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公主 第一章 在亞利桑那州山上
    火星公主--第一章 在亞利桑那州山上

    第一章 在亞利桑那州山上

    我是個很老的老人了;我不知道我到底多麼老。可能我已有一百歲,可能還要老些。我也記不起我的童年。據回憶所及,我一向是個男人,一個30歲左右的男子漢。我今天的樣子與我40年以前或40多年以前的樣子一樣,但是我感覺到我不能永遠活下去,總有一天我要真正死去,死後再也不能復活。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怕死。我已經死過兩次,可仍然活著。但是我仍然像從來沒有死過的你一樣,非常怕死;正是因為這種怕死的心理才使我深信我必死無疑。

    因為這種必死的信念,我才決定把我生活時期和死亡時期的有趣的故事記錄下來。我不能解釋這些現象,我只能用一個幸運士兵的話把我所遭遇的奇怪的事件記錄下來。這些事件是在死去了的我躺在亞利桑那州的一個山洞裡而沒有被人發現的10年當中發生的。

    我從來沒有講過這個故事,在我永遠死去之前也沒有任何凡人看過這個手稿。我知道一般人不會相信他的理智所不能掌握的東西,因此當我把未來的科學能夠證明的事實講出來的時候,我決無意使自己受到公眾的嘲笑,受到講壇和報紙的譴責,使自己被人們當作大騙子揪出來示眾。我在火星上所得到的啟發,以及我能寫在這本書裡的知識,可能有助於我們初步理解我們的姊妹行星的神秘。對你是神秘的事情,但對我卻不再是神秘的了。

    我名叫約翰。卡特,而弗吉尼亞州的傑克。卡特上尉則更為人所熟知。南北戰爭結束時,我發現自己有幾十萬美元(南部聯邦的貨幣),還領受一個部隊的騎兵兵種的上尉軍銜,可這個部隊已不再存在了。隨著南部聯邦的希望的破滅,我這個國家公僕也消失了。沒有主人,沒有金錢,賴以生存的戰鬥也結束了,於是我決定到西南去闖一條路子,設法通過找金子來挽回我失去的財產。

    我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和另一個南部聯邦的官員一起勘探金礦,那人就是裡奇蒙的詹姆斯。K。鮑威爾上尉。我們的運氣非常好,因為經過千心萬苦之後,我們終於在1865年冬末勘探出最了不起的含金的石英礦脈,這簡直是我們夢想不到的。曾經受過採礦工程師教育的鮑威爾說,我們在短短三個月的時間就探出價值一百多萬美元的礦石。

    因為我們的採礦設備非常簡陋,所以我們決定必須從我們兩人中選一個人回到文明地區去,購買必需的機械,組織足夠的人力帶回來,以便適當地開展採礦工作。

    因為鮑威爾熟悉文明地區,深知採礦需要那些機器,所以我們決定他跑一趟。我們一致同意,要堅持我們的要求,不讓我們的採礦權受到遊蕩的探礦者的非法侵佔,儘管這種侵佔的可能性是極小的。

    1866年3月3日,鮑威爾和我把他的口糧裝在我們的兩隻驢子上。他向我告別之後就騎上他的馬出發,順著山坡向山谷走去,走過山谷就開始踏上他的第一個階段的旅途了。

    鮑威爾出發的那天早上,像幾乎所有的亞利桑那州的早上一樣,天氣晴朗而美麗。我能看見他和他那馱運糧食的驢子順著山坡向山谷走去。整個上午我都不時看著他和驢子,看著他們走上陡峭的山脊的頂上,或者走到一塊平坦的高原。我最後一眼看到鮑威爾是在下午3點鐘左右,那時他已進入山谷另一面的山脈的陰影裡。

    大約半小時以後,我的目光碰巧偶爾掃過山谷,看到在我最後一次看見我的朋友和他的兩匹馱驢的地方有3小點,不禁大吃一驚。我不喜歡無事煩惱,但是我越是使自己相信鮑威爾一路平安,相信我在他走過的山路上所看到的小點是羚羊或者野馬,就越不能使自己放心。

    自從我們進入這塊領地以來,我們沒有碰到一個懷敵意的印地安人,因此我們變得非常粗心大意,竟把我們所聽到的關於這些為數極多的搶劫者的故事視為笑談。人們傳說這些人在山路上出沒,對每一群落入他們手中的白人加以殺戮或折磨。

