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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識她,在一個舞會。

    每個女人都穿露背裝,厚底鞋,拔光了眉毛,搽紅了嘴唇,她是不一樣的,她穿一條白絲的長袍,一張臉沒有一點點化妝,長髮自中分開,瀑布般地撒在肩上。

    這麼美的頭髮。我從沒有見過這麼美的頭髮。

    她一點化妝都沒有。沒有穿胸罩。沒有做作。

    她看上去像一朵蓮花,然而她的眼睛,帶點邪氣,又不太像一朵蓮花了,我該怎麼形容她呢?我想不出什麼適當的字句。

    我看牢她。

    隔了人群,我看牢她。

    這個舞會裡的客人太多,明星,名模特兒,畫家,作家,凡是出點名的人都來了。這是紀念一張報紙二十週年的酒會。而我,我自己開了家小小的廣告公司,所以我也是座上客之一。

    我注視看她。

    她卻沒有看任何人,她坐在一張絲絨沙發裡,捧著一杯酒喝,喝完了一杯又一杯。事實上她喝了很多,她有點醉意了。

    一個年紀很輕的男人跑過節與她說話,她沒理會,那個男人似乎是一個明星。她沒有理會他。

    然後我看到她把頭靠在沙發背上,當著那麼多的人,她哭了。她的眼淚緩緩地流下她白玉似的臉頰,她哭了。

    我忍不住,我掏出了我的手帕,我走過去,我遞上我的手帕,她接了過去,擦乾了眼淚,放下了酒杯。

    我說:「我送你回去。」

    她站起來,腳步有點不穩,我扶了她一下,她拂開我的手。我再扶她,她沒有反抗。

    我們離開了那個酒會。外邊天氣有點涼,而且風大。

    她那件白色的絲袍被風吹得貼著她的身體,她不是那種大胸脯的女子,但是我從沒有見過比她更性感的女孩子。她是那麼美,她那種神態,那種茫然的神態。

    我說:「我的車子在那邊。」

    如果她以為我開的是一輛麥塞底斯,或是積架,她就錯了,我只有一輛小小的福斯威根。

    她聽話地上了車。

    我問她,「住哪裡?」

    「落暉道,十號。」她答。

    她還沒有喝醉,她的頭靠著玻璃窗,沒有看我。

    我說:「女孩子不應該喝酒,尤其不該喝烈酒。」

    她笑了,雪白的牙齒,有一顆特別尖的犬齒。

    我看著她。她是這麼的美麗。

    我把車開到落暉道十號,那是一間老大的洋房,西班牙式的紅頂,幾十株冬青樹。

    「你的家到了。」我說。

    她推開車門,然後回過頭來,她說:「我叫王如璋。明天有空喝咖啡?」她看著我。

    她的酒意完全消除了,眼神清澈如寒星。

    我伸出手,我說:「我是一個結了婚的人,看我的結婚戒子。」

    她一怔。但是她沒說什麼。

    「我不能與你喝咖啡,我是一個規矩的男人。」我說。

    她轉身,回去了。

    她推開黑色的雕花大鐵門,風還是很大。今天的風真是很大,她的白色衣服又貼在身上了。

    我甚至已忘記了她的名字。

    第二天我到公司去。我知道她的身份。她是王中川的獨生女。王中川有一間銀行,一間報館。他不是本地最有錢的人,事實上他也不是本地的大名人,但是他已經有足夠的一切了。王如璋是他的獨生女。

    她一個人坐在她父親報館的酒會上,哭。

    她為什麼哭?

