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大海,澎湃的潮水。
初夏,剛學會游泳,我期著海游出去,游出去,一舒心中的憂鬱。
在浮台上獨自躺下,仰起面孔看藍天白雲,又是另外一番情趣。
我當然知道什麼是寂寞。堅離開我已有兩年,我並沒有再找到男朋友。
也許是與堅走得太久了,人們在感覺上老以為我和他是一對,並不肯為我介紹新的朋友。
而我自己,永遠窩在那狹窄的工作範圍,見著那些同事,不論男女,已婚未婚,都變成兄弟姐妹。
漸漸尋找伴侶的心就淡下來。
告了兩星期假,也不過跑到海灘來游泳而已,我沒有其它的幻想。
學會游泳還是前半年的事。
那時堅一直叫我學,我懶得很,常常穿件厚厚的海綿潛水衣,讓他拉著浮出海,又舒服又方便。
後來離開他,反而發起奮來,參加兒童習泳班,教練見我一片苦心,倒是不嫌棄。
我買了一大堆泳衣,都顏色鮮艷,用以掩蓋我那顆寂寞的心。
很多時找不到好的人,還不如一個人。
體力運動的確於身心有益。
第二個禮拜的第一天,我看見了他。
他穿著短褲,在撿貝殼,帶著個極可愛的小女孩。
小女孩只有三歲左右,光著膀子,下身一條小小半截裙,模樣逗人發笑。
她大聲叫他「叔叔」。手中提一隻紅色小膠桶,把拾獲的貝殼一隻隻扔進桶內。
整個沙灘添了他們,也不過只有三個人。
他們當然也看見我。
小女孩老實不客氣地跑過來說:「這盒糖可是你的?阿姨,請我吃一顆如何?」
我只好笑,把糖遞過去。
但那年輕的男人並沒有藉故過來搭訕,他遠遠的觀察我同小女孩之間的交易,卻絲毫不動心,並不想參加一份子。小女孩取了糖果便回到他身邊。
不知恁的,我分外覺得沙灘擠逼,像是被侵犯了似的。
因為這小小的沙灘是我先發現的?當然不。
因為他沒有與我說話?我答不上來。
難道是我老了,受到這種冷落?
姊姊說:「茵茵,你出去走動走動,這年頭,豬頭都找得到男朋友。」
偏我找不到。
現在更厲害了,人家連話也不願同我說。
我歎口氣,用本雜誌遮住臉,迷迷糊糊的打瞌睡。
太陽已把我的皮膚曬為古銅色。
姊姊又說:「別再曬了,壞皮膚,當心雀斑與皺紋齊飛。」
我沒聽她的。
豬頭都找到男朋友,而我沒有,豈非更應自暴自棄?
那為男士一連三日都沒有與我說話。
倒是那小女孩,已與我混得爛熟,咱們有說有笑,倒也不愁寂寞。
有孩子多好,有家庭多好,能夠在家中看孩子,不必理會外界的風風雨雨又多好。
我的假期都快結束了,這些遐思也得收拾起來才是。
小女孩問我:「阿姨,你明天還來不來?」
「不來囉。」我悵惘的說:「大人要做事,不比你們孩子,自由自在。」
「那麼叔叔說,他可否請教你的貴姓大名。」
我微笑。「他不會自己過來請教嗎?」
身後響起聲音。「對不起,我叫範文原。」他伸著手待握。
「我叫席茵茵。」我大方的與他握握手。
「我們就住這條小路上面,」他問:「要不要來坐一下?」他伸手朝沙灘上的山坡一指。
遙遠我確是看到一片灰牆,是所老房子,環境很優美。
「我與母親以及老傭人同住。」他微笑,暗示我不必介意。
「好。」我爽快的說。「我正口渴。」
帶著小女孩的陌生人,不是危險的陌生人。
我挽起衣物,一行三人,向小路走去。
