貝爾書局裡頭逗留,打發等待的時間。  

    靳琰尊從小到大只愛打架,不愛唸書,光是一看到書皮封面就開始頭暈,還沒翻開內頁就開始頭痛,尤其一看到四面都是書櫃就更加頭大了。  

    果然,才剛踏進書局不到一分鐘,他就覺得一陣眼花撩亂,外加頭暈目眩。  

    而孟譽臣不傀是北星中赫赫有名的書獃子,一踏入這裡,立刻像進入寶山一樣的緊捧著某某書本不放,害他有股備受冷落的孤單淒涼感,但是他又捨不得離開他身邊半步,索性就以他為中心點,像衛星繞著恆星一般,直繞著他轉圈子。  

    反正,能在他身邊打轉,可是一個月前他夢都夢不到的幸福事呢!  

    他一定不常曬太陽吧……靳琰尊目不轉睛地盯著孟譽臣白皙的側臉,仔細—看,才發現孟譽臣的頭髮不是純然的黑色而是微褐色,像鬆軟的咖啡色羽毛般披散在他耳後,髮梢隨著他的動作不斷來回輕拂他的白皙頸項,也跟著撩得自己心頭癢癢的。  

    他覺得,孟譽臣的脖子好性感喔……  

    「你在看什麼?我脖子上有沾到什麼髒東西嗎?」意識到他充滿異樣而且專注的視線,孟譽臣抬起頭,不解地伸手摸摸脖子。  

    靳琰尊臉一紅,慌忙搖搖頭,「沒有!沒有!」  

    他為什麼突然臉紅?孟譽臣挑眉疑問道:「你幹嘛—直跟在我旁邊?你可以去找—本書來看啊!」  

    「呃,」靳琰尊尷尬地耙耙頭髮,支支吾吾道:「我不知道要找什麼書來看耶,而且,我從小就最不喜歡看書了……」  

    孟譽臣沉默了下,突然想到一個疑點,「你說你從小不喜歡看書,那你是怎麼考上北星中的?」北星中雖然比不上一般升學名校,但也不是隨便考就可以考得上的特爛學校。  

    靳琰尊誠實道:「那是因為我從小就對數學很拿手,所以雖然中文考的奇差無比,英文又爛到不行,但是幸虧我的數學分數拿了滿分,會上北星中,全都是靠數學拉我一把才考上的。」  

    死黨傅廷雲還曾經拿他這項「特長」狠狠取笑過一番!壞心眼地調侃他或許是時常在心中計算該施幾分力氣可以一拳打斷對手一根骨頭或下巴,該離開多遠可以險險躲開敵人突襲,或是一目掃去就可以立即清楚來了幾名打手,所以數學才會特別棒……之類欠扁話云云。  

    而靳琰尊當時也立刻反諷回去,譏諷他國文造詣不錯,是因為時常對女人甜言蜜語,口才磨尖磨利了,所以對著國文老師也可以睜眼說瞎話,大談風花雪月、傷古悲秋猶可滔滔不絕地連篇廢言。又因為寫情書的功力—把罩,所以不論什麼形式的作文都掰的出一堆噁心巴啦的表面詞句……總之,不過是個沒內涵的色狼一隻!  

    兩個人,算是彼此彼此!  

    「原來是這樣啊……」果然,人雖笨也會有一項優點!  

    孟譽臣將手中書本合上,沉思了會,突然蹲下身體從右側書櫃抽出一本書遞給他,  

    「這本書的字少,大部分以圖畫為主,作者是知名繪本作家幾米,內容很感人,你應該看的下去。」  

    繪本作家?靳琰尊瞪大眼,不知該覺不覺得智商受到他的侮辱……  

    將書塞給他後,孟譽臣繼續埋首尼采奧妙的哲理世界,不再理睬他是否會感到無聊。  

    靳琰尊忿忿地看一眼奇怪書名——「向左走,向右走」。眼睛不經心地掃過封面,見封面圖畫的顏色色調溫暖,人物古樸可愛,頓時起了好奇心,便打開書,勉強打起精神看了。  

    一開始還覺得頗不耐煩,但過了一會兒,他的注意力便完全陷入其中了。  

    故事大意是在描寫一對主人翁在初次見面時便互相對對方有好感,可是因為陰錯陽差之下,失去了聯絡彼此的方法,這兩人明明是住在隔壁的鄰居,卻因為一個出入習慣走右邊,一個習慣走左邊,所以這兩人即使同住一層樓,卻始終碰不到面。  

