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泡沫 第二章
    休息室裡並沒有走出一個怪物。

    那是一個年輕男人——

    棕色頭髮,淺色眼睛,中等身材,並沒有什麼出奇之處,穿一套深色西裝、白襯衫、絲領帶,他雙眼長得太近,鼻子太大,並不英俊,但渾身有股說不出的高貴威儀,溫文可親,他一走出來,氣氛立刻緩和了下來。

    我說下去:「你們轟走奧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幹了。」我站起來,「再見。」

    那年輕男人走過來,「馬小姐?」他伸出手來。

    「是。」我答應:「史篾夫先生?」我與他握握手。

    「但是馬小姐,你必需要與我們工作。」他的語氣堅決但溫和。

    我對他頗具好感,因此笑問:「可是我決定不做了。」

    「我們會除去奧哈拉,你請放心。」他流利地說:「升你坐那個位置,如何?」

    我緩緩說:「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說:「放你兩個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來,「先生,與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會詳細考慮。」

    他微笑,他的臉給我一絲熟悉感,我猶疑了一刻,但他們外國人的面孔看起來完全一樣。

    我說:「我先走一步,」我站起來,「兩位再見。」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開門,一邊問:「馬小姐,你可有開車來?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弔膀子了。

    「馬小姐,此刻是喫茶的好鍾數。」他仍然和藹溫文地建議。

    我失笑,「但我從來不與外國人喫茶。」

    他馬上說:「不可以破例嗎?」雙手放在背後,彬彬有禮。

    我完全不曉得應該如何推辭他,只好聳聳肩,「那麼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爾,非常有度量的樣子。

    我心中不禁有氣,洋人見得多,相信我,外國小子的尾巴動一動,我便知道他們的腦袋想些什麼,但是這一個,這一個卻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裡,阿嬤替我們倒來了茶。我倆靜靜的坐在那裡。

    他有重要的話要說,我知道,我覺察得到。

    什麼話?我並不認識他。

    他開口,頭一句話竟是:「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麗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語氣是那麼具感情夠誠懇,以致我沒來得及出言諷刺他。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感覺你像上帝派下來的天使。」他絲毫不帶誇張說出這樣誇張的話。

    我緩緩說:「史篾夫先生,我們從未見過面。」

    「不,我們見過面。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國湖區的事。」

    「我在湖區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記得,我沒有見過你,我的記性極好,不可能忘記一張面孔。」

    「當時發生了一宗意外……記得嗎?」

    我陡然站起來。

    意外、湖區、爆炸、一艘遊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驚喜。

    「我是那個傷者,」他再度伸出手來,「占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復了嗎?」我上下打量著他。

    「謝謝你救命之恩。」他低聲而熱情的說。

    「我可沒有救你。」我笑說:「你自己游過來抓住碼頭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躍下水來托住我的頭,只要吸進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點激動說。

    「任何人都會那麼做,別放在心中。」我說著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說:「我特地來謝你的。」

    我斜眼看著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團困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別胡說,香港有幾百萬人,快老老實實說,你如何把我查出來。」

    他笑著退後一步,也還擊我一拳,「寶琳,你像個男生。」

    我坐下來,「所以你出力挽留我在你的機構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該死的奧哈拉遭了殃,原來我出路遇見了貴人。」

    「你會留下來的,是不是?」

    「不會,」我搖搖頭,「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關係,他們早應升我職。」

    他輕輕歎口氣。

    我說:「占姆士,你是一個神秘的角色,但我想問太多的問題是不禮貌的。」譬如說那只「莉莉白」號為何爆炸,他如何曉得我已回到香港,並且會得來到公司等我出現等等。

    「我只想再見你一次,」他坦率地說:「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來拉我,我只當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詞太浮誇,情操太古老,都過時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個普通的白領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現在還失業了。」

    他仍然笑。

    我看著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處見過你,或許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沒有想過去咨詢整形醫生?」我開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斗膽的女郎,竟批評我的鼻子。」他半惱怒地說。

    我假裝大吃一驚,「對不起,先生,我一時無意得罪你了……」

    他靜下來凝視我,「天呀,你是這麼淘氣的一個女郎。」

    我浩歎一聲,伸伸腰,「占姆士,見到你真好,但我還是決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長達數頁的電報,讓我男朋友回來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個住雲德米爾湖的傢伙?」他懊惱地問。

