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兩個月,我只與漢斯一人見面,與他談論功課,與他騎馬。春天快到了,樹枝抽出新芽。多久了,我做勖存姿的人到底有多久了,這種不見天日的日子,唯有我的功課在支持我。現在還有漢斯,我們的感情是基於一種明朗投機的朋友默契。
兩個月見不到勖家的人,真是耳根清靜。
我也問漢斯:「你們在研究些什麼?」
「我們懷疑原子內除了質子與分子,尚有第三個成分。」
我笑,「我聽不懂,我念的是法律,我只知道無端端不可以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懷疑任何一件事。」
他吸一口煙斗,「沒有法子可以看見,就算是原子本身,也得靠撞擊才能證明它的存在。」
「撞擊——?越說越玄了,留意聽:還是提出你那寶貴的證據吧。」
他碰碰我的下巴逗我,「譬如說有間酒吧。」
「是。我在聽,一間酒吧。」
他橫我一眼,我忍不住笑。
「只有一個入口出口。」他說下去。
「是,一個入口出口。」
「你不留心聽著,我揍你。」
「但是不停有人向另外一個方向走去,你說,我們是否要懷疑酒吧某處尚有一個出口,至少有個廁所。」
我瞪著眼睛,張大嘴,半晌我說:「我不相信!政府出這麼多錢,為了使你們找一間不存在的廁所?」
「不是廁所,是原子中第三個分子。」
「是你說廁所的。」我笑。
他著急,「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坦白地說,並不。」我搖頭。
「上帝。」漢斯說。
「OK,你們在設法發現原子內第三個成分,一切物理學皆不屬『發明』類,似是『發現』類,像富蘭克林,他發現了電,因為電是恆久存在的。人們一直用煤油燈,是因為人們沒『發現』電,是不是?電燈泡是一項發明,但不是電,對不對?」
「老天,你終於明白了。」他以手覆額。
「我念小學三年級時已明白了。」我說,「老天。」
「你不覺得興奮?」他問。
「這有什麼好興奮的?」我瞠目問。
「呵,難道還是法律科值得興奮?」
「當然。」
「放屁。」他說,「把前人判決過的案子一次一次地背誦,然後上堂,裝模作樣地吹一番牛……這好算興奮?」
「你又不懂法律!別批評你不懂的事情。」我生氣。
「嘿。」他又咬起煙斗。
「愚蠢的物理學家。」我說。
他笑了,「你還是個美麗的女孩子。」
「但欠缺腦袋,是不是?」我指指頭。
「不,而且有腦袋。」他搖搖頭。
「你如何得知?難道你還是腦科專家?」我反問。
他笑,「吃你的蘋果批。」
「很好吃,美味之極。」我問道,「哪裡買的?」
「買?我做的。」他指指自己的鼻子。
「『馮艾森貝克』牌?」我詫異,「真瞧不出來。」
「我有很多秘密的天才要待你假以時日未發現呢。」他說。
「哼。」我笑,「我要回去了,在你這裡吃得快變胖子。」
「我或者會向你求婚。」漢斯笑道,「如果你——」
「大買賣。」我笑,「誰稀罕。」
漢斯拉住我的手臂,金色眉毛下是碧藍冷峻的眼睛。「你稀罕的,你在那一刻是稀罕的。」
忽然之間我從他的表情聯想到電影中看過的蓋世太保。我很不悅,摔開他的手,「不談這個了,我又不是猶太人,不必如此對我。」
他鬆開手,驚異地說:「你是我所遇見的人之中,情緒最不平穩的一個,或者你應該去看精神科醫生。」
我用國語罵:「你才神經病。」
「那是什麼?」他問。
我已經上了馬。
遠處傳來號角聲,獵狐季節又開始了,這是凱旋的奏樂。
「下星期三?」他問,「再來吵架?」
我自馬上俯首吻他的額角。馬兒兜一個圈子,我又騎回去,再吻他的臉。他長長的金睫毛閃爍地接觸到我的臉頰,像蝴蝶的翅膀。
「下星期三。」我騎馬走了。
星期三我失約,因為勖存姿又來了。
他這個人如鬼魅一般,隨時出現,隨時消失,凡事都會習慣,但對住一個這樣的男人,實在很困難。他令我神經無限地緊張,渾身繃緊。
(這口飯不好吃,不過他給的條件令人無法拒絕。)
我陪他吃完晚飯,始終沒有機會與漢斯聯絡,無端失約不是我的習慣,而且我的心裡很煩躁,有種被監禁的感覺,籠裡的鳥,我想:金絲雀。
勖存姿說:「明天聰慧與家明也來。我打算在春季替他們成婚。」
「好極了。」
「你心不在焉,為了什麼?」
我坦白地說:「勖先生,我約了個人,已經遲到幾小時,你能否讓我出去一下,半小時就回來?」
他顯得很驚訝。「奇怪,我幾時不讓你出去過?你太誤會我,我什麼時候干涉過你的自由?」
我也不跟他辯這個違心論,我說道:「半小時。」
但是到門口找不到我的贊臣希利。
我倒不會懷疑勖存姿會收起我的車子。但是這麼一部車子,到什麼地方去了?正在驚疑不定的時候,辛普森太太含笑走出來,她說:「勖先生說你的新車子在車房裡,這是車匙。」
「新車?」我走到車房。
一部摩根跑車,而且是白色的。我一生中沒見過比它更漂亮的汽車。我的心軟下來。
我再回到屋子,我對他說:「謝謝你。」
「坐下來。」他和藹地說。
我猶疑著。
「你還是要走?」他間。
「只是半小時。」我自覺理虧。
「好的,隨便你,我管不著你。」他的聲音很平和。
「回來我們吃夜宵。」我說著吻一吻他的手。
「速去速回。」他說
我回到車房去開動那部摩根——這麼美麗的車子!我想了一生一世的車子。我想足一生一世的一切,如今都垂手可得。勖存姿是一個皇帝,我是他的寵妃……我冷靜下來。或者我應該告訴漢斯-馮艾森貝克,我不能再與他見面。我的「爸爸」回來了。
車子到達漢斯門口,他靠在門口,他靠在門前吸煙斗,靜靜地看著我。我停下車。
「美麗的車子。」他說。
「對不起,漢斯,我——」
他敲敲煙斗,打斷我的話,「我明白,你的糖心爹爹回來了,所以失約。」
「對不起。」我歎口氣「我以後再也不方便見你了。」
「為什麼?因為如老添所說,他的勢力很大?」漢斯很鎮靜,他的眼睛如藍寶石般的閃爍。
「老添說得對。」
「你害怕嗎?」他問。
我點點頭。
「那麼你為什麼還要來見我?」他問。
我不響。為什麼?