    兩個人活像二條平行線似的,當女方走天橋時,男方就會走地下道;男方走天橋時,女方就會走地下道,完全沒有辦法產生交集,所以過了好久好久,彼此愛慕的兩人始終擦身而過,無法見到面。  

    明明思念的對方就住在相鄰隔壁,身軀近如咫尺,心靈卻隔如天涯,無法將思念之情傳達到彼此心中。  

    明明相愛,卻總是無奈地錯過彼此……跟自己的遭遇好像啊!  

    二個月前,自己也是拚命地想找他、想見他,卻總是擦身而過,沒辦法對他傳達自己的心意,就像書中二位主角那般的滿心無奈。而一個月前,知道他住哪裡了,眼巴巴地去找他,他卻老是避不相見,甚至冷臉相對……心靈隔閡之深,甚至比見不到面時還苦……  

    靳琰尊內心一時受到強烈衝擊,與書本主角的無奈心情起了共鳴,下由得眼眶泛紅,險些掉下淚來,怕當眾出糗丟臉,便慌忙將只看到一半的書合上,然後拿到櫃檯去結帳,打算回家後再好好將結局看完。  

    希望,結局是美好的。  

    「欽!八點到了,差不多該過去超市那邊了。」他走到還兀自沉溺在書中世界不可自拔的孟譽臣身邊輕聲喚他。  

    「嗯。」孟譽臣點點頭,將書放回原位,抬頭看他,一看,就愣了下,充滿懷疑的語氣:「你買書?」方才說不愛看書的人是他沒錯吧?  

    「嗯,你剛剛介紹我看的那一本書很好看。」靳琰尊拎著書袋左右搖晃,若無其事道。  

    「你喜歡就好……呃,你的眼眶怎麼紅紅的?」  

    糟糕!很明顯嗎?靳琰尊下意識地伸手摸摸眼眶,乾笑道:「可能沙子不小心跑進眼睛了!走吧,現在超市一定很多人了!」  

    呃!冷氣房哪來的風吹沙啊?孟譽臣跟在似乎是落荒而逃的靳琰聳腳步出去,令他感到一絲困惑的小問題很快就拋到腦俊了。  

    #  #  #  

    平常都是吃路邊攤的靳琰尊根本連怎麼開瓦斯爐都不知道,所以當然也不懂得什麼叫「選菜」。因此,當他又將一把一看就知道快過期的不新鮮蔬菜放到籃子裡時,孟譽臣終於受不了了。  

    他一把搶過靳琰尊手中的籃子,在他疑惑的注視下,將裡頭的東西一一放回原位,然後語氣很「婉轉」地要礙手礙腳的靳琰尊閃到一旁去。  

    「你完全沒有當『煮婦』的命,所以請你在一旁等著!」  

    「喔。」靳琰尊非常有自知之明,點點頭,乖乖在一旁看著孟譽臣重新捲入特價商品的戰場中。  

    八點以後,留在蔬果超市購物的顧客幾乎都是四十歲以上的中年婦女,因此兩名年輕俊俏的大男孩出現在這裡便顯得格外引人矚目。  

    雖然被一群媽媽級的歐巴桑圍著是有點「恐怖」,不過,他和孟譽臣兩人都是典型的將不重要的人皆視為空氣一樣的存在,極端的自我意識,不會因為旁人的打量眼光而影響情緒。  

    「啊!我討厭吃苦瓜,你不要買啦!」靳琰尊站在他後頭,苦著臉嚷道。  

    孟譽臣淡淡掃他一眼道:「排骨燉苦瓜湯很好喝。」  

    「真的?我還沒喝過-,那你多買一點!」  

    「你沒喝過?那你平常在家裡你媽都煮些什麼給你吃?」他隨口問。  

    靳琰尊搔搔頭道:「呃,我沒有住在家裡,我的老家在北部,離市區和學校有點距離,所以我搬出來住。我很討厭住在家裡,讀國二的時候我就一個人搬出來住了。雖然我租的公寓有個小廚房,不過從小到大我媽都耳提面命地告誡我,靳家的男孩子不可以進廚房,那是女人還有我……呃,未來老婆的工作,所以我根本不會煮東西,每餐都隨便在路邊攤亂吃一頓,天天吃都快吃膩了。」  

