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說,娶老婆要到台北去。
台北的女孩子又漂亮又由又高貴,中文程度好,態度大方,也能吃苦,且沒有不中不西那毛病。
在小陳眼睛裡,娶老婆如果不娶台北女孩兒,簡直是罪過。
陳太太當然是台北人。好像原籍蘇州,不過移居台北有三代以上了,精通國語、台灣話,會一點日文、英文,在小陳教導之下,居然還可以說廣東話,那廣州話雖然說得不怎麼好,但略帶外省口音,反而可愛。
他們的戀愛是速成的,快得不得了,前後不到三個月光景,就在台北結了婚,小陳隨即把太太帶到倫敦,小陳太太雖然伸出一雙手來如春筍一般,卻會弄小菜做家務——小陳那一套理論,不是沒有道理的。
小陳太太身裁很好,曲線分明,皮膚是不是很白,實在不得而知,但是她一張臉的確是粉擦得油光水滑,香聞十里,頭髮做得非常美麗,一雙眼睛雖是單眼皮,卻水汪汪的,反正小陳太太一到,所有的中國女孩子都給比下去了:香港來的太做作驕傲,馬來亞那幾個更是不用說了,又胖又矮又粗,於是乎,大學裡的男生都傳染了一個思想——小陳的思想:娶老婆,要到台北去挑。
台灣的女孩子,也就像台灣的水果,尤其像菠蘿,因帶一點點酸味,一想起來,那口水就淌呀淌的。
小陳太太很好,我們去打秋風,吃一頓,擺明是揩油,她從來不說什麼,老是笑嘻嘻的。其實也不見得個個台北女子都像她,反正她是例外,一位可愛的大大。
她老是說:「家明,你看,家裡是獨生子,今年也廿五六歲了,老吊著不結婚,令尊令堂也很心焦吧,我為你物色一個對像好不好?別怕難為情。」
其實她自己也不過廿五六歲。「你去過台北沒有?」她問。
他們都覺得很奇怪,可是也沒追問,我一混就混過去了。
是呀。我去過台北。
我脫口而出:「去過。」說了臉就紅了。
在那一年,我也遇見過一位台北小姐。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那是四五年前的事了,我在寄宿學校出來,升了大學,媽媽很高興,親自陪我逛東南亞,什麼地方都去了,我獨自喜歡台北,所以媽媽讓我留在表姨家多住幾個禮拜,就在那個時候,我認得了那位小姐。
她恐怕有廿七八歲了,可是一點也不顯老,有一種莊重的神色,偶然間也非常天真活潑的。
那個時候的台北小姐並不見得時髦,不時髦也不要緊,她們都非常的鄉氣,擦粉都擦在臉上,耳後脖子後都是黃黃黑黑的,當時年紀輕,看著覺得很好玩,像那些做戲的戲子,擦粉擦得太匆忙了,反正很有鄉土味道,是別的地方所沒有的,因此住得很過癮。
那一年我廿歲,夏季是極美的,廿歲的男孩子是不怕出門的,我一個人到處走,沒到兩個禮拜,就曬得黑炭似的,不過頭髮還是留著原來的樣子,見了警察,講英文,雖然說才廿歲,也已經很壞了,故此長頭髮就被留了下來。
我見到她,是在一家書店裡。那書店是她開的,她在裡面做主持,另外雇著一個女孩子做幫手。後來我知道那店是她父親留下來的,專賣外國書——翻版的,生意很好。
第一次踏進那書店,我真正嚇昏了,所有的書都是原值的十份之一,雖然沒有原版精美,但是只要看得清楚,還是非常值得的,我沒有覺得這是一項非法行為,這簡直是俠盜嘛,減輕了學生多少負擔!
