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歡如夢 雨天
    他向我求婚的時候,是一個雨天。

    他結婚的時候,也是一個雨天。

    新娘不是我。

    她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婚禮分中、西儀式舉行,不嫌其煩地熱鬧。西式禮在教堂舉行,我因要上班,沒有去。晚上到了,新娘子坐在台上,正拍照呢,與新郎拍,與家長拍,與賓客……都穿著中式禮服,紅褂子縊滿花,盤著金絲銀絲,紅裙子。能穿大紅裙子真還是福氣,以前小時候我最看不起這種婚禮,現在只覺得各適其適,求仁得仁的人永遠是最幸福的——他們看上去頂幸福。

    看一下我就走了。

    下雨。

    踱到公路車站去候車,那個時候他老開著一輛小小日本車來接我,遲到十分鐘我要皺眉頭的,現在反而想起他的好處來。

    但是這豈非可笑,我從頭到尾未曾愛過他,此刻想起他,不過是因為他曾經提供的服務,換句話說:我想念一個司機,我並不想念失落的感情。

    如果我不愛他,我就不能嫁他為妻,一天為他煮三餐飯,洗熨衣服,收拾屋子。「大亨小傳」的女主角黛茜跟蓋士比說:「有錢女孩兒就是不能嫁窮小子!」人家的流行小說就是合情合理在這種地方。

    我並不有錢,但我賺得比他多花得比他多。我不開車的唯一原因是我的牌照已被吊銷——開快車。

    大嫂說:「……女孩子不結婚是很寂寞的。」

    「是。」我承認。

    但不能為寂寞而結婚,為孩子而結婚,為結婚而結婚。我只為愛而結婚。我並不愛他。

    下雨的週末,我仍想起他。他對我很好:最佳的聽眾,陪我在公寓中談天,看電視,聽音樂。

    其實他的程度不高,但是他很善於迎合我,討我歡心。

    他說他愛我……真令人惆悵,這麼愛我還是娶了別人,而且這麼快。人的心理就是這麼奇怪,

    不要的東西被人揀了去,反而有種依依不捨的味道。

    這些年來我老參加別人的婚禮,真是的……

    上班的時候忽然沒了勁,以前有什麼事老是一個電話撥過去。現在不是不可以撥,只是人家是有婦之夫了。中午吃飯本來老規矩他請客,一個星期六天,現在吊兒郎當,簡直不知何去何從。

    失去了這個人才知道這個人的重要。真的。

    早上晚上都想念他,是真的。

    嫂嫂又說:「你真是滯,他又不是不愛你,又不是沒向你求過婚。」

    「我不想跟他結婚。」

    「你想怎麼樣?」嫂嫂問:「你自己不能嫁他,又吊著他,讓他陪你一輩子?他又不癡不呆,他總得結婚生子,成家立室,現在還有第二個梁山伯?為你吐血死了,你心裡也不好過,真不知道你想什麼!」

    我真不知道自己想什麼。

    嫁梁秉堅?我是不嫁的,三千塊一個月,夠什麼。我看雜誌一個月就去掉六七百。還要穿鞋換新衣買化妝品。我不是沒算過這筆收入,總之怎麼都不夠。叫我貼他,無止境地十年八年貼下去,遲早與他翻臉,那個女孩子肯,我不肯。那個女孩是秘書,她賺兩千,丈夫還是值得尊敬的……我——我不同。

