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就愛你殺人的刀
麻叔曾跟人提起過,他最中意裴新民並不是在床上,床只是他的一個跳板而不是舞台。
那麻叔喜歡裴新民什麼地方呢?
他笑了笑說:「我只愛看他殺人時的表情。」
裴新民讓剩下的十幾個人分別上路,三個小時之內,必須到達莫公館所在的富華路上,他告訴他們,沒有別的可能性,除非是你已經死了,裴新民微笑著說:「按常理來講,我們是不跟死人計較的。」
生存的法則從來都很簡單,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如果你不想成為屍體,那就必須想方設法把別人變成屍體,這是一場野獸之間的較量,裴新民深知其中的訣竅,因為他就是從陰暗的,潮濕的籠子爬到人間來的,他是一條漏網之魚。
裴新民十分鐘之後出發,他選擇了一條跟他們截然不同的路,每個人在焦急中的慣性思維,是直覺得去走捷徑,越近越好,所以敵人也往往喜歡在就近的路上圍追堵截。可是裴新民卻想,三個小時,環城一周也足夠了,那為什麼不沿路看一下風景呢?
這些人蜂湧而出,從背側面看過去,他們都和裴新民有些相似,沒有人不會懷疑這是魚目混珠的計策,其中必有一個人是他。
偏偏裴新民就不在他們中間。他優哉游哉的截了一輛出租車。外環路上顯得出奇的清靜,可能是週六的緣故,人們都在家裡修生養息。
「先生這是往哪裡去啊?」司機有一句沒一句的跟裴新民搭話。
「富華街。」
司機吃了一驚:「那不該往這邊走。」
裴新民笑了:「地球是圓的,不管往哪個方向走都可以到。」
他微一側頭,從後視鏡裡看到一輛白色的別克車,裴新民覺得這車非常眼熟。
真夠囂張的。他輕吁了口氣。在林志豪身邊的時候,能跟他分庭抗禮的人從來就只有一個。
這個人現在正漸漸驅車與他們平行。
甚至向他笑了笑。
露出一口雪亮的白牙。
他膚色雪白,是典型的混血兒長相。
裴新民抽出一支煙,點燃了,眼睛直視著前方。
司機有點害怕:「那是您朋友?先生?」
裴新民沒有說話,許久才張了張嘴:「不是。」
裴新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沒有朋友,從來沒有人會把他當做朋友。
別克車裡的人控出頭,輕輕呼哨一聲:「小裴裴,我們來玩遊戲。」
裴新民把煙頭吐在地上,突然抽出槍對準了他,他顯得很輕鬆,很自在,也絲毫沒有反抗的意思。裴新民在心裡問自己:「我要不要殺了他呢?」
這個男人曾救過他一命,裴新民是在那個時候才發現,他愛他,他甚至比裴新民自己更瞭解自己。而這些,都讓裴新民覺得很危險。這會是個好機會。
付三衝他微笑:「小裴裴,你的表情可真誘人。」
裴新民一手扣下了扳機。
富華街上集合的人只有十二個,七人陣亡,然後他們發現到了這裡之後,根本就不知道到底要做些什麼,好像辛辛苦苦趕來就只是為了送死而已。而在半小時以後,裴新民大步走進了莫家的大院。他來之前給莫先生打過電話,所以一路暢通無阻。因為還是在夏天,客廳的門大敞四開著,遠遠就可以聽到裡面談笑風生。
裴新民頓時冒出了一頭冷汗。
你能想到的事,憑什麼認為別人就想不到?