    「慢一慢,你彷彿什麼都知道呢。」我指著他的鼻子。

    「你在湖區卡美爾警局作的供,起碼有十個警員聽見。」他笑說。

    我頹然,拍一拍大腿,「啊是。」還以為抓到他小辮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來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說。

    他坐在會議桌子一角,攤攤手問:「我不能約你去吃飯嗎?今夜你沒空?」

    「我不喜與洋人上街。」我拒絕說。

    「思想開放點,」看不出他也頂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開門,又轉頭說:「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風耳——」

    他在我身後怪叫,「招風耳,她現在又諷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見南施。

    她拉住我,「聽說你堅決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剛知道,消息傳得真快。」

    「死相。」她說:「老闆賠了奧哈拉六個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沒有聽說咱們董事中有一個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閉上眼睛,像電腦在計數尋找資料,然後睜開眼睛說:「沒有。」

    「你有沒有看見那個大鼻子招風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像個假名字。」我咕噥。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還理那麼多幹什麼?我替你查了告訴你。」

    我推她一下,「你聽見我不做了,彷彿很高興呵。」

    她坦白地說:「自然,少一個勁敵,你跑得那麼快,誰曉得你什麼時候追上來?」

    我也笑了。

    「回家幹什麼?」

    「等史提芬的電話,看武俠小說。」我走了。

    我仍覺得寂寞,買了一個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櫥窗處看風景,花團錦簇的布料,縫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適合新娘子穿,我終於要結婚了,改天出來光顧這一家店子。在路上躊躇半晌,還是回到公寓。女傭已經來過,公寓十分潔淨,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氣非常溫暖潮濕。

    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呢?史提芬是否會立刻趕來?他會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嗎?我只覺得無聊。結婚事女人的最終避難所,不錯,但至少兩人之間還得有愛情——我可愛史提芬?

    電話鈴響了,我過去聽,心頭難免有點緊張。

    英國長途電話。

    「史提芬?」我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來的電報,我怕是急事,拆開來看過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個月才回來,我會設法聯絡他。」

    我頓時啼笑皆非,「撒哈拉!」他為什麼不去地獄!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說:「麻煩你盡快聯絡他。」

    那邊說,「是。」掛斷了。

    求婚信都讓不相干的人看過了,真倒霉。

    下個月才回來,好小子,下個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載難逢的機會,伊竟夠膽錯過,我氣苦,伊以為伊是令狐沖,我還等他一輩子呢,誰要當這個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發裡,幾乎沒有放聲痛哭,我還以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會趕到香港,出現在我公寓裡,讓我靠在他的肩膀訴苦呢。

    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一個不在身旁。

    撒哈拉!願沙漠毒蠍送他上天堂。

    我喪氣得不得了,一點鬥志都沒有,上慣了班的人,一旦閒在家,苦不堪言。

    賤骨頭。

    也許可以替仙人掌們轉個盆,但它們會不會因此暴斃呢?我猶疑著,如此潮濕天氣已經對它們無益。

    拿了鐵鏟出來,門鈴響了三下。

    我連忙去開門,即使是抄電表的人也好,可以說幾句話。

    打開門——「占姆士!」我  歡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後看看,奇道:「你態度大不同呀。怎麼對我親密起來?」他手中還拿著花束呢。

    我趕快開門,「我悶死了。」

    他笑著進門來。

    「請坐,哪一陣風把你吹來?」

    「我誠心來約你。」他奉上鮮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與滿天星,漂亮得叫我側目。

    「呵,占姆士,你是個好人,」我說:「我沒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來你不肯做女人,哪個男人敢送花給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雙手收在背後,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錯,佈置得很清雅。」

    「謝謝你。」我給他做茶。

    「你一個人住?」他問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個人,週末兩個人,有時開性派對。」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訴我,我應該怎麼辦。」我把雙腳擱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頭的說:「你又不讓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撐著頭,「你先說,你是誰?」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這我知道。」我換一個姿勢坐。

    「我在劍橋念大學。」

    「什麼程度?」我咻咻嘴。

    「學士。」

    「蹩腳。什麼科目?」我一點面子都不給。

    「歷史。」他尷尬得要命。

    「嘿!」我裝個悶樣,「那麼大塊頭的男人,什麼不好讀,去讀歷史,你的時間用在什麼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嗎?」