    我知道鮑威爾是武裝得很好的,而且是富於戰鬥經驗的戰士;但是我也曾在美國北部的印地安人中生活過、戰鬥過多年,因而知道他面對一夥狡猾的追蹤他的阿柏支族印地安人,活下來的機會是很少的。最後,我憂心如焚,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便用兩支柯爾特公司製造的左輪槍和一支卡賓槍把自己武裝起來,身上綁了兩條子彈帶,跨上有鞍的馬,沿著鮑威爾上午走過的山路出發。

    我剛走到比較平坦的地面,就催我的馬跑起來。直到天快黑時,我發現了其他足跡和鮑威爾的足跡連在一起的那塊地方。這些足跡是沒有裝蹄鐵的矮種馬的足跡,矮種馬共有三匹,它們曾經飛跑。

    我循著馬跡快跑,直到夜色已深,我不得不等待月亮上升,曾此時機思考我這樣追趕是否明智。也許我所幻想的危險是不可能發生的,像神經過敏的老主婦的幻想那樣。當我趕上鮑威爾,他會笑我庸人自擾的。然而,我並不是神經過敏,在我的一生中,不管責任感會導致什麼,它始終是我崇拜的對象。是它讓我嬴得了三個共和國賜給我的榮譽:一個強有力的老皇帝和幾個小君主的勳章和友誼,在為他們效勞時,我的劍多次給鮮血染紅了。

    大約晚上9點鐘時,月光已經夠亮了,使我能繼續前進,使我能毫無困難地循著地上的印跡騎馬快走,一直跑到半夜前後才停下來。那時我已跑到鮑威爾原先期望在那裡紮營的水坑邊。出乎意料之外,那裡一片荒涼,沒有新紮營的任何跡象。

    我注意到跟蹤者的足跡(現在我確信他們必然是跟蹤者)連續不斷的緊跟鮑威爾,只是在那個水坑飲水時稍微停頓了一下,此外就是一直以與鮑威爾相同的速度追蹤。我現在可以肯定,追逐者是阿柏支族印地安人,我確信他們想要活捉鮑威爾,殘酷地折磨他來取樂,因此我催促坐騎以近乎危險的速度前進,妄想在紅皮膚的惡棍攻擊之前趕上他們。

    我前面很遠的地方的兩聲模糊的槍聲突然打斷了我進一步的猜想。我知道現在是鮑威爾最需要我的時候了,便立刻催馬以最快的速度在狹小難跑的山路上疾馳。

    我奮勇前進了也許一英里或更多一些的路程而沒有再聽到槍聲,那時山路突然穿出山谷,進入山口頂峰附近的一塊小的開闊高原。在我突然進入這塊高原之前,我已穿過一條狹小的險峻的山峽,在高原上所看到的景象使我充滿了驚恐和沮喪。

    這一小塊平地上扎滿了北美印地安人的圓錐形帳篷,呈現一片白色,大概有五百個紅皮膚的武士集結在營地中心附近的某個目標四周,他們這樣全神貫注地把注意力集中在他們感興趣的目標上,竟沒有注意到我,因此我本來能容易地轉身進入黑暗的山峽深處,把自己隱蔽在十分安全的地方。然而,直到第二天我才想起這個主意,這一事實使我無權要求得到英雄的稱號,否則,我敘述這段故事時就可以把自己描寫成英雄了。

    我認為,我並不是由構成英雄的材料做成的,因為,在我面臨死亡的成千成百次的行動裡,竟沒有一次想到採取其他辦法。我的頭腦顯然是沒有經過耐心思考就潛意識地被迫走上盡忠負責的道路。不管我的頭腦怎樣,我對於我沒有採取懦弱的辦法從不後悔。

    當我看到現場的情況後,我就突然抽出我的兩支左輪手槍,大喊大叫地向著整隊的印地安武士衝去,左輪槍迅速射擊。我單槍匹馬,不能採取更好的戰術。紅皮膚的武士在受到突然襲擊的情況下,認為他們受到不少於一團的正規軍的襲擊,因而轉身向各個方向逃竄,去拿他們的弓箭和步槍。

    在亞利桑那州月亮的明亮的光輝照耀下,鮑威爾躺在那裡,他的身體上蝟集著那些武士們充滿敵意的箭矢。我不得不認為他已經死了,可是我還要像拯救他的生命那樣快地拯救他的遺體,使它不至於被阿柏支族印地安人的手斬成數段。