因我選擇了機械工程,故此拚命的買,把一切有關的書籍都捧成一堆,興奮得不得了,心想這一次回去,可以少跑圖書館了。
我把書拿到櫃檯付錢,就看到了她。
她一點化妝也沒有,頭髮剪得齊耳朵,直直的,穿一件由麻紗藍點子的旗袍,非常的好看。
我還沒兒過這樣好看的中國女子呢?很有點疑惑,就朝看她看。她醒覺了,抬起頭來,微微一笑,就把我那疊書算錢。
她說:「三千六百塊。」
我摸口袋,拿著一大疊鈔票,數來數去,差八百塊。
我的臉紅了。她說:「沒關係,你留個地址,我們替你送去。」
我說:「書很重的,不方便的。」
她笑了,「沒關係。」她說:「你付點定洋。」
我把手上的錢都給她。
她給我一張收條,我接過了收條,看著她的手,她手腕上各戴著一對黃金扭絲鐲子。恐怕是很重的吧,那種黃澄澄的顏色,本來是極惡俗可怕的,但是戴在她手上,卻非常的中國化。
我當時就覺得,台北是最中國化的地方。
她見我呆著,就向我解釋:「下午就把書送到,你把餘錢付清了就好,謝謝光顧。」
「謝謝你。」我說。
我會聽國語,可是不會講,只限於「早」,「謝謝」之類的,可以聽得出她的國語是非常標準的。
買了那些書,我心安理得的回家,心情異樣的好。叫了出租車,到了家門才發覺沒有車費,所有的錢都在書店裡用光了,只好叫家中的下女出來付。
表姨當時說:「你看這孩子!」可是還笑著。
後來書送到了,我搶著出去看,卻是個長得粗粗的後生,心裡沒有什麼失望,當然,她是不會出來送書的,但是看看也好。
表姨又替我付了鈔票,又再給我一疊鈔票。她說:「你這孩子也可憐,十幾歲跑出去外國,簡直外國人一樣,回了中國地方,看的也還是外國書。」
第二天我又去了。
她還是照樣坐在櫃檯上,我買了幾本花生漫畫,遞上去付錢,她替我包好了,還我。彷彿不認得我的樣子。
她有一張鵝蛋臉,眼睛很亮,一種世故的明亮,皮膚是象牙色的,不是白,是那種奶油般的米色,看得出有少婦的風韻,還是穿著旗袍,換了件淺灰的。
我默默的看她,像看一幅畫一樣。
她又抬起頭來,問道:「啊,那書收到了?」
呵,她記得我,我喜悅的點點頭。
她又忙著照顧別的客人,我只好回家了。
後來到她的書店去,就成—個習慣,多數買些小說,或是漫畫。
她總是笑著,一種含蓄的笑。
那短髮與苗條的身段,那種聲音。我想我是愛上她了。
有一次她說:「這本《麥田捕手》,你買了三次啊。」
她不曉得知不知道我是去看她的。
又有一次經過她的書店,已經關了門了,而且在下大雨。台北的大雨是驚人的,一個雷接著一個閃電,我雖然沒做過什麼虧心事,老是覺得很害怕。於是到附近的公共電話用了一下,叫家裡的司機出來接。
我站在她書店門口,雨嘩嘩的下來,腳下汪著約莫兩-的水,我默默的等著,沒有傘,沒有雨衣。我隔著玻璃看她的書店。她慣用的算盤還擱在櫃抬上呢——
「咦,你在這邊幹嘛?」
我一驚,快快回頭,卻看見了她,她站在我面前,笑臉迎人。
「你呀!」我說。
她打著一把傘,旗袍拂在膝下,都濕了,腳上穿雙繡花鞋,是白緞上一朵紅牡丹,這雙鞋子是毀了。但是我從來沒見過她的腳,她的足踝是如此的纖細,我呆呆的看著,真覺得她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人了。
「等車子呀?」她溫柔的問。
「是的。」我結結巴巴答道:「是的。」
她點點頭,摸著傘,顯然也在等車。
「我——你們店不是休息了嗎?」我問,那國語是壞透了。
「我在後面結賬。」
「啊。」
雨還是下著,我想起一本書,叫《你喜歡巴拉姆斯嗎?》一個男孩子,也是這般在雨中等一個年紀比他大的女子出來。
我的臉很熱。
「你很愛看書?」她問。那聲音是出奇的平靜溫柔。
我忍不住急促的心跳,「是的。」我說。
「是外國回來的學生吧?」她微笑。
「是。」我如釋重負。
表姨的車子來了,停在我面前,女傭人打著傘出來。一邊笑,一邊叫:「少爺!這裡!」
我靦腆的看看她。
她說,「去吧,賈寶玉似的。」那笑意更濃了。
我說:「我送你一程。」冒著雨打開了車門。
她倒呆住了,「不用呢,噯,真的不用。「
可是雨那麼大,我扶她進車子裡,然後我也進車。
女傭人關了車門,坐在司機旁邊。
她只好把地址告訴司機,說的是台語,沒聽懂,可是我會問老黃,老黃是個好司機。
我把手帕給她擦手臂上的雨水,她接過了,只是在手腕上印一印,又還給我,不知道為什麼,她又笑了。她笑是非常洞悉的,非常瞭解的。怎麼她有這麼多種文呢?
