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歡如夢 過去
    媚想了三天三夜,終於決定嫁給何鴻錦。

    我聽到這個消息,呆在那裡。

    我找了她出來,問她:「消息是真的嗎?」

    她點點頭,「是真的,這是我最後一次見你。」

    我心如刀割,問她,「媚媚,為什麼?為什麼要嫁他為填房?他的孩子還比你大,他除了錢還能給你什麼?你想清楚了?」

    她側著頭,「我想清楚了。」清麗的面孔上沒有什麼表情。

    「媚媚,我是有前途的,你跟著我不會吃苦,我已經升職了——」

    「是,」她緩緩的代我說下去,「你升職了,從四千塊月薪升到六千多,那筆薪水你要用來供養母親與成家立室,還有一個嫁不出去但於你有恩的姊姊要同住,家棟,我不是對你沒信心,只是人生那麼短,一個女孩子的青春如此有限,我不想將時間用在等待方面。」

    「你是嫌我窮。」

    「是的,」她微笑帶著無限的苦澀,「我窮怕了,自小住在狹窄的地方,密密麻麻地排著床,兄弟姊妹人軋人,要洗頭也得排隊,母親給你一匙羹洗衣粉,洗下來的水是黑墨墨的,夏天到了,鋪條蓆子就睡地上,地板是灰色的水門汀,家棟,我窮夠了。」

    我說;「可是那些日子已經過去,現在我們兩個人的薪水合起來足夠組織一個小家庭——」

    「我不要下了班再去買菜,帶著倦容回家起油鍋煮兩菜一湯,生生世世等著老闆的青睞駕臨到我身上,我真的畏懼清晨按熄鬧鐘趕公路車那種生活,家棟,我也不會快樂,我已經決定了。」

    我失望襲胸,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忍不住哭出來。

    「家棟——」她動容了。

    四年,我們走了四年,卻敵不過金錢六個月來的攻勢。

    我將我的臉埋在她的手中。

    我不怪她,我真的不怪她。

    錢,許多的錢,誰能抵抗這樣的引誘?何況何氏尊重她,要正式與她結婚。

    像她那麼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略為打扮一下,穿上華服,坐在勞斯萊斯裡,跟千金小姐有什麼分別?還不是同樣的矜貴?

    回到家中,我澈夜失眠,睡到半夜三四點起床找水喝,姊姊也沒睡,她坐在客廳裡。

    我根本不想回到床上,握著冷開水杯子,坐在她對面,杯子握久了,變得暖和。

    姊姊問:「媚媚要嫁何鴻錦了?」

    「你怎麼知道?」

    「本市最大的新聞,誰不知道?」

    我不說什麼。秋老虎的季節,夜間還澳熱得很,我的額角直冒汗。

    「敗在何某的手中,你也沒得怨了,家棟,這樣千載難逢的機會,換了是我,我也不會放棄。」

    我仍然不出聲。

    「你知道何家的財富,不只是一隻鑽戒,一間樓宇那麼簡單……而你,你拖著母親與姊姊這兩個包袱,你還能起飛不成——」

    「別說了。」

    姊姊苦笑,「我不會說話,本來是要開導你,現在變成譏笑你了。」

    「我明白。」

    「家棟,家裡需要你。」

    「我知道,家裡一直需要我,」我疲倦的說:「供我念大學,等我畢業,待我升職,要我爭氣,家裡實在需要我,生活的擔子逼促我,我真覺得這條路不由我不走下去。」

    「你別抱怨了,」姊姊咳嗽一聲,「做銀行也算是金飯碗。」

    我仰起頭長歎一聲,還叫我說什麼才好?

    我放下杯子,回睡房去坐到天亮。

    我照例擠公路車到中環,忙工作直到中午,托同事買了飯盒子回來,不禁將頭擱在書桌的玻璃上,落下淚來,是的,媚媚說得對,熬一輩子又如何?一輩子也還是小職員,升到做經理也尚是受薪階級,妻子要穿件好的衣裳尚得靠她自己的薪水。

    月入一萬又如何?出入有輛小車子又如何,如今她可以在上流社會做何夫人,她當然要作出明智之舉。

    我甚至不能自暴自棄,姊姊已向我提出了警告,家裡已對我作出了最佳的栽培,當然希望我有所回報,現在就是我報恩的時候了。

    母親也暗示過不希望我這麼早娶媳婦,她怕與外人合不來,又怕我會聽了妻子的話,搬出外住,剩下她與姐姐。但是母親喜歡媚媚,因媚媚沒有小家子氣,但是我們當時卻不知道,媚媚根本沒有抱著與我長久之心,一切都不過是朋友關係,她自然樂得大方。

