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 被冤枉的人
    他們說我對譚致中有偏見。

    當然。

    他跟小妹談戀愛,一年後小妹剛準備跟他討論婚嫁的問題,他居然有膽子說雙方還沒有太多的瞭解,大家不過是比較談得來的朋友而已……小妹如遇晴天霹靂,整個人都震呆了,年輕人一時想不開,便決定離開香港到外國讀書,無端端給家裡增加煩惱。

    都是為了這譚致中。

    現在我們做同事,我還比他高半級,當然要給他臉色看。

    這叫做冤家路窄。

    我絲毫不否認我對他有偏見。

    這種人怎麼做大事呢?連感情問題都處理不好--對小妹沒有長遠計劃,就不要給她太多的幻覺,否則就乾脆接受她,何必弄得不上不下的。

    小妹長得漂亮,人也活潑,根本是個上上之選。

    老魯說:「感情這種事,第三者很難瞭解。」

    我冷笑。「男人總是幫男人。」

    「你一直都公私分明的。」

    「我對他沒有信心,幸虧他不是我的部下。」我斜眼看著他。

    老魯笑。「你要我怎麼樣?把他調走?」

    「非也非也,我不是小人,不過請你當心他。」

    「咱們這裡不過是一個公關通訊公司,出得了什麼錯?沒有什麼值得當心的,你放心吧」

    「這倒是真的,大夥兒坐在此地聽聽電話、看看報紙、寫寫新聞稿,誰也錯不了,除非欲加之罪。」

    「有什麼人會這樣做?擋人衣食是很缺德的。再說,阿譚做事不卑不亢,不錯。」

    「你喜歡他就好啦。」

    「我來勸你一聲,孝玲,開會時別跟他針鋒相對的,同事已在竊竊私議。」

    「生活這麼苦悶,給他們一個機會聊聊天,豈非美事?」

    「最怕說得不好聽。」老魯笑說。

    「怎麼個不好聽?」我疑心起來。

    老魯努努嘴。「他們說你同阿譚有點糾葛,大概是追他沒有追到之類。」

    「什麼?」我氣起來。「見鬼。」

    「所以說,何必呢?」老魯擊中要害。

    「你這人!你不過想我放過你那組人。」

    「給我一點面子。」

    「老魯,我跟你還有什麼話說?只是我看這個譚某不順眼。」

    「錢小姐,你包涵包涵吧!」

    「不行。」

    「真是年少氣盛,我叫他來向你道歉。」

    「是嗎?」我又冷笑起來。「他現在怕了嗎?那時候我小妹在他樓下等他回來的時候,他為什麼那麼神氣?」

    老魯不悅。「孝玲,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而且後者……是你妹子不爭氣。」

    我默然,老魯分析得很對。

    我索然無味地說:「算了,不談這個問題。」

    老魯搖搖頭。「倔強的孝玲。」

    一日我與阿譚在電梯中相遇。

    他故作大方,叫我:「大姊。」

    我立刻反問他:「誰是你大姊?亂叫什麼?」

    那時候他來我們家,跟著小妹叫我大姊,沒想到他今天還有膽子叫出來。

    他一怔,不出聲。

    旁邊的同事頓時靜下來。

    連我都覺得自己沒修養、沒風度,算什麼呢?當眾這樣大呼小叫的。

    出了電梯,我回辦公室,一整個上午都不舒服。

    對著阿譚,真是痛苦,看樣子他不辭職,我可要辭職了。

    下午兩點半,他敲門進來。

    我提醒自己,要維持風度。

    他仍然叫我大姊。「希望你不介意,公司裡的人都這麼叫你,以前我也這麼叫過,一時改不過口來。」

    我痛恨他那種泰山崩於前而不動聲色的模樣。

    「有什麼事嗎?」

    「老魯說你對我有點誤會,叫我來解釋。」

    「有什麼誤會?」我不承認。

    「會不會是小妹的事?」

    「小妹是我家人,這裡是公司,沒有牽連。」我板著面孔。

    他微笑。「我同老魯說,大姊並不是這樣的人,果然我沒看錯。」說得滑不溜手。

    我說:「我還有些工作要趕。」

    「我不會坐太久,大姊,如果你有空,我想同你說一下關於小妹那件事,你一直沒聽過我的解釋。」

    我歎口氣。「有什麼好說的呢?誰是誰非有什麼關係?你們倆已經分開,她已經抱恨出去,你何苦還爭這個意氣要向我解釋?做個負心漢也不是沒面子的事,你還斤斤計較?」

