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 無名女
    打五月份就隱隱約約的熱起來,最最驚心動魄的夏季便宣告開始,這一熱要熱到十月中,七月剛開始,雜誌社裡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難為模特兒,在攝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裝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說:總比正月過農曆年穿紗衣在寒風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過她們現在也根精明,一聽說拍泳裝,就問:去巴哈馬,抑或崳裡?

    本來神話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們去濫了,一點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誰去留學,大夥兒准羨慕得眼珠子掉下來,現在?留學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來三次,畢了業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會繁華富庶進步,以前難能可貴的事,現在垂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貴。

    真的,人類已登陸月球,還有什麼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於是同老闆說:去,去康城拍泳照。

    結果滿街碰見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電影工作者都擠在那裡看熱鬧:遊客、扒手、小販、掘金女、太陽油、舞男,整個碧藍海岸遭受染污,以後再也不想念它。

    總是懷舊,以前的歐洲不是那樣的,以前可以租一部開篷跑車,沿意大利東部亞瑪菲公路開車到羅馬,一邊驚濤拍岸,另一邊景色如畫……

    「喂喂,又做白日夢?」

    我驚醒。

    女秘書愛瑪笑著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夢,記得嗎,威利老莎寫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嚮往之。」

    「冰箱裡有什麼凍飲?」

    「啤酒,沙示,檸檬茶。」

    「有沒有綠豆百合湯?」我飢渴的問。

    「你來做呀,好不好,大家都愛喝。」愛瑪似笑非笑。

    我歎一口氣,用手捧著頭。

    「為什麼煩惱?」

    「江郎才盡。」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熱,大腦閉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麼說。」

    「你呢,愛瑪,你不覺得嗎?」

    「我沒有大腦。」她笑。

    真是聰明人,有智慧的女子從不與人比聰明。

    沒有腦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識人士來搭救,怕什麼。

    我取起照片,「誰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燈看透明片。

    「陳腔濫調。叫小王進來。」

    愛瑪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進來,埋怨,發牢騷,指我難服侍,吹毛求疵,同時,要求停薪留職。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傭,每逢八九兩月,定要歇暑,正當最多衣服要洗燙的時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後來我辭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當然,小王與女傭不一樣,但心態卻絕對類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緊,至少找個新模特兒。」

    「略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電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沒有妹妹?」

    「沒有,亦無表妹、堂妹,還有,教女朋友亦決不出來拋頭露面。」

    「再用這種照片,我們雜誌的銷路有危機。」

    「你不要,我拿到別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費高三倍,貴雜誌荷包澀,嘴巴嚕嗦,我也不想再犯踐。」

    他拉開門,衝出去,彭一聲關上門。

    吵起來了。

    在金風送爽之秋日,這種事是不會發生的。

    我用手托著頭。

    讀者不停要看新的東西,我們卻想不到新的東西。

    哎呀呀,怎麼辦。

    托著頭也不管用。

    「叫小王進來。」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愛瑪說:「不如你也涼快涼快去。」

    「冷氣已經夠涼。」

    我無聊地拾起一本雜誌,參考別人的內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將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鐘,又決定看一看,許這個人狗口會長得象牙來。

    照片落出來,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個女孩子與一隻沙皮狗,她穿著很普通的白襯衫,頭髮包在頭巾內,背境是無窮無盡的草地。

    這明明是一輯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龍。

    女孩有一雙如姻如霧的芍葯眼,淡粒,臉龐秀麗得讓人一看之下暑氣全消。

    好傢伙,小王把這樣的寶貝留著自用。

    誰知陰差陽錯,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愛瑪,「小王回來叫他馬上進來。」

    舊瓶不要緊,卻一定要裝新酒。

    我們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發掘新人,簡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過,略平頭整臉便稱美人,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識,奇怪。

