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璞如整個人像一張水彩畫。
粉紅色的面頰,雪白皮膚,烏黑頭髮,她又愛穿淺色的衣裳:淡藍、蛋黃、白、淺綠,看上去無限悅目養眼,加上她這個人永遠很悠閒文雅,更使人喜歡。
我如娶妻子,一定要取林璞如這樣的女孩子。
但。
但林璞如是我小叔的女朋友。
她對我很好,替我補習,陪我打球,假期有什麼節目,總也忘不了我,永遠記得給我買愛吃的糖果。
但是在她心目中,十六歲的我,永遠是個小孩子,而她,她已經二十六歲。
當然她不知道我心中想些什麼,我再不懂事,也已經十六歲,懂得掩飾某一些不應表露的感情。
她是小叔叔在大學裡低班同學,兩人走了很久,始終沒有進一步談論到婚嫁的問題。
像一切情侶一樣,他們也時時吵架,我總是不幫小叔。
一次我同小叔說:「不如結婚吧,一切難題會得迎刃而解。」
小叔說:「哪裡這麼容易。」
「爺爺不是給了你一幢房子?你們兩個人都有薪水收入,怎麼不能結婚?」
「不知道為什麼,總是興不起結婚的意念,你知道璞如,她一向淡淡的——唉,小明,你是不會明白的,我怎麼會同一個孩子說這些話。」
「我明白,林璞如像一幅水彩畫,淡淡的。」
小叔笑了。
過一會兒他問:「你的小女朋友呢?」
「哪一個?我女朋友很多。」我很坦率的說。
「真是的,青出於藍,比你小叔還厲害。那位叫敏敏的女孩子呢?一大把長髦發的那個。」
「哦,她,隨父母到迪士尼樂園去玩,要過了暑假才回來,從東京就直接到多倫多去。」
「那麼打球打得很好的那個呢?」
「嘉嘉?」我說:「她另有到象。」
「你同誰走?」
「我沒有固定女朋友,」我伸個懶腰,「我不需要固定的女人,嫌煩。」
「嘩,」小叔取笑我,「才十六歲多一點哪,思想就這麼靈通,真了不起。」
「現在只要我一個電話,她們就要張羅著打扮,穿最好的衣服,化好妝出來見我,而我所花的不過是兩張電影票與一頓晚飯。」
「真聰明!」小叔哈哈大笑起來,「怎麼我沒有想到。」
我隨即說:「不過璞如姐是不同的。」
「有什麼不同?」小叔反問。
「為她是值得的。」我說。
「你知道什麼?我為她,犧牲得也夠了。差不多八年,兩個人在一起那麼久,生活沉悶得不能形容。」
「沒有她也許更悶?」我問。
「怕就是怕這個。」他苦笑。
「璞如姐真美。」
「嘿,她那種美……」小叔沒有說下去。
小叔語氣酸溜溜的,是,每逢他與璞如姐吵架輸了一仗,就會有這種語氣出現。
我很瞭解的笑。
電話鈴吶,小叔去聽,回來同我說:「找你,小明,你現在應酬繁忙呀。」
我去聽電話,是小詠打來的,她約我:「情緒很緊張,怕測驗成績不如理想,來,一起玩電子遊戲。」
「好,在樓下見。」
小叔百般無聊問:「去哪裡?」
「玩電子遊戲。」我訝異,「你有興趣?」
「我也去,悶得瘋了。」他取過外套,「我請客。」
我們在樓下等齊了小詠一齊出發。
不用問,我也知道小叔跟璞如姐又交惡,現在一定是變得無話可說,而且暫不見面。
我暗暗好笑,小叔說什麼都離不開璞如姐,他幾天不見她,便六神無主,魂不守舍,可是一張嘴死硬死挺,我真有點不明白。
戀愛中的男女,以謀殺自己細胞為樂事。
明知離不了那個人,還要死挺。
我們在遊戲室喧嘩的環境內逗留了近兩個小時,那種氣氛的確令人專心一致的與電腦搏鬥,暫時忘記世上一切煩惱。
小叔點著一口煙,雙手不住把動,直落輸了一百個硬幣。以前他是神手,最近生疏了。
我與小詠抿嘴直笑。
就在這個時候,遊戲室出口處出現一團淡紫色,我定睛一看,叫出來,「璞如姐!」
小叔的香煙自嘴角掉下。
美麗的林璞如緩緩走過來,她說:「傭人說你在這裡。」