    他低下頭想一會兒。「大姊說得對,我走了。」

    他開門離開我的辦公室。

    他是個很聰敏的人,當然知道我唯一能做得到的,就是給他臉色看,但我又不是他上司,要堅持下去,人家會以為我老姑婆十三點,無緣無故對不相干的男同事使小性子。

    我歎口氣。

    我並沒有能力替小妹報仇。

    仇?什麼仇?連我自己都失笑。老魯說得對,男女之間的事……唉,我很悵惘。

    小妹也二十多歲了,一次失敗,永記心頭,再不清醒過來找個對象,恐怕她要步老姊的後塵。

    第二天我恢復正常,聽從老魯的意見,對譚某不那麼過火,每個人都看出來了。

    老魯稱讚我:「這才乖巧呢!」

    「是,師傅,多謝師傅。」

    「你又耍我了,孝玲,你什麼都好,就是嘴巴不饒人。」

    「哪有十全十美的人?」我自嘲。

    「找個對象結婚吧!」

    我啞然失笑。「在這裡找?」

    小妹回來過暑假,整個人開朗了。我很為她高興,這一年來,為她花這麼多心血和金錢,也是值得的。

    過了沒數日,她同我說:「你在公關處?唉呀,譚致中不是也在那裡?」

    「他是新調來的。」

    「真巧。」小妹若無其事地說。

    真要命,她已經痊癒了。能夠平靜地說起以前戀人的名字,就表示那個人對當事人來說已經不值得留戀,誰會為不相干的人動感情。

    大概是年輕的緣故吧,好得那麼快。我才為她抱不平,想替她出口氣。

    「他現在同誰走?」小妹問。

    「不知道。」我說老實話。

    「他這個人……」小妹想置評,但半晌沒下文,彷彿對這個人已經沒有什麼印象。

    我很震驚。

    那時候她同他分手,還喝了半杯殺蟲劑,嚇得我同爸媽渾身發抖。

    短短一年,她竟忘了他。

    小妹自我眼中看出我的意外。她困惑地說:「連我自己都不明白,為什麼當時會那麼衝動。」

    我提醒她:「你一直大叫你被欺騙。」

    「恐怕是被遺棄的憤怒,我看過專家的報告,他們說失戀最大的打擊是被拒絕,失去自尊心及自信心。」

    小妹說下去:「有些人被公司開除也有同樣的痛苦感受,大概是與愛情沒有太大的關係。」

    我說:「可是有人為失戀而自殺身亡呢!」

    小妹忽然拉下面孔。「大姊,你是怎麼一回事?你看不出我高高興興的還是怎麼的?你每句話都帶刺,你是想看我哭哭啼啼地繼續出醜是不是?」

    我聽了這話頓時一口濁氣上湧。

    誰受得了她這樣含血噴人。

    我與小妹鬧翻了。她跟爸媽住,我則自己住。真沒想到。

    再看見譚致中,差點發笑出來,我真是多管閒事。

    「大姊,聽說小妹回來了?」他很客氣地問。

    「是的。她已經恢復舊觀。」我說。「難為我還替她擔心。」

    「她的確是個衝動的人,很好強。」

    「你們到底是怎麼鬧翻的?」我問。

    「你一直不知道?」阿譚有點意外。

    「我一直沒問她。」

    「我也不想提了,正如你說,我何必還要刻意為自己開脫?就算是我的錯好了,耽擱她一年寶貴的青春,現在忍耐點也是應該的。」

    我暗暗覺得這裡面還有很大的隱情,只是同人家打聽自己妹子的私事,似乎太過火,故此又閉上嘴巴。

    「當初聽見她服毒,嚇死我了!」阿譚說。「直到她出院,我還睡不好,直至她赴美,才放下心。」

    「我們覺得你在那段時間避而不見,實在太過殘忍。」

    「大姊,實在是迫不得已。我決定與她斷絕來往,還見面做什麼?一見面,少不了又要作出應允。我是無論如何不會同她結婚的。」

    說得那麼斬釘截鐵,這裡面一定有故事。

    「她問你現在同誰走。」

    阿譚苦笑。「怕了怕了,待我鎮定下來再作第二次努力。」

    現在看起來,彷彿丟棄愛人的是小妹,而不是譚致中,什麼事都不能單看一方面。我很懊惱,憑我豐富的社會經驗,竟也把事情看偏差了,好不羞愧。

    自從那一日,我對譚致中更客氣了。

    他們都說我倆是不打不相識,當然他們並不知道我們之間有什麼糾葛。

    老魯說:「孝玲,你果然有過人之處,這件事你處理得好極了,根本一個成熟的人處理任何事都應該用這種優雅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你真有風度。」

