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英美代子,就想逛夜市。
從士林夜市、通化夜市、饒河夜市、華西夜市、三重夜市、板橋夜市……我皆逛得不亦樂乎、買得不亦樂乎,也吃得不亦樂乎。
只是,我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一把懶骨頭後,再也提不起勁兒帶著一張嘴巴四處遠征夜市,頂多固定逛逛離住家步行五分鐘路程的永和樂華夜市。
樂華夜市兩旁一字排開的南北小吃攤長龍,從當歸土虱、九份芋圓、蚵仔煎、生炒花枝羹、燒仙草……到十元蛋糕麵包、十元商品、任選四樣五十元飾品、九十九元背包……以及店家的「換現金大減價」、「老闆不在俗俗賣」等等,為了吸引顧客上門,店家莫不聲嘶力竭透過擴音器高分艮吆喝、吶喊!
話說,山不轉路轉!腦筋靈活的店家老闆為了因應這一波低迷的景氣,紛紛改採薄利多銷策略大幅降價出清商品,保證要鑲顧客感到「大碗擱滿意」,生意果然因此做得強強滾。
要搶便宜貨就得甘冒被人踩到腳以及不小心與人發生碰撞的尷尬,使出看家本領拚命往人多的地方擠啊擠的,一定要擠到最前面的好位置才行。這時候,就算氣質美女也沒空管它什麼形象美不美啦、風度雅不雅啦什麼的!物超所值最實際(粉沒氣質地問一句:形象跟風度一斤多少錢?去)
揮汗擠在人群裡圍著堆加一座小山的衣攤車旁邊搶購衣服的我,眼明手快搶到三件100%純棉T恤,哇!一件才199元,樂得我眉開眼笑之餘,竟有一股衝動很想大喊:親愛的!不景氣把錢變大了。
夜市摩肩接踵的人潮適時沖淡籠罩心頭的經濟衰退陰霾,此時,腦海「啪搭」擦亮一個念頭,心想:除了寫高消費的名牌精品店,換個場景寫寫最大眾化的夜市也不錯(呃……我很盡責吧?連逛夜市都不忘為手上未完成的小說鋪陳)。於是,我決定在書中安排一段男女主角攜手逛夜市的情節。
你有多久沒去逛夜市了?建議你不妨關掉電視、關掉Internet,到附近的夜市逛逛走走。
無可諱言,夜市有點髒亂、有點擁擠,但,從小吃攤老闆沁著油光汗水的勤奮臉龐,你不但嘴裡可以吃到來自各地的原味美食,眼睛也不難發現夜市是台灣最綜合最蓬勃的活力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