小叔連忙取外套,「璞如——」
也不向我們道別,便身不由主,跟著女友出去了。
小詠說:「那是一個標緻的女人。」
「是的,長得很美。」我贊說。
「你小叔很愛她吧,看得出來,她一出現,他的魂魄便立刻歸位。」小詠說。
我苦笑,「戀愛!」
小詠用手撐住頭,「雖然可怕,也想試試,一定很刺激,過癮。」她很嚮往。
「那麼快快愛上我吧。」我笑。
「不是說愛就愛的,往往發生得很突然,像疫症。」
我說:「小說家早就這麼形容過了。」
「可不是恰恰說對了。」小詠也笑。
那天晚上,我問小叔是否與林璞如言歸於好。
他大力吸著煙,「嗯」的一聲。
我又說:「既然不能沒有她,只好遷就一點。」
他用手搔搔頭皮。「沒想到比戒煙還痛苦。」
我笑了。
廿八歲的小叔有時比我更加孩子氣。
當林璞如約我去滑水的時候,我馬上答應了。
我拖著小詠與我同往,但小叔沒有空。
林璞如穿一件時下最流行帶裙邊的一件頭泳衣,直頭髮沾了水更加烏亮動人。
我與她在溫柔的日光下閒談,很自然的說到小叔身上去。
「你們是相愛的。」我說。
「愛有許多種,」她說:「你不會明白的。」
我看她一眼,「比人家大幾歲,就一直說人家愚魯。」
她微笑中帶著苦澀。
「你們兩個,老是給我樂極生悲的感覺,為什麼不互相遷就一下呢?」我說。
「嘖嘖嘖,說話多像個老人家,你的女朋友倒是受得了你。」她取笑我。
我有點難為情,把頭伏在手臂上。
「你們是一對璧人。」我又說。
「別人眼中的幸福是不可靠的,但凡不申訴的當事人,永遠給別人幸福的感覺。」她說。
我說:「幸福根本只是一種感覺。」
「我並不覺得我幸福。」
「會不會是你太貪心?」
「不,我得到的實在不多。」
「小叔並沒有其他的女朋友。」
璞如忽然拍拍我的頭,「你把男女間的事看得太簡單。」她笑。
我看著她,日光把海水的顏色映到她眼睛裡,使我有種暈眩的感覺,我低下頭。
小詠過來,「你們在說什麼?」
小詠的嬰兒臉散發著無限的青春。她蹲在我們身邊,一心一意要聽我們的對白。
我笑說:「我們在說男女間的事。」
小詠說:「啊,宇宙的奧秘。」
「是的,」我說:「大概更要高深莫測。」
璞如姐說:「也不見得,很多人白頭偕老,根本沒有花過什麼勁。」
她不是沒有感慨的。
「璞如姐,別鑽牛角尖,來,我們游出去,看誰游得最快。」
晚上,小詠的鼻尖與肩膀被太陽曬得紅咚咚,我們在喝咖啡,她問我,小叔與璞如姐之間,到底有什麼問題。
我說不知道。
「我沒問。」
「為什麼不問?」
「因為不禮貌。」
「沒有好奇心?」
「問了人家也不會告訴我。」
「可是我看見你很深入的同她討論問題。」
「是的,很『深入』地討論很,『廣泛』的問題。」
「我真服了你,小明,這麼老氣橫秋的。你那璞姐,美是很美,不過怕不長久,快三十了吧?」
「你怎麼說得人家快要與世長辭似的?」
「三十歲?差不多了。」小詠聳聳肩。
「你自己也很快會三十歲!」
「你對璞姐,好得很呵,」小詠向我投來懷疑的一眼,「什麼都要幫著她。」
「是的,我很喜歡她,希望她會成為我的小嬸嬸。」
「有沒有叫你的小叔加倍努力?」
「他省得。」
小詠又再看我一眼。
小叔有沒有加倍加油?他沒有。
他留給自己的時間越來越多。時常約了朋友去打彈子打網球,更組織了一隊旅行團到夏威夷群島去,隊員裡沒有林璞如。
璞姐說是她自己不要去,「那裡什麼都沒有,一片沙灘一個太陽,曬得金星亂冒,回來一面孔不褪色的雀斑,我才不要去。」
小叔並沒有為她留下來,他興致勃勃的要去打龍蝦。
去了十天,回來的時候,身邊貼著個熱女郎。
冒火的身裁,深褐色的皮膚,鮮紅的腫嘴唇,與細長的媚眼。
我吃驚至張大了嘴巴,十秒鐘合不攏嘴。
啊!璞姐怎麼辦?