他是面目端正的年輕人,帶一、兩分憂鬱,原本以為他不會同我說話,誰知還是先開口了,由此可知世上沒有幾人可以敵得寂寞。
范家住在一層整潔的老房子內,裝修都是五十年代的,但維修得極好。
進屋便有女傭斟出茶,見到我,禁不住一呆,隨即低下頭走開。
不久一位老太太出來,範文原稱呼她「媽媽」,我連忙叫伯母。
剛在詫異這麼快便要見伯母,那位伯母的神色卻比我更訝異。
「你,」她指著我說:「你--」
「媽,真像,是不是?」範文原唏噓的說。
我禁不住問:「像誰?」
「我的一個……朋友。」範文原說。
范伯母說:「文原前兩天跟我說起,我還不大相信,以為只有一、兩分相似,誰知果然像得十足。」她不好意思的笑。「故此我同文原說,不如把那位小姐請上來坐坐,看個清楚,對不起,席小姐。」
「呵,沒關係。」咦,有奇遇呢。
「你們年輕人多談談,我還有點事。」她藉故退開。
小女孩與同伴在寬大的走馬騎樓上奔走玩耍,這是一個很溫暖的家。
我聳聳肩站起來。「你已經證明我的確像你以前的朋友,沒有別的事了吧?」
「席小姐,你總也想知道你像的是誰吧?」範文原說。
我微笑。「可想而知,是你以前的女朋友。」
「你,你怎麼知道?」
「不難猜呢。」我笑說。
他把我帶進書房,我看到書桌上銀相架裡的照片,不禁也呆住。
太像了。
我捧起照片細細的觀看。
「她人呢?」我問。「兩個人站在一起比比看,倒是有趣。」
範文原說:「她在去年去世了。」
我張大嘴。
「什麼病?」我問。
「心臟病。」
「活了幾歲?」
他猶疑,不願作答,別轉了臉。
我很替他難過。
「事先是毫無預兆?」我又問。
「一點也無。」他擺弄著銀相架,無限感傷。
我無語,這故事像篇小說。
「都快一年了。」他喃喃說。
我不知說什麼才好。
「你長得幾乎跟她一模一樣。」範文原說。「也許稍微成熟一點。」
我微笑。
他低下頭。
我說:「你也不要太難過,生死之間一線之隔,在她本人來說,毫無損失可言,生命那麼短,在時間無邊無涯的荒漠裡,二十五年與一百年毫無分別,我們縱使活到一百歲,也還是要去的。」
他訝異。「你怎麼會有這種論調?像是佛家的思想。」
「事實如此。」我攤攤手。「噯,我可要告辭了。」
「我送你一程。」
「我自己有車。」我說。
我告辭。
回到家把事情經過告訴姊姊,她就抱怨我太老實。
「老實?」我莫名其妙。
「有什麼說什麼。」姊姊嘮叨。「你說沒車,他不就送你出市區,到時兩人可以進一步瞭解對方。」
我啼笑皆非。「啊,我發花癡了,利用這種機會?」
姊姊冷笑。「告訴你,路是人走出來的,三、五年後你還嫁不出去,你就沒現在這麼樂觀了。」
我聳聳肩。
我並不相信世上會有兩個人長得一模一樣,照片不能作準,不外是範文原思念過度,見我神情與他的愛人有那麼一點相似,就愛屋及烏。
對於一個活在過去的男人,我沒有什麼好感,我亦不想做她的影子。
等到再次相逢,我對他的印象好得多,那是一個商業展覽,他是乙方的代表,他很親熱的跟我打招呼。
「記得我嗎?我是範文原。」
他精神奕奕,衣著整齊,一改當日婆媽形象。
我立刻知道自己太主觀,怎麼可以憑一次見面就武斷別人的性格?上次在沙灘,我何嘗不是鞋脫襪拉的,像個小子,今天他也許很驚異的想:怎麼她變成職業女性了?