    我不明白,一個天之嬌女,哭了,在那麼多的人面前,然後還叫我去喝咖啡。我不認為這是奇遇。這是絕對不是奇遇,我只是覺得怪異。

    過了沒多久,我就把這事情忘了。

    然後我接到了上個電話,我的女秘書接進來的。

    「誰?」我問。

    「她不肯說。」女秘書說。

    「她?」

    「是,一個女子。」女秘書。

    電話接通了,一個低沉而好聽的聲音問:「丹尼?」

    除了我的妻子之外,沒有人叫我丹尼。

    「是。」我說:「哪一位?」

    「我姓王。王如璋。」

    我的記憶完全回來了,雪白的長袍,一頭烏髮,玉似的一張臉——「王小姐。」

    「你記得我?」她問。

    「記得。」我說;「那天是我送你回家的。」

    「是。」她問:「有空喝一杯咖啡嗎?」

    我笑了,我看看表,「你只有法律說已婚男人不能與一個美麗的女孩子喝咖啡吧?當然,我警惕自己,千萬要控制自己。我結婚七年了,我有兩個孩子。」

    我拿了外套,然後我乘電梯下樓,一進那茶廳,我就看到了她,她對著我笑了。

    雪白的襯衫,雪白的粗麻褲,這麼熱的天氣,她身上纖塵不染,滴汗全無。她不是生活中的女人,她是神話故事裡的女人。

    我拉開她對面的椅子坐下。

    「啤酒?」我問:「你總是喜歡喝酒。」

    她笑笑。

    「你怎麼找到我的?」我問她。

    「很容易,這個地方是這麼小。要找一個人很容易。」

    「你甚至叫我丹尼。」我笑。

    「你真的結了婚?」她問。

    「當然真。」

    她看著我,「你不像個結過婚的男人。」她說得很認真。

    我笑,「結婚又不在額上鑿字,當然看不出來。」

    她也笑。

    「你找我,只是為了一杯咖啡?」我問。

    「是,」她說:「謝你那天送我回去。」

    「今天我也可以送你回去。」

    「今天不必要,」她指指茶廳的長窗外,「家裡的車在等著我。」她告訴我。

    我看向窗。是的,我看到輛RR的銀影型。

    我說:「我只開了一輛福斯威根。」

    「但是你很快樂,是不是?」她問我。

    我點點頭。

    「你有妻子,有兒女,有一間賺錢的廣告公司,你是健康的人,一個快樂的人,我羨慕你。」她低下了頭,她的睫毛閃動著,「你幸福。」

    為什麼對一個陌生人說這樣的話呢?我不明白。我只不過送她回家而已。但是我覺得與她在一起,有一種難以形容的清新感覺,甚至乎有點邪氣,但是我喜歡與她在一起喝咖啡。

    「你只有一個小時。」她說:「四十分鐘過去了。告訴我婚姻生活是怎樣的?你今天回家,會不會對你妻子提及我?」她很好奇地問。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不,我不會告訴我妻子,我不會告訴她,我在下午與一個美女喝了杯咖啡。為什麼呢?我很低怕煩,所有的男人都怕煩。

    她笑了,眼睛裡閃過一絲狡猾,「你不會提,是不是?我猜對了。所以我不要結婚,丈夫們,丈夫們都是一樣的,嫁給他們,為他們勞心勞力,然後一個女人打電話上去,那個丈夫就下來了。喝一杯咖啡?」她笑了。

    她笑得這樣諷刺,我覺得憤怒,是否因為她說中了我的心事呢?是不是呢?七年的婚姻,沒有使我厭倦,卻使我覺得有如刻板文章。

    所以我下來喝一杯咖啡?

    或者我的精神需要調劑,但我決不會再與這個太過分聰明,奇怪的女孩子在一起。

    我站起來,「我的時間到了。」我說。

    她笑笑,毫不介意我的無禮,她伸出手道:「請。」她手腕上的銀鐲子發出相撞聲。

    我付了賬,憤怒地出了茶廳,我走到停車場,開動了我的車子。我覺得我笨,這個女孩子比一隻狐狸還要狡猾,今天我讓她作弄得這麼尷尬,幾句話就把我逼得下不了台。

    太厲害的女。

    她能有幾歲?二十一?二十二?

    而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是一個聽話的女子。我說一,她是一,我說二,她是二。她有點鈍,然而不失為一個好妻子,我對她忠實,我想我是愛她的,而她,毫無疑問地愛我。或者她不清楚什麼是愛,但是她對我是死心塌地的。