    但那日她手上脖子上戴的金器令我印象至深,俗是真傖俗,可是喜氣洋溢。後來我把請帖裡的禮餅贈券去換了一打蛋糕,與同事分著吃了。

    我一點也不快樂,人人知他配我不起,人人相信是我不要他,但是我不快樂。

    白天若無其事的上班,黃昏若無其事的回家。可是一切都不同了。

    我發覺他常用的那只茶杯空置在杯架上很久,電視的聲音特別空洞,客廳的電燈好久沒開亮過。

    我寂寞。

    我很知道我不愛梁秉堅,但這幾年來他老在我身邊照顧我,都成了習慣,生病搬家接送飛機……他老在那裡,永無推托。

    可是現在他已是別人的丈夫。

    我一點也不吃醋,因為我不愛他。我只具失落感。我不能阻止他的婚姻,再自私我還有點良心。

    星期日。

    約了兩位太太看電影。五點半。

    一直站在戲院門口,等得腰酸背痛,極之不耐煩,真想一走了之。約女人與約男人怎麼會一樣,男朋友管接管送,永遠可以遲到半小時,不必言謝,男女有別。

    在這一刻內我份外想念梁秉堅這個人,他在做什麼?駕著那輛小小日本車與太太在兜風?星期日的下午呢。

    以往星期日他總是來我的公寓。我很嫌他。嫌他不夠風越,嫌他拿不出去,嫌他從沒送過一件像樣的禮物給我。

    一次他送我只小金戒子,我給退回去,還加一句:「這種玩意兒,送給我十五歲的侄女兒還差不多。」

    他沒說什麼,收了回去。

    現在想起來真覺不該,現在想什麼都不管用了

    他不知有多失望——那隻小小的織錦袋,裡面裝一隻他以愛心去挑回來的小戒子,也不知選了多久……可是給我一手擋回去,誰稀罕,我在等的是五卡拉全美方鑽。

    結果那日的電影看得索然無味。同樣的戒子,他那小妻子戴在手中,會說不出的快樂吧?

    電影散場各自回家,我緊閉著嘴唇,臉上毫無歡容。梁秉堅的優點陸續回來……一點點一滴滴。

    那日他輕輕來跟我說:「我要結婚了。」

    我頓時一呆,真沒想到他會從我手掌裡翻得出去!我以為他今生今世都是我的奴隸,也再逃不出生天,我原以為他會一輩子與我看看電影吃頓茶就足夠滿意,我做夢也沒想到他居然「偷偷」結識了別的女人,談戀愛,且已論到婚嫁,我完全有種被出賣的感覺——什麼!他沒有為我犧牲到底?他竟成了叛兵?他竟挑了一個平凡的女孩!我真呆住了。

    我想我的臉色變得蒼白,過了很久,我才恢復過來,裝上一個勉強的笑容,說道:「恭喜恭喜。」

    他又輕輕的說:「她……是很普通的女孩子……比不上你。」

    聽了這話,我並不覺得驕傲。

    至今已三個月了。

    我也約別的男孩子出來,其中一個叫班。

    關於班,以前秉堅說他:「我不喜歡這個人,我不贊成你同他來往,如果他有誠意,我們可以公平競爭,但他完全是混一頓免費午餐吃的那種人。」

    我當時一笑置之,那時我在酒店工作,朋友愛吃多少吃多少,不過是簽個名字。

    我與女同事約好班,在小館子裡吃了三十多元的午餐,結果他照樣拒絕付賬,我那女同事與我僵住半晌,我是震驚,她是生氣,結果由她放下鈔票。我們走出館子,連笑都笑不出來,我忽然想到秉堅,心中悔恨交織,我這樣嫌他,但是離開他才知道他的好處,一路上心痛如紋,同樣的收入,秉堅為我,無微不至,像班這種人,我發誓不會再接他電話。這好算男人!沒錢爬出寫字樓來幹嗎?為什麼不在辦公室吃飯盒子?跑出來叫兩個廿多歲的女子付賬。

    回到寫字模一算,這人吃我不下十來頓,我自酒店出來了,他請回我十來廿頓也很應該,不是我們女人個個計較,而是秉堅說得對,他根本是佔便宜來的,根本沒有人格沒有誠意。

    我的心沉下去。

    現在發覺已經太遲了。

    我問我自己;現在梁秉堅再來求婚,我答應邀是拒絕?憑良心。答案:拒絕。我真的不愛他,

    又不能老把他抓在身邊,唯一的辦法是放他走。

    但這個寂寞的空檔沒人填,實在是難渡。我深深歎口氣。

    我必須要把持自己,必須。

    我借了嫂嫂的車子,開到新界的公路去,一路上綠葉如蔭,風景如畫,但是我的心門無法打開,我不需要全世界人的欣賞,我只需要一個忠實觀眾。

    我把頭靠在駕駛盤上。

    路上滿街的男人,當我穿著銀狐走過的時候,全部轉頭向我看,又有什麼用?我病我痛時他們又不知道。

    太陽熱辣辣的曬在我一邊臉上,我的眼淚緩緩流下。我是愛他的,到這個時候,我不得不承認,我是愛他的,可是愛管愛,一年半載之後,愛會褪色,我不能一輩子坐家裡為他生孩子,計算著家用:一毛一分,哪一份是租金,哪一份歸他母親,不不,我做不到。

    為什麼他一定要急於結婚,為什麼他不能再陪伴我長久一點?