這個就是小叔的新歡?
我見到小叔時,很不客氣的問他:「林璞如知道你回來了吧?」
「我還沒見過她。」
「怎麼,你們算是完蛋了?」
「咦,你問那麼多幹什麼?」
「我關心她。」
小叔笑,「這樣吧,我把她讓給你,你進行十年計劃,長大了追求她,只可惜屆時她已三十六歲,垂垂老矣。」他大笑。
我呆住,沒想到小叔會說出這麼沒心肝的話來。
「小叔——」
「我們大人的事,你別理太多好不好?」小叔不高興,「我自然有分數,還有,不准你在大人面前多嘴。」
「是。」我說。
他變了,他不是我所知道的小叔。
他一直沒有去找噗姐。
隔了幾個星期,我去了。
璞姐放學,我在校門口等她,截住她。
「是你,小明。」她的聲音很平靜,「好久不見。」
我說:「好嗎?」
「來,我們去喝一杯咖啡,別站在路中央。」她說。
我自然求之不得。
坐下來,她把課本擱在一旁,專注的喝起咖啡來,並沒有說話。
她穿一件白色網孔的襯衣,粉紅色與白色細隔條裙子,烏黑的頭髮,雪白的面孔,整個人略帶愁容,她仍然是我心目中的天使。
「為什麼來找我,有什麼事?」
「想看看你。」
「我已與你小叔分開,你知道嗎?」
「已正式分開?」我問。
她忽然笑,「我們並沒有登報聲明,但是他通知了我,我並不反對。」
「為什麼?為什麼分手?」我很痛心的問。
「因為在一起不快樂,因為天下還有許多男人。」
「可是八年都在一起。」
「緣份總有盡頭的一天。」
「什麼,連你都說這種迷信的話?事在人為而已,我才不相信這些話。」
「那你怎麼解釋以前他非天天見我不可,現在要離開我?」
「也許你們兩個都找到新歡。」
「你以為那個熱女郎是他的新歡?」
「怎麼,難道不是嗎?」
「當然不是。」璞姐說:「那不過是他的過度時期,還有很多會跟著來。」
「你們應該結婚的。」
「小明,你真關心我,我非常感激。」
「璞姐,要是我比現在大十年八年,我一定追求你。」
「什麼?」她一呆。
「你會喜歡我,我生活很有情趣,做人又細心,而且我自問很長情,你說,璞姐,我會不會有機會?」
她大笑,「你這傻孩子,你在說什麼呵?」
「真的,」我非常認真,「要是我今年是三十歲,我一定加把勁,追求你。」
「但你只有十六歲,小明。」她還是笑吟吟。
「其實年齡根本不算一回事,許多年輕男孩子喜歡較為成熟的女人。」
「是嗎?」璞姐拍拍我的手背,「別胡思亂想。」
「我很有分寸,璞姐,你放心,我不過是……說說而已。」
「你想安慰我,是不是?」
「我想看到你快樂。」
「謝謝你,小明,夠了,我很感激。」
「璞姐,答應我,時時同我聯絡,不要因小叔的緣故而疏遠我。」
她點點頭。
看得出並沒有太大的誠意,我暗暗歎口氣,她有苦水,也不會對牢一個孩子來吐吧,她得好好控制感情,直至找到一個更好的,直至有個可靠的人。
小叔那邊?倒不如一般人想的那麼風流快活,他的夏威夷女郎給他很多麻煩。
她住在他家,什麼都不做,天天就是出去購物吃東西玩耍,家中亂得像狗窩一樣,鐘點女工都吃不消辭了工。
我到小叔那裡去過一次,嘩,真受不了,灰塵、垃圾,髒的杯碟,都一天一地,被單、髒衣服都堆在一角,他們兩個人都不理,看上去太不像話。
那個女郎把洗手間都弄得一團糟,到處都是她的破破爛爛化妝品,這裡一支眉筆,那裡一盒碎粉,簡直無立足之地。