光是一笑,就懂得她想些什麼可是她到底想些什麼?
車子到了她的家,是一座老式日本房子,大門照例是紅的,女們人用傘遮著她出去,我記住了門牌。
「謝謝。」她說;」你別出來了。」
可是我還是站看看她用鎖匙開了門,不用說,整個人自然淋得像落湯雞。
到了家,洗了澡,在房裡看書的時候,我還是愉快的。老黃告訴我,那條路叫新生南路,是一段一零三巷。
我很開心。
她是這麼美麗的一個女子。
可是那下女也真多嘴,就把這事告訴表姨了。
表娘來讓我聽道理:「唉,家明,你有女朋友,就應該帶回家來,原來天天出去,是為了這個啊?你住在我這裡,就算是我的孩子了,有什麼事,我替你作主。你看這,動不動就臉紅,還是個孩子呢,就是長得又高又瘦,頭髮留那麼長……。」
我真的是又高又瘦嗎?六-高,一二八磅,算是又高又瘦嗎?
下了三天雨,我一直在想她那雙白緞繡牡丹的鞋子,怎麼這年頭,還有人穿那種鞋子呢?雨晴了之後,我又跑到那家店去了。我隔著玻璃看她,她向我笑一笑,
示意我進去。
她跟我說:「我找到了三本新的機械工程書,已經替你包起來了。」
我點點頭,拿錢付。
她笑說:「噯,這是獎給好孩子的,是本店一點小小意思。」
我怔了一怔,她倒是頂調皮的。
孩子?誰是孩子?我笑了,她真把我當孩子了?我遠在寄宿的時候!就已經有女朋友了。
我笑一笑,「怎麼好意思?」
「噯,國語倒是進步了。」她完全像哄小孩子一樣。
我把書拿著,笑問:「國語有進步的小男孩,可不可以請你去喝一杯咖啡?」
她沒料到我會來這套,頓時一呆,她猶疑了一刻,突問:「你不怕女朋友?」
我索性撒賴,一本正經的說:「小男孩子,怎麼會有女朋友?媽媽不准的。」
她倒沒生氣,她大方的說:「這裡收了工,你來一次吧。」
「好的。」我樂極了,「一會兒見,現在不妨礙你做生意。」我走了。
一直在西門町逛著,走過一個花店,台北一切店舖都擠得要死,只有花店,倒有一點陰涼,我進去看了看,沒有什麼好花,只有玫瑰。台北的玫瑰是漂亮的,我用手一指,買了兩打。
我拎著花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看看時間差不多了,又走回她的書店去,這個時候,才發覺她的書店叫做「中西書局」。招牌字例寫得不俗氣。
我推開玻璃門,她不在,那個小女職員說她一回就來的,端把椅子叫我坐,我坐下了,她又倒茶給我,一邊偷偷的笑。
我也微笑了,把花擱在一邊,拿茶來喝,倒是好茶,顯然是上等的烏龍,泡得很濃,有點苦澀,也唯有這樣的茶,才可以解暑。
書局裡冷氣幽幽的透出來。
我在這裡做什麼呢,等一個年紀比我大十年的女子。一個美麗的女子。穿旗袍繡花鞋的女子。為了跟她去喝一杯咖啡。
為了這是一個暑假?