    我哭了很久,才獨自開車回家。

    星期一照常去上班,口袋要放著他送我的一隻金掛表,那個星期一他來低低跟我說:「我要結婚了。」停了一停:「這只表送給你。」

    「送給我?」我茫然的問。

    「是的,給你做紀念。我沒有什麼其它的東西,這表是我祖父傳給父親,父親傳給我的,約五十年了。」

    我呆呆的接過那只精緻的掛表,我一生人從來沒有更珍重過一件禮物,我輕輕的把它捧在手中。當他離去,我把冰涼的金錶貼在臉上,但那時我尚不懂得哭。

    翌日我去配了一條金錶鏈子,一直貼心掛著。今天又星期一了。

    我走過馬路的時候,忽然有一隻手搭在我肩膀上,我轉頭,呆住。

    是梁秉堅。

    我的喉嚨哽咽起來,多久沒見他了?一般的濃眉筆挺鼻子,樸實西裝,人群熙來攘往間,我忽然發現了他,然而他已是別人的丈夫。

    汽車響號把我們趕開,他拉著我過馬路,我們站在路邊,他微笑的看著我,我呆呆的注視他。

    「你好嗎?這幾天下毛毛雨,你好像穿不夠衣服似的——」

    我張開口,想說話,但一個字說不出來,忽然想起拜倫的詩:

    IfIshouldseethee,afterlongyears,

    HowdoIgreetthee,withsilenceandtears.