    「愧不敢當。」我是真心的。

    本來我存心把小事化大--當事人誰肯承認他那件事是小事?是後來我發現事情有些不對勁。

    致中彷彿還有許多話沒有說似的。

    終於有一日,他們那一組辦事效率高,老闆請吃飯以示獎勵,我們這一組作陪客,多喝兩杯,他與我酒後吐真言。

    「其實我是被冤枉的,大姊。」

    「男子漢大丈夫,偶爾被人誤解,何必放在心中,明白的人終究會明白,不明白的人爭取他做什麼?致中,不用耿耿於懷。」

    他搔搔頭皮。「大姊,你說得真有道理,但這件事,我偏偏放不開。」

    他把我拉到一個比較靜的角落。「那麼你就說來聽聽。」

    「大姊,其實令你們家小妹自殺的人,並不是我。」

    「什麼?」我呆住。

    「小妹一直同體育健將劉文走,你們知不知道?」

    我張大嘴巴,聽也沒聽過這個人。

    「她同他散了,才與我約會,但不知怎地,兩個人一直藕斷絲連……」

    「要是真話才好說出來!」我低聲喝道。

    「這完全是真的,不信你問劉文。小妹一直拿我做擋箭牌……」

    「你怎麼會那麼傻?」我問。

    「沒想到後果會那麼嚴重。」

    「說下去。」

    「她跟劉文有了孩子。」

    「混帳。」我的面色發青。

    致中的酒似乎醒了一大半,他苦笑。「我連碰都沒有碰過小妹,她卻要我想法子。我很生氣!覺得她太不自愛,也很同情她,因為她一定是走投無路才找商量。我們把劉文找出來,他一點責任都不肯負,當日小妹還顯得很鎮定。」

    我聽得頭皮發麻,這一切真的發生過?就在我們家的屋頂下?我與爸媽可是一直被蒙在鼓裡。

    我呆呆地站在那裡,動彈不得。

    「過了三天,小妹就仰藥自殺。這件事明明與我無關,當時我十分害怕再捲入漩渦,所以不敢露面,其實小妹不外是想叫我去找劉文,我萬沒膽子。」他用手捧著頭。「而你們家一直以為我是那個負心的人吧?」