    她與王如璋是完全不一樣的女子。

    我應該說什麼呢?我根本不應該將她與王如璋比較。

    那一天我回了家,我是沉默的。

    第二天一早,王如璋熟悉的聲音又來了。

    我的心情是矛盾的,我居然有點喜悅。

    「我知道,」她說:「我在勾引你。要不要去兜風?」

    我是這樣地吃驚。我真應該頓時當機立斷地掛上電話,但是我受不了這樣的引誘。

    「為什麼選上我?」我問。我問得很低沉。

    「你吸引我,我從來沒有追求過有妻子的男人。」

    「你覺得好玩?」

    「是的,好玩。」

    她的坦白使我倒抽一口冷氣。

    「怎麼樣?你可出來?」她挑戰似的問我。

    她是這樣挑逗,使我沉不下氣,我到底是一個男人,她這樣公然來惹我,我不相信吃虧的一定是我,但是我畢竟是有理智的人,我不可以跟她去胡作胡為。

    「請你找另外一個人去玩吧。」我斷然地說。

    「多麼好的丈夫!」她在電話那邊格格地笑。

    我說:「王小姐,像你這種年紀的女孩子,應該尊重自己一點,也尊重別人一點。」

    她的聲音忽然軟了下來,柔得像一片水。「也應該少喝酒,是不是?你為什麼吸引我?因為你從不聽我指使。因為你存心教訓我。」

    「但是我不好玩,人與人之間,不該提到這個『玩』字。」

    「你的教訓又來了。」她說。但是這次她沒有笑。

    她的態度好多了。

    我說:「好好學乖一點。」

    「與我去兜風?我答應你會乖。好不好?教我。從來沒有教過我,他們都當我是一個孩子。」她的口氣,也的確像一個孩子,一個很純潔的孩子。

    我歎了一口氣。

    我是墮入情網了。

    不是情網,只是一張網,一張很奇怪的網。

    「陪我去兜風,」她的聲音軟得使我酥迷,「好不好?然後你可以一直教我做人的正當方式。你可以教我,我相信你可以教我。」

    「你——」我說不下去了,「太多人寵壞你了,我不想這麼做,我不要寵你。」

    「你沒有寵我,」她低聲說:「我在苦苦求你,是不是?我只請你出來兜風。」

    「你要見我?」我不相信地問:「想見我?」

    「是,我要見你。」

    「為什麼?」

    「我不知道。」她說。

    「你在什麼地方?」

    「在樓下。」

    我笑了。「你何必這樣?你只要一招手,就可以找到兩卡車的男人,何必一直在樓下等我?」

    「我愛你。」她說。

    「不!」

    「是的。別問我為什麼。」她突然掛斷了電話。

    我呆住了,我坐在椅子裡呆了十分鐘,然後我拿了外套,按了電梯,飛快地下了樓,她站在門口。

    天在下雨。

    她的褲管下半截都濕了,手上拿著一把油紙傘,她在微笑。她的頭髮上面在滴水。

    「我的天!」我說:「你會生病的。」

    「我不怕。」她說:「我不怕。」

    「王小姐。」

    「不要叫我王小姐。」她說:「我算是最低的要求了吧?」

    我歎口氣,「真該有人好好地把你揍一頓,你的車在哪裡?」我問她。

    「就在街角。」她愉快地說。

    她拉起我的手,拖我到街角,我看到一部黃色的蓮花,已經被交通警察抄了一張牌在那裡。

    她開了車門,門根本沒有上鎖,我只好坐進車子裡去。

    天啊,我問我自己,我在幹什麼?坐在一個陌生女孩子的跑車裡,與她去逛?我是一個有家室的男人,我家裡有一子一女!我一定是瘋了。

    她開動了車子,一陣風吹動了長髮,髮梢拂著了我的臉,一陣癢。在那一秒鐘裡,我忘了我的身份。

    車子象飛一般似地衝了出去,我只聽見引擎的咆吼聲。

    她把車子駛上半山,兜了一個大圈子。這的確是一部好車子,她的駕駛技術也是第一流的。緊緊的皮手套繃在她的手上,穿一套上身連長褲的緊身衣,黃得耀眼,只是濕了一大截,剛才淋了雨,為我淋的。

    跟她坐在車子裡,我忘了一切,我幾乎忘了自己的存在,忽然之間,我覺得抓住了一點前所未有的東西,從王如璋身上我找到了青春、動力、活潑!

    她才是一個懂得生活的人,活生生地存在世界上,為了她自己而活,喜愛做什麼便做什麼,不是為了其他一切,不是為了銀行存折,不是為了閒言閒語,不是為了繁文俗禮。

    我從沒有見過她這樣直截了當的人,為了她愛的一切不擇手段地爭取。

    她可真的愛我?如她所說。

    忽然之間,我渴望得到這樣一個女孩子的愛。

    然而我並不相信她會真的愛我。這是她的習慣,她的口頭禪吧?但是我聽了,還是這麼的受用。

    到底她是一個美女,到底這話是從她嘴裡出口的。

    她說她愛我。一個舉手可以召到幾打男人的女孩子單單看中了我,這感覺使我有前所未有的快樂。

    車子停了,我認得那是她的家,落暉道十號。

    「進來?」她問。

    我跟了她進去。我自然跟了她進去,反正已經來到這裡了,不進去還幹什麼?

