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她倒沒有解釋,我反而替她假設了道理。
別愛上這個女孩子。
但是她圓圓的臉是這麼可愛,可愛便是值得愛,犧牲一點又算得什麼?
我指指我的家,「我就住在那邊。」
「很美的屋子。」玫瑰說:「我喜歡那些長春籐。」
「很舊了,我的祖父固執,他不肯搬。」我說。
「他還活著嗎?多老了?」她天真的問。
她真是有的事懂,有的不懂。
我改正她:「你怎麼可以這樣說?」我笑:「你應該問:『他老人家還健在?貴庚了?』」
「還不一樣?虛偽。」
我奇異的看著她。可以說她是野人,但也可以說她完全是純真的,原始的。有缺點也有優點,她使我著迷。
「你要不要見他?」我問。
她搖搖頭,「我不喜歡這裡的人,每個人都板著臉,不和藹,同學也一樣,向他們借功課看看,像少了一塊肉似的,真受不了。」
「別愁功課,我會教你。」
「真的?答應了不准賴,誰賴了誰是狗。」
「好,」我笑,「做狗好了。」
她橫我一眼。
(水如眼波橫,山似眉黛青)
我的國文很差很差,但忽然之間,這兩句詞跳進我的心裡,拿來形容她,恐怕是再好沒有了。我喜歡她那道鬱鬱的濃眉:永遠有神色的眼睛。
我歎一口氣,老天,我是愛上她了。
愛是來得快的,我有得苦吃了。
好的,我認了。我叫偉,我在追求一個叫玫瑰的女被子,他們都說:偉有得苦好吃了,但是苦中作樂,是咱們中國人的看家本領,我就懂得這個道理。我愛她。我想我是愛上她了。
她驕傲,但是她對我不見得如此,有時候她也把那種驕傲收斂一下,給我一個機會,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女孩子驕傲也是可愛的,尤其是她。
當然,有人說: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你就是喜歡她了,什麼缺點都看不見,我想我是這一種無可藥救的人,只不過我看得見她的缺點,而且連她的缺點,也覺得不錯,我沉淪得比任何人都厲害。
但是同學們都認為我得到了玫瑰的青睞(為什麼要叫青睞?)她不肯與其它的人說話,口音奇怪,明明是中國面孔,中國血統,行動舉止卻一點也不像中國人,但是她那種奇特,引起了無數女孩子的妒忌,男孩子的艷羨,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與她說上幾句話,都得不到機會。
我很賤。因為如此,我才覺得她特別可貴,我愛她。
我正式得到一個接近她的機會,是她自己提出來的。
她問我,「喂!教我中文好不好?我要寫信給爸爸。」
「我不叫『喂』。」我笑,「但是我會教你中文。」
她頓足,「你老是與我作對!」
「我與你作對?我的天!我幾時與你作對?你倒說說看,有什麼你叫我做,我沒有為你做的呢?」
她不出聲,想了一想,「那倒是真的,然而我如果對別人這麼好,別人也會為我做這麼多事。」
「你這叫做對我好?」我似笑非笑的看著她。
這樣叫對人好?這個女孩子,她對人壞的時候是怎樣的?