    我騎馬走近他的遺體,從馬鞍上俯身伸手抓住他的子彈帶,把他提起來橫放在馬肩隆上。我回頭望一眼就知道,如果我從來路上回去,那就比繼續走過高原更危險。因此我用馬刺刺我那匹可憐的馬,向著山口的開口出衝去,在高原的這一邊我看得見山口。

    那些印地安人這時已發現我是單人獨騎,他們就用咒罵、箭矢和槍彈來追擊我。除了咒罵之外,要想在月光下準確瞄準是很困難的,他們已被我出乎意料的突然襲擊弄得暈頭轉向,再加上我是個迅速移動的目標,這一切使我不至於在敵人的致命的箭矢和槍彈的追擊下喪生,使我能夠在他們有組織有秩序的追捕之前逃到四周山峰的隱蔽處。

    我覺得我的馬大概比我更知道通到山口的那條山路的準確位置,所以我的馬實際上是在沒有我的引導的情況下行走的。這樣一來,它便碰巧走進一條不是通到山口、而卻是通到山頂的隘路,而我的本意卻是希望從山口走進山谷脫險的。然而,大概是由於改變了道路才使我逃出了一條命,使我在此後的10年中具有奇怪的經歷,從事奇怪的冒險。

    當我聽到從我左面傳來的追捕我的野蠻人的叫喊聲突然變得越來越模糊時,我就開始知道我沒有走原來打算走的山路是對的。

    那時我意識到他們在高原邊緣的凸凹不平的岩層的左面跑過去了,而我的馬則馱著我和鮑威爾的遺體從岩層的右面通過。

    我在一塊小而平的山角上勒住馬,朝左俯視下面的山路,看見那伙追捕我的野蠻人在鄰近山峰的四周消失了。

    我知道那些印地安人不久就會發現他們走錯了路,而一旦他們找出我的足跡,就會朝著正確的方向重新收捕。

    當一條似乎是極好的山路展現在一座很高的峭壁的正面時,我只前進了一小段距離。那片山路平坦而又寬敞,它向上通到我想要前進的大概的方向。我的右邊是高幾百英尺的峭壁,而我的左面則是幾乎垂直向下、深達七百英尺的岩石深谷。

    我循著這條山路或許走了一百碼就突然向右轉彎,走到一個大山洞的洞口。洞口高約四英尺,寬約三到四英尺,而洞口就是這條山路的終點。

    時間已經是早晨。通常沒有天色微明的階段,白天幾乎使人毫無準備的一下子就來臨了。這是亞利桑那州的驚人特色。

    我下馬把鮑威爾的身體放在地上,但是經過最費力的檢查仍然不能發現他有一線生機。我把水壺裡的水用力倒進他的嘴裡,洗他的面孔,同時磨擦他的兩手。我雖然知道他已沒有復活的可能,可是仍然花了半個多小時對他進行煞費苦心地救護。

    我很喜歡鮑威爾;他從各方面看來都是真正的男子漢。他是一位很有修養的南方紳士,一位堅定的、忠實的朋友。我懷著最深沉的悲痛終於放棄了想把他救活的願望。

    我把鮑威爾的遺體放在岩石的突出部,自己則爬進山洞查看。我發現一個大房間,它的直徑可能有一百英尺,高度則有三十和四十英尺,平滑的地面久經踩踏,再加入其它許多證據,足以說明這個洞穴曾住過人。洞穴背後太暗了,我看不清是不是還有通到其它房間的洞口。

    在繼續查看的時候,我開始感到昏昏欲睡的快感向我襲來,我認為,這是由於我長途騎馬勞頓,還由於戰鬥和追蹤時過度興奮的反應。我知道在現在這個地方,一個人可以抵敵一隊人馬,所以我有比較安全的感覺。

    不久,睡意向我襲來,我幾乎不能抵禦想躺在地面上休息一會兒的強烈願望,但是我知道我決不能睡覺,因為這將意味著我肯定要死在紅皮膚的武士的手裡,他們在任何時刻都可能會襲擊我。我奮力向洞口走去,不料卻像醉漢那樣搖晃著靠在洞穴的牆壁上,並從牆上面孔朝下地滑倒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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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R:rain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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