    我取過外套。

    愛瑪問我,「哪兒去?」

    「游泳。」

    「瘋了,」愛瑪說:「全熱瘋了。」

    回到公寓,淋一個浴,把簾子全放下來,開足冷氣,拔掉電話插頭,也許老闆會請我辭職,但我認為足夠便是足夠,今日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輕,最多十七八歲,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歲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樣,而當她們到了五十歲,還比許多十五歲少女好看。

    我們一定要把她發掘出來。

    第二天。

    小王踢開我辦公室的門:「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曬得似只黑豬。

    我先倨而後恭,「小王,」很客氣很客氣,「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麼攪的,真熱暈,對不起,這是私貨。」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複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著我,不準備回答。

    「那女孩。」

    「是,確是個女孩。」廢話。

    「她是誰?」姓甚名誰,快快報上。

    「朋友。」答了等於沒答。

    「她幾歲?」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無興趣任模特兒,為我們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聽?」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別假公濟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輯照片,「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滿意,你另請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過還不夠好。」

    小王一聽,立刻詛咒我,「叫你媽來拍,叫你老婆拍。」

    「你這個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編輯取過去劃樣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著才會顯光芒,有些沒有才華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領。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絲生機。

    「記得從前嗎,小王,從前我們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讓同行叫好,驚歎。」

    小王怔怔地說:「那時,那怎麼同。」

    「除非我們已老。」

    「可是我們體力不比從前了,」我閒閒的說:「同十多歲的少年人倒底沒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歲,還是孩子。」

    小王驀然發覺自己說漏了嘴,站起來出去。

    十六歲。

    我一定要把這個女孩子發掘出來才罷休。

    大約還在讀書吧,小王定是怕影響她的功課。

    小王過慮。

    也許,她是他十年計劃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讓她亮相。

    這小王。

    下班時分,他仍在那裡擦相機。

    「去喝一杯?」我問。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別生氣,你仍是城裡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倪匡講的:我不用好過自己,沒人好過我就行了。你用錢,在本市無可能買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嚕嗦。」

    「謙虛一點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謙虛。」

    「你要的價錢也十分驚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紹給你,十分一價錢已經可以。」

    真給小王活活氣死。

    「來,去喝一杯。」

    心裡面癢得難受,真想弄清楚,那個似鮑蒂昔裡筆下安琪兒般的女郎,是他什麼人。

    坐在熊與牛啤酒館,我追問他,用激將法,「我保證那輯照片是偶然得來的,你並不認識她。」

    「錯,當然我認識她。」

    「你怕失去她還是怎麼樣?」

    「我們換一個題材好不好。」

    「這個題材又有什麼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時候還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臉,」小王說:「你討厭知不知道?」

    我攤攤手。

    白白付了酒錢。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貼在編輯室內。

    行家來看到,沒有不問她是誰的。

    電影導演,模特兒經理人,電視台監製,都對她有興趣,純粹是工作上的興趣。

    小王只是不出聲。

    一日他女友馬利來訪,我乘機一動,著愛瑪請她進來。

    熱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請她坐在大照片對面。

    她一眼看便說:「咦,你怎麼會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來她叫毛毛,十六歲。

    資料似拼圖遊戲,一點點聚集,很快我便會得到整幅圖畫。

    當下我閒閒問:「拍得好不好?」

    「當然好,」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歲。」小王不知幾時溜進來,「馬利,來,我們看電影去。」

    又是這傢伙來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後機會,「假使我的妹妹長得這麼美,我就不會吝嗇,我一定把她介紹給全世界。」

    馬利詫異的說:「她不是我們的妹妹,毛毛算起來,還是小王的學生呢。」

    「學生,學什麼?」

    小王緩我一眼,「夠了夠了,馬利,戲開場了。」

    他夾著她忽忽離去。

    學生。

    小王教的當然不會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問愛瑪,「那時小王不是在大學裡教過什麼一.」