我想不明白,我有點怕這個女孩子,她是可怕的。
像一堆火?看著熊熊的,青色的火焰,我想觸摸一下。
與她在一起,光是感覺,已然不錯,我很滿足。
她問一些奇怪的問題:「夏天幾時來呢?」
「這裡根本沒有冬天,什麼夏天?」我告訴她。
她白我一眼。
我連忙說:「你不會喜歡這裡的夏天,太潮,很悶,還是涼一點點的好。」
「我天天發抖,房間裡開三隻暖爐。」她說。
「你瘦了。」
「唔。」
她的中文很壞,但聽過很多故事,使我難以下手。她只是不會寫字,說、意思,都很明白。
所以我除了成為一個補習老師之外,簡直不知道做什麼好。
她在利用我,我知道。
但是當她利用方德明的時候,我就不高興了。
方德明是我們學校裡的一流高手,體育健將,我不過是應景的。
這個人長得高、漂亮、帥,而且威風,我承認他英俊。
而且他有錢。上次的網球比賽,因為他去了度假,所以我才有機會出場,贏得了玫瑰的注意。
我不大看得起他,不過我看不起他不打緊,有這麼多女孩子看得起他就令人奇怪了。玫瑰也看得起地,有一天,我看見她與他打網球——為什麼不與我打?我也會。
陰天。下雨,草地是濕的、玫瑰穿著白毛衣白長褲,戴著一頂小紅帽。我走過網球場,我在想:這個女孩子是誰?學校裡並沒有這一號人物,看清楚是玫瑰了,我有點安慰,至少我眼光是不錯的,但是與她對打的是方德明,我心裡就酸得冒泡兒。
我腳不由自主的向他們走過去。
「玫瑰?」我說。
她看見我,扔下了球拍,向我奔過來,白褲子上都是泥濘,白跑鞋上有青草漬,但是她看上去,比什麼時候都美,她向我招招手。
「什麼事?」她說話的時候,口中冒著白氣。
「不覺得冷?」我很諷刺的問,其實是妒忌。
她眨眨眼,側著頭,看清了我的心,笑了。
「不冷。」她說:「遲早要習慣的,是不是?」她回頭看方德明,「你認識他?認識他?」
我點點頭,學校裡誰不認得我,誰不認得方德明,我們是出名的一文一武,現在我為她補習功課,方德明陪她消遣,她該滿意了。
我說:「你會著涼的。」
我說得太早了,方德明早把一件大紅的斗篷蓋在她的肩膀上了,她又回頭一笑,我看得幾乎昏過去。
「你好,偉。」方德明向我點點頭。
「好,」我說:「下星期有報告要交上去。」我提醒他。
「我知道。」他笑:「但是玫瑰要叫我練網球。」
玫瑰說:「下次我們到他家的球場去練。其實那時在家,我們也有網球場,」她聳聳肩,「但是現在家太遠了,不說還好過點。」
方德明接上去說:「如果你寂寞的話,來我們家住。」
玫瑰說:「不,我親戚不允許的。」
他們兩個人一對一答。我半句話也插不進去,他們簡直存心開我玩笑。方德明一向也對我沒有好感,現在我想該打一場仗。
我忍著氣說;「玫瑰瑪璃,今天晚上見。」
晚上我要替她補習。
她說:「偉,晚上見。」
好的,我真的沒種,晚上居然還上她家去。
然後我回頭走了。
我沒有回頭去看他們兩個,想必方德明也有點不安,他會在問:晚上,晚上什麼?假如這個小子以為玫瑰是他的,他簡直是在做春秋大夢。
回到家裡,我的氣反而平了。玫瑰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我愛上了她,是的,但這只是我單方面的想法,如果一廂情願可以行得通,天下恐怕得大亂,她又沒有騙我哄我,很明顯的一片狡黠,我應該自己警惕才是。就像她以前那個男朋友,千里迢迢的跟了來,也是出於他的自願,與玫瑰無關。
好吧,就算她是一朵花吧(也真夠俗),蝴蝶蜜蜂不肯放過她,可不是她的錯。
想到這裡,又心安理得起來,我打開了我的紅樓夢。
如果她要去愛上一頭牛,就讓她去愛上方德明好了。
我很懷疑:如果她真的愛上那條牛呢?
「不會的。」我隨即對自己說。
誰知道會不會。
我準備了我的書,拿到圖書館去等玫瑰。
我總是在圖書館教她功課,那裡靜,大,而且放了學,人不多,可以低聲說話。
我喜歡教她功課,她是這樣專心,用神,眼睛動也不動的瞪著我看著,用神聽解釋。我覺得她父親逼她過來讀中文簡直是與她作對,她倒沒有怨,而見一派要做得好好的樣子,這一點她與旁的女孩子不同,她有意志力。
每天她來的時候,從門口路進來,總像一幅圖書一般的美麗:不同的衣服,不一樣的表情,有時候微笑,有時候鼓著嘴,總有她的花樣。
她的每一種花樣我都喜歡。
有一天她要求我幫她做一首詞。
我有點納悶:這與她平日用功的態度不同。
她看著我,大眼睛閃閃生光。
我想了一想,「如果我替你做了,你自己是永遠不明白的,對你沒有好處。」我也看著她,怕她生氣。
「有,你做了,我交出去,可以得到一個很好的平常分,卷子回來之後,我可以慢慢看你怎麼做,考試出同樣的題目,不成問題。」她輕聲解釋。
她分析得這麼清楚,我覺得很合理,於是我說:「好,我替你做,你喜歡哪一首詞?絕不能『床前明月光』吧?」
她笑了:「謝謝你,別做得太好。老師也教過幾首,我不喜歡,以前父親喜歡韋莊的詞,你知道這個人?」
我點點頭:「我知道這個人。」我有一分驚異,她的父親喜歡韋莊,她父親起碼四十左右了吧?我不明白,這麼的年紀還能浪漫起來?但是我隨即笑了,誰沒有年經過?也許那是年輕時候的事了。
難怪有這麼一個女兒,我細細的看玫瑰,我在想,她是像她父親呢?還是母親?