「是不是勖先生除了物質什麼也不能給你?」
「那倒也不是。」
「那麼是為什麼?不見得單為了失約而來致歉吧?你並沒有進我屋子來的意思,由此可知他在等你。要不留下來,要不馬上回去,別猶疑不決。」
但是我想與他相處。我下車,關上車門。
他把煙斗放進口袋,他輕輕地抱著我。「你還是個年輕的女人。這個老頭一隻腳已進了棺材,他要把你也帶著去。你或許可以得到整個世界,但是賠上自己的生命,又有什麼益處呢?」
我走進他的屋子內,忽然覺得舒暢自由,這裡是我唯一不吃安眠藥也睡得著的地方。
我轉頭說:「我做一個蘇芙喱給你吃。」
「你會得做蘇芙喱?」他驚異。
我微笑地點點頭,「最好的。瞧我的手勢。」
但是勖存姿的陰影無時不籠罩在我心頭。漢斯給我的笑臉敵得過勖存姿?
「你有沒有想過要離開他?」漢斯問。
「如何離開他?他什麼都給我,」我絕望地說,「待我如公主。」
「但他是一條魔龍。」漢斯說道。
「你會不會客串一次白色武士?」我問。
「蘇芙喱做得好極了。」他顧左右而言它。
「謝謝。」
「問題是公主是否願意脫離那條龍。」他凝視我。
「我也不知道。」我雙手掩住臉。
「你很害怕。」他說。
「是的,我不否認我害怕。」我歎口氣。
「你擁有最美麗的馬,最美麗的車,最美麗的房子,最美麗的項鏈,但你不快樂。為什麼?」
「他恐嚇我,他威逼我,他在心理上給我至大的恐懼。」
「是否你太倚賴他?」
「不。我不能夠愛一個老頭。他不過是一個老頭。他也不能愛我,我只不過是他用錢買回來的婊子。」
「那麼離開他。」漢斯說,「你的生命還很長。」
「讓我考慮。」我說。
「我給你一個星期。」
他送我出門口,我開動摩根回家。
辛普森告訴我,勖存姿已經先睡了,明天一早,他希望我們可以出發去獵狐。宋家明也會一起參加。
我問辛普森:「我一定得去嗎?」我很疲倦。
辛普森輕聲說:「姜小姐,有些女孩一天坐在辦公室裡打八小時的字,而你只不過偶然陪他去獵狐。喜歡或不喜歡,你就去一次吧。」
我不由自主地擁抱住辛普森,把頭枕在她的肩膀上,彷彿自她那裡得到至大的安慰。人是感情的動物,畢竟我與她相處到如今,從春到秋,從秋到夏,已經一個多年頭了。
我很快入睡。答應漢斯我會考慮,倒並不是虛言。我的確要好好地想一想。我的一輩子……
清晨我是最遲下樓的一個。辛普森把我的頭髮套入發網,我手拿著帽子與馬鞭。
宋家明已準備好了。
他說:「勖先生在馬廄等我們。」
我沒有言語。隨著他出發。
持槍的只有勖存姿與宋家明。天才蒙亮,我架上黃色的雷朋霧鏡,天氣很冷。我有種穿不足衣服的感覺,雖然披風一半搭在馬背上,並沒有把它拉緊一點。我心中慌亂,身體疲乏。
我盡在泥水地踏去,靴子上濺滿泥漿。宋家明喃喃咒罵:「這種鬼天氣,出來打獵。」我不出聲。
老添身後跟著十多二十隻獵犬,我不明白為什麼咱們不可以在春光明媚的下午獵犬,讓那隻狐狸死得舒服點。
不過,如果皇帝說要在早上六點半出發,我們得聽他的。
藍寶石的鼻子呼嚕呼嚕響。
老添問:「老爺,我們什麼時候放出狐狸?」
勖存姿冷冷他說:「等我的命令,老添,耐心一點兒。」
就在這時候,在對面迎我們而來,是一匹栗色馬,我呆半晌,還沒有想到是怎麼一回事,勖存姿已經轉過頭來說:「喜寶,你應該跟我們正式介紹一下。」
是漢斯-馮艾森貝克。
我的血凝住。我說:「快回頭,漢斯,快。」
「為什麼?」漢斯把他的馬趨前一步,薄嘴唇牽動一下,「因為今晨我不該向國王陛下挑戰嗎?」
宋家明低低地罵:「死到臨頭還不知道。」
「漢斯,」我勒住藍寶石對他說道,「你回去好不好?」
他在馬上伸出手,「漢斯-馮艾森貝克。」
勖存姿說:「我姓勖。」他沒有跟漢斯握手。
漢斯聳聳肩,把手縮回去。
我說,「漢斯,快點兒走。」我懇求他。
但沒有人理睬我。宋家明坐在馬上,面色變成死灰。
勖存姿說:「馮森貝克先生,請參加我們。」他轉身,「老添,放狐。」
老添把拉著的籠子打開,狐狸像箭一樣地衝出去,獵犬狂吠,追在後面,勖存姿舉起獵槍,漢斯已騎出在他前面數十碼了。
我狂叫:「漢斯!跑!漢斯!跑。」
漢斯轉過頭來,他一臉不置信的神色,然後他看見勖存姿的面色及他手中的槍,他明白了,一夾馬便往前衝,一切都太遲了。
勖存姿扳動了槍,呼嘯一聲,我們只看見漢斯的那匹栗色馬失了前蹄,迅速跪下,漢斯滾在泥濘裡。
我很靜很靜,騎著藍寶石到漢斯摔倒的地方,我下馬。
「漢斯」我叫他。
他沒有回答。
他的臉朝天,眼睛瞪得老大,不置信地看著天空,眼珠的藍色褪掉一大半,現在只像玻璃球。
我扶起他。「漢斯。」我托著他的頭。
他死了。我的手套上都是血與腦漿。
我跪在泥濘裡,天濛濛地亮起來。
宋家明叫道:「別看。」
我抬起頭瞪著勖存姿。我放下漢斯站起來。我說:「他連碰都沒有碰過我。勖先生,而你殺了他。」