    「沒想到你家還有重男輕女這種觀念。」孟譽臣有點意外。  

    「呃,可能跟家族太龐大有關係吧!我老家在北部,從很久以前就是擁有幾百甲上地還有幾座山頭的大地主,加上我們是個遠親、近親加起來足足超過三百多人的大家族,所以長輩們非常注重長幼輩分,加上靳家的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點大男人主義,所以重男輕女的情況很嚴重,家裡的規矩也又臭又多,我覺得最麻煩的就是,每次一到過年的時候,光是要喊來我家拜年的親戚稱呼就搞的我頭暈腦脹,分不清誰該叫姑姑、誰該叫大嬸,不過,有一堆紅包讓我拿得不亦樂乎就是……」  

    「等等,你剛剛說你的家族很『重男輕女』沒錯吧,那你為什麼在讀國中的時候後就搬出來一個人住?」孟譬臣注意到他話中的矛盾,有些想不透,靳家這種聽起來有嚴重重男輕女觀念的傳統家族怎會輕易讓靳琰尊國中時就搬出去住?  

    沒料到他會有此一問,靳琰尊一時語塞,真不知該怎麼回答這個「敏感」問題,嘴巴開了又閉上,老半天講不出話來。  

    孟譽臣一看就知道他有難言之隱,聳聳肩,無所謂道:「算了,你不想說的話也沒關係。」其實,他有點訝異一向不太在意旁人的自己居然會問出口。  

    「你不想知道?」他不追問了,靳琰尊反而覺得氣悶,有股強烈衝動想將自己的事一股腦兒告訴他。  

    孟譽臣奇怪地看他一眼,「你不想說的事,我追問也沒用不是嗎?」  

    「可是,你至少也要追問一下啊!」靳琰尊氣急敗壞,難道他連一絲絲想知道自己的事的好奇心也沒有嗎?這太……無情了!  

    「你不是不想說嗎?」孟譽臣有些錯愕,不曉得他在鬧什麼孩子氣般的彆扭。  

    「我也不是不想說……」內心劇烈掙扎一番,靳琰尊終於下定決心地湊近他身邊,壓低聲音道:「老實跟你說吧,我媽是做小的,也就是所謂的『細姨』!我老爸他……他在五十歲高齡的時候納了我媽……」他停頓了下,見孟譽臣神色如常地聽著,大大鬆了口氣,繼續道:  

    「聽我媽說,我外公非常愛賭博,當時在外頭欠了一屁股債,被黑道逼債逼的走投無路,外公為了還錢,就把當時號稱北縣大美女的我媽『賣』給我爸,剛好那時候我爸的第一任老婆患了癌症才剛死不久,我媽就這樣順利入了籍,當了我爸的續絃太太,雖然我爸非常疼她,不過,我媽的地位在靳家的親戚眼中當然是比不上我爸第一個老婆……」何止比不上,簡直視她如同從外頭買來的女傭差不多!  

    「本來我爸那些親戚們都不看好我爸會老來得子,但是我媽的肚子爭氣,我還是健健康康地蹦出來了,嘿,結果底下一堆親戚開始緊張,怕我這個靳家的最小兒子會最得人疼,我爸死了後,會分得到靳家最多的財產……哼!我跟我媽才不希罕!他們要就拿去啊!」靳琰尊滿臉譏誚,接著道:  