    「校外課程的攝影科。」她提醒我。

    「對了對了對了。」

    可愛的愛瑪,記性真正好。

    看樣子小王定是在那個時候結識了毛毛。

    但慢著,「哪裡有十六歲的大學生。」

    「不一定要大學生才可以參加課程。」

    又一言提醒夢中人。

    資料已經不少,只是,沒有她的地址。

    過兩天,我打電話找馬利,大家都那麼熟了,無所謂。

    我開門見山,「馬利,我不見了毛毛的電話號碼,你再告訴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鬥智,「我不認識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對不起,小王叫我扮啞巴。」

    「馬利,你幾時變得如此賢良淑德。」

    「我一向三從四德,復古了,你不知道?」

    「說,毛毛住什麼地方。」

    「忘記這件事,沒有這個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沒興趣做模特兒。」

    「你問過她,嗄,你問過她?」

    「我不認識她,怎麼問。」

    我摔下電話。

    好,小王,你勝利,你狠。

    不過,你別小覷我,我自有一套。咱們慢慢耙,一年不行便兩年,兩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時間,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麼久。

    氣溫直升,一到中午,連天文台都用酷熱這種字眼。

    是我先看見小王。

    我與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麗晶出來,一眼看到小王的車子停在門口。

    很自然的走過去,手搭在他的車子窗框,「嗨。」我說。

    頭一探進去,人呆住,嘴張開,眼睛瞪大。

    毛毛,坐他身邊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來包在頭巾下的頭髮長而捲曲,皮膚象牙色,嘴唇顏色也淡淡,大眼睛鬼影幢幢。

    我瞪著她看,目光離不開。

    過半晌我問:「你叫毛毛是不是?」

    她微笑,點點頭。

    「我是天地畫刊的總編輯,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有興趣做我們的模特兒,請給我電話。」

    她收過卡片。

    我大樂。

    但小王,可惡可俗可厭可恨可誅的小王,他竟然在這種要緊關頭發動引擎,要把車子開走。

    「小王,小王!」

    他招呼也不同我打,便駛走車子,我若不即時鬆手,怕不要摔一大跤。

    王八,真該姓王。

    幸而身後的美麗女郎群擁上來,扶住我,我才不致出醜。

    我會要他好看,悻悻地發誓,這小子,他會後悔求饒。

    在公司裡,當然是我凶。

    我逼著他解釋。

    「說,有什麼比我倆的關係更重要?十多年的同學,朋友,同事。」

    他心平氣和的說:「是呀,沒有人比我們的關係更重要,所以你要小心,希望我們繼續友好。」

    小王口才挺厲害。

    「來,看看這一輯透明片。」

    「是什麼?」

    「來看。」

    我亮燈,把透明片放燈箱上。

    咦,主角是動物,拍出小貓各式各樣趣怪的樣子。

    「你童心大發?」我問。

    「可不可以用?」

    「外國早已有了。」

    「那麼看看這一輯。」

    我們再研究。

    是次題材更有趣,是銀行區大雨傍沱中年輕職業女性上班時狼狽模樣。

    「好極了,這輯是專業水準,我們用。」

    「真的?」他大悅。

    我抬起頭來,「這是誰拍的?」

    「毛毛。」

    「誰?」

    「毛毛。」

    我倒呆住,沒想到找她拍照找不到,反而用了她拍的照片。

    小王興奮的說:「我鼓勵她拍攝城市小景,譬如說沙灘風光,校院一角,午餐記趣等等。」

    「由你來拍,豈非更好?」

    「不,由她清新的眼光捕捉鏡頭,更加理想。」

    「說得是好,一個月一輯,稿費從優。」

    真是意外收穫。

    「但是,長得那麼漂亮,不做幕前豈非可惜?」

    「人各有志。」

    「好,好,好。」我舉起雙手投降。

    到此為止,不能再緊逼。

    我再看那些照片,真把白領女的苦處勾出來,在大雨中,傘與傘打架的有,搶車子搭的有,混身濕的也有,衣著名貴,化妝精緻,都敵不過一場雨,辛苦。

    我得親筆為她寫說明。

    那麼年輕那麼好看,又肯動腦筋,上天待毛毛真不薄。

    但是,我什麼時候才有機會真正認識這個女孩子中.