    本來在公司裡,她的前途就比其它的女職員好,她有一股氣質,懂得穿衣服,說話伶俐,專上學院的文憑,平時不大與人來往,卻又很和藹可親,我努力追求她,也就為了這一點:她與一般的庸脂俗粉不同。

    半年前在公司的一次聚會中,何鴻錦看見她,據說完全是一種驚為天人的感覺,謠言立刻滿天飛,連總經埋都要侍候她的面色。

    媚媚卻可以不動聲色的做下去,做到上個月底何氏向她正式求婚為止。

    她是一個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好強,肯熬,上進,實在不似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

    當然,她也曾向我表達過她的倦意,她說:「我最恨侍候各層主子的臉色,工作的壓力不要緊,但是老闆的臉色真是受不了。」

    我並沒有想到有一天可以不做,像我這樣的人,注定要一生騾馬,要捱到退休那一天,但美麗的女孩子一向不在此例,她們可以有機會一步登天。

    記得我與媚媚說過,「都說何某追求你……」

    我們同事都見過何某派來接送的那輛白色的勞斯萊斯。

    以我與她這樣熟絡的男女朋友,都沒能在她臉上尋找到任何蛛絲馬跡。

    媚媚微笑道:「連你都相信?我簡直無法向小報記者否認了。」

    我還以為這富商是抱著玩玩的性質,而媚媚是個有思想的女孩子,不見得會聽他的話。

    事情後來就急轉直下,我來不及的的她求婚,她心中不知有否笑我愚不可及,我買了一盆萬年青盆栽上她家去,她那間小小的公寓裡卻像開了花店似的,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玫瑰,原來何鴻錦已經來過了,我遲了一步,她手指上戴著一顆桂圓核大的鑽戒。

    媚媚輕輕的告訴我:「我答應他了。以後我與我一家的後半生,都不用愁了。」

    我苦澀的問:「然而你會愛他嗎?」

    「我很敬愛他,」媚媚肯定的說:「他對我這麼好這麼體貼,我將永遠感激他。」

    「你願意接受不勞而獲的金錢?」我失望。

    「事情的關鍵就在『不勞而獲』這四個字,誰辛苦地操作卻可以尋得溫飽,但這又有什麼快樂而言呢,我做得累了,我覺得能夠嫁給何鴻錦,是我的榮幸。」

    我只覺得她中毒已深,不可藥救。

    就在她停工的第二天下午,老闆發脾氣,莫名其妙的把我臭罵一頓,臨下班時又落大雨,我忘了帶傘,在公路上象落湯雞。

    碰巧一輛豪華房車自我身邊關過,將陰溝裡的水濺了我一腳,我感慨媚媚的選擇是正確的,有錢的確好。這之後同事們不停地開我玩笑,話說得很粗俗。

    ——「何鴻錦再有錢,不過是穿咱們小郭的舊鞋。」

    ——「郭家棟比大亨有辦法。」

    ——「錢真好,小郭,趕快賺啊,再把美人兒嬴回來。」

    我很天真,受不了這樣的譏諷,一怒之下辭了職。

    姐姐大大的震驚,「你這孩子,太不懂事了。」

    我反辯說:「你與母親兩人,就會逼我往上爬,處處拿我跟別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個人,我不是一副機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們失望,你叫雷公來劈死我吧——我令寡母傷心,我不是人。」

    母親是老式女人,當場說;「忤逆子,為了一個女人,與家裡反目成仇。」

    我只覺無限厭倦,「夠了夠了,別拿一百年前的五綱倫常來壓我,我受夠了,你們到墳前去哭祖宗去吧。」

    當夜我收拾細軟搬到青年會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過得與媚媚差不多,都是窮困,父親死得早,剩下一點錢,母親緊緊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犧牲掉,不給她念大學,叫她賺錢來貼補家用,晚飯時每每只煎一隻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無限的心理負擔,還不如不吃。

    其實並沒有必要做得這樣狼狽,父親那十多萬現款在銀行貶值,但是母親的生活過得越困苦,她就彷彿越放心。

    姐姐小時候也是一個美人兒,待三十歲還沒嫁出去,就像一朵花似枯萎,正好與母親成為良伴,誰也不覺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後組織小家庭,看見我家的這兩個女人,馬上知道日子不好過。