    「過去我真是受夠了!為了不想要的財產,我跟我媽一直莫名其妙遭受一堆白眼,有時候我還會無緣無故被親戚小孩暗地裡栽贓欺負,我媽常叫我要忍耐,但是有一天我終於受不了了,升國二的那一年,我將一個常抬腳踹我、罵我媽是狐狸精,輩分比我小但是大我幾歲的親戚兒子用棍子揍到醫院躺了二個月……因為我打斷他的腿,然後就離家出走了。」  

    「那個人變殘廢了嗎?」孟譽臣淡淡問道。  

    靳琰尊一愣,咧嘴露出得意笑容,笑道:「嘿!真可惜,答案是沒有。不過,他跛腳了好幾個禮拜就是。後來,雖然我爸還是將我找了回去,但是我已經堅決不想回去那個遍地滿是『勢利眼』的家族裡去了,所以,我讀到國二的時候就一個人找房子搬出來住了。完畢。」  

    「非常精采的故事,尤其是你打斷別人的腿然後離家出走的那一段。」孟譽臣中肯地下評語。  

    「哼!他要是敢再惹我,我就再打斷一次他的腿!」靳琰尊悶哼一聲,隨即咧嘴而笑,發覺自己會喜歡上孟譽臣還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他很會「安慰」人。  

    以往,只要向朋友不經意提起他在靳家不堪回首的回憶,他就會心情鬱悶上好幾天。然而,只有說給孟譽臣聽的時候不一樣,他隨便三言兩語就能逗得自己心懷大開,讓他覺得自己過往的種種根本沒什麼大下了的,他真是個會安慰人的天才!  

    「那你咧?你家裡的情況如何?你是外地來的,所以一個人住外面?」靳琰尊興致勃勃地詢問。  

    「比起你來,就無趣多了,不值得聽。」孟譽臣中垂眼眸,輕描淡寫地道。  

    「沒關係,就算很無趣我也想聽!」靳琰尊連聲追問,他不想說他就更加好奇了。  

    孟譽臣怎拗得過他的纏勁,經過他再三追問最後還是說了:「我爸媽是僑居在美國的華商,我在洛杉磯出生,在舊金山的華人街長大……」  

    「嗄?你是歸國華僑?」靳琰尊一臉愕然。  

    他有些……不,是非常難以置信孟譽臣竟然會是從美國歸台的ABC,因為他的性格沉穩冷靜,獨來獨往、不愛跟人打交道,根本就跟外國人爽朗、外向的形象差了十萬八千里嘛!一個人的本性果然是天生的,環境也難以改變呀……他不禁如是想。  

    孟譽臣點點頭,「嗯,我十七歲時,徹底厭倦了那邊的生活,所以獨自來到台灣靠一位親戚的幫忙,順利參加這邊的高中入學考試,現在一個人生活,就這樣而已,很普通,沒什麼精采故事……」  

    靳琰尊再度一瞼吃驚地打斷他,「呃,等等,你剛剛說你十七歲來台灣,那、那你現在不就……」  

    孟譽臣看他一眼,老實道:「嗯……我已經成年了,最近剛好滿二十歲。」  

    他居然整整大了自己四歲!靳琰尊張大眼瞪著他。  

    「你已經二十歲了……還在讀高中?」  

    孟譽臣瞇了瞇眼,「……你在暗暗諷刺我什麼嗎?未成年的小鬼頭。」  

    糟糕!一時問溜了嘴!靳琰尊馬上打哈哈矇混過去,「不,哈哈,老實說我是有點驚訝,不過我真的沒有那個意思啦!哈哈……對了,你怎會大老遠跑來台灣讀書?難不成你也是離家出走?」呼!暗捏一把冶汗,應該矇混過去了吧?  

    「都猜錯了,我跟你不同,不是離家出走,而是……被趕出家門。」孟譽臣輕哼,掩不住滿臉自嘲。  

    靳琰尊一愣,「為什麼?」  

    孟譽臣沉默了會,緩緩澀然一笑道:「因為我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所以受到一點小懲罰……」或許,該說是受到報應?  

