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
所以這是世界上最複雜的事。
我見她是在一個夏日。
我與我的女朋友在尖沙咀海運大廈一角走路。女朋友在郵局寄包裡給外國的親戚,我在旁邊等她。我跟這個女朋友認識很多年了,她的缺點很多,可是我覺得人的缺點一向是很多的,所以並不以為意,我不大喜歡換女朋友,我連鞋子的樣子也不大換,穿來穿去是一個歐式。
我的女朋友叫秀意。我不喜歡她的中文名字、但是我叫她「意」,或是「小意」,倒也不難聽,她現在也不小了,廿二、三歲的女孩子,最期望結婚。她說最好我們年尾結婚。我無所謂。
我認為愛倩止於此,愛情講究的不是熱度,而是耐久。這一點我不怕,我一向知道自己是從一而終,負責任的人。一輩子只念過三間學校──小學一間、中學一間、大學一間。從一而終。
可是那個夏日,我看見了她。
不,不是我看見她的,我都弄糊塗了,是小意先看見她的。小意寄了包裡;要去海運大廈逛衣服鋪子。
我記得我想回家睡午覺看武俠小說。
小意還很生氣,她說還沒結婚就一副老頭子樣兒,從來不跟她出去跳舞,只偶然看一套電影,還專門挑莫名其妙的來看。連逛時裝也不肯。
我沒說出來。其實那種時裝我們又買不起,一件襯衫都好幾百,我家一沒做戲的女兒,二沒有搶銀行的兒子,這種店怎麼去逛?看多了白白眼紅而已。
可是小意一定要去,我沒法子。
才走出郵政局,迎面來了一個女人,小意忽然「咦」的一聲!「老四!」她說:「真是她,喂!」她叫起來,「老四!老四!不認得我了?你是幾時回來的?」
我最怕人在街上大呼小叫的,故此連忙白小意一眼,她沒理我,追了上去,前面的女人便停住了腳,聽她要說些什麼。我只好走過去,站在一角。
又是她哪裡來的女朋友?小意的女朋友奇多,可是一轉背她就逐個批評,我也覺得她沒做人妻子就擺個太太樣子。
一個女人叫老四,我禁不住笑了,哪兒有這種名字的?這跟長三堂子裡的人名倒有點像。
我看過去,當時小意穿看牛仔褲,一件很好的襯衫,袖子捲著,頭髮剪得很好,扁扁的面孔都是笑意,我非常的滿意,這樣的女朋友也算不俗了,她只有一個毛病,喜歡穿高跟鞋,她嫌自己矮,所以把鞋子藏在褲管下,不過她的高娃都是漂亮的。
當我的眼光落在她女朋友瞼上,我就呆住了。
她是一個很高的女孩子,極高的。穿一條薄薄的麻布褲,一件薄薄的麻布寬襯衫,長袖子,襯衫上面繡滿了花,都是淺藍深藍的花。長頭髮束在頂上,梳成一條粗辮子,辮子又盤成一個圓髻,上面打橫插著一枝晶瑩的玉簪,雖然不很綠,可是也屬好玉。戴玉鐲的女人太多太多太多了,可是玉簪卻少有。這時候天真熱,她出了一身汗,衣服薄薄的貼在身上。身段的纖細、苗條與柔軟是少有的,她的腳上是一雙薄底涼鞋,淺藍色的。我最最喜歡這一種鞋子。我簡直不敢抬頭看她的臉,怕她長得太美了。
我終於看了,她的確是與眾不同的,她沒有那種美艷,只是淺棕色的皮膚,天然眉毛,鼻子很挺,秀氣逼人而來,但不知為什麼,她臉上有一種倦態,形容不出的倦態,不是睡眠可以解決的,她眼底下有一層黑圈。她一邊微笑,聽看小意嚕嗦,一邊出著汗,用手抹著額角,她身邊地下放看一包包的東西,顯然也是買了東西。
她其力的確是心不在焉,我看得出來,小意說的話她一句也沒聽進去,可是她很禮貌,太禮貌了。她點看頭,應著,可是沒有參加說話。
忽然之間小意把我拉了出來,「家明,過來,過來見我的好朋友老四!」
好朋友。小意真簡單,人家可沒把她當老友。
我只好前去點點頭。
那女子正面對看我,我看到她臉的正面,她在右頓臉上有一顆痣,眼睛抬起來,雖然沒有太多的神采,但確是美目,她敷衍的向我笑了一笑。
小意來不及的說:「老四是我的朋友,我們在中學同學過一年,老朋友了,是不是?老四?」
老四軟弱的點點頭。
「老四,我們去喝茶,你現在開車沒有?」小意問。
「我現在走路。」她答。
「車子呢?」
「賣了。」
「又買新車?你買什麼?這次買要買馬薩拉蒂了!」小意羨慕的說。
小意就是這一點不好,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老是羨慕人。但是我不介意,我仍然是對她好的。是呀,她比不上很多女人!可是我也比不上很多男人,所以我們倆正好是一對。
可是這個女孩子!我沒有見過一個這樣子的女孩子。她有一種出世的味道,彷彿在這世界上,只是暫時停一停,她在別的地方有更好的環境,有更好的事要做。這種感覺是很難形容的,可是我覺察到了。
我看著她與小意說話。
小意半拉半扯的把「老四」拉到美心去,坐下來,她喝檸檬茶,我叫了啤酒,我留意老四,看她要什麼。
她想了很久,說:「基尼斯。」
我微笑。
她隨隨便便的坐下來,汗凝在她額角頭上,飲料來了,她默默地喝著。
小意一直說:「老四……你看你,穿成這樣子,那衣服薄得我幾乎看到你內衣了,一身汗,也不抹一抹,頭髮又亂,人還是懶洋洋,算什麼?噯,巴黎怎麼樣?」
老四笑笑,「到處一樣。」
「我與家明也打算去看看。」小孟說。
我從來沒提過我們會去巴黎,不曉得她是怎度想出來的。她問老四:「巴黎可愛吧?你耽了四年,總有留下來的道理,有沒有洋男朋友?」
老四笑。不答。
我不便插口,我只是看著老四的反應。
小意又說:「你買了什麼東西?」
「五雙皮鞋。」她說:「我沒有皮鞋了。」」我的天!你還是穿平底鞋。不過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貴。老四,咱們這些老同學中,最能幹是你了。「