我們談得很愉快,也有進一步約會的意思。
他不像要把我當作他以前那位女友,也許他願意從頭開始。
我們第一次約會是在山頂。
兩人暢談天南地北,非常高興。
他坦言道:「我喜歡爽朗的女子,所以頭一個女朋友是這樣的個性,第二個女朋友也是這樣的個性。」
「這不稀奇,」我溫和的說。「但我與她是兩個人。」
他笑。「不消你提醒,我也知道。」
我釋然。
「你不是一個愛吃醋的人吧?」范問我。
我無奈的說:「我像嗎?」
不久我就知道他這樣說是有原因的,範文原與「我的前身」實在是不可分割的一對情人,他留有她的一切:小學成績單、舊衣服、紀念冊、照片、信件,他的房間簡直是一間小型紀念館,紀念已故的舊情人。
他家人絲毫不覺奇怪,乾脆當我是一個還魂的人,一為二,二為一,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自己卻覺得尷尬了。
我有種進入蝴蝶世界的感覺。
一個陌生的女人,留下這麼多物件。開頭是我好奇,伸出腳踏進她的皮鞋裡,剛剛是一腳,我便穿了她的鞋子走動起來。
她有上打的漂亮鞋子,高跟的、平跟的,全是纖巧的式樣,顏色特別,我尤其喜歡一雙珠光粉紅的半跟鞋,鞋頭是空的,鑲著銀邊與雲頭圖案。
於是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打開櫃子取出相配的衣裳,一併穿上。
沒想到一下子貪好玩,令得范家的女傭人大驚失色。
因是傍晚,我在老房子的走廊裡出現,女傭一轉頭,瞪大眼看牢我,雙腳釘在地下,驚得說不出話來,手直發抖,捧著的一碗茶潑翻在地。
「是我,」我知道她是嚇到了。「我是茵茵。」
過半晌她噓出氣來。「是茵茵小姐……」彎身拾茶盅。
我問:「真有那麼像?」
「呵,」她拍拍胸口。「簡直一模一樣。」
我蹲下幫她。「我穿上她的衣服。」
「怪不得。」女傭說。「茵小姐,下次請別這樣做。」
「我不怕。」我安慰她。
回到房間裡我攬鏡自照。她顯然去世沒多久,一切衣服式樣尚未過時,很合我身,雖然我平時的品味要比她隨和,但是並不介意偶爾穿一、兩件女性化的衣裳。老實說,我覺得好玩。
文原進來,看見我,呆住,我轉過身來,他鬆口氣。「茵茵!」
「你以為她回來了?」我問。
「淘氣。」文原說。
我坐下來。「認識你也已經三、五個月,不妨問你一句話,倘若她回來,你選擇誰?」
文原臉上現出一種厭惡的神色。「幸虧這種事情永遠不會發生。」他說。
我覺得很寬慰。因我喜歡範文原,亦喜歡范伯母。
文原說:「這批東西,明天我也該叫人收拾收拾,扔掉它們。」
「扔掉?那多可惜。」
「你管不著。」他佯怒。
也好,他終於忘記我的前身了。
我們兩人的關係進展得很好,如無意外,談論婚嫁也不過是年內的事。
我們之間沒有太激烈的愛、十分羅曼蒂克的情調,相反來說是種非常和煦的感情,永生不滅。
姊姊說:「我才替你放下一顆心,又妒忌你。」
「算了吧,範文原只是一個很平凡的男人。」我笑說。
為什麼不呢,我自己也是一個平凡的女人。
過沒多久,文原果然把屋裡所有的東西都收拾乾淨,不知搬到什麼地方去。
我見那麼大的空間留出來,忍不住要霸佔,於是把自己的畫具畫筆都移到文原家,大模大樣地在范家寫生。
忽然之間,我覺得我是我,不再是她了。
而范伯母與女傭也開始認為茵小姐是另外一個人,茵小姐不穿紗裙高跟鞋,茵小姐老是髒兮兮的粗布與球鞋打扮。
就在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的時候,晴空霹靂來臨。
一日下班,我照例開車進范家,來替我開門的女傭一臉迷茫。