何況這個人是林志豪。
裴新民的腳步幾乎邁不下去,但又絕對不能走。
傭人在後面催他:「裴少爺,莫先生等您很久了。」
裴新民只好硬著頭皮進了客廳。
林志豪抬起頭看了他一眼,只是這輕描淡寫的一眼,深的像海,曖得像風。
【B】如果愛
裴新民一直在想,愛一個人到底是成就他還是毀了他,如果是麻叔可能會選擇前者,那麼裴新民呢?答案不得而知。
裴新民有備而來,帶的禮物是一對滇海玉馬,他善於揣摩別人的喜好,這一向都是他的長處。
果然莫先生很高興:「小裴太客氣了。」
裴新民微笑:「這是我們小輩應該做的。」
莫先生哈哈一笑,他不過四十來歲,裴新民這話說的太恭維他了,但他為人頗為自負,也算是說到他心裡去:「逢年過節的,過來竄個門,我也就領情了,沒必要破費帶什麼東西。」
裴新民應了一聲:「也就是一點心意,莫先生不必放在心上。」
他坐到林志豪對面的沙發上,向他欠了欠身:「林老大好。」
林志豪淡淡的微笑:「小裴是越來越有辦法了。」
他聲音雲淡風輕,溫柔的像是籠罩了這整個城市的夜色,從他語氣你聽不到半點諷刺的意味,他的確是想誇獎你,由衷的,發自肺腑,他用漆黑的眼睛注視裴新民,讓人幾乎有一種溺死在那目光裡的衝動。
裴新民心頭一跳,急忙笑了笑:「林老大太過獎了。」
話題轉到正事上,莫先生的意思,道上的事,也不好說到底是誰對誰錯,又笑著向裴新民說:「張老大得了你這一員大將,如虎添翼,在錢上面稍微損失點也算不了什麼。」
裴新民聽這話心裡就明白了,他往張家男這邊一站,林志豪就把自己放在了一個是你負我在先的位子上,所以倒讓無關利害的人沒辦法從中調解:「莫先生,先不要說我裴新民的事算不算板上釘釘,就算是,林老大你可以一槍斃了我,沒必要在後面弄這些小家氣的把戲。」
林志豪看著他:「這樣的話,我還給你,小裴,那批貨的事,你怎麼能往我頭上算得這麼肯定?」
裴新民一怔:「這個事,有回來的兄弟做證,林老大你是賴不了的。」
林志豪淡淡的說:「所以你也一樣,只要張家男一天護著你,就沒一天好日子過,你心裡明不明白?」
裴新民腦子也不笨,這是一箭雙鵰的手段,逼得張家男不得不低頭,但他不明白的是,林志豪為什麼一定要將他置於死地。
又或許是明白的,但有些事他不敢細想,想得越多,就死得越快。
林志豪站起身向莫先生告辭,傭人送他到門口,按道理裴新民這時候也該走了,林志豪的立場很清楚,所有的問題似乎都糾纏在裴新民身上,只要他不死,他就不會讓步,但事實真的是這麼樣麼?
「莫先生是知道的。我不過是個小人物。」裴新民歎了口氣,「您是最明白的人,如今這世上哪有衝冠一怒為紅顏這種事,誰不是把身家利益放在最前頭?」
莫先生也沒辦法:「回頭我真得勸勸他,你放心,我不可能眼睜睜的看你們亂成一團,人在外面討生活,最怕的就是窩裡反,讓人家笑話是不是?」
「莫先生說的是,有您這句話,我回頭也好跟我們老大交代。」
莫先生拍了拍他的肩膀,坐了多半個鐘頭,怕林志豪在半路上亂來,派車送他回去。
轉過了富華街,路是裴新民熟悉的,卻眼看著越走越不對勁兒,他心裡一沉,林志豪卯足了勁兒要弄死他,找人收買莫家的司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他剛想掏出槍,那司機忽然將方向盤一扭,他身子向後仰去,司機在前面笑了一聲:「裴少爺,你別跟我動粗,我跟林老大沒什麼關係。」
裴新民冷笑一聲,拿槍頂住了他的下巴:「我管你們有沒有關係,快給我停車。」
司機反而踩緊了油門,後面明顯有幾輛盯稍的車,緊追不放,司機笑了笑:「該停的時候當然會停,不過裴少爺,我可是救你不是害你。」
裴新民一頭霧水,要想一槍斃了他,看他氣定神閒的模樣,又怕裡面真有什麼典故,這時候那幾輛車都追上來,逼得司機不得不把車停下,在一條死胡同裡,兩個人被逼著下了車。
林志豪隔著車窗玻璃看到他們。