    她家裡一個人都沒有,穿白制服的女傭在客廳裡看電視,她帶著我上樓,在梯間她忽然轉身,凝視著我,她與我的距離是這麼的近,她了我的鼻子。

    她的嘴唇是柔軟的,炎熱的,我推開了她。

    我是一個有家室的人,我有一子一女,我有妻子,結婚戒指此刻還套在手指上。我輕輕地推開了她。

    我說:「你到家了,我還是回去的好。」忽然我退縮了。

    她在樓梯間坐下,並沒有說話,並沒有求我留下,但是她看著我。她為我淋濕了身子,她為我等了那麼久,她到底不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

    我吻吻她的臉,我說:「乖一點,明天我再來陪你喝咖啡。」

    她笑了,笑得是那麼開心,好像得了什麼寶貝似的,我忍不住又吻了她一下。

    我轉身走了,是那個白衣傭人替我開的門。

    我叫了一部車子回家。我心裡竟沒有一點點犯罪的感覺,我只覺得快樂,無比新鮮的快樂。到了家,妻來開門,我竟沒有抬起我的頭看她,我匆匆吃完飯,心裡充滿了王如璋的影子,滿滿的都是她的影子。

    我無法把她在我心裡除掉。

    每天下午,她會與我來吃一頓茶。

    我看到她的臉,我覺得有無限的歡喜。這種歡喜在別的地方是無法得到的。我要見她,我要繼續地見她。

    我有時與她到沙灘上去坐半天,漫無一人的沙灘。我與她去跳舞,無論什麼曲子,我們總是慢慢地跳。我們去看電影,手拉著手。

    是的,我想我已經開始愛上她了。

    我們約會著,我渴望見她,甚至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地見她。

    然後她說:「你知道你應該怎麼做。」

    「離婚?」我問她。

    「我沒有說離婚。」她狡猾地道:「如果你愛我,你該知道如何選擇,是不是?」

    「我需要你。」我坦白地說。

    「你不可能有兩個妻子,對不對?」她說:「通常一個男人只可結一次婚,作一次選擇,然後——除非像你說的那樣,離婚。」

    「但是我的家庭,我的子女——」

    如璋笑,「那是你的煩惱,你的煩惱,丹尼,你不必與我說這些,我是自由的,你該知道你應當怎麼做。「

    我不響。

    她太聰明了。

    我說過很多次,她太聰明了。

    然後我的副經理跟我說話了。「你與王中川的女兒做朋友?」他問得很巧妙。他是我的老同學,他瞭解我,也相當地同情我。

    「是的。」

    「你太太還不知道吧?」

    「不知道。」

    「離開這個女孩子。」他說。

    「為什麼?」

    「她不是你的情人,老大,你誤會了,她在玩你,把你玩得一愕一愕的,你還不知道。這個女孩子是出名的大眾情人,玩一個數一個。」

    「她沒有必要選中我。」我說。

    「有,因為你還像一個孩子,她可以把你玩弄在手掌之上,這還不夠過癮?」

    「我不相信!」我說:「這對她有什麼好處?」

    「好處?像你這種舊腦筋,還一直以為女孩子會吃虧?你在做夢,她就是為了玩,像看一場電影,像跳個舞,你一直以為她真的看上你了?別發瘋了?你有什麼好?你錢賺得多?你英俊?你學問超眾?她會愛上你?你唯一的優點就是夠傻。算了吧,丹尼,玩過就算了,你以為你回家與老婆離了婚,她會嫁你?你憑什麼娶她?她坐的是蓮花跑車,家住西班牙式洋房,身上衣服單一件就要了你一個月的收入,她父親家財將來都是她的,我告訴你,這種女孩子吃巧克力都要吃『蓮特』的,你以為她會陪你啃麵包?浪漫是形式上的,不是實際上的,明白了嗎?」

    「或者——她愛我。」

    他聳聳肩,「不是沒有可能的,億萬分之一的機會吧。」

    我不出聲。

    「趁早離開她,好不好?等她把你摔掉,等她玩膩了你,那多沒有意思?」

    離開她?