「喂!你盡看著我幹什麼?神經病!」她笑。
「只有這麼一樣功課?」我問她。
「哦,還不夠呀,你倒是夠黑心的。」她說。
我看著她,這麼俏皮搗蛋,會作弄人,利用人,又亳不掩飾,願者上鉤,碰到這麼一個女孩子,我還能做什麼?只好隨她牽著我的鼻子走。
「我下星期給你。」我說。
她用手撐著下巴,細細的看我,「你像我的父親,說不出在什麼地方像。我父親不年輕了,他四十歲才得了我一個女兒,現在居然趕了我出來,我母親也不說什麼。」
「你母親年紀也大了?」
「不,母親今年才三十八歲。」她說。
我點點頭,以她的驕傲,她是不輕易說起家裡事的,我相信方德明一生一世也不會知道。但是我什麼地方像她父親呢?
如果她有那樣的一個父親,就不該叫玫瑰瑪璃這個名字。
「我原來有個中文名字,因為母親不喜歡的緣故,沒用。」她果然說了,「你道奇不奇?」她的語氣想也是跟她父親學的,相當頭頭是道。
我終於問了一個想問很久的問題:「你母親可是中國人?」
玫瑰奇說:「只有你看出來了,她是混血兒哪。」
我說:「難怪你這麼的白。」
「是嘛?」她說:「在夏威夷每個人都是混血兒,只要不明顯,誰也不細細的去查。也是中國人,很純的,住在一個地區永遠不走出來。我母親很美麗,有一半是中國人。」
我不好問她另一半是什麼人。
她的確是一個神秘的女孩子,開頭我們都以為她是純正的中國人,到現在,才發覺完全不對勁,但是我們不能說她完全不是中國人,她說她有四份三是中國人。
我心中歎口氣,如果她簡單一點就好了。
如果她簡單一點,我也不會對她癡到這種地步吧?
我已經癡得要用紅樓夢來解釋自己了,老天爺。
她的手擱在圖書館的長檯上,手指細而且長,手指上戴滿了戒指,都鑲著小小的寶石,我想把我的手放在上面,但是我終於沒有那麼做。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那麼做。
在她的面前,我十足十像個書蟲,連女孩子的手都不肯碰。她的手是細的,細而且白,相當長的指甲,但是乾淨,沒有指甲油。通常看文藝復興時期的外國畫,我總是喜歡留意女孩子的手,無論交迭著,支持著下巴,拿著望遠鏡,抱著嬰兒,那雙手總是十全十美的,我喜歡那樣的手。
我低頭不響。
我終於遇見了一個我要的女孩子,但是她不容易得到。
我想我們該走了,今夜如果有多餘的時間,我還得替她捉刀做功課。
她卻說:「我聽說你是一個很頑皮的人,頑皮,你明白!很多女孩子都這麼說,開頭你也一直與我作對,為什麼忽然之間你變了,變得這麼靜?」
我說:「你不知道?」我看著她的手,「我愛上你了,所以沒有笑話好說呀,愛情不是瀟灑的。」
「什麼?你愛我?為什麼?」她很吃驚。
「因為你可愛。」
「不不,不要愛我。」她擺著手。
「為什麼?」我問:「我愛你,這是我的事,我又沒強逼你也愛我。」我淡淡的說。
「怎麼會呢?」她睜大了眼,「以前有一個男孩子,他拿了手槍逼我愛他,你的態度倒很兩樣。」
我握著自己的手,看她一眼,我說:「我是中國人。」
她不響。
她把手擱在我的肩膀上,當我是一個好朋友一樣,她說:「我不明白,但是我喜歡你,我不會不對你好的,但是我也不會對你太好。」
我有一陣心酸,好,她上來就把態度擺明了,我還能說什麼?我只好永遠堅持「我愛你,與你無關」的態度。
我說:「你的男朋友太多了。玫瑰,太多男孩子對你一見鍾情,所以你才會這樣。」
她看我一眼,「我不得不告訴你,我愛上了一個人,他不愛我,完全的拒絕了我,令我傷心到現在。」
「真有這麼一個人?」我詫異的問:「誰?」
她點點頭,「有。他開一家貝殼店,中國人,長得很好。他不喜歡我,我一進他的店,他就皺眉頭,一直說我的中文不好。」
「這是你來學中文的原因?」
「不,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坦白的說:「。我想這是講究緣份的,我爸爸說什麼都是緣份。他要是不喜歡我,我的中文再好,他還是不喜歡我,他不過是故意挑剔而已。」
我笑:「是的,你父親說得很是。」
「不過我總是忘不了他,也許只是心裡生氣的緣故。」
她這一番話,說得很是成熟,也很有哲味,甚至與我的想法差不多,不過這只是她的片面,這個女孩子有多少面,我不知道,相信她自己也不會知道。
她的手仍然搭在我的肩膊上,彷彿我也是女孩子,我們是幾十年的老朋友了。