在暑假,學生可以做一點荒唐的事,但是我知道,我是喜愛她的。我喜歡一切屬中國的東西。自小泡在外國,回來的時候,已經錯過了太多,我會的只是網球,不是打稜角,我從來沒有與女孩子默默相對,我們只有熱烈的擁吻,甚至是上床,我愛中國的一切,我愛她。
儘管這一切都是傻的,我也可以為她留下來。
她來了。
我站起來,茶杯沒拿穩,潑了出來,濺在我的白褲子上。
她微笑著,「我把錢拿去銀行呢,啊,這花——?」
我把花遞過去,她溫柔的接過了。
她即使是走一步路都是溫柔的。這樣溫柔的女子,卻答應一個長頭髮的男孩子,陪他去喝咖啡。
她微笑,「不是說去喝咖啡嗎?喝完咖啡,這花必謝了。多麼可惜,這樣吧!回家插好了花我們才去,好不好?」
我點著頭。
她把玫瑰花抱在胸前,忽然說:「你是這樣一個可愛的小孩子。」
我笑了,小孩子。
我們沿路叫了一輛出租車,很快到了她家裡。
推門進去,是一個小園子,種著清一色的玉簪,香氣撲鼻。進了屋子,窗明几淨,陰涼得不得了,四壁掛著字畫,我跑去看一看,雖然不懂,也曉得是好貨色。我連忙換了拖鞋。
轉頭向她笑說:「家裡倒是高雅得很,怎麼開個店,卻賣翻版書呢?且是外國人的。」
她並沒有生氣,她微笑道:「你沒聽說過,奸商奸商嗎?」
我們都笑了。
她就是這點好,有涵養,有幽默感,跟她在一起,是舒服的。我最討厭十七八歲的女孩子了,動不動失約,遲到,鬧彆扭,使小心眼兒,唯恐天下不亂的樣子,大概最好嫁給七八十歲的老頭子做小老婆,也只有七八十歲的老頭子會得忍受她們的矯情做作。
我比較喜歡大方瀟灑的女子,像我對著的這一位,真正「從頭看落腳,風流往下落,從腳看上頭,風流往上流」。我是尊重她的,可是偶然一兩句笑話,也可以放心的講,不怕她動氣。
下女把玫瑰花插好了,是一隻白底藍花的古瓶。
我笑,「我雖然不懂,卻也知道是個好瓶子,該插菊花之類的。」
「不,」她溫和的說:「這就很好。這裡難得有紅色。」
「為什麼你老穿素色?」我問。
「家父過世才三年半,還是素色好一點。」
「啊!對不起。」
「這孩子,盡學了這些洋禮節。」她笑說。
下女端來了茶,大家都沒提喝咖啡的事了。
她的紅木茶几上放著一本字帖,我拿來看了,莫名其妙,她走過來,坐在我身邊,仔仔細細的說給我聽,我一個字都沒聽進去,只是看著她的側面,她的耳朵穿過孔,然而沒有耳環,皮膚細膩得一個毛孔也看不見,鼻子是筆挺的。她小時候是什麼樣子的呢?也是這麼溫柔嗎?不會,看她偶而露出來的狡黠,該也不是一個好惹的人吧。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頭髮,她猛地抬頭。我看著她,我微笑。
她握住了我的手,「你真年輕。」她說。
我聽著她。
她也微笑。怎麼我們兩個人一見面就直笑呢?
她說:「見到你,就想到以前自己年輕的時候來了,真沒法子,年紀一大,就會戀著過去。從來沒有見過你這麼可愛的男孩子,秀氣得像個女孩兒,」她笑一笑,「簡直不好意思引誘你。」
「你想引誘我嗎?」我問她。
她直笑了。
我想起表姨的話來,「我太高太瘦,太容易臉紅了,你不會稀罕的。」
她吻了我的手一下。
「你在哪裡念的書?」我問她。
「劍橋。」她說:「念英國文學。」
我又笑了,「差點被你的繡花鞋子唬了。」
「來,起來,我們喝咖啡去。」
我站起來,忽然說:「讓我抱你一抱,只是抱一抱,好不好?應當相信我。」
我沒等她答覆,就把她擁在懷裡。也許那個時候年紀還輕,大概的確還只是個大孩子。也許因為實在是喜愛她的,故此真的只是抱著她,連嘴唇也沒有碰到她。也許因為可以拉上床的女人太多太多了,何必需要損壞這一段回憶呢?故此我只是狠狠的抱了她好一會兒,聽到她的心跳,也聽到自己的心跳。
後來放開了她。我們才去喝咖啡的。
以後我常常在她書店休息的時候去等她。我們常常約會。但是再也沒有類似親密的行為了。
她陸陸續續的問我:「真沒有女朋友?」
「有是有的,不致於結婚的地步。」
「蠻要好的囉?」
「她常常來陪我睡覺的。」我坦白的說。
她也不以為奇,「那麼,一定會吃醋。」
「管她呢!」我笑。
「這樣吧,若果她問你在暑假裡做—些什麼,你就說:「常跟一個老太太在一起。」
「你好算老太太嗎?」我笑問。
「你就說:那老太太寂寞,看一個人,實在卻不過人情,所以略陪了她幾次,以後再到台北,也還是要去看她的,老太太喜歡跟小伙子打交道。」
我一震,問她:「你以後還想見我嗎?」
她不晌,也沒有微笑,只是看若我。這時候我們正走在公園裡,我注視若她的一張臉,這麼毒的陽光,並沒有在她臉上曬起一顆雀斑,那種象牙色是近乎透明的,在她的瞳孔裡,我看到了自己的臉,我心裡先是一種狂喜,隨即是一種悲哀。
下次來,是幾時呢?