他看著裴新民,這真是個漂亮的男人,每一次注視他的時候,他都會在心底暗暗的驚歎。至於那個司機,林志豪微怔,他想到了一件事,他的記憶力一向十分驚人——莫家的傭人裡根本就沒有這個人。他忽然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那種感覺就像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他迅速推開車門:「讓他們快走!」
人們還沒有回過神,就聽到四周圍鞭炮似的槍聲。
林志豪眼皮微窄。
已經太晚了。
他所犯的錯誤就是,太過於他注意力放在裴新民身上,而忘了他真正的對手其實是張家男。
那個男人大笑著走進了胡同,他得意揚揚,好像剛看完一出優秀的喜劇。
司機向張家男略一點頭:「老大好。」
張家男摟住了裴新民的肩膀:「幹的不錯。」
裴新民笑了笑,沒一點勉強,從始至終,他都扮演了一個十惡不赦的角色,他背叛麻叔,弄死了林志豪的夫人,又為張家男截殺林志豪做了完美的誘餌。
如果有一天黑道上也能立書著傳,裴新民這三個字的下面,一定會被標上千刀萬剮的評語,但不可思議的是,他好像對自己所犯下的罪過一無所知,總是處於一種非常被動的狀態,這麼可笑的事情,怎麼能讓他不由衷的笑出來,於是在任何人的眼裡,他都是和張家男配合的完美無缺的一對狗男男。
張家男笑著看向林志豪:「可別抱怨我不給你機會,你還有什麼想說的?」
「沒有了。」林志豪笑了笑,「讓小裴開槍吧,他畢竟在我手底下幹過。「
「好啊——」張家男拖長了聲音。
裴新民抬起手,他手裡有槍。
他手很穩定。
他本身就像一把槍。
他眼神直視著林志豪,這個男人安靜的站在車門前,他神色平淡,就像是這一場人生,他不過是為了走馬觀花而來的,他不曾驚艷過,也沒有什麼遺憾。
裴新民閉上了眼睛。
忽然間槍口一轉,頂上了張家男的額頭,那一瞬間所有人的槍品都對準了他。
裴新民聲音艱澀:「放他們走!」
張家男目不轉睛的看著他,略有些嘲諷的意思。
裴新民大吼一聲:「放他走!」
張家男笑了:「你敢開槍嗎?」
裴新民手指開始發抖,剎那間就抖的像一片秋風中的葉子:「你可以試試,是我的命值錢,還是你的命值錢。」
張家男長吁了口氣,好像看到了什麼不愉快的風景:「都不太值錢哪。」他有些嘲諷的咋了下舌根,「值錢的是另外一個人。」
他揮了揮手,向周圍的人說:「讓他們走吧。」
「老大——」林方平叫了一聲。
張家男聳聳肩:「我得先保住我自己的腦袋。」
林方平恨得牙根咯咯作響,猛一擺手,那些人回到車上,魚貫而出,瞬間就不見了蹤影。
裴新民手慢慢下垂,槍掉在地上,苦笑了一下。
要殺要剮都隨你吧。
笨蛋沒有資格活在這個世上。
幾個人七手八腳的按住他,張家男俯下身,在他臉上抹去了一滴眼淚:「既然敢做,就不要後悔。」
裴新民想,我他媽後悔的要死!
可是如果再給他同樣的一次機會,他能做出的選擇也不會比現在更聰明。人就是這麼沒出息的一種東西,不管穿了多厚多堅硬的外殼,總有一個地方是死穴,柔軟的永遠不堪一擊。
【C】 向左走,向右走
從天堂到地獄從來都只有一步之遙,近的讓人分辨不出它們之間到底有什麼差別。
用更哲學一些的話來說:天堂即是地獄。
裴新民沒別的想法,就希望張家男能讓他死痛快點。他不可能自殺,沒那骨氣,活著多艱難,總覺得還是活著好,然而他不是個夠聰明的人,小聰明,那種老鼠偷油的不成器的格局,早晚也是得害死他。
裴新民經過那件事也算認清了自己,一個人上不得檯面,不能夠怨天尤人,總歸毛病還是在自己身上。
日子過得混混噩噩的,顛倒了黑白,也不說清到底是多少天了,送飯的人換成了林方平,他很少跟他說話,一開口就是冷嘲熱諷,裴新民懶得理他,他卻越來越得寸進尺。
裴新民看他那嘴臉實在討厭:「你有病吧?」