勖存姿對老添說:「添,老好人,快去報警,這種事實真是太不幸了,告訴警察我誤殺了一位朋友。」
宋家明說:「不,勖先生,是我誤殺了他,獵槍不幸失火。」
我說:「這是一項計劃周詳的謀殺。」
老添說:「我早告訴馮艾森貝克先生,不要跑在前頭,我馬上去警局。」他騎馬轉身,飛快地受令去報警。
漢斯的馬在掙扎,它摔斷了前腿。
「把槍交給我。」我說。
勖存姿一點兒也不怕,把槍交在我手中,我向馬的腦袋開了一槍,然後把槍摔在地下。
我蹲下看漢斯的臉,那臉就像一尊瓷像,他死了。
我想轉身走開,但是腳不管使用,我昏了過去。
醒來的時候是個罕見的晴天,鳥語花香,我躺在自己的床上。辛普森大太坐在我跟前,她看見我睜開眼睛,噓出一口氣。
「好了,」她說,「真把我們嚇壞了呢,宋先生與勖小姐明天結婚,若你不能去參加他們的婚禮,那可失望呢。」
「他們結婚了?」我問著撐起床來。
「姜小姐,我早勸你別服食過量的鎮靜劑與安眠藥,現在可不是造成藥物反應了?你昏迷了一日一夜,把我們嚇得——我去叫護士進來。」
我怔怔地躺在床上。
一個人被謀殺了,這家人若無其事地辦起喜事來。
勖存姿與護士同時進來,護士替我打針,量血壓,拆除我手腕上的鹽水針。
勖存姿用平靜的聲音說:「我們很擔心你的健康——」
「漢斯呢?」
「下葬了。」勖存姿還是那種聲調,很平靜,「真是不幸,打獵最弊處便是有這種危險。警方很同情我們,案子已經差不多要結束了。我發誓以後再不會碰獵槍。」
我問:「你會不會做惡夢?」聲音也同樣的淡漠。
「不一定會。」他答。
護士餵我服藥。
我問護士:「我是否瘦很多?」
護士微笑,「一下子就養回來了,別擔心,只有好,該瘦的地方全不見掉肉。以後別服安眠藥了。」
我問:「真的是藥物反應?」
「自然,」她詫異,「醫生的診斷。」她拍拍我的手背,離開房間。
我說:「你收買了每一個人。」
「我可沒買下猶大伊斯加略。」他改用蒼涼的聲音。
我完結了,這一生人再也逃不出他的掌握。
我想起問:「你為什麼不殺掉丹尼斯阮?為什麼不殺掉宋家明?還有令郎勖聰恕?」
他背著我說:「他們不礙事。你不曾愛上他們。」
「我也沒有愛上馮艾森貝克。」
「是的,你有,你已經愛上了他,你只是不自覺而已。我認識你遠比你認識自己為多。我必須要除掉他,不是他就是我。」
「你錯了。」
「我沒有錯。你親手烤蘇芙喱給他吃的時候,我知道我沒有錯。」他說。
我不置信地問:「你竟為我殺人?」我顫抖。
「我會為你做任何事。」他說。
「為什麼?」
「你己是我的女人,喜寶,你必須記住這一點,你可以永久地離開我,但是只要你仍是我名下的人,你最好不要妄動。」他的聲音像鐵一般。
我想到漢斯的頭顱,他的血與腦漿,我嘔吐起來。
勖存姿把護士叫進來。
第二天勖聰慧嫁宋家明,我還是去了。坐在聖保羅大教堂,像個木偶,臉上妝著粉,身上穿著白色緞子小禮服,帽子上有面網、有羽毛。辛普森一直站在我身邊。她待我倒由假心變得真心。
聰慧美得不能置信,純白緞子的長裙,低胸,細腰,頭髮高高束起,上面一頂小鑽石冠,像童話中的小公主。我沉默地看著她。
一個人被謀殺了,倒在泥濘裡,他們卻若無其事地辦喜事。甚至一家都來了,只除卻聰恕。勖存姿完全公開了我與他的關係,把我介紹給他的妻。
歐陽秀麗女士還是那麼富泰雍容,一張臉油光水滑,她一切的動作都比這世界慢半拍,她把我從頭看到腳,從腳看上頭,緩緩地點點頭,不知是什麼意思。
我叫一聲「勖太太」。
她說:「大冷天,穿得這麼單薄,不怕冷?」
我慘淡地笑一笑,根本不知如何回答。辛普森倒搶先替我說了:「姜小姐有長明克披風在這裡,我替她備下的。」
勖聰憩眼皮都沒抬一下,與她兩個小女孩子在說話,佯裝沒看見我。方家凱不好意思,尷尬而侷促地向我點點頭,眼睛卻瞄著聰憩,怕她怪罪。
歐陽秀麗似笑非笑地坐在我旁邊,兩隻手搭在胖胖的膝上,她說:「聰憩有孕了,希望她生個兒子,好償心願。」也不曉得是否說給我聽的。
(有人被謀殺,血與腦漿,而兇手的一家卻坐著閒話家常。)
我低聲向辛普森說:「給我一粒鎮靜劑。」
她從手袋的小瓶子裡取出來給我手中。我取來含在嘴裡,覺得好過一點兒。
沒有人再提到馮艾森貝克這個名字。憑我的法律知識,不足以瞭解他們上過幾次堂,疏通過幾個人。反正勖存姿已經達到目的:沒有什麼事他要做尚做不到的,殺個人又何妨,他罩得住。宋家明,他的女婿為他奔走出入法庭,他還是逍遙自在地做他的商人,賺他的錢。他不會虧待宋家明,勖存姿不會虧待任何人。
但是漢斯……
我嘔吐起來,辛普森把我扶出教堂。
當時勖存姿正把聰慧的手放到宋家明的手上。我沒有看到他們交換戒指。
我吸進一口新鮮空氣。「辛普森太大,我想回去休息。」
「姜小姐,你得支撐一下,禮快成了。」她替我披上斗篷。