    「我們吃午餐,在老地方,好嗎?」他問我。

    我點點頭。

    「一點鐘。」

    我轉頭就走,用手按住那隻金掛表,眼淚如潮水般湧出來。

    他追過來,掉轉我身子,一臉的詫異。

    我就在大街上,眾目睽睽之下,把頭靠在他那熟悉的肩膀上,號淘大哭起來。

    他開頭手足無措,後來就明白了。

    他扶著我一直向山上走去。

    我們兩個人都沒有上班。

    「……我不能離婚……」

    我沉默著。

    「她是無辜的……」

    風啪啪吹在我的臉上,我的心與身都是冰冷的。

    「送你回家休息吧。」

    「不,送我回寫字樓。」

    他陪我回寫字樓,我告假回家。

    服了鎮靜劑,我拉上被子睡覺,眼淚打側流下臉頰,滴進耳朵。

    我竟沒發覺我愛這個人,直到今天今時。

    我荒涼得如當年念大學時在歐洲旅行,到威尼斯聖馬可廣場迷了路,太陽不是我的太陽,人群中沒有一張熟悉的面孔,鴿子成群的在身邊打轉,我仰起頭想呵,原來我的生命終於此。

    然而這一次是真的了,我再也抖不脫逃不掉我自己的命運。

    門鈴叮噹叮噹的響,我不想去開門。

    但是它連續地響了三次又三次,我忽然想到是梁秉堅!他是這樣子按鈴的,我抖開電毯奔出去開門。

    門外站著的正是他。「堅!」

    我緊緊的抱住他。

    他將我的頭按在他胸中。

    「堅,我不知道怎麼樣才好,我不知道!」

    堅低聲說:「我在這裡,別怕,別怕。」

    然而他已是別人的丈夫。

    「對不起,堅,我對不起,我對不起你。」

    「我在這裡。」

    他陪我到六點半,然後起身穿衣服。

    「我得走了。」他說。

    「我知道。」我說。

    「真荒謬,如果這種情形早三個月發生,一切多麼簡單。」

    我沉默。

    但如果他不離開我,我永遠不知道他有多珍貴。

    「她在等我吃晚飯。」他輕輕的說。

    我沉默,他那可憐可愛的小妻子,煮好了二菜一湯,靜靜的等他回去,我是一個下流的女人。

    我無法與任何女人相比,我沒有人格。

    他走了。

    我伏在床上很久很久,終於睡著了。第二天大清早,他來接我,仍與三個月前一樣,仍是八點十分,仍是那部小車子。仍是先按樓下的鐵閘鈴。

    我在窗口看著他把車子停好,看著他下車,然後他抬頭看我是否在張望他。我向他招招手。

    他笑了。

    我很辛酸,他上來後擁抱我,很輕很輕的在我耳邊說:「我愛你。」

    我一點也不懷疑。是他的確愛我。但是再愛我他還是娶了別人,他並沒有等我一輩子。他並沒有。他與我一樣的壞。

    他送我上班,我們一起吃早餐,我問:「你太太做事嗎?」

    「她在銀行上班。」

    「先送她,再接我?」

    「是。」

    「你不覺荒謬?剛與一個女人吻別,轉頭就去接另外一個女人。」

    他笑笑,不出聲。

    我歎口氣。

    他問:「你愛我嗎?」

    我說:「我不知道,見不到你的時候,我想念你,見到你的時候,我又覺得無稽。」

    他默然,隔了一會兒,他問:「你是不是很寂寞?」

    「我也有可去的地方,我也有其它的男友,但是我想念你。」

    「但是你可愛我?」他問。

    「我現在為你做了這麼多,難道不是愛情?」

    「我想聽你說你愛我。」他堅持。

    我說:「我一講這句話,你就跑掉了。你不過是想聽這三個宇。」

    他不作聲。

    我覺得自己兩隻腳簡直在雲霧裡。這個男人,本來一百分之一百是我的,但是我沒有要他,現在成了別人的丈夫,搶奪之下身價暴漲,我搖身變為他的黑市情人。

    星期六下午他到我公寓來,我們一起看電視中的球賽。他喃喃的說:「……我一直愛你……你可以從歐洲的冰淇淋說到拜占庭、花生漫畫、倫勃朗、狄啤士鑽石廠、壁球、紅樓夢,拜倫、林寶基尼迥旋器。我愛你。但是我如何愛你呢?我一點希望也沒有,我是個小職員,受的教育有限,升職機會渺茫,我如何愛你?我怎麼娶你?你腕上戴著金蠔勞力士,我尚有能力送你什麼?我愛你,但我們都得活下去,這是現實的生活,現實告訴我,我只能娶一個銀行女秘書,她賺兩千,我賺三千,兩人組一個平凡小家庭,生一兩個平凡小孩子,她娘家有點錢,頗看得起我,津貼我們一層小單位住。在她來說,是最最美滿的生活,但是你與她不一樣,你有思想有知識,我不能要你,只好去娶她。」

    我深深抽一口香煙,按熄。

    「但是最後得到你的是她。」我說。

    「不過是軀殼而已。」堅低聲說:「我只能愛你。」

    我歎口氣,「她要的不過是這樣,求仁得仁,夫復何求。」

    「你為什麼不肯嫁我?」堅忽然問。

    「因為,」我很直接的說:「因為有錢的女孩子決不嫁窮小子。」

    「但現在你為什麼又這樣對我?」他問。

    「因為我想我愛你。」我說。

    「你說的都是真的?」堅問我。

    「是的,我抱歉。」我說。

    他很震驚但是很快恢復過來,「你愛我,可是你更愛自己。」

    「是的,堅,我是個頂尖自私的人,這半輩子來,我唯一愛的人便是我自己,你不能說我不愛你,我對你的感情……」

    「那只不過是因為你沒有碰到更好的。」他還是激憤了。

    「或許,但是感情這件事是不能一層層剝開來研究的,如果你喜歡見我,使趁早享受這種感覺,如果不再要見我,就馬上離開我走。」

    「你知道我離不了你。」他說。

    「那麼過一日算一日。」

    「原來我們可以結婚!」他氣憤的說:「至少可以做戀人。」

    我笑笑。「差一點點。」我說。

    最殘忍的句子是「差一點點」。

    我們的關係由正常而轉為不正常,連我自己都不能瞭解,造化弄人,命運操縱一切。而性格操縱命運,我的自私性格……

    我偷偷摸摸的見著堅,每次他穿衣服走我就覺得荒謬,這個原本是我的男人,現在我要問別的女人借。

    那個女人我是見過的,很幸福的圓臉,一頭珠翠,非常關心,穿著紅色的衣服。

    她不知道我是誰,然而我是最辜負她的人。

    (上帝給我一點意志力,上帝幫助我,上帝。)

    然而當我見到堅時那種罪惡的快樂……我是活著的,我高興。我不知道想跟他說什麼,但是我想聽他的聲音,我不能控制自己。

    堅說:「週末我不能夠再來,她常常一個人在家中看電視,很悶,我得陪陪她。」

    我的臉上變了色。「不准!」

    「她是我的妻子!」

    「我不准!」我大嚷。

    「不可以。」他握緊我兩隻手。

    「不!」我滿苦地蹲下來。

    「你不要為難我。她是一點罪都沒有的!你想想,你仔細想一想,你可有權這麼做。你想我怎麼樣?你說你想我怎麼做!」他搖撼著我。

    我的眼淚簌簌落下。

    「你可是要我離婚?」他喝問:「你可是打算在我離婚後嫁我?你說!」

    我答不出來。

    「你這個自私的人,你知道我愛你,你知道我會做你腳底的灰塵,所以你對我這樣子。」

    我伏在床上痛哭。

    「我不能與她離婚,她把整個人整個靈魂交了給我,她或許只是個卑微的女孩子,但她也是個人,你懂嗎?一個人!是,你有思想你有學識你有感性,但她也是一個人,她也有腦子也有心臟。」