我微笑,背後小意又不曉得要說這個老四什麼壞話了,也不是壞話,只是她愛說長道短的,不過表面上她這麼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沒有說什麼話。
我也不敢說話,這種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輕易可以得罪的,說錯了話,何必呢。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販,老四淡然的說聲「謝謝」,便飄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說:「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點,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中之一名,她這樣,才難得呢,哪裡有這麼容易的事?不可能個個女孩子都像她,你少開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蠻好的。」小春說:「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語。
小春說:「奇哉怪也,每個人都不喜歡老四,說她愛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幫她說了一大堆好話。」
「那些人,沒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興了,她問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沒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們年底,仍然結婚嗎?仍然結婚吧。
我想是的,沒有疑問。
然後我又見到了她。那個老四。
她還是在那個地區買東西,不過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來跟她打招呼,她沒見到我,一頭撞上來,我連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記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連忙自我介紹一番。
她微笑,點頭,「小意好吧?」
「不錯。」我也微笑。「你天天出來買東西?」
「我要回台北,帶點東西。我有個壞習慣,穿什麼用什麼,慣了之後,改不過來,所以那裡買不到的東西,在這裡都要買,有時候去英國,帶美國肥皂,怕買下到。到香港,又把台灣牛肉乾帶回來,整日無事忙,可笑死了。」她邊說邊笑。
把我當作老朋友一樣,由此可知她對每個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氣。
這是好習慣吧。今天她換了一件貝殼紅的T恤,非常的明媚,與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對比,長髮依舊,鞋子是小小的縛帶鞋,無瑕可擊的打扮,這才是最最新的裝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見。
小意只會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後一年半載,說什麼都俗一點,首飾與裝飾品都過了份,沒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兒站出來,一個個撙腰仰頭─跨著腿,半點柔軟感也沒有。可是小意還來不及的學,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難瞭解的。
當時我說:「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車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辭,「我自己叫車便可以了。」
我不勉強她,她不是客氣,她是真的不想麻煩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車,替她開門,替她關門。她忽然給了我一個很溫和的笑容,像太陽一樣的。
車子開走了。
我告訴小意我見到了「老四」。
「她一個人?」小意問:「有沒有男朋友?」
「沒有,沒有看見。」
小意說奇怪,老四從來不與男人在一起。我說人家也許沒男朋友。小意笑說:「她沒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樣的人,沒有男朋友?」
我當然是相信的,只是別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學同學,她們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調到別的學校去了,以後也有聯絡,後來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國去念了幾年大學。