    我從來沒有想過要離開她。

    但是我的朋友或者也說對了幾分。是的,她會愛上我嗎?她一開頭便說:「我想玩。」

    她是這麼地坦白,坦白得簡直不像話。

    她沒有騙過我,她的確從來沒有騙過我。

    於是我說:「跟她在一起,她的生活正常了,她不再夜歸,她不再喝酒,她不再胡天胡地。」

    「這是你對她的幫助?」他問:「你居然相信這些?」

    我相信是的。

    「離開她,想想你的家,你的子女,要戀愛,現在也不是時候了,是不是?」

    是的。

    我離開她,或者是明智之舉,趁現在還沒有泥足深陷,趁現在還來得及。我從開頭便知道,我們是沒有結果的。

    我發了一個誓,告訴女秘書,以後王小姐來的電話,一概推掉。

    現在是太遲了。為了她而毀掉我的婚姻?妻是一個善良的女子,孩子是沒有罪的,我實在做不出這種事。

    一個男人佔有兩個女人,是可鄙的。不管如璋是怎麼樣的一個女孩子,我都要對她公平一點,我不見她,對她也有好處,絕對有好處。

    我覺得痛苦。

    我的女秘書告訴我王小姐天天打電話來。我沒有理會,損失在我,我難道還可以碰到一個像她這樣的女孩子嗎?不可能。

    但是如璋,她永遠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

    真的,我有什麼優點呢?我甚至是這麼懦弱,我甚至失去了勇氣,沒有膽子去攫取我需要,我心愛的人。我配不起她,我希望她明白。

    但是我們在一起,曾經有過這樣快樂的短暫日子,令我一輩子難忘。

    與她在一起,我甚至忘記了自己是一個人,我覺得自己像一只蝴蝶,完全自由。

    她是一隻蝴蝶。

    她寂寞。但是寂寞對她來說,也是浪漫的。她無聊,但是這種無聊對她來說,是自尋的,我怎麼能夠比得上她呢?我終日為了生活營營役役,戰戰兢兢,為了一個似是而非的家,為了許多奇怪的事。

    但她是無牽無掛的,我憑什麼追上她?

    有兩個星期沒有聽到她的聲音了。

    我消瘦得不像樣子。

    然後有一天,我上班,看見寫字檯的花瓶上插著一大堆玫瑰,兩打、三打,我不清楚到底有多少朵,反正都是玫瑰,玫瑰。

    我呆住了,我轉過身來。

    女秘書說:「王小姐一早送來的,她說她明白了,但是她要告訴你,無論怎麼樣,她是——真的。什麼意思呢?她是真的?」女秘書覺得不解。

    忽然之間,我抓起了電話,我撥號碼,但是我的女秘書說:「王小姐乘飛機到別處去了。」

    「幾時回來?」我匆促地問。

    「不知道。」

    我放下了話筒。

    走了。

    整間屋子都是玫瑰花香。

    寫字樓裡插滿了這麼多的玫瑰,不配,正如我不配她一樣。真的,假的,又有什麼分別?是假的,玩過便算了,是真的,她離開李,對誰都好。

    她應該碰上一個旗鼓相當的男人,而我,我算什麼?

    我卑鄙得不敢告訴我妻子,我曾經愛過另外一個女孩子。我應該說,在我認識如璋之前,我大概不知道愛是什麼,但是現在我知道了。現在我知道了。

    我捧起了一束束玫瑰花,輕輕地嗅了幾下。

    她是一個如此狂熱的女孩子,送花不是一枝兩枝,而是這樣的一大捆。

    她撒下的網,是這麼又細又密,直至我八十歲,我想我也不會忘記,我曾經認識過這麼一個女孩子。她說好愛我,她說過。

    叫我講什麼呢?

    我空虛地坐下來。

    無論她怎樣寂寞,無聊,她是一隻蝴蝶。

    而我,我是一個凡人,天天被困在四面牆內,我的辦公廳,我的「事業」,我的「家庭」。我算是什麼?我認為我的做法是對的。我離開她是對的。

    不然沒到兩個月,她就會對我厭倦了。

    而那個時候,還有什麼快樂的回憶可言?現在,我樂意被她的網罩住,她那張網,是柔軟的,甜蜜的,舒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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