    嘉露自巴黎回來,到雜誌社探訪我們。

    漂亮女郎多數沒心肝,她是例外。

    我問:「賽納河無恙乎。」

    她不回答,只走到毛毛的照片前去,訝異的問:「這是誰?」

    我想一想,只得說:「我們的攝影師。」

    「攝影師?」嘉露不置信,「這如果是攝影師,我們還怎麼擔任模特兒?」

    「信不信由你。」

    「我想見見她。」

    「她不喜見人。」

    「你看,」嘉露很感慨,「越是醜八怪越是愛出鋒頭,真正的美女躲還來不及。」

    我微笑。

    「群眾買下名人的青春與天賦,利用他們到盡頭,然後棄置他們。做普通人最好,付出小小代價,愛看誰就有誰。」

    「這是巴黎給你的哲理?」

    「可以說是。」嘉露笑了,「記住,有機會介紹這位小姐給我認識。」

    她留下小禮物,離開。

    殘酷的小王仍把他的高徒收得密密。

    她每個月都托小王交照片上來,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所選之題材非常受讀者歡迎,一年後,她已經成為本刊台柱之一。

    又是大暑天,又令人奄奄一息,又是一頭大汗的日子,懂得享受的小王他遠赴北歐歇暑去。都說干藝術的怎麼怎麼窮,那不過是閣下學藝不精,你看小王,任何一級的董事處長老闆還不及他,每天工作三小時,一星期五天,一年十個月,生活優悠,做著他深愛的工作,老實說,不付他酬勞他也愛干,何況收入豐富。

    這小子。

    大家都沒想到毛毛會打電話上來。

    她說:「截稿的時間到了吧。」好,有責任感。

    「我過來拿。」瞧,不用急,再度見面機會終於來臨,不由得有點緊張。

    「下午我自己上來。」她笑。

    噯,越是漂亮的女子越沒有架子,早美成習慣,何用耿耿於懷。

    整間雜誌社沸騰起來。大伙嚴陣以待,要看清楚她,最令人開心的是混賬小王不在本市。

    毛毛於下午三時蒞臨。

    大家一看見她,全體呆住,鴉雀無聲。

    當然由於她的美貌,但我們也看到她肋下的枴杖。

    她左腿比右腿約短了六公分。

    啊水落石出。

    我是第一個恢復常態的人,熱誠的迎上去,招呼她坐下,其他同事也相繼過來閒談。

    面孔上都不露出來,心中卻都絞痛。

    好,小王,原諒你,算你。

    不過,我說過要發掘她,就一定要做到,即使不能做模特兒,也能做攝影師。

    我請她到編輯室坐下,把她過去的作品同她討論一番,指點一二,又計劃將來的題材。

    她很感激,澄清的黑眼珠全神灌注看著我,我心中告訴自己:一定要更加痛惜她。

    小王也這樣想吧,所以如珠如寶似看守她。

    稍後我差公司的司機送她返家。

    同事們圍上來,嘖嘖稱奇。

    我揚手,「讓她靜靜做一個幕後工作者,永遠不要成為名人,」我停一停,「她的作品可以成名,但人就不必。」

    這裡面具有極大的分別的。

    小王渡假回來,上來開門見山:「真相大白?」

    我點點頭,「何必相瞞,我們都不是那麼膚淺的人。」

    「膚淺的是我,覺得她需要額外保護。」

    「也難怪,真像件落胎瓷。」我長長歎息。

    「她是本刊最年輕的攝影師?」

    「絕對。」

    我與小王緊緊握手,「一定要把她訓練成才。」

    他也說:「一定。」

    我們計劃明年讓她嘗試拍彩色內頁。

    後年可以拍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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