「在巴黎讀書,讀什麼書?那根本不是一個讀書的地方。」小意皺上了眉頭,她還有一點妒忌的。「她喜歡畫,所以也可以說是去對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錢。」
小意的父母沒有多餘的錢送她到外國去混幾年,可是我覺得這是無所謂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與這種附加的條件沒有關係。一個女人要讀書,三步不出閨門時期也還有李清照。到外國東奔西走的女人多著,學問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釋。
但是平時她不提,一見到有學士碩士的女人,她就不高興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個不錯的女孩子,不驕傲,可是常常有點心不在焉,功課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沒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曉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卻早離婚,她不大說話,說起來卻很有幽默感,同學並不討厭她。
小意說:「她很漂亮,不過不容易接受。」
小意過幾天廿三歲生日,她要約老四。我想起老四說過,她要離開香港,不曉得現在人在何處。不過小意還是約到了她,她說沒有空,不能來,小意硬要她來,並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沒辦法,只好答應。老四也拿小意沒辦法,也只好答應。
小意得意的說:「說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說,不能讓男朋友接觸到別的女人,否則就不行了,男人變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對這樣的女朋友,還想怎麼樣?
她與老四的年紀差不多,可是人家這麼成熟,小意這麼幼稚。這是環境使然,小意從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豐足,但是她沒有憂慮,沒有憂慮的人是長不大的,但是長不大的人單純,不會裝假。
我問起老四為什麼叫老四。小意說:「那時候學校裡我們班只有四個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幾?」我好奇的問。
「老大。」她說:「我們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個月。」
那麼老四也不過只有廿三歲。真是,她臉上的倦容是什麼地方來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見過,只有這一個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點鐘叫我去接老四。
我問:「八點才吃飯,這麼早去幹什麼?」
「我找她來幫著我招呼客人。你在這裡礙手礙腳的,不好,不如去接她來。」小意說。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個星期。訂自助菜!研究菜單!請客人,發請帖,還要去買衣服鞋襪。不但要打扮她自己,還要打扮我,女人。
我聽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種少見的老房子裡。
她來開門,手裡抱著一隻貓,頭髮被在肩上,穿粗布褲與T恤。她驚奇:「怎麼是你?」
她的頭髮原來是天然發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來。她微微的笑看,抱著一隻貓。我看看她,就已經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沒有戀愛過,我認為戀愛是和洽相處,但是現在我心頭上的感覺告訴我,不不,我選小意是一個錯誤!我應該一直等下去,直至認識一個這樣的女孩子才是。
她見我站著,不知道我心裡想什麼,就說:「請進來。」
我進去坐下。她沒有穿鞋子,只拖著一隻繡花拖鞋,大概急於來開門,另外一隻沒有找著;故此現在急著尋,在沙發底下,我拾給她了。
她把鞋穿在腳裡,那隻貓跳到我身上來,我抱著它。
是的,我揀錯人了,但是我是一個從一而終的人,我是一個因循而且非常守舊的人,我不贊成換女朋友,倒不是我懶,而是因為這樣做會引起無限的痛苦,對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這世界上有許多東西,許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棄這個念頭。
她在等我說話,看看我。
她的頭髮縐縐的垂在肩上。
我說:「小意說你早一點去可以幫她招呼客人。」
我說得很笨拙。
「我不會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轉告她,我在七點鐘會去的,我還沒洗頭呢。」她說。
「這樣就很好。」我衝口而出。
她用一隻腳把拖鞋踢來踢去,輕輕的。