    現在的女孩子多麼精刮聰明,她賺得再多,頂多自己買衣服穿,你讓她與丈夫分擔家用,那是談也不要談。

    當初我結識媚媚,老認為她「慧眼識英雄」,我得報知遇之恩。如今她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娛樂週刊將她嫁入豪門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沒有見過更美麗的新娘子,一襲白緞衣精心設計,小小的花帽面紗,大方、漂亮、嬌艷。

    而河鴻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並不顯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樣子,風度不但我們這些後生小子可以比擬,所謂「有名譽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範,媚媚嫁於他,不只單單為了錢那麼簡單。

    於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樣,不怕老,只怕不夠威風,窮小子再青春熱情,也難博美人青睞。

    我看穿了,咬緊牙關,翻報紙找新工作。

    沒想到轉了運,讓我連過三關,考到一份公務員工作,薪水加了,環境也較為樸素,我彷彿又可以忘記過去,努力將來。

    既然搬了出來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縱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獨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顆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崗位上,沒有人知道我這個秘密,我放心了,自覺已經脫胎換骨。

    在電視新聞上,常常看見媚媚出席各種重要的宴會,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點孤傲,何某的錢財沒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襯托出她的標格,做那麼大生意的人,眼光哪會有錯呢,他選填房是選對了,媚媚會替他增光。

    漸漸心也平了。

    時間可以醫治一切傷痕。

    但偶然想起我們一起共渡的好時光,心中尚有一絲牽痛。

    假日回家走,母親像是完全忘了媚媚這個人,有意無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說得我坐不住,站起來離開現場。

    寡母的固執、橫蠻、老套,使我無法忍受,她因為自覺吃了點苦,就得在子女身上找報償,做她的媳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說不定什麼時候她會開始以身作則,叫人家跟她的「美德」學習。

    然後我得了她的遺傳,還不是跟她一樣的小器,偏偏有意無意之間與她作對,並不去找女朋友。

    我以為我總已經忘記媚媚了。

    一日朋友帶我到舞廳,叫了小姐坐台資,一個女郎走近,嚇我一跳,心當時劇跳起來,原來她就是長得像媚媚。

    我非常為自己心酸,忘了她?不不不,還早著呢,除非我可以若無其事地提到她的名字,說起咱們的往事,像個沒事人般,才可以肯定地說已經忘了她。

    我馬上推說頭痛,要離開舞廳。

    朋友詫異:「家棟尚不習慣這種場合?別勉強,你先走吧。」

    我逃似的離開。

    沒想到第二天,我就見到了媚媚。

    是她約見我的。

    我聽到她電話,意外,但是很客氣,自己也詫異於這種鎮靜,也許是因為她的聲音不陌生,夢中已聽過多次。

    她沒說為什麼要見我,我依時赴約。她的長髮挽了個髻,身上穿件米色的凱斯咪絲的毛衣,一條半截裙子。

    越是這種不起眼,但料子縫工都一流的衣裳,價值越是驚人。她沒有戴什麼首飾,更顯出高貴。

    見了我她立刻展開笑容,跟以前一樣的親熱,但不知為什麼,我們之間像是隔了一條河,至少我是尷尬的。

    「生活好嗎?」她問。

    「好,托賴。」

    「沒想到我會找你出來吧?」她說。

    我禮貌的說:「老朋友見見面,也是很應該的。」

    「你就是這一點忠厚。」媚媚說。

    我訕訕的笑,忠厚有什麼用呢。

    她說:「家棟,我約你出來,是希望你把我們以前合攝的照片還給我。」她很開門見山。

    我聽了很受打擊,「什麼?你不相信我?你怕我會拿去給小報刊登?」還強笑著。

    「我當然相信你,」她無奈的說:「但是我丈夫不相信。」

    我呆視她精緻美麗的面孔,輕輕吁一口氣。

    我低著頭:「自然,我連底片一起還給你。」

    「對不起,家棟,我亦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聽到她這樣說,我反而笑了,「人在江湖?不,不,你是人在侯門,身不由己。」