我應當吻她的,但是始終沒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沒有擁抱過她,那麼可以留一個十全十美的回憶。大年輕的人並不懂得生活,只想製造回憶。
我們繼續走看。
後來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門,她也沒有請我進去。
我們並沒有說:假如我年輕十年……之類的話。
我看著她進屋子,關上了門,開亮了電燈,我才走的。
我是一個很懶的人。反正在外國,那些女孩子會自動送上門來,犯不著勞心勞氣,只有為了她,我像小說裡一個不懂事、情竇初開的小伙子,這樣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進送出,買了花與糖果,連她的手都不多碰一下,只是靜靜的欣賞著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還不明白為了什麼,恐怕年紀輕就是這樣,恐怕她也就是喜歡我這樣子。
後來母親就自香港來了。
「寫了那麼多信,一封不回。」媽媽說:「又打長途電話,也不接,什麼意思?」臉上還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訕訕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現人叫麼年頭呢!還叫兒子站著聽教訓,未來!坐下再說。」
媽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禮拜五十大壽,我來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麼樣子?做兒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嚇一跳。五十歲?爸爸五十歲了?
我緊張起來,「媽媽,那我買什麼給他呢?媽,你說呀。」
「買什麼?只要你孝順點也就是了,買禮物,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賺錢,」媽媽說:「我們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裡,給爸爸磕個頭,也罷了。」
表姨捂著嘴笑,「留洋十年,回來照樣是中國規矩。孫悟空跳不出如來佛掌心。」
我也不響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後,還是可以來的吧,一小時的飛機罷了,的確是隨時可以來的。
當夜我去她家,她沒有在。我並沒有進去等,即使要進去,下女也會放我進去,不知為什麼,我只站在門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傳出來,是一個月夜。
然後她回來了。
身邊有一個中年人,她與他有說有笑的,一副情侶模樣。我並不十分傷感,廿歲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驚奇,她總該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麼打發呢?只是這男人長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裝是最老式不過的,她沒有用鎖匙開門,她按了鈴。
我看了那男人的臉很久,是一張忠厚的臉,是一個理想的結婚對像,跟這樣的男人結了婚,再跟我這樣的黃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沒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記得是一個月夜,我把她家門口的一塊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媽媽說:「咦,怎麼好好的一雙『巴利』,鞋頭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別,想去跟她說,我是會回來的,也許她可以等我幾年,我們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進一步的談更現實的問題。
不過,這些都是看小說太多之後的影吶。
三天後,我跟媽媽回了香港,熱熱鬧鬧地,爸爸過了他的五十大壽。
我過完了暑假,就從香港回到英國去了。
又過一年,爸媽也移民到英國,後來我們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羅馬之類,親戚——爸媽多數鼓勵他們來英國見面,他們也很樂意接受這種慫恿,爸媽的日子實在過得不寂寞。
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現在想想,真是一點風度也沒有,說失蹤就失蹤,她會怎麼樣想呢?我們在一起不過是幾個禮拜,倒是很高興,那天晚上到底沒有前去說什麼話,是為了那個中年男人嗎?還是為了什麼?
我並沒有多想。
她想必也沒有多想。
不過後來我老是叫媽媽穿旗袍,又買了繡花拖鞋給她。
媽媽說:「這孩子,簡直瘋了。」她笑。
媽媽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厲害的,像表姨,像她。
後來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見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黃跟下女盯梢著看,看出那女的總比我大好幾歲,又非常的親熱,就把媽媽從香港叫了來,說幾句好聽的話,把我帶了回去。
她們都能笑,笑得人糊裡糊塗的,即使被擺佈了,心頭也還甘願。
現在在她那家書店買的翻版書,倒是全擱在那裡,常常翻著做參考的。
小陳自然還在那裡誇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話出來,是不是才貌雙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台北挑!」
小陳太太自然會瞄他一眼,說:「死相!」不過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實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過台北,他當然也不會知道台北有那麼好的一個女子,比他陳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過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