    「什麼?你說你愛上誰?!」靳琰尊全身的血液差點凍結,失聲驚問。  

    他的詢問聲之大,在人聲鼎沸的生鮮市場裡頭,仍是有如石破天驚,震的歐巴桑們都頻頻回頭,對兩人議論紛紛起來。  

    孟譽臣抬起頭,一頭霧水地瞥著他,「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嗎?每個人總是會有初戀吧?」  

    「我才沒有大驚小怪!而且,你又沒跟我說過你已經有初戀了!」靳琰尊錯愕不已,口氣又酸又澀的。說不吃味是騙人的!畢竟孟譽臣可是自己的初戀耶!  

    孟譽臣從他語氣立刻明白他是打翻一缸醋罈子了,不禁搖頭失笑,安撫道:「你不用擔心,那是以前我年輕不懂事才會喜歡上他,離開美國後,我已經很久沒想起他了,連他的長相也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  

    「真的嗎?」靳琰尊用懷疑的眼神盯著他,非常不安。人家都說初戀情人最是難忘……  

    孟譽臣坦然聳肩道:「信不信隨便你。」  

    無從懷疑起,靳琰尊不得不姑且相信他說的話,悻悻然道:「好吧!我就相信你已經忘記『她』了,要不然我就……」就扭斷那人的頭!  

    「要不然你就怎樣?」孟譽臣挑眉,很好奇。  

    「哈!我當然……不會對那人怎樣。」靳琰尊哈哈假笑一聲,一抹冷酷自眼眸中一閃而過。  

    他現在才發現自己獨佔欲極端強烈,而且善妒,絕不容許孟譽臣心底有別人的影子存在!若是有,就殺、殺、殺,殺無赦!  

    呵,他真是不懂得說謊,心底想什麼就反應在瞼上。老實說,孟譽臣挺欣賞也喜歡他的直性子,不像那人,陰沉難測,捉摸不定……不過,他才不怕靳琰尊會對那人怎樣,因為他跟那人很早就失去聯絡了,他不可能再度出現自己面前,這兩人絕對沒機會打起來的。  

    「好了,我們也該回去了,若是沒有坐上九點二十那班公車,就沒有車子回去那邊了。」  

    靳琰尊瞄一眼他手中菜籃子裡頭的食物,低聲道:「你買的這些菜,等一下我付一半的錢給你。」  

    孟譽臣本想去結帳,聞言停下腳步,挑眉看他。「你要付『一半的錢』是什麼意思?」  

    「呃,因為你煮的飯我也有吃啊……」  

    「等等,我買的這些菜大概可以吃一個禮拜沒問題,所以你的『真正』意思是,你打算以後都到我那邊吃我煮的東西?」孟譽臣微蹙眉。  

    得寸進尺總要有個限度吧!他應該明確拒絕這種麻煩事的,可是,他卻遲遲開不了口……孟譽臣清秀的眉頭皺的更深。  

    「嗯,可以嗎?」靳琰尊小心翼翼地點點頭,細細觀察他的臉色。他知道自己的要求太厚臉皮,可是他完全想不出有什麼其他可以大大去找他,而不會被他拒絕門外的好藉口了。  

    見孟譽臣沒有第一時間拒絕,只是皺著眉頭不講話,靳琰尊頓時嗅到一絲絲希望,死命要求道:「拜託啦!我天天吃路邊攤的食物都快吃到吐了……」表情非常哀怨。  

    凝視他渴求的表情良久,孟譽臣懊惱地耙耙頭髮,歎口氣道:「真不曉得我為什麼要答應你。」  

    「什麼?」靳琰尊一時還不瞭解他說的是什麼意思,等終於弄明白了,開心的差點跳起來,連聲問道:「你答應了?真的可以嗎?」  

    他以為會被當場拒絕呢!不明白為何才經過—夜的時間,孟譽臣就不再冷漠的對他,這讓他「受寵若驚」,開心極了。  

    孟譽臣白他一眼,「別高興的太早,以後碗盤都你負責洗。」  

    「沒問題!」  

    就算要他幫他拖地板或是洗衣服都行!  

    見他喜得簡直要飛上了天,孟譽臣也不禁露出—抹莞爾笑容,聳聳肩,去付了帳,當然,裝了滿滿兩大袋的食物都是由自願當服務小弟的靳琰尊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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