    他反問:「你說話怎麼唇槍舌劍的?」

    我抿住嘴笑。

    「難為人家還說『中國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點象娃娃呢?」

    他說中了我的煩惱,是,眾人眼裡,我是一個最最精明、永不出錯的女人,視男人如芥草,一開話盒子機關鎗就把他們掃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慾,社會一方面嚷著要女人獨立能幹,一方面又要求我們癡憨如娃娃,這真是……。

    我露出顧忌彷徨的神色來。也許真該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納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來問:「你怎麼了?」

    我搖搖頭,裝個鬼臉。

    「有什麼不開心的事,與我說清楚,我來幫你。」

    「我並沒有具體的煩惱。」

    「那麼我們出去走走。」他建議說。

    「你以前到過香港?」

    「一次。」他說。

    「有什麼印象?」我問。

    他猶有餘怖,「吃過蛇肉。」

    我微笑,「你看過功夫電影沒有?」

    「電視上看過。」他說。

    我詫異,「你也算是個有錢的公子爺,幹嗎晚上坐電視機前面?」

    「哪裡約會去?」他說:「你又不肯跟我走。」

    「沒有女朋友?」

    「最近訂婚了。」他說:「情況比較好一點。」

    「啊,恭喜恭喜,」我說:「那為什麼你尚有這副無聊相,這頭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會兒,「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麼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說:「我老子說: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來,占姆士,我破例與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來就預備走,我說:「下次任憑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准走,第一次當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憐的洋小子。

    我駕車與他到郊外,  在倒後鏡看到一輛黑色的賓利釘著我們良久,  便問他:「認得後面這輛車子嗎?」

    他看一看,「是我的車與司機。」

    「怎麼……」我既好氣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禮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聲。

    「我仍覺得你面熟,」我說:「現在很少年輕人仍堅持穿西裝了,你不覺得拘謹?頭髮那麼短,像紀律人員……」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來。

    「你這小妞,別以為你救過我一次就可以盡情糟蹋我,我受夠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鎮靜點,我在駕車啊。」車子大走之字路。

    後邊的賓利嚇得連忙響號。

    「混球!」我罵他。

    「從來沒有人敢罵我混球。」他氣。

    「你家裡人把你寵壞了,可憐,」我看他一眼,「你家到底是幹什麼的呢?」

    他用手撐著頭,「大企業。」

    「你是承繼人?」我問。

    「是。」並不起勁。

    我把車停在近沙灘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馬上讚歎,低聲地說:「啊,這真太美了。」他打開了車門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掃他的興,陪著他。

    他說:「我可還沒見過這麼美的沙灘。」

    「這叫淺水灣,  」我告訴他,「當年在這裡打過仗的,Repules艦就在這裡被擊沉。」

    我靠著車窗,「這是我最心愛的沙灘,走遍全世界,沒有一處更美麗,早晨下雨的時候,在那邊的酒店長露台吃早晨,坐一兩個小時,常令我覺得,活著還是好的,我向每一個人推薦此處。」

    他並沒有轉過頭來,卻問我道:「特別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別是男朋友。」

    他栗色的短髮被風吹起,背影看上去相當寂寞。

    「從來不曾有人帶我到這種地方來過。」他惋惜的說。

    「每個人都可以來。」

    「那種大紅花的樹叫什麼?」

    「影樹。」

    「這是我理想中的東方情調:艷紅的花,深綠草地,晴空萬里,捕魚的女郎有蜜黃色的皮膚與你這樣的面孔。」他仍沒有轉過頭來,聲音裡卻充滿了渴望。

    我不出聲。

    海水滔滔的捲上沙灘,遠遠傳來人們寂寥的嘻笑聲。

    「但我來過香港,失望的是人們英語說得太好太做作,市容過份繁榮整齊匆忙……」

    我既好氣又好笑,「嚮往洋人們心中落後的中國……你太離譜了。」

    「你難得不嚮往以前的日子?」他轉過頭來,眼珠是灰藍色的,「寧靜動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個很浪漫的人。」我說。