我低頭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緞子,上面繡著一隻白色的蝙蝠。
她說:「你應該幫她呀。」
「她也嫌我不會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說:「而且客人哪裡有這麼早來。」
她靜了一會兒。不響。奇怪,通常兩個人在一起,不說話是很尷尬的,但是這一次我不覺得,反而很自在。人為什麼一定要說話呢?我與她都不是喜歡說話的人。
她說:「你一定奇怪我沒回台北吧?我在這裡找到了一份工作,於是留了下來。白忙了幾天,現在櫥裡都是存貨,沒有用。」她又微笑。
那種微笑是帶嘲弄的。對於未來的一種無可奈何。
我問:「你不介意我多坐一會兒吧?如果我馬上回去,小意會說我辦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時,會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詫異的看著她,怎麼她會有這種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獨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氣話吧。
我轉過頭去,看到露台上有一隻缸,缸是黃、綠兩色的,裡面種了一株杜鵑花,開得密密麻麻,一種蜜紅色。還有另外一隻缸,什麼也沒有。
她笑問:「你一定在想,另外一隻缸,也該種點東西?」
我點點頭。
她答:「裡面養看金魚,不能種。」
我馬上站起來,走到露台去,低頭看向缸裡,可不是一缸的金魚!我不認得,卻也知道是名種,我說:「這是一對水泡眼。」
她說:「是了。」並沒有多解釋。
水缸裡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層洋房裡,因為有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悅。
我很開心。
我轉頭看她,我說:「你真是蠻會享受的。」
「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個作家說他最不喜歡金魚,因為金魚做作,又最不喜歡貓,因為貓殘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歡這作家,更喜歡貓與金魚。」
「你一個人住?」我問。
「還有一個老傭人。」她說。
「父母呢?」我問:「現在住哪裡?」問了才後悔,我記起小意說過,他們是分了居的。怎麼可以問這種問題?
可是她神色一點也不變。她說:「他們一個住台北,另一個任美國。」
我不響。
她說:「小意沒告訴你嗎?那時候中學,同學老托我父親寄這個寄那個的。」
我還是不響。一條紅繡球娓娓的游過來,游過去。
我知道我應該告辭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終於抬起頭來說:「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卻說:「傭人剛剛沖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廳茶几上放看兩個茶盅,於是又回到客廳喝茶。
我說:「香港真是,一年九個月夏天。」
她說:「英國九個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個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過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氣與暖氣的地方。」她說。
「你覺得哪裡都一樣?」我問:「你說的。」
她一怔,她大概覺得我的記性是出奇的好。她一開始說的話我就記住了。是呀,我也承認這點。
「是的。」她說:「哪裡都一樣。」
「總有比較喜歡的地方吧?」我問。
「台北。」
我微笑,這絕對不是女孩子會選的地方,她偏偏選上了。
「為什麼?」我問。
「好地方,好人民。」她說得很簡單,「壞男人壞女人全到香港來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歡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麼好?」她笑問:「不過有幾張畫而已。」
我不再說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說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問:「是什麼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過你傭人沒有將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間,她的臉漸漸漲紅了。
我問:「你喝的是什麼?」
她笑答:「可口可樂。」
我笑看告辭。她沒有留我。
送我出門的時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隻拖鞋了,光著一隻腳替我開門。
我說:「七點見。」