    我跳起來叫:「我知道我知道!但是我痛苦,你知道嗎?我痛苦。」

    「我也痛苦!」他用手掩著臉,「你以為我不痛苦?有好多夜裡我簡直想一走了之,她何嘗不知道我在外面有花樣,可是她忍耐,她愛我,她的深度或者比不上你,但是她比你更懂得愛。」

    「你走吧。」我說。

    「你知道我不會走,你知道我走不了。」

    又下雨了。

    他沒有走。一整夜都沒有走。

    我習慣了他的身體,他的一切。我需要他。叫我重新去認識一個男人,我不行,那得花三五年,他瞭解我,他忍耐我,他愛我,我不能沒有他。

    一個下午,我早下班,堅沒送我回家,我逛一陣子街,買了數雙皮鞋數件衣服,到門口,看見一個年輕女子站在我的門口。

    我看著她數秒鐘,她也看著我。

    我馬上知道她是誰。下了濃妝,她是很普通的女孩子,比我年輕許多,她或許在想,怎麼丈夫會愛上比她年長的女人。

    我放下大包小包,跟她說:「你想怎麼樣?」聲音很平靜,帶著點愧意。

    「我可以進去坐嗎?」她問。

    「可以。」我開門給她進去。

    (她終於來了。)

    她開門見山的說:「離開堅。」

    我沉默,小婦人們永遠不容輕視,她們是厲害的角色。

    「我要你離開他,他是我的丈夫。」她重複著。

    我是怎麼到這種地步的?跟一個鄉下女人爭丈夫,我用手托著頭,是怎麼到這種地步的?我歎口氣。

    「你一早認識他,為什麼不嫁他?我們是新婚夫婦,你不應該破壞我們感情,離開我們!」

    這種標準台詞我聽過數百次。在粵語片與國語片中。真沒想到有一天會發生在我身上。

    我聽著她。

    「你離開他!」她堅持著。

    我根本不能開口,第一:確實我的錯。第二:一開口就變得跟她一樣見識。

    我站起來。「你的時間已經到了。」我打開大門,我根本不應讓她進來。

    「是堅叫我來的。」她說:「一切都是他告訴我的,他想離開你,他說他已被你折磨得夠了,他想你放他一馬。」

    「誰說的?」我如五雷轟項。

    她說:「我丈夫。」她走到我留話那兒去,撥了號碼,接通,「堅?」她問:「我在她這裡,她不相信你要離開他。」

    我整個人浸在冰窟裡,我瞪著這個其貌不揚的女子。

    「你跟她說吧,堅。」她把話筒遞到我面前。

    他們兩夫妻這樣聯合來欺侮我。

    我把門拉得大大的,「你走吧,你們兩個都走。」

    她的臉色放軟了。她說:「你忘記他吧,他不值得你愛。」聲音輕輕的,充滿無限同情。

    我要她同情?

    「走。」我說。

    她走了。我瞧著她的背影,她身上廉價的毛衣,現在還穿喇叭褲。但她比我幸福快樂。她完全原諒她的丈夫,即使他們才新婚,即使她丈夫對她不忠,但是她字典裡沒有抱怨,沒有離婚兩個字。

    我關上了門。

    我疲倦地躺在床上,服了安眠藥。

    現在真的要離開他了,真正的離開。沉淪在永恆的寂寞裡。或者不會。我怎麼遇見他,就怎麼再遇見別的男人。

    過渡時期永遠是黑暗的。太陽升起之前一定有霧霾,格言不那是這麼說嗎。

    他是下了決心要擺脫我。正如當日,我下了決心要擺脫他。

    我記得,那是一個雨天。

    在停車場裡,他向我求婚。

    而我緩緩的搖頭,我說不。我不能嫁他那樣的丈夫,我的男人要拿得出去的,要耀目的,而他不是。

    而今日,他轉過頭來擺脫了我。

    奇怪,天又下雨了,我走到露台去,關上了長窗。

    他們在放什麼?吃晚餐?簡單的小菜:叉燒炒雞蛋西洋菜楊,兩個人開開心心,他們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我必須要忘了他,必須。

    我深深歎口氣,公寓靜得像座墳墓。

    我把毯子蓋上頭,明天又是一天。

    (但是他們在做什麼。相擁入睡,明早雙雙去搭公路車上班?)

    雨聲漸密。

    (曾經滄海難為水,為什麼他竟會在她身上尋到幸福。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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