    他歎口氣。

    「你這次住什麼酒店?」我問。

    「朋友家。」

    我吸進一口氣,空氣潤濕而美麗。

    他家的司機自賓利走出來,與他輕輕率了幾句話,他點點頭。

    「有事嗎,占姆士?」

    他說:「有一個宴會,要回去準備一下。」

    「別客氣,那你先走好了。」我說。

    「我不想去這種宴會。」他懊惱地說:「我情願與你閒談,我覺得你是唯一會對我說真話的人。」

    「別孩子氣,」我微笑,「來,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機的車子,我自己開車,我們在叉路上分手,我惡作劇地給他幾個飛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麵吃,南施來看我。

    今天真累的筋疲力倦,我簡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發表意見,我只捧著碗吃麵看電視。

    電視新聞報告:「王子今次途徑香港作非正式訪問,將居留數天,隨即返國……」

    南施隨即扭熄了電視,「真無聊,有什麼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說話,你聽不聽?」

    我三扒兩撥,吃完了面。「我累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說。

    我打個呵欠,「你查到那個招風耳是什麼人沒有?」

    「明天再說,」南施放棄。

    「多謝你關心我。」

    「寶琳。」

    「什麼?」我眼睛都睜不開。

    「你少與那個大鼻子上街,這些洋人沒安著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國人想在握身上揀便宜,沒這麼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說。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現實主義名家魯梭的畫,棕色的色調,一個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邊一條狗也在睡。史提芬會不會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這傻蛋,他什麼都做得出。他沒想到的是,雖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卻在等他。

    「他會明白的。」我說。

    「別當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說道。

    「知道了。」

    南施說:「睡前聽一首『熱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傭人卻打電話來說:「馬小姐,明天我家有點事,我不來了,後天替你補回鍾數。」

    屎!我心想。我最畏懼的時刻終於來臨,沒有什麼比傭人請假更能震撼現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說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頭昏迷在床上。

    門鈴大作的時候,我睜開眼睛一看,九點半,一心以為女傭回心轉意,大樂,連忙跳起來,連拖鞋也補給穿,就趕去開門。

    一拉開門。

    「你呀,招風耳。」我失望。

    「你以為是誰?魅力王子?」他笑問。

    「這麼早!」我擦眼。

    「嘿,你沒化妝,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這種恭維,我受不了,」我問:「你來幹嗎?天天來,要不要替你在這裡放一張辦公桌?」

    他遞上花,我接過,打個呵欠,「人家會以為你追求我。」

    他看著我,「你穿布睡衣別饒風味,有點像娃娃了。」

    「你會不會做咖啡?廚房有工具,請動手,還有,傭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給洗一洗。」我又打一個呵欠。

    「喂!」他嚷。

    「嚷什麼嚷的?」我凶霸霸的說:「到朋友家,不幫忙,行嗎?」

    「那你有做些什麼?」他不服氣。

    「我?我要洗頭洗澡,一會兒熨衣服——幹嗎?」我沒那麼好氣。

    「嘿!」他走進廚房。

    我開了熱水蓮蓬頭大淋一番,啊,活著還是好的,多麼舒服。

    我換好衣服到廚房去探訪占姆士,只見他滿頭大汗,捲起袖子在那裡操作,咖啡香噴噴地在爐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錯呵,奴隸,加把勁。」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問。

    「咦,換了運動裝?正好熨衣服是最佳運動,沒做過家務是不是??你真好福氣。」我拍拍他肩膀。

    他搖搖頭,拿我沒折。

    當我熨衣服的時候,他坐在一邊涼風扇。「噓。」他邊喝咖啡邊說:「真辛苦。」

    我笑,「流過汗的咖啡特別香。」

    「所言不謬。」

    我大笑。

    「你是多麼自由。」他忽然說。

    「並不見得,」我說:「我有我的束縛,我是名利的奴隸。」

    他不響。

    「你也相當自由呀,」我說:「未婚妻並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帶花來探訪我低三下四的東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魚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說東方女人有傳統的溫柔美德。」

    「失傳了,抱歉。」

    「那也不必屢屢羞辱我。」

    「我說的都是事實,你還嚮往咱們在唐人街開洗衣店的日子?隨地吐痰,提防小手,當經過跳板時應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領,不使將出來會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雖然這個人洗幾隻杯子可以搞得滿頭大汗,但是他很高貴威儀,大方活潑,我很喜歡他。

    「占姆士老友,」我溫和的說:「你做人放鬆點,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實是我最佳質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棄狀,「不理你那麼多了。伴遊女郎,今天我們上哪裡?」

    「他媽的,竟對我無禮!」我罵,「好,今天我們去看舞獅子,完了在太白海鮮舫吃飯,再到灣仔請酒吧喝酒,滿意了沒有?說你是混球,簡直沒有錯。」我狠狠踢他一腳。

    他呵呵笑,笑得那個樣兒!