她說:「我愛跟你講話,你懂得很多,方德明,他不過懂得玩網球而已。」
我看著她,她的樣子是很有誠意的,而見很天真無邪,大眼睛睜得很美。但是誰能保證她不向方德明說:「我喜歡你的強壯,偉,他不過是中文好而已。」
我也能看得穿她,毛病便是在那裡。
我想得太多了,我應該相信她所說的話,欣賞一番。
美麗的女孩子往往是最難得到的,我愛她,就因為她難以得到。愛一個人是快樂。我不認為單戀有什麼不對,就算這是單戀吧,我仍然認為這沒有什麼不對。愛一個人是好的,愛與被愛,我選擇愛。我不要被愛,多少人說:被愛是幸福的,他們錯了,一個討厭的,常常如鬼附形的跟在身邊左右,有什麼快樂可言?但是至少現在我看著玫瑰,便得到了我的滿足。
玫瑰說:「我們該走了?」
「可以走了,不要怕,我沒有槍,這裡買槍是不合法的。」我笑了。
她也笑,「與你在一起,真是無憂無慮。」
「啊,是的。」我說:「這是我的好處。」
我與她走回家去,她的手臂圈在我的臂彎裡。
在旁人看來,我們何嘗不是恩愛的一對。
實際上,實際上我們十劃還沒有一撇,我連她的影子還沒有抓住,多麼可惜。
「我會想念你。」到了門口,她說。
「謝謝。」我一鞠躬。
她笑了,「再見。」她一轉身,走了。
連一個轉身都是美的。
我在她面前,變成了一個阿木林。
同學告訴我:「你與她在一起,遲早要吃苦的,你知道那個舞會?她已經答應與方德明同去了。」
「是嗎?」我淡然說:「我教她中文,不過是想她學好功課,沒有其它的意思,你們誤會了,至於她與什麼人去舞會,與我無關,我對她沒有企圖。」
「你真偉大。」同學說。
這是稱讚?是諷刺?我不知道。
我不喜歡舞會。我只希望與攻瑰靜靜在一起談話,聊天。當然她是喜歡舞會的,因為她永遠是中心,我不會忘記上次的舞會。
她居然在門口等我。
這次不一樣了,這一次她認識了方德明。
那個舞會我還是要去的,只是為了去看她,不是為了其它人怎麼想。我不在乎其它人怎麼想,我也有我傻氣的一面,我非得去看看她不可,看她怎麼打扮,都是值得的。
我的「偉大」很快又傳開了。
我得到了一個約會。一個很不錯的女孩子,肯做我的舞伴,與我同去那個不知道什麼名堂的舞會。
我約了她。
那天夜裡,我去接她,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長袍,掛一串養珠,很素淨,很好看,我相信玫瑰不會穿這樣的衣服,她穿的衣服,必定是標新立異的。
我打開了車門,很禮貌的送我的女伴上車。
喜歡我的女孩子也不見得少,只是我沒有看中她們。
我手中拿著給玫瑰瑪璃的作文,我選了一首比較易懂的詞,並見寫得很淺白,但是幾個重點卻一點都沒有漏掉。我想應該可以拿個乙+。
我的舞伴問我拿著的是什麼,我笑笑,不響,她笑了。
「你不說我們也知道是什麼。」她也笑。
「這倒奇了,一卷紙,你怎麼知道是什麼?」
「是替玫瑰做的功課——她自己說的——是不是?」
「女孩子就這樣,明知還故溫。」我說。
「玫瑰倒還大方,她不介意別人知道她有槍手,她本來就沒預備拿文憑。家裡不過是叫她來學識幾個中文字,使可以回去了,她家要有錢。」
我看了她一眼,這番話好像是故意說給我聽的——人家可是說走就走的,你巴巴的幫她做這個做那個,犯不著。
女孩子的器量都這麼小,今兒如果是幫她做,那麼情形又兩樣了。
我還是笑了,不說話,開著車。
她索性把話說明白了:「我們都替你不值。」
我不知道她口中的「我們」是誰,恐怕是另外一堆女孩子吧。我看我的女伴一眼,怎麼長得相當清秀的臉,卻有張這麼碎的嘴?沒完沒了似的。玫瑰就是這樣好——爽快,一是一,二是二,你自己願意做傻瓜,活該,沒得怨!這些都是其它女孩子比不上的,所以我屬意玫瑰。
車子到了。
我停下了車,替我的女伴開了車門,並扶她下車。
她也就很矜持的讓我扶她。
如果是玫瑰,早就自己跳下來啦。玫瑰的驕傲流在血裡,不像這些女孩子,連驕傲都是膚淺的。唉,算啦。我再這般失魂落魄下去,也是沒用。一方面我身邊的女孩子還是不放過我,她嚕嚕囌囌的說:「是呀……所以我們都覺得你偉大……」
我看她一眼,這是我天地良心最後一次約會她了,從此以後,我可以不見她,就不見她。
我已經到了合法年齡,我又不癡不傻,如果有什麼事發生了,我當然曉得後果,自己來承擔,何必要這麼多的人替我擔心?