林方平伸手就給了他一記耳光,裴新民一楞,論拳腳他絕對不是自己的對手,可他剛想動彈,林方平已經把槍頂在了他咽喉上。
是有備而來的。裴新民腦子裡瞬間就閃過了張家男,可真要想讓他死,也沒必要這麼偷偷摸摸吧。忽然間小腹一陣劇痛,林方平用膝蓋狠磕了他一下。他彎下腰去,還沒有回過神,就被林方平按在了地板上,直到這個不到二十歲的男孩子扒下他的褲子,他才知道他想幹什麼。
裴新民有點無奈的忍受著,已經很多年沒有被強迫著做這種事了,真是他媽的疼。
林平方很緊張,也很亢奮,在他體內進出的時候力氣大到幾乎撕裂他,裴新民痛得直打哆嗦,咬著牙也擋不住呻吟聲。好容易挨到完事,只覺得命都去了半條。
林方平給他穿上衣服,低聲威脅他:「不許在老大跟前亂說話。」
裴新民氣得倒笑出來:「敢做就別怕別人說。」
林方平想了一會兒:「反正你也活不長了。」
裴新民覺得很厭倦,全身又疼的要死:「你給我一槍吧。」
林方平看著他:「你真這麼想死?」
「一點都不想。」
林方平若有所思:「殺你是老大的事,我不伸這個手,不過你要覺得挨不過去,我能給你弄點藥進來。」
「你媽滾蛋!」裴新民罵了句髒話。
這世道真他媽的沒勁,愛一個人又怎麼樣?上過床又怎麼樣?朝夕相處又怎麼樣?裴新民覺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大的大傻蛋,他配不上一顆槍子,毒藥也太浪費了,他就活該在這種地方消磨,反覆的壓搾,像凌遲一樣的,不管是精神還是肉體,一層層的剝裂,撒上椒鹽,風乾掛起,以供人觀賞。
地牢裡潮濕陰暗,橡膠製的地板,以及牆壁,因為水氣太大,長出了大片大片的苔蘚,偶爾摸上去彷彿是冰涼的蛇甲,讓人毛骨悚然,但這一切都是裴新民很熟悉的,並沒有意料之外的驚喜。他吃得下睡得著,看起來還挺舒服。
肖樂平把情況跟張家張匯報了,又說:「這個人無論如何也留不得,先不說他牆頭草似的,心裡沒主意,要是個扶不起來的阿斗也就算了,偏偏還挺聰明,放到哪都是禍害。」
張家男微笑,肖樂平怕他不忍心:「老大要是捨不得,我替您下這個手。」
張家男卻伸了個懶腰:「行了,我知道了。」
肖樂平摸不清他到底在想什麼,想再勸他,又見他一臉的不耐煩,暗地裡尋思著,得找其他一些人聯手給他施加壓力,同城會畢竟不是他一個人的。張家男太任性,完全是個公子哥的脾氣,又目空一切,狂妄自大,但肖樂平又不得不承認,張家男所做的許多事,都是他們連想都不可能想到的,他是天生要成為領袖的那種人。
【D】 romantic
不管裴新民怎樣標榜自己的現實,張家都覺得,這個人體內始終有一種romantic的成份,這使他看起來了更迷人,剝去了利刺的玫瑰花,徒有餘香,卻不能自保。
地牢裡的光線很微弱,裴新民長時間的盯著對面的壁燈,灰塵落下來,輕飄飄的,讓人想起花落花開,一眨眼的功夫,連點聲音都沒有。裴新民開始回憶起一些細節,比如槍,比如林志豪臉上的表情,比如張家男,他想他在他們中間到底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呢?裴新民致命的弱點就在於,他能夠感知,卻不能夠看透,他總是用他的直覺做為方向標,這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
林方平過來的時候,偶爾會跟他做愛,更確切的說是強暴,但裴新民懶得反抗,他在這方面本來也不是很在乎,更何況在對方有絕對優勢的情況下,他是不會跟自己過意不去的。
林方平對他的反應很滿意,他說你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人。裴新民怔怔的望著天花板,每個見過他的人都會這麼說,然而肯愛他的卻廖廖無幾,所以他常常會想起麻叔。