    該死的招風耳。

    「好,你自作孽,你別想我再陪你出去,悶死你。」我掛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貼在他臉邊,嘴角帶著微笑。

    我悻悻的說:「如此對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輕吻我的手心。

    我覺得不安,心中一動,連忙淘氣地說:「光吻手就叫我饒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腳背。」

    「啊,你這個俏皮女郎。」他說。

    「占姆士,你還要在這裡留多久?」我問他。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說。

    「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我說:「你不枉此行。」

    「沒有戀愛的機會?」他也很滑頭。

    「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說:「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曉得愛情是什麼回事。」

    他放開我的手說:「不曉得也罷了,還不是照樣結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為他所說的話感動,「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個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還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種生活。」我說:「可以想像得到,祖先大概搞點生意做,工業復興時期封過爵,時下雖然經濟衰退了,百足之蟲,雖死不僵,死撐著場面,家裡婢僕如雲,『是先生,是先生』地稱呼你,大概還是獨子吧,因此很惟我獨尊,自小被培養著,如溫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氣溫如何……是不是?」

    「錯了。」他說:「你並不瞭解內情。」

    我說下去:「這樣看來,我男朋友本領比你強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個教席,維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贊史提芬幾句,但想來想去,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從何說起,我歎口氣。「他是個好人。」

    「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別掃興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決定結婚了。」

    「你愛他嗎?」占姆士問。

    我改變話題,「在家他們叫你什麼?占美?占姆?弟弟?小寶?」

    他想一想,「塞爾斯。」

    「塞爾斯?」我詫異,「為什麼?」

    「我的家在塞爾斯。」他微笑。

    「啊,多麼奇怪的稱呼。」我說:「改明兒讓朋友叫我半山馬。」

    他說:「寶琳,你也算是外國留學生,太老土了,啥規矩都不懂,就會說笑胡扯。」竟帶點責備的語氣。

    我頓時委曲起來,「生活這麼緊張,」我說:「叫我怎麼正經得起來?誰要對著個愁眉苦臉的老姑婆?我一張嘴就對你訴苦,你受得了嗎?你真相信我是個卡通人物?」

    他不出聲。

    「我不比你,有人鋪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開路的。」

    他說:「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權,愛做什麼可以做什麼。」

    「占姆士,哭喪著臉有什麼用?如果你真的認為沒有自由,脫離你的家庭,跑出來找工作,靠雙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歎口氣。

    「我看我們還是說些風花雪月的事兒吧,」我氣,「我與你同病相憐,生活上都有解不開的結,多說無益,一下子就反臉。」

    「你覺得我這個人如何?」

    「絕對不會令女人一見傾心。」

    「公平點好不好?」

    「我已經很公平了。」

    「怎麼樣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見傾心?」他問。

    我說:「成熟、風趣、英俊、有風度、有學識、有錢、體貼、細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我看出他悶悶不樂,安慰他,「不要緊,占姆士,至少你有風度,你也很有錢。」

    「謝謝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凍啤酒,真沒想到與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嶽人馬我都結交齊了,幸虧史提芬這些年來不在香港,否則他敢娶我才怪。

    電話鈴響了,我去接聽。英國長途電話,「史提芬?」我急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想告訴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薩布蘭加,我沒把他聯絡到,恐怕要待他回來才能給你回信了。」

    我氣的噎住,「你跟他說,叫他不用回來了。」

    那邊只是笑。

    我啪地摔了電話。

    我不怕,我怕什麼?今天晚上我請占姆士去看戲吃飯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著頭,思考良久,終於抬起頭來,深深吸進一口氣,勇氣,馬寶琳,勇氣,必須提起勇氣來。

    我站起來,走到客廳,看見占姆士躺在沙發上睡著了,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開武俠小說,用墊子墊著頭,埋頭苦讀。初夏溫暖的天氣,身體容易勞累,事事提不起勁來,躺一下就不如索性進入夢鄉,我轉個身,竟然睡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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