「茵……小姐?」女傭扶著門很遲疑。
「你怎麼了?」我問。
「你……進去看看。」她伸手指著書房。
我連忙問:「太太呢?」
「太太與少爺都出外未返。」
我走進書房。
就算看見一隻三個頭三十隻腳的怪物,我也不會如此吃驚,但是我見到書房那個人,卻尖叫起來。
--我看到了我自己--
「你是誰?」我喝問。
那個女子長得幾乎與我一模一樣,我望向她,就等於對著鏡子一般。但書房裡明明沒有那麼大的鏡子,而且兩個人的衣飾也不同。
她短髮,我長髮,她穿女性化的衣服,我仍是牛仔褲。
她看上去也很迷茫,過半晌,她神色轉為冷傲,她問我:「我是誰?你又是誰?」
我啼笑皆非,我倆的對白像是在上演真假鯉魚精。
「我是席茵茵。」
「呵,原來你便是席茵茵!」她冷笑。「我道是誰,原來是我的替身。」
「誰是你的替身!」我也哼的一聲,故意把她自頭到腳重新再打量一遍。「你又回來做什麼?你不是早死了嗎?」
「誰說的?」她大為震驚。
「文原說的,你死於心臟病,」我哈哈的冷笑。「真沒想到殭屍也會復活。」
「他咒我死了?」
「不在話下。」我在畫架邊坐下,瞪著她。
我完全明白了,不需要文原的解釋,我也知道先前那些話都是他編出來騙他自己的,什麼以前的女朋友心臟病故世,心是與心有關,只是變了心,撇下他走掉,現在不知為甚,又回到這裡來。
我則成了整齣戲的配角。
心中存著氣,說話當然不好聽。
她說:「居然說我死了,乾脆得很。」
我不出聲。
「我倒要看看真人回來,他怎麼對付冒牌貨。」
我看她。「你真的肯坐在這裡任憑他挑選?選上了還得大肆慶祝?」
她回看。
我站起來歎口氣。「我不奉陪了,你在此地任他挑吧。」
我撇下她,走到門口,遇見文原氣急敗壞的回來。
我同他一照臉,他說:「茵茵--」
「她回來了。」我簡單的說。「在裡邊等你。」
「茵茵,你聽我說。」
「沒什麼好說的,」我很平靜。「再見。」
他追上來。
後邊有人叫他:「文原,你給我站住!」
連聲音都像,真沒什麼好說的。
我踏出范家大門,自己駕車打道回府。
躺在床上想半晌,不知好氣還是好笑。把這件事寫成讀者信投給玫瑰夫人信箱,不知算不算「慘遭愛情騙子設局相欺。」
範文原這小子!
女朋友跑了也沒什麼大不了,偏偏捏造一個神奇的故事來哄我,我也自問是半隻老狐狸,不知恁地還是上了他的當。
這人一臉的老實樣,真看不出來。
一百歲不死都有被騙的機會。
電話不到一會兒就響起來。
我索性大方到底,看他有什麼話要說。
我接過聽筒。
「席小姐?」是我自己的聲音。
「你?你到底叫什麼名字?」我懊惱的問。「你找我幹什麼?」
「我想見見你。」
「剛才不是見過了?」
「我尚有話說。」
「沒什麼好說的。」我說。「有話在電話裡講好了。」我等她開口。
「喂!」
「不說算數。」我把話筒擱下。
最恨就是兩個女人為爭一個男人而談判。有什麼好談的?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掉了他,再找別人,自從與堅分手之後,我也老皮老肉了。
隔沒多久,門鈴響,我心一跳,怕是範文原。去打開門,原來是她,雖然明明知道是另外一個人,也不禁嚇了一跳。
我諷刺的說:「到今日,我才發覺我不喜歡自己的樣子。」
她聳聳肩。「不請我進來?」
她遠道找上門來,一定有她的意思。
我伸伸手。
她坐下。「不介意我抽煙?」
「請便。」
「範文原叫我來向你道歉。」
「啊。」我心一抽緊,不怕預言一句,看樣子患心臟病故世的將是我。
我呆半晌。「也不需道歉,」我低下頭。「既然你們和好如初,皆大歡喜,我不過……是他一個很普通的朋友。」說到這裡忍不住黯然。
她睜大眼睛。「不,你完全誤會了。」
我誤會?