    「不是你?」我問。

    「絕對不是,事過境遷,我要否認也不會挑這個時候。」

    「小妹把我們瞞得好苦!」

    「她女孩子的名譽要緊,找個替罪羔羊也是應該的。」致中苦笑。

    「那個孩子呢?你不是說她懷了孩子?」

    致中惋惜地說:「我相信她作了很適當的處理。」

    而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太可怕了。

    「大姊,你不怪我吧?我老想跟你傾吐一下,」致中說。「否則老像作噩夢似的,現在心頭暢快多了。」

    「致中,謝謝你替我們保守秘密。」

    我把小妹約出來面談,她到我家裡來。

    我盡量裝得若無其事。老實說,事情已經過去。況且與我無關,小妹有她自己的生活。

    我只是說:「原來致中是個好人。」

    小妹說:「真的,他是個好人。」

    「如今好的男孩子很少見了。」

    「你不覺得他有點乏味?」小妹問。「四平八穩的。」

    我說:「但是他不會令人傷心。」

    小妹一怔。「你今天約我來,就為了談論他?」

    「是的。」

    「他有那麼重要嗎?」小妹失笑。

    「我與致中是同事,」我婉轉地說。「說來可笑,但我們之間不是沒有發展下去的可能性。」

    小妹一呆,隨即笑起來。「那太好了,他是個很不錯的人。」她停一停。「我很替你高興。」

    「但是爸媽會怎麼想?」

    「爸媽?」

    「媽媽尤其不會放過他,她一直以為他對不起你。」

    小妹低下頭。「你都知道了?」

    「是的。」

    小妹聳聳肩。「也難怪,致中並沒答應一輩子替我守密。」

    「我認為他已經很夠朋友義氣了。」

    「是,我也這麼認為。」小妹說。

    「為什麼一直瞞著家人?」

    「怕你們大驚小怪。」小妹轉變話題。「真的,致中很適合你,怎麼我一直沒想起來?」

    我問:「你應該早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的。」我責怪她。

    「大姊,事情不臨到頭上,是不會知道的。當時我都慌了,也很內疚,只希望度過那個難關,也顧不得冤枉了誰,到後來,事情已經過去,你教我怎麼還有勇氣掀自己的底?我再也猜不到會有這麼巧,譚致中竟做了你的同事。」小妹苦笑。「現在隨便你發落吧,我相信你也不會在媽面前說我什麼。」

    我歎口氣。「那個劉文呢?」

    「誰還理這種人?」小妹很厭惡地說。「當時我實在是小,什麼都不懂。」

    一句少不更事推卸多少責任。

    不過這是她的生命,由她自己編排其中的情節,誰管得了她?

    我多說徒然引起她的反感。

    「過去算了。」我說。

    「我知道你會原諒我的。」她笑。

    我益發敬重致中,他真是個被冤枉的人。

    我們在那次之後,並沒有再提及小妹那件事,週末有意無意地約會著。

    本來老想避開他,免得人家說一家子兩姊妹都與同一個男人走,頗尷尬的,但仔細一想,不禁失笑,哪顧得那麼多?別人要說什麼任由他們好了。

    開頭跟小妹說的「可能性」,一半是玩笑性質,另一半是為了套她說真話,照現在的情形看來,真的大有可能。

    老魯嘖嘖稱奇。「只有我敢問你,孝玲,怎麼一回事?」

    我脹紅面孔。

    「唉!孝玲,我從來沒有見過你臉紅。」

    「一起看看戲、吃頓飯解個悶。」

    「致中是很好的男人,」老魯說。「我是他上司,我知道得很清楚。你們會有幸福的。」

    「說得那麼遠。」我笑出來。

    「男女有沒有前途,憑經驗一眼就看得清楚,根本不需要猜測,你們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哪還有不成的道理?」

    我感喟,人生的奇遇真多。

    「過去的讓它過去。」老魯說。「不聞不問最好。」

    「這個道理我懂得,你放心好了。」我微笑。

    致中問我:「家人曉不曉得我們在約會?」

    「小妹是知道的。」

    「令堂呢?」

    我不出聲,我也承認這一關不好過。

    「我看要早說,不然往後她只有更抗拒。」

    我微笑。「我都二十八歲了,父母的意見並不是那麼重要。」

    「跟家裡鬧意見最不好。」

    我也覺得是。

    爸媽宣召我回家的時候,小妹已經回美國。

    我馬上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媽媽更是開門見山,我還沒坐定,她說問:「這件事是真是假?他們說你同小妹前頭那個人在一起。」

    「慢慢來慢慢來,」我立刻賠笑。「什麼人說的?」

    「三姑與六姨親眼看見的。」

    「你信?」我問。

    「這種人你要避得遠遠的才是,何必教人家看見?說得多難聽。」

    「媽,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兩位老太太的嘴巴,要討好她們那才難呢!什麼都要同咱們比,咱們有金她要有銀,咱們有綾她們要有緞,嚕嚕囌囌,一點芝麻綠豆都拿去做題材。前些日子我在升職未升之間,她們不是一天到晚來打聽消息,見我房裡好玩貼著陞官發財的春聯,馬上說『唉呀,大妹,你真想錯了心』。她們有什麼不說的?一天到晚小事化大,專候著親戚出醜,聽她們的?」我真心自鼻子裡哼出來。

    「話雖如此……」

    「小妹談戀愛,被譏為濫交;我在家坐,被笑為嫁不出去;有空沒空,教導咱們做女人之道,多好笑。她們都是最聖德賢良的,她們的丈夫下輩子娶的,仍然會是她們。這種鄉下婆子說的話,理它幹麼?」