我抓緊斗篷,顫抖著說:「讓我回去,讓我回去,我媽媽在等我,我媽媽在等我。」
「姜小姐,姜小姐——」
「你的母親早已跳樓身亡。」勖存姿在我身後出現,抓緊我雙肩,「你無處可去。」
我直叫,「你殺死她,你令我無家可歸,你——」
他一個巴掌掃在我臉上。我並不覺得疼,可是住了嘴,眼淚簌簌地落下來,卻不傷心。
我進了療養院。
功課逼得停下來。
功課是我唯一的寄托,我不能停學。
與勖存姿商量,他同意我回家住,但是要我看心理醫生。我只好低頭。
然後他回蘇黎世,留我一個人在劍橋。我往往在圖書館工作到八點,直到學校關門才回家。辛普森為我準備好各式各樣完美的菜式等我放學,我胃口很壞。
他已經買通了每一個人,醫生、管家、傭人。現在我知道我處在什麼位置。
奇怪,曾經一度,我們試過很接近,因為那個時候,我還不太認識勖存姿,他不過是個普通有幾個錢的小商人,可以替我交學費的,就是那樣。到後來發覺他的財雄勢大,已到這種地步,後悔也來不及,同時又不似真正的後悔,像他所說,如果我可以鼓起勇氣,還是可以離開他的。
我要求與他見面。
我簡單直接地說:「我要離開你。因為你不再是那個在園子裡與我談天的人,也不再是那個與我通信的人。」
「你能夠離開我嗎?」勖存姿反問。
「我會得嘗試」我答。
「不」他搖搖頭,「現在我又不想放開你了。」
我早料到他有這麼一招,他花在我身上的時間、心血、投資,都非同小可,哪裡有這麼輕易放我走的道理。
我的臉色變得慘白。
「難道你沒有愛過我?」他問。
「曾經有一個短時期。」我說。
「有嗎?抑或因為我是你的老闆?」他也黯淡地問。
「我不知道。」我說,「你呢?你可有愛過我?」
「你將你的靈魂賣給魔鬼,換取你所要的東西,你已經達到了願望,你還想怎麼樣?」
「我不知道你是魔鬼。」我淒然說。
「你以為我是瘟生?」
我點點頭。
「我不是唐人街小子。」他笑笑。
「為什麼選中我?」我問。
「因為你的倔強,我喜歡生命力強的人。」
「我是你,我不會這麼想,我已近崩潰。」
「主要是為了漢斯-馮艾森貝克。」他若無其事地吐出這個名字,「你念念不忘於他。」
「你謀殺他。」
「他咎由自取。」
「他罪不致死。」我說。
「一場戰爭,成千上萬的人死掉。地震、饑荒、瘟疫,誰又罪致於死?」
「但是他死在你的槍下。」
「如果你的正義感這樣濃厚,你是目擊證人,為什麼不去檢控我?我認為肯定我起碼會得一個無期徒刑。」
我看著窗外。「你已經說過,我已經把靈魂出賣於你。」
「那麼忘記整件事,你仍是我麾下的人。」勖存姿說。
「曾經一度,我關心過你,你的心臟病……在醫院中……」我說。
「我打算放一個長假,陪你到蘇格蘭去。」
我怔怔地看著窗外。
「振作起來。」他說,「我認識的姜喜寶到什麼地方去了?」
我牽動嘴角。
「快放復活節假了,是不是?」他說,「自蘇格蘭回來,我替你搬一間屋子。」
「我不想再讀書了。我要休一個長假。一年、兩年、三年,直到永遠,參加聰慧的行列。」
「別賭氣。」
「不,我很累。」
「我不怪你,但是你的功課一直好……這不是你唯一的志願嗎?」他露出惋惜的神情。
真奇怪,我與他尚能娓娓而談。
我答:「是的,曾經一度,我發誓要畢業,現在不一樣了。對不起。」
「對不起?你只對不起你自己,跟你自己道歉吧。你已經完成了一半的學業,借我的能力,我能使你成為最年輕的大律師,我甚至可以設法使你進入國會。」
「我不懷疑你的力量。」我說,「但是現在我不想上學。」
「反正假期近了,過完這個假期再說。」他說,「我們一起去看看麥都考堡,你會開心的。」
「你已為我盡了力,」我說道,「是我不知足。」
「你常常說,喜寶,你需要很多的愛,如果沒有愛,有很多的錢也是好的……我很喜歡聽到你把愛放在第一位。」
我慘淡地笑,「是,我現在很有錢。」
「錢可以做很多事的,譬如說,幫助你的父親。」
我抬起頭來。「我的父親?」
「是的,你父親到處找你。」勖存姿說。
「為什麼?為錢?」我茫然問。
「是的,為錢。」
「我可什麼也不欠他的,自幼我姓著母親的姓。」
「但他還是你父親。」
「他是生我的人,沒有養過我。」
「法律上這個人還是你的父親。」
「他想怎麼樣?要錢?」我憤慨地問。
「他想見你。話是這樣說,最終目的在哪裡,我想你是個聰明人,不消細說。」
「錢。」我答。
勖存姿微笑。
「他是怎麼來到英國的?」
「混一張飛機票,那還總可以辦得到。」
「我應該怎麼做?」我問。
「給他錢,你又不是給不起。」
「他再回來呢?」
「再給,又再回來,還是給。」他說。
「他永遠恬不知恥,我怎麼辦?」我絕望地問。
「給,給他,」勖存姿簡單地答,「你並不是要他良心發現,你只是要打發他,反正你付得起個價錢,何樂而不為?」