而且她有臭狐,用過的毛巾,睡過的枕頭,都一股騷味,受不了,地下全是她梳下來一堆堆的長鬈發。
我說:「小叔,你這裡快成垃圾崗了。」
「我正在籌錢把她送走。」
「我借給你,我銀行有三萬元,足夠買飛機票有餘了吧。」我自告奮勇。
小叔很苦惱,「真沒想到,外表那麼美的女孩子,會這麼一塌糊塗。」
我含有深意,「內外俱美的女子,不見得沒有的。」
小叔白我一眼。
那位夏威夷女郎,又住了個來月才走。
她請出去那日,小叔找了清潔公司來打掃他的公寓。
事後我再去,小公寓恢復原狀,只是幾株室內植物不復舊觀,本來欣欣向榮,現在奄奄一息。
我縮縮鼻子,還有一股煙味,那女人是抽煙的,而且抽得很凶,地毯上有烙印。
「我們的心中也有烙印。」
小叔把床單什麼都換過了。
我說:「這個教訓可真大,有時候即使有艷福飛來,也得瞧瞧清楚。」
小叔笑,「得了,小祖宗。」
「叫璞姐回來吧。」
「嘿!」
「什麼意思?」
「你真是小孩子,好不天真,她是呼之即來的人嗎?」
「那麼求她。」
「還沒有那麼嚴重。」小叔也抽煙。
「小叔,當心她即時跟了別人。」
「你少嚇我。事情不是沒有可能的,但是她不是一個求得回來的女人,她的心事我最清楚,唉,她。」
「小叔,我與你兩個人一起上門去求她。」
「別神經,現在不流行這一套。喂!你的功課怎麼了?要畢業了吧,升港大還是到美加?你怎麼還有空管這種閒事?」
我只好笑。
小叔又認識了別的女朋友。
他們兩人看情況真的沒有機會破鏡重圓。
小詠說:「有沒有打架?男女分手,到底是怎麼樣的?」
「最好初戀馬上結婚,白頭偕老,我永遠不要知道那是什麼滋味。」
「你這個人!」小詠訝異的問:「你不想吸收人生的經驗?你不想生活更加豐富?」
我搖搖頭。我想要一個簡單平凡的生活。
我又跑到學校門口去等璞姐。
璞姐說:「人家會以為你是我的男朋友。」
我說:「如果可以的話,我天天到這裡來等。」
「小明,別浪費時間。」她說:「功課要緊,而且別惹別人笑。」
「可笑?就因為我比你小十歲?」我惋惜的說:「很多人還說年齡不重要呢。」
她笑,「那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老妖精,他一直說,說得自己入信為止。」
「到我廿六歲的時候,我會再回來追你。」
「那時我快四十,」她裝個鬼臉,「臉皮與頸皮都打摺,你說,你怎麼追我?」
「不會,此刻有許多三十多歲的女人,還是很漂亮的。」
「你開玩笑!」璞姐笑,「放心,十年後我會提醒你今日說過的話。」
我與她並排散步。
她又說:「到你廿六歲的時候,你會遇到一個與你年齡相仿的女郎,你會愛上她。」
我很懷疑,「她會像你嗎?有你這樣的學識,這樣的品味,這樣的容貌。」
她笑,「相信我,小明,像我這樣的女孩子,車載斗量。」
「欺侮我年紀輕輕見識淺?」
我與她真的發展成為一對好朋友。
我始終不知道小叔跟她是怎麼一回事。從頭到尾,她沒有埋怨過一句,也沒有解釋過一句。
我實實在在的佩服她。
週末,她多數有約。
我問:「是男朋友?」
她不作答,只是微笑。我怎麼還問得下去呢。