    「家棟,你對人真好,一點都不計較。」她稱讚我,「以前在一起工作,就發覺這是你最佳優點。」

    「你過獎了。」我說。

    過了一會兒,我們兩人都靜了下來。

    我只得問:「生活還習慣嗎?」

    她笑,「大家庭裡的內部鬥爭是很厲害的,反正還可以應付就是了。」

    我點點頭,以她的聰明伶俐,當然可以應付,我何用替她擔心。

    「何先生待你很好吧。」

    「謝謝你,他對我很好。」媚媚愉快的說。

    過了一會兒,她終於問到我最怕聽到的問題。

    「你有沒有新的女朋友?」她問。

    她如此用辭, 我倒覺得悅耳, 「新」女朋友,由此可知,她還承認她是我的「舊」女朋友。

    我搖搖頭。

    她歎口氣,我倆似乎再也找不到話題。

    我問:「我如何將照片交還給你?」

    「我明天差人來拿如何?」

    說得也是,我倆還有什麼必要見面?

    我點點頭:「你有我寫字樓的電話地址,誰告訴你的?」

    「令堂。」

    「哦。」

    我們很快結束了談話,多情應笑我,還請了一個下午的假呢,剩餘的時間都不知道該往哪兒去。

    何家的司機開著平治房車在門口等,天開始下毛毛雨,我縮縮肩膀。

    媚媚抬起頭來看到,我有點尷尬,實在不想在她面前露出寒酸相。

    她卻溫和的問:「你母親織的那件芝麻絨似的毛衣,還在嗎?」

    我點點頭,又一陣喜悅,她一直不否認曾經與我交好過,單是這一點,很多女人便做不到,她並沒有努力忘記自己的出身,我佩服她。

    我說:「打算買一層房子,安置了母親才成家,因此在儲蓄,寒衣也未添。」

    「應該的。」她說:「不愁沒好的女子嫁給你。」

    司機替她拉開了車門,她說聲再見,踏上車子。

    臨走前還向我擺擺手。

    回家我把媚媚的照片全找了出來,一張也不剩,連底片在內,一起放進一隻紙袋。

    母親很興奮,「是個好女孩子,嫁入豪門,一點架子也沒有,伯母前伯母后地稱呼我,跟以前一模一樣……」小市民很容易滿足,因為何鴻錦夫人叫她「伯母」,所以母親高興了。

    姐姐說:「如果你福氣好,她還叫你媽呢。」

    我說:「過去的事,提來作甚。」

    姐姐說:「我倒有個好消息,不妨提一提。」

    「好消息?快說,咱們家八百多年沒有新聞,不用說是好消息了。」

    母親搶著說:「你姐姐雙結婚了。」

    我驚喜說:「真的,太好了。」

    「好什麼?」姐姐笑罵:「看你樂成那樣,平日我也不用你供給柴米呀。」

    「未來的姐夫是怎麼樣的一個人?說來聽聽。」

    「年紀相當大,而且沒有錢。」母親先說了。

    我笑,「算了,這個女兒只要能夠嫁得出去,也就不能挑女婿了。」

    「婚後會請媽媽跟我們住,家棟,你一下了去掉兩個包袱,可樂了?」

    我說:「我幾時把你們當過包袱?剛想買層房子供養你們兩位老太太。」

    「家棟,你心情好得很呵,」姐姐說:「很會說笑啊。」

    是的,知道姐姐有歸宿,真是個好消息。

    他們的婚禮很簡單實際,姐夫是個殷實的小商人,婚後如言接了母親過去,大家有個照顧,母親又可以幫著他們看孩子,大家不愁寂寞。

    結果我買的房子,成了王老五之居。

    因心中了無牽掛,做起事來特別賣力,回了家就淋浴看報上床,生活除了寂寞一點,別無遺憾。

    就在這個時候,報上刊載大段的觸目消息:富商何鴻錦在外國心臟病發身亡。

    我馬上想到媚媚,她不是成了寡婦嗎?