我沉默良久,燃一支煙,緩緩地吸。
勖存姿問我:「你是什麼時候學會吸煙的?」
我問:「他老了很多嗎?」
「誰?」
「我『父親』。」
「我不知道,我根本沒見過他,你得問家明,」勖存姿答,「看,你還是很關心他的。」
「據說他當年是個美男子。」我按熄了煙。
「令堂也是個美女。」
「兩個如此漂亮的人,如此傖俗,一點兒靈魂都沒有。」我忽然笑起來,直到眼淚淌滿一臉,接著我掩上臉,「什麼都沒留下,只留下我這個人,生命的浪費。」
「不,」勖存姿說,「你不是生命上的浪費,你活得很好。」
「是,一直活下去,簡直是可厭的,無論發生什麼事,我總還得把功課做完。」
「我會幫你。」勖存姿說。
「你收買,你殺人,你運用你的權勢——我永遠不會原諒你。」我喃喃地說,「唯一對付你的辦法是比你更冷血,我不能崩潰。」
「我明白。」他說,「我也並不希望你垮下來,我愛你。」
「勖先生,我深知你愛我,像你愛石濤的畫,愛年年賺錢的股票,愛——你一切的財產,我只是其中之一。」
他沉默一會兒。「我不懂得其他的愛。」
「你可以學。」
「我?勖存姿?」他仰面哈哈地笑起來,然後看著我說,「我勖存姿不需要再學。」
「好的。」我點點頭說,「你是勖存姿,我應該知道。」
沒多久之後,我那不爭氣的父親終於出現了。
我在書房招呼他。
「請坐。」我說。我對他並沒有稱呼。
他點點頭,打量與估價著我的傢俬——我的財產,女傭問他喝什麼,他說威士忌。
我把傭人叫回來,我說:「黑啤可以了。」
女傭看他一眼,遵命而去。
他似乎並不介意。
「你的母親去世了。」他開口第一句話。
「我知道。」我說著拉開抽屜,「你要多少?」
他裝模作樣地跳起來,「我是你的父親!你以為我是來討飯的?」
「要不要?」我冷冷抬起頭,「不要拉倒。」我合上抽屜。聲音弄得很大。
他坐下未。
「看!我的時間不是很多。」我說。
「我們是父女——」他的聲音低下去,連他自己都不置信起來,這麼虛弱的理由。
我打量著他,他老了。漂亮的男人跟漂亮的女人一樣,老起來更加不堪,油膩而過長的頭髮,過時的西裝,髒兮兮的領帶。
父親微弱地抗議道:「我飛了一萬里路來看你——」
「所以別浪費時間,坐失良機,你到底要多少?」
他猶疑一會兒,伸出五隻手指。
「五百港元?」我嘲弄地問。
他又抗議,「我搭飛機來回都四千港元。」
「你到底要多少?」我拉開抽屜,拿出直版的二十鎊一整疊鈔票,在另一隻手中拍打著。「說呀。」
「五萬。」
「獅子大開口。」
「五萬是港幣。」
「來一次五萬,太划算了。」我搖搖頭。
「你手中抓著就有五萬。」他貪婪地說。
「我手中抓著的是我的錢。」
「我是你父親。」
「我還以為你是我債主呢,對不起,我今天才知道父親可以隨時登門向女兒索取現金,多謝指教,我今日才知道。」我微笑。
他的面色如霓虹燈一般地變幻著。我看看手中三四-厚的鈔票。一揚手扔出去,撒得一書房都是,鈔票滴溜溜在房中打轉,最後全部落到地板上。
他瞪著我。
「當我才十六歲的時候,我母親便教導我:『女兒,如果有人用鈔票扔你,跪下來,一張張拾起,不要緊,與你溫飽有關的時候,一點點自尊不算什麼』。」
我走出書房,大叫一聲,「送客。」
十分鐘後我再回到書房去,他人走了,地上一張鈔票都不剩。我看過椅子後面,地毯角落,一張鈔票都不剩,他都揀了走了。
我躺在沙發上,忽然悲從中來,大叫一聲,都是這個男人,他的不負責任,不思上進,毫無骨氣,疲懶衰倦,害了母親,害了我。都為這個男人。
勖存姿過數日跟我說:「原來我想說:『橫豎要付出,索性做得漂亮一點。』後來想想,談柯容易,我自己也做不到,何必勸你。」
「不過他始終是你父親,別叫他恨你,令他羞愧是不對的,但也別叫他恨你。」勖存姿說。
「我有假期,希望你可以陪我到麥都考堡去。」他說。
我默不作聲。
「我這間堡壘連公主也往得。」他說。
我仍不搭腔。
「好的,如果你不高興,我不勉強你,」他歎口氣,「你確實還需要休息。」
我到學校去,一間間課室走過,到湖邊、到河畔。退學,談何容易,我當初跑到這裡來的目的是什麼?我怎麼可以退學!
支撐下去吧。退學做什麼?專心坐在家中當勖存姿的小老婆?小老婆一向可以兼職,我不拿錢去貼小白臉已經很對得他起。
我的心理醫生一直跟我說:「姜小姐,一切是你的幻覺,沒有人會無端槍殺另一個人,你受了很大的刺激……我們都明白……」
這種醫生再看下去,我可真的要發瘋了,我茫然站在河畔,著名的康河,有誰願意在河底被一條柔軟的水草呢?我的頭髮已經好久沒剪,如果落在河裡,頭髮也應該像水草般飄蕩。
整個月來我穿著同一條牛仔褲,整個月來都不肯自動洗澡,在精神崩潰的邊緣我都問自己:怎麼可能旁人都那麼鎮靜?難道一切真是我的幻覺?獵狐那天所發生的事,難道一切屬於虛設?