    媽笑出來。

    「你還沒回答我,到底是不是真的?」

    「真的。譚致中現在是我的同事。」

    「什麼?」媽媽大驚失色。

    「同事跟同事少不了有來往。媽,下次有人問你,你就冷冷地說:『沒法子,她們大了有她們的天地,不比你們有本事,把女兒管教得那麼好。』六姨的大女兒不是要離婚?」

    「太刻薄了。」

    「同她們還講厚道,煩不煩?」我笑。

    「大妹,那個譚某不是好人。」媽媽警告我。

    「媽媽,開頭我也以為他不是好人,這是一場誤會。」

    「什麼誤會!我親眼看見小妹為他要生要死……」媽媽不以為然,生氣地說:「你不要學你小妹,被他迷住才好!」

    「媽媽,有時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的事,都要留個餘地,真相只有當事人知道。」

    「你要當心。」

    「我當然會當心,都已經二十八歲了。」

    媽媽仍然煩惱得不得了。「那麼多男人……為什麼偏偏是他?我真不明白你們姊妹倆,難道都愛聽他的花言巧語?」

    花言巧語?

    但願譚致中有這麼邪惡,但願他有那麼討人喜歡。

    竊笑起來。

    我們之間走得更近的時候,媽媽更加煩惱,常常叫我回家訓話,要阻止我倆在一起。

    我也曾考慮過是否該將小妹的事詳盡地告訴她,又不忍傷她的心,我處在夾縫之中,也不好過。

    我寫了一封長信,請小妹向媽媽解釋。自然,她不必把真相說出來,她只需替致中開脫,我已很滿意。

    小妹很爽快,她說她會與媽媽解釋得一清二楚。

    我在等她為我們解開這個結--解鈴還須繫鈴人。

    致中跟我說:「小妹真會那麼做?」

    「她答應的。」

    「要一個人自己清算自己,或是認錯,真是很困難的。」致中說。「以小妹的性格來說,更難做得到。」

    「這一、兩年她成長得很快,」我說:「到底是經過那一番的了。」

    他點點頭。

    我問:「後來你有沒有見過那個劉文?」

    「沒有。他在我們這個圈子裡,像是失了蹤,所有的老同學都說沒有見過他。」

    我說:「我應不應該叫小妹同媽媽說清楚?到底是往事,而且又是舊瘡疤。」

    「她可以說得比較技巧一點。」

    「是的,希望她處理得好。」

    致中說:「我很清楚她的為人,從此以後,她會疏遠我們。」

    「這我也知道,她與我都是表面大方、心中頗為記仇的人。媽媽也說得對,我也不知為什麼自己要那麼倔強,非同你來往不可。」

    「因為伴侶很難找,而旁人總有他們的閒話。」

    致中說話總是那麼有分寸。

    我一直在等媽媽回心轉意。

    直到有一日,我回家吃飯,媽媽突然說:「大妹,原來譚致中是被冤枉的。」

    我心頭一塊大石落地,頓時笑容滿臉。

    「小妹寫了信來,她說當初害她的人根本不是譚致中。」

    我有點緊張。「那是誰?」

    「是另外一個男同學。那個人才是真正的壞人,譚致中不過是個替死鬼。」

    我笑。「這件事致中也同我說過。」

    「會不會是你們串通了來討我歡喜?」母親不太相信。「明明是譚致中,那時小妹一直同他走。」

    「但小妹承認她的男朋友多。」

    「可憐的阿譚。」媽媽有些不安。「不知被我在心中暗暗咒罵了多少次。」

    「你此刻對他好一點不就得了?」

    「小妹還說,她和阿譚不過是很普通的朋友。」媽媽用手撐著頭。「我真的弄不明白。」

    我笑。「我想小妹自己也弄不明白。」

    「你呢?你有沒有同別的人走?趁早說出來,免得譚致中又被人冤枉!」

    「媽,你怎麼狗嘴長不出象牙來。」

    她也笑了。

    事情得到很圓滿的解決,我寫信向小妹道謝。

    小妹回信:「……你猜我在此地碰見誰?劉文!你說有多巧。我們見了面,我痛責他在我最危急的時候離開我,他向我懺悔。我原本想恨他,但想到自己也得負一半責任,頓時不敢向他扔石頭。這樣下去,會有什麼樣的發展?我自己也不敢說,俗語說的不是冤家不聚頭,我想就是這個意思,大姊……真的有很多事是不能事先預料的。」

    我把信給致中看了。

    他說:「這下子什麼都水落石出了,原來劉文也去了美國。」

    「本席正式宣判你無罪。」我說。

    「謝謝大人。」他說。

    我們在稍後訂婚,媽媽對他特別好,因為一家人都冤枉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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