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得講,他的駕駛技術,確是一流的。
「你真的只還有九大就要走了?」他問。
「現在該說只有八天了。」我笑笑的答。
「去哪間學校唸書?」他問我。
「我不是去唸書。」
「什麼?」
「我去嫁人。」
「嫁——」他呆了。
「是的,嫁人。」
「你——?」他笑笑,「你騙人,你還那麼小。」
「我不小了,這年頭,十六七歲也可以嫁人。」
「可是你——」
「我今年二十一歲了。」我說,「足足二十一歲。」
「不相信。」他說,「你看上去只有十八歲。」
「不由你不信,那是事實。」我告訴他。
「嫁誰?」
「一個男人,我們認識得已有四五年了。」
「真的嫁他?」
「是的。」
「不會後悔?」
「唉,我們是相愛的。為什麼會後悔?」
「我還是不相信。」沈仲明說。
「怎麼會呢?」我說。
「昨天,我的車了撞了你,你出來發現之後,那種手足無措的表情,像一個小女孩子,幾乎沒有駕駛執照,這樣的女孩子,怎麼會去嫁人?」
我笑了,「這很恭維。」
「你看上去很小。」
「是因為我穿了妹妹的裙子?」
「無論你嫁給誰,那個人是不懂得欣賞你的。」
「我沒有什麼好值得欣賞的。」我說。
「有,你值得欣賞的地方太多太多了,」他笑笑,「我是比較懂的一個。」
我一呆。
「可惜我不想今年就結婚,否則我會叫你留下。」
「這是什麼話?」我有點氣。
「我心裡面的話,你不喜歡人家說假話吧?」
「當然不,但是有時候,生人裡面也得隱藏一點。」
「我不喜歡。」
「沈仲明,你說話說得像個孩子。」
「我二十歲了。」他笑笑的說:「你幾月出世?」
「十月。」
「看,五月,我是五月生的,你只比我大幾個月而已,別老說我是個孩子了,好不好?」
「你別嬉皮笑臉的了。」我說。
「多痛苦,我剛認識你,你就要去嫁人了。也許我真的應該小心駕駛的。」
他苦笑。
我留神他的表情,他好似真的沒有吹牛的意思。
「我們到什麼地方去吃飯?」他問我。
「隨你。」
他將車子兜了個圈子,泊好,看看我他說:「到了。」
我與他下車。妹妹的裙子太短,使我覺得難堪。
他看我幾眼,「嫁人。」他喃喃地說。
怎麼會叫我碰到了這個男孩子的呢?我想。
吃飯的時候他又沉默寡言了,不出聲。他的臉,現在有點沉沉的,但是笑起來的時候,就不同了,非常的稚氣。
我喜歡他,他可以做一個很好的男朋友,婉兒與他看上去很配對。
吃完飯,他付帳,我有點不好意思。
我比他大,幾個月也是大,似乎應該由我付帳。
但是我沒與他爭,我們畢竟還不太熟。
「你要去看電影?」他問,「去看一場吧。」
天地良心,我是很想去看的,但是我應不出口。
我並不想回家,與他在一起,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情趣,那種感覺,那是我從來沒有試過的。
即使與國棟在一起,也是從來沒有的,我感覺到心跳,說但白話,我並不願意回去。
我與他去看了一場電影,戲說什麼,我並不清楚,我沒有留心的看戲,沒有一個女孩子與男朋友去看電影,是真的可以看到那場電影是在說什麼的。
我看著他,我覺得他非常漂亮,漂亮是沒有什麼水準的,我覺得這個人漂亮,這個人在其他眼光裡未必便是漂亮了,但我始終覺得他是漂亮的。
他有時轉頭向我笑笑,使我有大多的不好意思。我暗暗的責怪自己。
這算是什麼呢?還有幾天的工夫,幾天的時間而已,我便要離開這裡了,現在還在攪什麼鬼?
看電影?與一個陌生的男人看電影?算什麼?
國棟如果現在還與一個陌生女人看戲,我會怎麼想?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忽然想到了這句很簡單的成語,我的天,我怎麼可以這樣?