我糊塗起來。
夜晚辛普森陪我睡,她坐在床邊,讓我喝一點兒酒,看我眼睜睜地躺到天亮,我把時間用在思慮我的一生,小時候發生過的一切細節,我都小心翼翼地寫下來。
我跟辛普森說:「如果我死了,你將會是唯一想念我的人。」
辛普森的鼻子發酸,聲音苦澀,「姜小姐,勖先生是很疼你的。」
我點點頭,「這點我也明白,但是我只怕他……」
我並沒有死,因為要努力戒掉藥物,我盡量在白天勞動,無端端繞住屋子跑十個圈子。
勖存姿替我搬了家,後園子有私人網球場,我可以邀請任何同學來玩,運動後有芬蘭裕,友人們往往來了不肯走,我也樂得身邊有一班吃吃喝喝的人,有什麼不好?我請得起,屋子裡因此又熱鬧,我忽然明白為什麼某種人身邊喜歡跟著一大幫朋友。也許不是為了寂寞,也許只是為了希望聽見一些人聲。
像我,我根本連話也不想與他們多說,自己坐在一個角落,由得他們聽音樂、下棋子、喝酒,甚至是打情罵俏,一日又一日,我麻木地度過,這是我治療自己的方式,麻木不仁的日復一日,看不到昨天與明天。
我很久沒有寫功課,勖存姿替我找了一個見習律師做槍手,暫時對付著。法科並不多筆記,記堂只應個卯兒,我不再認真,因為一切來得太容易。
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喝得很厲害,我不是酗酒那種人,卻也常常手中捏著酒杯,喝得醉醺醺,尤其是周未,高朋滿座,通宵達旦地喝與吃,音樂直到天亮,全部供應免費,遠近馳名,很多人慕名而來,我幾乎沒成為沙龍的女主人,但是我並沒有那樣的雅興,我只是坐在一個角落獨個兒喝,並沒有去剪頭髮,也不換衣服。
一次一個金髮女郎,穿著合時的衣飾,指著我怪叫:「這是誰?」臉上露出不屑的神色。
我只沉默地看她一眼。
辛普森太太冷冷地說:「小姐,如果你不喜歡她,我勸你迅速離去,因為她是這裡的女主人。」
金髮女郎訕訕地退開。不,她並不捨得離開,因為她在喝唐柏利儂的香檳,而那邊的自助餐正在上魚子醬與三文魚。
我悶悶不樂,替我設了酒池肉林,我還是悶悶不樂。有時我揮揮手。他們就得立時三刻的全部離去,可是去了還會再來,每個周未,這裡都有狂歡節日。
貪婪的人,吃完還帶走,還順手牽羊,浴間內的各式香水頻頻失蹤。
辛普森肉刺得要死,他說:「姜小姐,不如到外面去請客,新傢俱都弄髒了,這群都是豬,而且對你也不安全。」
我說:「弄髒了自然有人買新的,你愁什麼?」
可是我也膩了,派對終於停止。傢俱果然自上到下被全部換過,我與辛普森在裝修期間搬到旅館去。
踏進旅館,我才感慨萬千,從勖存姿接我來到如今,已經兩個多年頭,現在又近秋天。我早已歸化英籍,那宗案子到今天,也有一年,早已不了了之。
照說應該忘記吧?應該的,從頭到尾,勖存姿並沒有碰過我第二次。而我呢,連他為我買下的堡壘都不肯去看一下。
但是我們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破裂。
家明到旅館來看過我一次,問候我。
「你好嗎?」
「很好。」我淡然答。
每個人都巴不得我死,我死也不能死在這干人面前,我怎麼能滿足他們的慾望。
「你要振作起來——」
「誰說我不振作?」我打斷他。
他沒有再說下去。
我問:「聰慧好嗎?她在什麼地方?」
「回中國去了。」他低下頭。
「什麼?」我一怔,「回哪裡了?」我聽錯了吧。
「回中國,」家明說,「她現在在北京。」
「在北京?」我幾乎沒跳起來。
「是的。」家明背轉身,「我們婚後沒停過一日吵嘴,終於她又出發旅行,到了北京,不肯再回來,如今已經半年。」
半年。我不敢相信耳朵。
家明說:「北京現在的溫度是攝氏零下三度,她愉快地寫信來,說她手足都長了凍瘡,可是她班上的孩子們都很乖——」
「班上?」我瞠目結舌。
「她替初中生義務補習英文,很吃香,校方甚至會考慮聘她做正式教師。」
「北京?」我喃喃地說。
「勖先生受的打擊很大,聰慧的信用簡筆字。」家明自西裝外套裡掏出信,問我:「你可有興趣看?」
我不由自主地接過信來。
我沒有見過聰慧的字,卻是小粒小粒,非常漂亮,一律簡體,抬頭寫「父親大人」。
「父親大人:
「女在祖國,已找到人生真正的意義,以前認為金錢可以買得一切,可是母親與聰恕何嘗缺少金錢,卻長遠沉淪在痛苦中。來到祖國,尋到我們勖家祖先的出生地,走到珠子胡同,徘徊良久,尋到根與快樂的泉源,把臉與手緊貼在牆上,呼吸真正的生命,決定留下來。
「父親請原諒我。不需要寄錢來。中國人唯有住在中國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水唯有歸源大海才有歸屬,我尋到我要的一切,隨著太陽起床,跟著太陽回家,把我所懂得的教給孩子們,心中沒有其他念頭,衣服自己洗,頭髮也自己洗,已學會煮飯燒菜。帶來的兩條牛仔褲非常有用,只是手腳都長了凍瘡,經過治療,不日將痊癒。
「日前往琉璃廠,翻到一套《紅樓夢》,惜貴甚,蹲在那裡每日看一個回目,以前還沒有需要,一切東西已排山倒海地傾至,一點兒真諦都沒有。
「我正努力學好國文,祝你們好。苦海無邊,及早回頭。
女聰慧拜上」
我一邊讀信,臉上一定蒼白如紙。聰慧!開黑豹跑車的聰慧!信封上的日子是五個多月前的。
我震驚地抬起頭,我問:「聰慧住在什麼地方?」
宋家明搖搖頭。
「你是說你不知道?」我失聲問。
「沒有人知道。勖先生托人去找,中國大得無邊無涯,他的勢力又到不了那裡,一直沒有音訊。」