偏偏這世界上愛給免費忠告的人特別多,他們之所以義憤填膺,是因為他們本身沒得到什麼好處,如此而已,我很明白。
到了舞會,自有同學迎上來打招呼。
我才抬頭,便看到玫瑰,這一次她倒到得早,舞會總共才到了三分一的人,她已經在了,恐怕方德明接她接得早。
她看見我,揚揚頭,走了過來,她的頭髮隨意的披著,一條裙子很短,只在膝蓋上面,露著筆直修長的小腿,裙子是深色的,絲襪也是深色的,不過手臂還是沒有露出來,看得見的只是小腿。這一下子,有好多女的後悔穿長裙!玫瑰就是這樣,沒有人猜得到她會下一步做什麼,今天晚上的短裙子便是個例子。
我真想走過去,但規矩是規矩,今天晚上我約的不是她,我得照顧我的女伴。
我向她點點頭,「德明呢?」我問。
「不知道呀,」她說:「恐怕還沒到吧。」
「什麼?你們不是一起來的?」我奇間。
玫瑰睜大了眼睛,「沒有,話說我們是一起來的?我是與班上女孩子一起的。」
我氣得呆了,是誰告訴我的?反正每個人都說她答應了方德明的約會,所以我只好約其它的女孩子,這些人真是唯恐天下不亂,我也糊塗,沒有多問一聲,為了面子,為了自尊心,就當這件事是真的。
一邊懊惱著,我一邊又佩服她的大方,恐怕驕傲也包括大方吧?她何必在乎我?她是有資格獨來獨往。
結果我把功課交給她之後,與我的女伴跳了一夜悶舞。
而方德明隨後也到了,他這傢伙,索性拋下了那個帶來的女孩子,與別的男同學爭玫瑰,
而玫瑰,那天與所有的男孩子都很禮貌很漂亮的跳了舞。她那件深咖啡色的跳舞裙子像蝴蝶薄翅似的揚著,因為深色的緣故,尤其誘惑。
我氣了一個晚上,我一直忍著,忍著等舞會完畢,送了應該送的人回家。
誰也沒猜到玫瑰居然會沒有這舞伴,然而沒有舞伴,她還不是一樣的出色?女孩子那希望她快點回家,男孩子都希望她留久一點,反正自從她來之後,大家的日子就沒太平過,至少我就無端端的躁了起來。
我在圖書館見到了她,我問:「玫瑰,你怎麼那天沒有舞伴?」
「沒有人約我,我登報紙不成?」她笑。
「有人告訴我,方德明約了你,你答應了。」
她說:「奇怪,德明也這麼說,有人告訴他你約好我。事後又想不起誰說的。」
「真氣。」
「有什麼好氣?」她臉上閃過一絲淡漠,「都過去了,記著幹麼?小事。」
我可沒有她那麼灑脫,我氣鼓鼓的說:「你為什麼不問我一聲?叫我約了旁人。」
「偉,你又不是我的什麼人,你只是我的補習老師,我怎麼可以霸著你?你愛約誰,就是誰好了,我一點也沒有不高興,我那天玩得很開心。」玫瑰說。
她轉過了話題,打開了國文書。
她一點也不在意,一點也不在意。同學與她作對,沒有舞伴,她都認為是小春,想令她難堪的人,恐怕要失望了吧?