我的心擔得很重。
看一場戲的快感,並不能代替我這種歉意。
而且這個男孩子,他又會怎麼想我呢?
我在他面前,無異的有點賤的,還用說?
他也已經知道我幾天後使要去嫁人的,可是現在,今天——依然與陌生人在一起。
我忍不住了。
我站起來。「怎麼了?」他問。
「我——不舒服,不想看下去了。」我但白的說。
「好的,反正這場戲不好看。」他也站起來。
我們離開了戲院。
「我想回去了。」我說。
他看著我。「你的態度改變得很突然。」他說。
「是嗎?」
「剛才你不是這樣的。」
「但是現在我是這樣的了。」我說,「對不起。」
「沒關係。」他笑笑,「我送你回去好了。」
「謝謝你。」我有點慚愧。
「但是記住,我不是壞人。」他指指自己說。我只好笑了。
「我妹妹,她長得很好看。」我說。
「是的,我看得出來,她的確很好看。」
「她可以與你做朋友嗎?」我問,「她今年十七歲。」
「什麼意思?」他問我。
「我覺得她應該到結識異性朋友的時間了,我也一直答應替她介紹一個男朋友,你願意嗎?」
「我?」他笑了。
「怎麼?」
「我看中的是你!」
「我?」我指著自己問他,「胡說八道。」
「對了,是你。」他說,「我是很但白的。」
我失笑,「仲明,你是個很可愛的男孩子,但是我說過,我有幾天就要去嫁人了。」
「還有八天半,是不是?」他抬起頭來問。
「是的。」
「那也該夠了。」他說。
「夠什麼?」我問。
「足夠時間叫你為我留下來。」他不假思索的說。
「你,」我結結巴巴的說,「你不是開玩笑吧?」
「開玩笑?我才沒有工夫開玩笑呢!」他說。
「這——」
「我說實話。」
「沈先生,我不以為我還會見你。」我說。
「你會的!」
我臉色發青。「不會!」
「如果不會,你今天不會出來,是嗎?」
「今天,我承認,是我自己的一個錯誤!」我說。
「那麼明天——」沈仲明說。
「沈先生,以後我都不會再見你了。」我說。
「真的?」他似笑非笑的看著我。
我實在氣了,「我現在要走了,而且不必你送,沈先生,希望你不要再上我家來。」
「還有八天半!」他說。
我揚手叫了一部車於,車於停下來,我跳上去。
「八天半?」
他還在後面嚷,笑著。
我簡直想哭了,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我後悔自己做錯了事,我是不應該與他搭訕的。
今天他送了車子來,我收下,就該與他說再見。
何必請他上樓坐呢?即使為了禮貌,我也應該拒絕他的要求。我怎麼可以跟他出去,與他約會?
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我承認,但是漂亮的男孩子那麼多,我是個要嫁人的女孩子,我這麼做簡直是下賤的。
我內疚。
國棟待我,是這麼的好,我這樣做,等於是欺騙他。
我想到國棟在那邊半工半讀,儲得多辛苦,才得了那麼一點錢,從來不想到自己,只是想到我。
他為我買機票,匯錢來叫我買應買的物品。他對我,真是沒話可說了。
國棟說:「你是我的人了,你不再是你母親的責任。」
所以他寄錢來給我用。
而我卻與別的男孩子在一起。
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好,不是瘟,也不是父下來的。
我應該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我在幾天之後,將會是國棟的妻子。做人家的妻子,行為是該這樣的嗎?
我懊惱了一個晚上,深深的為自己輕桃難過。
在枕頭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第二天早上,妹妹看見了我,很詫異。
「姊,」她說,「你的臉色,好白啊。」她看我。
是的,我想我有足夠的理由蒼白的,她發覺了。
「沒什麼。」
「姊,你不舒服嗎?」她問我,「怎麼會?」
「沒有,沒有不舒服。」我說,「不提也算下」
「昨天好玩嗎?」妹妹很天真,追問著。
「不好玩。」
我的心像被刺了一下似的,什麼好玩?
我這樣身份的人,還應該去玩的嗎?
還應該跟另外的一個男孩子說笑的嗎?
我太不應該了,我這麼做,倒合了媽那句話,「讓國棟家裡人看見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