「但是——」我喘氣,「你們就由得她去。」
「很明顯地她快樂。」宋家明低聲說,「她是個單純的女孩子,或許她真的找到她要的一切了。」
「你相信?」
他抬起頭來,「為什麼不?各人的興趣是完全不同,」他說,「看你!你付出了多少!你怎麼知道別人不當你是傻子!」
我呆住。
「勖存姿失去了聰慧,他已是個老年人,受不住勖夫人日夜啼哭,精神很差,聽說他身體也不好,現在由聰憩伴著勖夫人……」
我感慨至深,忽然之間想起《紅樓夢》裡的曲子: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我跑到書房,一頓亂翻,把這首曲子遞給宋家明看,自己的眼淚已經流出來。
家明看著書那一面,整個人銷魂落魄似的,良久才淒然說:「原來都是早已有的。」
半年不通音訊,由此可知她真是下了決心脫離勖家。
多麼可笑,原是勖家的人,倒眼睜睜地把萬事全拋。不是勖家的人,像我與宋家明,卻千方百計地謀鑽進勖家,不惜陪上靈魂兼肉體。
「聰慧失了蹤,」宋家明說下去,「勖太太夜夜做夢,一忽兒看見聰慧向她討鞋子,一忽兒看見聰慧蓬頭垢面,她眼睛哭得紅腫……」
可愛的聰慧,永遠硬不起心腸的聰慧,一直咕咕笑的聰慧,純真的聰慧。
我靠在沙發上,哭了一日。
再見到勖存姿,我自動要求陪他去蘇格蘭。
他只是點點頭,笑應了。家明說他最近很多事都撤手不管。精神大不如前。我開始覺得他有老態;勖存姿也終於疲倦了。
麥都考堡在北海岸邊的聖安得魯,終年受勁風吹襲,高原綠草如茵,我們到的那一日,太陽尚和煦得很。
勖存姿有點兒高興,他說:「你小時候讀過『艾文豪』吧,華脫史葛爵士住過麥都考堡。」
我點點頭,不由自主地攙扶著他。他把手按在我的手上。
綿羊成群成百地在我們身邊經過,咩咩不絕。
麥都考堡遠遠在望。
我問:「綿羊也是我們的嗎?」
「是你的。」他說。
「什麼時候蓋的?」我問。
「一六二三到一七一六年,一九三○改建,部分房間由我裝置了中央暖氣,傢俱全經過翻新,我相信你會喜歡。」
喜歡?不不,並非我不懂得感恩,我要一座堡壘來做什麼?我黯然。把母親還給我,讓我們重新為生活掙扎,也許我一輩子不能自劍橋畢業,但有什麼關係呢?反正現在的生活不能滿足我。什麼也不必追求的生活根本不是生活。
我開始接觸到聰慧的空虛,她的人生觀。從一個大城市到另一個,處處錦衣,處處玉食,有什麼意義?
進了堡壘,我並沒有公主的感覺,反而覺得「身外物」這三字異常清晰。男傭生起壁爐,廚子做好七道菜的晚餐。可是我不快樂,勖存姿也不快樂。
他說,「……失去聰慧,如果沒有聰恕,我只剩你了……但是你不會跟我一輩子吧?」
我覺得他這話異常的不吉利。我說:「還有聰憩呢。」
「聰憩……她又生了女兒,還打算生下去呢,我也沒見過這般老派的年輕人,服帖了。聰憩自幼跟她親生母親,與我不接近。」
「聰慧很幸福。」我說。
「幸福?」勖存姿感慨地說,「世上諸人,難道不以為我是最幸福的人?」
「喝點酒?」我問。我手中拿著白蘭地。
「你現在還吃藥嗎?」
「不吃,只喝酒。」我說。
「多久沒上課了?」
我失笑,「好久沒去,我早已放棄。我還要做律師幹嗎,有多少律師可以賺得麥都考堡?」
融融爐火中,牆壁上掛著不少油畫。我用半醉的眼睛瞇著看一看,光與陰都像是倫勃朗。
我問:「真的還是假的?這裡有七八幅呢,若是真的,濕度與氣溫都不對,畫容易損壞。」
「你若當它是真的,它便是真的。」勖存姿伸個懶腰。
然而這一切還是不能加給我快樂。
勖存姿說:「叫人來把火熄掉,我倦了。」
我拉拉喚人鈴。
「明天我與你到別的房間去看看。」他彷彿很累,目光呆滯,還勉強地笑,「我替你買了一套首飾——」
我婉轉地說:「我已經夠多首飾了。」
他自口袋裡取出黑絲絨的盒子,我禮貌地取過,「謝謝。」
「取出來看看。」他命令。
是一串四方的紅寶石,在爐火中閃著暗紅的光。寶石不外總是紅紅綠綠,習慣以後,不過是一串串冰冷的石頭。我順手掛在脖子上。
「好看嗎?」我問他。
「好看,你皮膚白。」他合上眼睛。
這個不幸的老年人,因為聰慧的失蹤,他彷彿足老了十年,再也支撐不住。
他回房去睡,我坐在偏廳中把玩寶石項鏈。
後來我回房睡上一張銅床,豪華一如伊利莎白女皇。半夜聽見重物墮地聲,直接的感覺便是勖存姿出了毛病,奔到他房間去,看見他倒在地上,臉上已變青白。
我連忙把他帶著的隨身藥物餵他,召來傭人,傭人以電話報警。
我們並沒有再回麥都考堡。我在醫院陪他直到他再次度過危險期。這次我鎮靜得多。
我問醫生:「他還能挨上幾次?」
「幾次?」醫生反問,「這次都是自鬼門關裡把他搶回來的,小姐,心臟病人永遠沒有第二次。」
宋家明還是趕來了,勖家實在少不掉這個人。
他問:「當時你們在一間房裡?」
「並不如你想像中那麼香艷秘詭。」我說,「我聽到他摔在地上。」
「你害怕嗎?」
「並不。」我說,「我已見過太多可怕的事,麻木了。勖夫人呢?請她來接勖先生回去,真的出了事,我擔當不起。」
「現在他並沒有事,勖先生的生命力是特別強的。」
「聰慧可有任何消息?」
「沒有。」
我低下頭,說道:「為了可以再見聰慧一面,我願意放棄她的父親。」
「你錯了,你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家明看我一眼,「聰慧現在或許比你想像中的快樂得多,你永遠不會知道。」