小詠在申請到加拿大讀書,我幫她許多忙,跟著她跑來跑去。但是因為她是女人,她還是埋怨了,「你幫我,從來不像幫你那璞姐那麼甘心情願。」
「是嗎?」我不肯承認。
「說到璞姐兩字,但見你雙眼發光,滿面孔嚮往,喂,你愛上她了嗎?」
「這已是多年前的事了。」我不再隱瞞。
「她是你的偶像?」小詠問。
「一點不錯,」我說:「偶像。」
「有偶像是不錯的,」小詠說:「千萬別將她當夢中情人就好了。」
我漲紅了面孔,說:「你知道個屁!」
「小明,」她瞠目結舌,「你說話實在太粗俗。」
「誰叫你先氣我。」我說。
「小明,我們別吵架,我就要離開香港了,我們還要做朋友,咱們還得通信,我們別吵。」
「對不起,小詠。」
送走小詠那日,我情緒很低落。
璞姐看出來。「小女朋友去多久?」
「六年。四年拿學士,再兩年拿管理科碩士,她說光是BA簡直找不到工作。」
「現在做孩子也不容易。」
「可不是。」我說:「我看看港大收不收,不然的話,也得溜之大吉,但璞姐,我希望留下來,因為這裡有你。」
「傻氣孩子話。」
我掩著嘴巴笑。
「小明,我們是好友是不是?」
「是。」我略略意外,她有什麼話要說?
「我覺得好朋友應該知道這個消息。」
「什麼消息?」
心碰碰跳起來。
「我要結婚了。」
「什麼?」我呆在當地。
結婚?嫁誰?為什麼不等我?為什麼沒有等小叔?
「嫁給什麼人?」
「你們不認識的。」
「是不是好人?」
「不算是壞人。」
「璞姐!這是你的終身大事!」
「你覺得我太過草率了?」
我大力的點頭,我的心碎了,「璞姐,你千萬不可一時衝動。」
「不不,我並不是一時衝動,況且……如今女人的婚姻也不算得是什麼大事了,事業才是一輩子的事,入錯了行,什麼都報銷完蛋。」
「璞姐——」
「我打算介紹他給你認識。」
我問:「你有沒有告訴小叔?」
「沒有。」她說:「還有什麼必要,我們並沒有成為朋友,我們現在是陌生人。」
我低下頭,「你也並沒有等我,我現在正儲蓄金錢,只要再過四年,大學畢業,經濟就可以獨立。」
她大笑起來,像是聽到什麼最好笑的事一樣。
我的自尊心大受創傷。
她舉行婚禮那日,我問小叔去不去觀禮。
「她沒有叫我去。」小叔說。
「她變了很多,」我說:「現在常常無故狂笑,失去以前許多溫柔。」
小叔沉默。
「去不去?」
「在哪裡?」
「聖玫瑰堂十一點正。」
「現在都十點鐘了,還等什麼?」
我們兩叔侄一塊自家中出發。
我們到的時候,新娘還沒有到。
那是一個下雨天,正應如此,如果大太陽就沒有意思了,眼睛都睜不開來,怎麼欣賞一幅圖畫?
林璞如比什麼時候都像一幅水彩畫。
她穿著雪白小小的紗衣,面孔上有適當的化妝,粉紅色緞鞋,配粉紅色的花束,脖子上戴一串珍珠項鏈,美得令人發呆。
我與小叔躲在人群中偷看她。
小叔的雙目潤濕,我知道他傷心了。
八年,他們曾經在一起八年。
我們都沒有去注意那個新郎,想來他也不會有特別之處,他只是一個幸運的人。
正當他們站在牧師前面的時候,我們偷偷離開。
小叔不出聲,一路上用腳踢著石子。
我說:「她離開我們陳家了。」
小叔諷刺的說:「最多另外買一幅畫來裝修陳宅。」
我沒有出聲。
我很懷疑是否能夠找得到更好的水彩畫。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