    她以後的日子……我發覺自己仍然那麼關心她。

    但我沒有多事,只是寫了一張慰問卡寄去。

    不久報上登出了訃文,共有兩段,一段是以她的名義發的,另一段由何氏的長子署名,大家族內的紛爭,我們小市民也不會清楚。

    後來都說何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財產落在她手中,餘者由子女共分,有人不服,但遺囑立得清清楚楚,反對並不生效,分了家產之後,她與何家的人就沒來往了,聽說獨自住在一間大屋子裡,生活日趨神秘。

    這一段大新聞,像所有新聞一般,只所鮮了三五十天。

    媚媚就是這樣,成為了一個年輕的寡婦。

    在正常的情況來說,沒有一個人的身份比年輕的寡婦更為悲慘,但是世上往往有奇異的例外,我相信媚媚便是罕見的例外。

    她要的是錢與權勢,使她擺脫少女時期的窮困,她得到了,凡事都娶付出代價,若果何氏到八十歲才壽終正寢,那麼媚媚付出的代價更鉅。

    她不是一個簡單的女孩子,她的城府很深,從小事可以見大事,從頭到尾她沒有得罪過我,我始終還是她的朋友——一般女人做得到嗎?

    她在社交場所中仍然活躍,信不信由你,追求她的人很多,男人們並不介意她的身份,並且有著太多的傳言與緋聞。

    他們見到的只是她的財產和她華美的形象。這便是一個如此傖俗膚淺的社會,鬱鬱不得志的人大可以歎聲曲高和寡,然而大眾是永遠追隨嗶眾取寵的一群的。

    在這個當兒,我的心情死灰復燃,開始與一位漂亮的小姐約會,她是我同學的妹妹,師範畢業,在一間中學教書,吸引我的,是她一雙慧黠的眼睛。

    每當我發謬論的時候,她都溫和地微笑,耐心地聆聽,我喜歡她的眼神,它們在告訴我:「老小子,你盡情的說吧,我有一雙好耳朵。」幽默而容忍,像一個年輕動人的母親。

    我的母親生我的時候已四十多了,她的形象屬於兒童樂園,不免有點落伍,我們從未好好談過話。姐姐很拘謹,為生活擔子壓得喘不過氣來,沒有心情聊天。至於媚媚,我太愛她,時時呵護她,很多時候,我都只有聽的份兒,沒有張口的機會。

    到了現在,我生命中第四個重要的女性出現,恰逢其時:工作有點基礎,心情也大好,我忽然輕鬆起來,從一個小老頭變得富幽默感,也很懂得表達自己,與女友的關係如魚得水。

    我最喜愛的題材是幸福。

    我會說:「……原來幸福是沒有標準的。以前小時候,我們老以為一家數口夠溫飽有親情無疾病便是幸福,現在不一樣了,現在有些人覺得居有大屋,出有平治才是幸福,有沒有親人倒是其次,說真的也怪不得人人變得那麼勢利,有錢不必吃苦啊。」

    女友抿著嘴笑。

    我自嘲地聳聳肩,知道自己說話象衛道的酸葡萄——總算承認錢有它的好處了,但還採取敵對的態度。

    過沒多久,我倆就訂婚了。

    我覺得我自己找到了幸福,要什麼有什麼謂之幸福,我是一個平凡的人,我要的是一個平凡的女人,一個平凡的家,兩個平凡的孩子(一個叫平,另一個叫凡),如此而已,既然如願以償,當然幸福。

    帶著未婚妻子去參觀珠寶展覽,我笑問她:「我們也要買一枚鑽石戒指吧?」

    她得體的說:「不必了,我情願換只洗衣機,裝多部冷氣。」

    我深慶娶得賢妻。

    她說:「以我看,這裡陳設的珠寶,都不如那位年輕貴婦所配戴的。」

    我的眼光依她所指的方向看過去,看到了在剪綵的貴婦:一襲設計精緻的黑衣,襯著一套珍珠首飾,珠子都有眼珠子那麼大,發出圓滑的光輝,映在她的臉頰邊,顯得光彩怡人,美人如玉,相得益彩,我看得呆了——這不是媚媚是誰?

    她風度更好了,人更漂亮了。我相信她是快樂的,她終於可以高高在上,受人們眼光的拜膜。

    她並沒有看見我,我也不希望她看見我,趕緊往人群裡縮。

    未婚妻問我:「她就是何媚媚?」

    我點點頭。

    「人比照片還漂亮。」

    「是的。」我說。

    「聽說她以前只是個銀行小職員。」未婚妻說:「大概是謠言,依我看,這樣的風度,非十年八年也培養不出來。」

    我仍然微笑。

    未婚妻低聲說下去,「據說追求她的人很多,都是富商爵爺之類,不知她花落誰家。」

    我挽起未婚妻的手臂說:「走吧。」

    如果我說,三年前她差點兒花落郭家,不會有人相信吧,何必再提呢,過去已屬過去。

    過去已屬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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