她真正視為要事的,只有一樣:她的功課。
照我的看法,她是一定會將功課做好才走的,她不是半途而棄的那種人,絕對不是,這一下子恐怕誰都弄錯了。她很賭氣的一定要把功課做好。所以我與她的見面,不外是在圖書館裡。
快放假了,足有三個星期的假期,我問她有什麼打算。
「本來想去日本旅行,後來打消主意了,累,我想好好的睡四五天,養足了精神,再溫習書本——可別告訴別人,人家會笑我的。」她補上一句。
我說;「我就笑你,放假也看書,我覺得你可以應付功課,不必讀什麼了,耽下子鑽到牛角尖去,反而不美。」
「鑽牛角尖?與你說話,就是這樣有趣,學新的名詞。」
我笑了,她說得這樣正經,連鑽牛角尖也沒聽過,真是滑稽透頂,這還能算是中國人?
「你笑好了,所以我要好好的唸書。
我收斂了笑容。「對不起,玫瑰。」
「沒關條。」她一仰頭。
她臉上的冷慢慢的露了出來,我看得很清楚,但是隨即又溶化了。她是一個變化多端的女孩子,很有心思,心思卻不胡亂用在別人不相干的身上。她很成熟,這麼久了,從沒聽她說過任何人一句不好的話。在陌生的環境裡過生活,除了抱怨冷,也很少提什麼,她是有一個目標的,我知道,只是她不說,我也不好意思提。
她恐怕沒有忘記那個開貝殼店的男孩子吧?
她把她父親的信拿出來給我著,我讀了一遍,那是極好極簡明的文言,她卻還看不懂,我教她用白話回信,她還不滿意,字寫得太大,而且別字多,不整齊。
我改正她,她不響。
我為她補習的時候,她尊重我。但是平常見面,依然是搗蛋鬼,俏皮精靈,難以捉摸。
她邀我上她家去。
那是一間相當大的房間,連著浴間,撥給她一個人用,親戚家的傭人,自然也為她服務了,除了寂寞之外,應該是很舒服的。
她說:「我情願不放假,一放假心就散了,老想回家曬太陽:這裡連續下雨,已經有一個禮拜了。」
我說:「還有颱風颶風呢,明年你不走,就嘗到滋味了,沒放假的時候你又一直嚷累。」
她為自己的矛盾笑了。
我可笑不出,我看見她案頭放著一張照片,小小的,但是鏡框很考究,是個男孩子的全身照,站在沙灘上,背景是出名的「鑽石頭」山。
這大概便是那一位了吧?
由此可知她心中自有別人,可憐我還打算與方德明爭個你死我活的。也難怪她不在乎一個舞會裡有沒有伴,她是見過一點場面的女孩子。
她坐在地毯上,看看我。
我轉過頭來。
「你認識我的家?」
我搖頭,「在一次旅行中,停過兩天,很美,很商業化,的確是一個可以住輩子的地方,天氣好得不像話,天堂一樣。」
「也得有錢才行呀。」她笑,說了句很老成的話
「好像每個人都有錢的樣子。」我說。
「那倒是真的,沒錢的早就站不住腳了。」她說。
「香港也一樣,沒錢站不住腳,人人都想法子找錢,」我笑,「實在看不出讀文學可以讀出什麼名堂。」
「你父親有錢就行了。」
「你怎麼知道?」我奇怪。
她笑,「人家告訴我的,你父親開藥店,是那種中藥店,一格格小抽屜拉出來的那種。」
「的確是。」
她低下了頭,「難怪你說沒錢站不住。德明家開銀行。」
「也有搶銀行的——你怕不怕這個地方?」我說。
「怕?我還沒有看清楚這地方哩。」她說。
「你要不要看?我陪你——」
「這……」
「你好像怕我。」我笑說。
「怕你?才不是,只是有人說我故意勾引你,讓你教我功課而已。」
「你是一個驕傲的人,你也聽別人說的閒話?有一個中國寓言,說兩父子騎驢子進城,你聽過沒有?」
「有,後來左不是,右不是,把驢子扔到河裡去了。」
「可不是?所以,閒言閒語別總得太多。」我說。
「只是你不要誤會,我們是朋友,對不對?朋友管朋友。」
「我明白。」我說,心裡正酸著。
「可是,」她緩緩的抬起頭來,「你為什麼說我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