「他說你與我是不同的兩個人,一眼看上去很相似,相處久了,根本不是那回事,很明顯,席小姐,有些優點你有我無,」她仰起傲氣的下巴。「當然有很多優點我有你無。不過範文原比較欣賞你的優點而已。」
她說得對,叫我向一個敵對的女人道歉,我就做不到。
她這一番話,把我說得既驚又喜,怔在當地。
「是不是?我同你說我有要緊的話要講。文原是個死心腸的好男人,略欠衝勁,但十分可靠,其實我這次回來,不過是探望他--他沒有告訴你吧?我是她的遠房表妹--我沒有吃回頭草的意思,我已經訂婚了。」她伸出手,展示那枚晶光燦爛的戒指。
我的心漸漸踏實,全身的細胞漸漸恢復生機。
她說下去。「可是他不應告訴全世界的人說我已死。男女分手是很普通的事,都咒對方死了,那麼傷亡豈非太過慘重?也許我把他傷得實在太厲害,也許只有這樣,他才能徹底忘掉我,算了,過去的一切都算了,早知我也不必再回來看他。」她揚揚手。
我問:「你叫什麼名字?」
「他沒有告訴過你?」她訝異。
「沒有。」
「你也沒追問?」
我搖搖頭。「我並沒有太強的好奇心,他不說的事,我從來不問。」
「好耐力!」
「你到底叫什麼名字?」
「好了,我來過了,現在又是我退出的時候,你若真對範文原有意思,與他通一個消息,若無意思,也憑你自己。」
她站起來。
「你的名字--」
「我是你的影子。」她開玩笑說。「名字代表什麼?知來作甚?大家都忘了我,豈不是好?」
「大家都忘了你,你豈非異常寂寞?」
「也不會,我另有我的世界。」她笑得很瀟灑。
「再見。」我替她打開門。
她再細細端詳我。「文原說得對,我與你絕對是兩個人,我的皮膚比你好。」她哈哈大笑,拂袖而去。
文原說得對。
她比我囂張、大方、爽快,拿得起放得下,我比她小心眼、計較,以及多思想。
這一切,是否因為我比她更重視文原?
我想也是原因之一。
當你重視及在乎一個人的時候,再也大方不起來,這簡直是可以肯定的。
我的確重視範文原。
「我的影子」走後,我情緒波動不已,覺得最好不要在這種時候作出任何匆忙的決定,於是斟了杯啤酒,佯裝看電視,靜靜思考。
是否該與範文原通個電話?
如果由我主動與他通消息,只表示一件事:我原諒他的一切。
但這老小子明明欺騙我,連同一家,同口異聲說他舊情人已經死亡,真正老套。
我吞下一大口冰凍啤酒,真是老套,我竟會入了他的局。
簡直不可恕。
等他跟我通消息是真,我萬萬不可送上門去。這不是故弄玄虛,這是原則問題。
思想搞通之後,內心比較安逸,我便關熄電視。
範文原這個人,我長歎一聲。
姊姊又來了。「一點點小事長吁短歎,」其實她並不知道真相。「沒男朋友又歎,有男朋友又歎,到底想怎麼樣才滿足?」
「人是永遠不會滿足的,人生便是這樣。」
過數日,文原焦急的來求情。
我搶白他。「你乾脆也告訴人我得了血癌死掉,豈不是好?一筆勾銷。」
他作不了聲。
隔很久,他說:「我是逼不得已。」
「將來還有很多逼不得已的故事待你來編呢。」我說。「講得活靈活現。」
「過去的事……」
「既往不咎?」
「茵茵,請你高抬貴手。」
「那就得看你如何將功贖罪了。」
他既是歡喜,又是懊惱。「都是我不好。」
「一次謊言,終生受罪。」我笑。
「但請相信我,我心中只有一個人。」
這我是相信的。
「我過來見你好不好?」
「好。」我說。
但願我的「影子」永遠別再出現。
我是我,她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