我開車回小意的家。我們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過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廁所,她看我洗臉漱口,要多醜就有多醜,沒有味道。所以我們分開住,有時候她週末來我處,為我煮一頓吃的,有時候週末我去她家,為她粉刷牆壁,真的,我們相處得很融洽,可惜看見她的女朋友之後,我發覺我們……只是好朋友,互相瞭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愛人……不過這種比較淡淡的感情,可以維持得比較久吧。
小意見我一個人回來,也沒有多大的驚奇,她說:「老四一向孤僻,隨她去吧。」
我坐下來,小意又叫我出去買花,我想我簡直成了小ㄓF。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還是喜歡差男朋友做這個做那個,好省力,可是這個小ㄓS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ㄐM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頭地位高,越聽她指使的,她越高興。小看是芸芸眾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習,不在話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內。
我出去替她買花,買了很久,忽然我不想買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買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紅的。現在的花,我的媽,什麼價錢,我的銀包空了一半。
然後我再去珠寶店,多日前我訂了一隻碎鑽雞心給小意,現在已經鑲好了,很體面的生日禮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裡。
忽然我看見了一隻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塊四方的象牙,上面刻著65──一個快樂日子。英文的。我馬上寫支票買了下來,要送老四。她太不快樂了,人生苦短,誰都該向小意學習,不願學的該打。
我回去的時候,已經遲了,客人來了,連老四都到了,她穿著一件驚人的衣服,從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長袖長裙,可是背後全挖空了,由雪紡繡成一隻大大的蜘蛛網,我看得簡直呆了。
小意迎上來,很不高興的問我:「去了這麼久!」
我把花與禮物給她,她看了,轉怒為喜,我替她把那條項鏈戴上。
她悄聲跟我說:「你看老四,發了瘋了,這麼普通的家庭生日會,她穿了這種衣服來。」
是的,老四過份盛裝了一點,搶盡了所有人的鏡頭。但是她賓在太漂亮了,相信每個在場的男人都不會反對。我走過去,她拿著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過去。
她奇怪的問:「是什麼?」
「一件禮物,沒有其他的意思。」我說。
她拆開了,看了一看,讀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馬上戴在手上,說:「謝謝你。」一點沒有虛偽的客套,非常高興。
她有點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沒有說話,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緊緊的。
然後她放開我的手,她說:「我要告辭了。」
我說:「舞會才開始。」
她說:「沒有關係,沒有我一樣,我先走了。你跟小意說一聲。」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車好了。」她說:「你要放心,我會照顧自己。」她笑笑。
她走向門口,我送她到大門口。
她看看我一會兒。她說:「我明白了,謝謝你。」
我輕輕說:「你喝多了一點酒。」
「是的,喝多了。」她說。
然後她走了。
小意明明看著她走的。可是她沒留她。
她說:「老四沒來的時候已經吃了酒,這種年紀,有什麼了不起的事?要喝醉酒?她走了也好,免得影響大家的情緒。對了,剛才她為什麼拉你的手?為什麼?」
「沒什麼。」我說。
她是我女朋友的女朋友。她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性格,我的為人,真是聰明人,她決定不久留。
從此之後,小意沒有提過她的女朋友。
至於老四,很奇怪,沒多久,她就搬回台北去了,與她母親同住。好好的房子與職業都放棄了。我只見過她匆匆數面,印象難滅。
後來小意也改變作風,不大相信我了,她在路上見到女朋友,總是把我拉得很緊,匆匆而過,不過是點點頭。我們還是打算在年底結婚。
是啊,在年底結婚。
我看見她的女朋友,覺得她的女朋友好,於是換一個,但是也許新女朋友有個更好的女朋友,難道我又去換一個?這樣換,換到幾時?人家換我,我又有什麼感想?
所以,我們在年底結婚。
這是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