「我要看見才會相信。」我說道。
家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沒有看見就相信的人有福了。」
「你相信嗎?」
「我最近看《聖經》看得很熟,」他蒼白地說,「自從聰慧走後,我一次又一次地問自己,我是否對得起她——」
「她不會計較,聰慧的記性一向不好,她不是記仇的人,她品性謙和。」
「你呢?」家明抬頭問。
「我?我很懂得勸解自己,天大的事,我只當被瘋狗咬了一口,既然不是人,跟誰理論去?」
「我可不是狗,我是喜愛你的。」他低下頭。
「但是你能夠為我做什麼?」
他抬起頭,「我愛你不夠嗎?」
「不夠。」我說,「各人的需求不一樣,你告訴聰慧說你愛她,已經足夠,她不需要你再提供任何證明。但是我,我在騙子群中長大,我父親便是全世界最大的騙子,我必須要記得保護自己,光是口頭上的愛,那是不行的。」
「沒有愛,你能生活?」
「我已經如此活了二十四年。」我慘笑,「我有過幻覺,我曾以為勖存姿愛我,然而我現在還是活得好好的。」
「我告訴你是不可能的,你不相信,你老是以身試法,運氣又不好。」
「我運氣不好?」我反問,「我現在什麼都有,我的錢足夠買任何東西,包括愛人與丈夫在內。」
「可惜不是真的。真與假始終還有分別,你不能否認這一點,尤其是你這麼感性的這麼聰敏的人,真與假對你還是有分別的。你並不太快樂,我也不快樂,勖存姿也不快樂。」
「我要離開蘇格蘭了。」我說道。
「你到什麼地方去?巴哈馬斯?百慕達?太陽能滿足你?如果那些地方不能滿足聰慧,更不能滿足你。巴黎?羅馬?日內瓦?你還能到什麼地方去?」
我吞下一口唾沫。
我知道我想去哪裡。到那間茅屋房子去,睡一覺,鼻子裡嗅真煙斗香,巴哈的協奏曲,一個人的藍眼珠內充滿信心……我想回那裡睡一覺,只是睡一覺,然後起床做蘇芙喱。
「曾經一度,我請你與我一起離開勖家,你沒答應,現在我自己決定離開了。」
我諷刺地笑,「你離開勖家?不可能。」
他並不再分辯。「你走吧,我留下來照顧勖先生最後一次。」
「我當然會走的。」我冷笑。笑得自己背脊骨冷了起來。走?走到哪裡去。我並沒家。劍橋不再與我有任何關係。
我走到哪裡去?世上只剩下我一個人。提著華麗的行李箱,箱子裡載滿皮裘,捏著一大把珠寶,然而我走到什麼地方去?
我認得的只剩下勖存姿以及勖家的人,我早已成為他們家的寄生草,為他們活,為他們恨,離開他們,我再也找不到自己,這兩年多我已完全失去自己,我只是勖存姿買下來的一個女人。
走。
我踏出醫院,口袋裡只有幾外便士銅板,勖存姿的司機見到我,早已把丹姆拉駛過來。自從我在倫敦第一次踏上這部車子,我已經注定要被馴養熟,像人家養了八哥,先把翅膀上的羽毛剪過,以後再也飛不掉。
走到什麼地方去?
「回劍橋。」我說。
司機很為難,「姜小姐,從這裡回劍橋要七八小時的車程呢。」
「我該怎麼辦?」我問。
「旁人多數是搭火車或飛機——姜小姐,不如我叫辛普森太太來接你,你略等一些時間。」
「不,借些錢給我,我搭火車下去。」
「但姜小姐,我恐怕勖先生會怪我。」
「他不會的,他還在醫院裡。給我五十鎊,我搭火車回劍橋。」我伸出手。
「姜小姐——」
「我懇求你。」
他自口袋裡拿出一疊鎊紙,我搶過來——「加倍還你。把我駛到火車站去。」
司機駛我到車站。
我下車,買車票。「到劍橋。」我說。
「沒有火車到劍橋,只到倫敦。」
「好的,就到倫敦。」我付車資。
火車剛緩緩駛進車站,我買的是頭等票,三十六磅。我發覺五十鎊根本不夠到劍橋。
我拉拉大衣,上車,只覺得肚餓,走到車頭去買三文治與咖啡,我貪婪地吃著,把食物塞進嘴裡,腦海裡一片空白,我吃了很多,那種簡陋粗糙的食物,是原始的要求。
吃完我回到車廂去睡,一歪頭就困著了。
看見母親的手拍打著玻璃窗:「喜寶、喜寶,你讓我進來,你讓我進來。」
我大叫,掙扎。
母親看上去又美麗又恐怖又年輕,我開了窗,風嗚嗚地吹,忽然我看到的不是母親,而是我自己。
她在說:「讓我進來。」抓住我的手,一邊喘息,「喜寶,讓我進來。」
我掙脫她,冷冷地說,「我不認得你。」
「不,喜寶,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喜寶,讓我進來。」
「小姐。」
我睜開眼睛。
「查票,小姐。」
我抹掉額上的汗,自口袋裡掏出票子遞過去,稽查員剪完票還我。
坐在我對面的是一個老太太與一個小女孩子。女孩子十六七歲,正是洋妞最美麗的時候,一頭蘇格蘭紅髮,嘴角一顆藍痔,碧綠限珠,臉上都是雀斑,一雙眼睛似開似閉,像是盹著了,又不似,嘴角帶著笑,胸脯隨火車的節奏微微震盪,看得人一陣一陣酥麻。我知道這是什麼,這是青春。若是我是個已經老去的男人,我也會把她這樣的青春買下來。
我驚惶地想:這是我。三年前初見勖存姿,我就是這個樣子,如今我已是殘花敗柳。
殘花。
敗柳。
我低下了頭。
那位老太太一路微笑一路說:「……美麗的項鏈……」
我一身是汗,火車中的暖氣著名過分。火車隆隆開出,開到永恆,而我沒有一處地方可去。
如果我去香港,用勖存姿的錢買座房子,安頓下來,或者可以有個家。可是我到什麼地方去找工作?我並沒有文憑,我只懂得寄生在男人身上。反正是幹這一行,還沒哪個老闆比勖存姿更勝一籌?
算來算去,我並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