「最近老大可能是要對你動手。你也別恨他,會裡的人怨氣太大,壓得他沒辦法。「林方平蹲在他身邊,突然輕聲說:「你要是個女人,我就帶你私奔了。」
裴新民實在忍不住暴笑:「就算是私奔,也得看人家願不願意吧。」
林方平沉下臉:「你也笑不了多久了。」
裴新民輕嗤一聲:「關你屁事。」
張家男要殺他,是在意料之中的,反而沒什麼太大的感觸,但夜裡做夢,裴新民還是聽到了遙遠的來自地獄裡的歌聲,那虛渺的歎息,讓他從頭到腳冒出了一身冷汗。他睜開眼,卻見一個人正在旁邊靜靜的看著他。他嚇了一跳,但轉瞬就鎮定下來。
有時候一個人,再沒有任何可以損失的東西,反而會變得份外的坦然。
深夜裡他感覺到那個人的目光,似乎很冷,似乎很熱,似乎很遠,又似乎很近,然而這一似乎又只是他的幻覺。
他只是看著他而已。
裴新民伸出手去,試探著想碰觸他,但瞬間就攬住了他的脖子。
那個人紋絲不動。
近在咫尺,裴新民看到了他的臉。
一直覺得張家男不是一個相貌很精緻的人,他甚至說不上英俊,然而他寬闊的眉骨,以及那深不可測的眼睛,無時無刻不閃爍著嘲弄的光芒,這使他具有一種奇特的魅力,男性的,力量的,不要磨滅,與他面對面,輕易的就可以嗅到濃烈的賀爾蒙氣息。
裴新民的手搭在他脖子上,擒拿課第一節,大動脈,頸椎,往上走,是致命的玉枕穴,然而張家男只是看著他。
裴新民離他更近——
近——
忽然間吻住了他。
粗暴的,胡亂蹂躪著他的嘴唇。這種粗俗輕易就撬開了張家男的牙關。然而他的眼神仍然深——深不見底——
裴新民掉進去,一把推開了他,反手抹了下唇角:「我欠你的,下輩子還。」
張家男掏出槍,他跟林志豪不一樣,沒有隨身帶槍的習慣,除非是有什麼事,比如說——殺人——
裴新民靠在牆上,他覺得他這一生,只用兩個字就可以形容的恰到好處,他不明白為什麼,竟然會這樣的失敗。
槍口很涼,張家男解開了他的衣服,裴新民微打了個寒戰,不知道子彈的體溫會不會熱情如火,但願不要這麼的涼。
張家男把手伸進去,裴新民一楞,他按住了他的手:「別讓我死得太難看。」他竟微笑了,「你那套變態的把戲,留著以後跟別人玩吧。」
張家男不為所動,把槍塞進他懷裡,又掏出一些錢,也塞了進去:「從這裡出去,走後門。別讓人看見。」
裴新民微微一震。
「再多我幫不了你了。」
「為……為什麼?」裴新民幾乎是震驚的。
「不為什麼——」張家男嗤笑,「我高興——」
裴新民呆怔著,錢,以及槍,都這麼實在,實在的讓人不敢置信,好像是夜裡睡得太熟,以及於做了一個夢,荒涼的近乎荒誕。
張家男拍了拍他的臉頰:「走了就不要再回來,不是每個人都像我這麼好心眼。」他哈哈一笑,起身走出了牢門。
裴新民呆坐了很久,外面的天濛濛有些亮,他這才意識到,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他猛的站起身,三步並做兩步,竄出了地牢。初秋的空氣極涼,寒如水,讓人想起變幻莫測的人心。
裴新民繞過一般看門人,正想從牆上爬過去,忽然間人影一閃,輕喝了一聲:「誰?」
裴新民急忙閃進草叢裡,見有人探頭探腦的摸過來,個頭不高,不笑也帶著三分笑的娃娃臉,赫然是林方平。裴新民從身後摀住他的嘴,他瞪大了眼睛,驚恐的瞪著裴新民。
其實還是個小孩子。他在心裡暗暗的想。
但手在他脖子上,不由自主的就按了下去。喀的一聲輕響,林方平悶哼,身子軟軟的倒下了。
裴新民輕吁了口氣,很久以前他就想這麼做,那些在他身上肆虐的人,然而沒有他們,那又不可能活到今天。
人活著就是一個不可思議的-論。
裴新民把屍體拖出了院牆,到附近的小店裡買了些氣油。
一個人能死的這麼乾淨,這麼的體面,也算是一件幸福的事,他看著幽幽的藍火亮起來,雙手合什,拜了兩拜。這個人是替他死的,從此以後,張家男也好,林志豪也罷,再不會跟他有什麼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