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安曼正在錄影,珊珊即緊急地打電話到錄影廠,她妝也來不及卸,向導演請了假便趕赴醫院。
「你匆匆忙忙的去哪?」碧芸在電視公司門口碰到她。
「醫院。」
「我和你去。」
「那好,坐你的車。」
安曼發現她手腳都在發抖。
「小咪病情有變?」碧芸問。
「是社工找到她父母了。應該說,她繼父和她媽媽。」
「不用說了,虐待那女孩的是她繼父。」
「我不知道。在醫院的是她繼父,他要帶小咪回去,珊珊說小女孩嚇得躲在浴室裡不肯出來,那個男人快把醫院鬧翻天了,他要告醫院和社工,說他們綁架他女兒。」
「你那位律師男朋友呢?」
「珊珊已經通知了他,他此刻大概也在路途中。」
令方和她們幾乎同時抵達醫院。
小咪的繼父一派無賴相,身上酒氣沖天。穿得邋邋遢遢,穿著塑膠拖鞋的腳像有幾百年沒洗過。
他搬了張椅子坐在小咪的病房門口,大口大口抽著煙,一副凶神惡煞狀,沒人敢走近他。
安曼一出現,崔文姬的裝扮馬上被認出來,有的人不相信自己眼睛的尖叫,有的人立刻興奮地奔相走告,不一會,走廊兩頭擠滿了醫生、護士和住院病者,大家趕來參加同樂會似的。小咪的主診醫生和兩名社工均在場,令方為安曼介紹,他們和她熱情的握手。
「珊珊呢?」她著急地問。
「誰?」
「她女兒。」碧芸說。
「哦。」
大家都知道。
「在裡面。」一位社工指指關著的病房門。「她很保護那小女孩。」
小咪的繼父穩坐如泰山,一隻賊兮兮的眼睛狡猾地盯住安曼打量。眾人的反應,讓他知道這個衣著高貴的女人是個重要人物。
「他很麻煩。」另一位社工說:「不管他是否帶得走小咪,他都要告我們。」
「他休想把小咪帶回去。」令方堅決地說。
醫生很困惑。「昨天那個大女孩說她和小女孩是姊妹,而你們是她們的父母。」他指令方和安曼。
「這話給那無賴聽見,」碧芸對安曼和令方說:「會連你們也一同告上。」
「我去和他談談。」安曼說。
「不,我去。」令方說:「你別靠近他,天曉得他會對你怎樣。」
「我覺得你們都不要去,」碧芸阻止他們。「告醫院,告社工,這人擺明了耍無賴,對付這種人,一個字就擺平了。」
「錢。」令方冷冷道。
「那也還是要和他談,看他要多少,才肯讓小咪留在醫院平靜的療傷治病。」安曼說。
「小咪的傷沒有嚴重到非留在醫院不可,她也沒有其他需要治療的病症。」
碧芸白醫生一眼。「你不能順應情況,撒個無傷大雅的謊嗎?」
「沒用的。」社工說:「他若關心小咪,她此刻也不會在醫院了。即使去對他說小咪得了不治之症,他必定也是無動於衷。」
「說不定多一條告我們的罪名,指小孩的病是我們的錯,要我們負責賠償呢。」另一位社工說。
「總而言之……」碧芸說。
其他人異口同聲接道:「錢。」
「把他找來幹嘛?」碧芸責問。
「我們的職責是找到小孩的父母,必要時給予輔導,希望他們對小孩改變愛的方式。」社工無奈地歎息。
「愛?你對他說酒,他說不定比較知道那是什麼東西。這種人,這副模樣,沒得輔也沒得導的。」碧芸忿忿說。
「批評他有何用?」安曼心急如焚。「他要錢,我給他,只要他答應放過小咪。」
「小咪的媽媽呢?」令方問社工。
「在家。他不准她來。」
「家裡還有兩個比小咪小的孩子呢。」
「安曼,你現在給他錢,即使能打發他暫時離開,他還會來的。」碧芸說。
「沒錯。」令方說:「我不主張給他錢,那是個無底洞。」
「那你們想個辦法呀。珊珊也給困在裡面出不來,不給他錢,不能和他談,我們能做什麼呢?」
「談可以談,錢也可以給。」碧芸沉吟道:「但要一勞永逸。」
大家馬上全部看著她。
「如何一勞永逸呢?」安曼問。
「現在如果有一對夫妻,願意領養小咪,那麼就可以和他談。待他答應後給他一筆錢,然後就要他在一份合法文件上簽字蓋章,從此放棄對小咪的監護權。」
兩位社工連連點頭稱是。「這是個好主意。」
安曼把碧芸拉到一邊。「這是什麼鬼主意?這個關頭,哪裡來得及去找願意領養小咪的夫妻?」
碧芸看著她。
「看我做什麼?我是單身,不能收養她。」
「如果你能,你願意嗎?」
「廢話,哪來的如果?我連個對象都沒有。」
「哈,那簡單。」
碧芸向令方勾勾手。他悶悶地走過來。
「我問你,大律師,你可願意收養小咪?」
「碧芸!」安曼大驚失色。
「我……」令方搞不清是怎麼回事。
「我知道,你是單身。」碧芸不耐地揮手。「你有結婚對象嗎?」
「沒有。」令方回答,卻不自覺地看了安曼一眼。
他這一眼,教碧芸當下篤定了。她笑起來。
「你單身,你也單身。你們都願意幫助裡面那個小女孩,可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我這就為你們加把力。」
「碧芸,你瘋了!」安曼臉紅到了耳根。
「別吵,我正忙著。大律師,再問你一句,你可願娶安曼為妻?」
令方張大了嘴。「你……這時候說什麼瘋言瘋語?開什麼玩笑?現在可不是編劇本的時候。」安曼瞪大雙眼。「怎麼?娶我有辱你大律師的身份嗎?」
「好安曼,這才是我交的好朋友。你怎麼說,展大律師?」
「我……我……」令方一時不知所措。
發曼揪住他。「你怎樣?娶不娶?」
「娶。娶」令方連連點頭,仍搞不清情況。
「說願意。」
「願意。我願意娶安曼為妻。」
「這還差不多。」安曼放開他。
「該你了,安曼。」碧芸催促。
「我怎樣?」
「你要說『我願意嫁展令方為妻』。」
「免談。」
「什麼?」令方攫住她。「你說什麼?」
「免談。」她對著他的臉重複。
「你們究竟搞什麼鬼?」他吼。
「喂,你可不能反悔,我是證人。」碧芸急道。
「你是牧師還是法官?」令方齜牙道:「還有你」,他猛地雙手抓住安曼的雙肩。「說!」
她沒看過他這麼凶,被他嚇了一跳。
「說,說什麼?」
「說『我願意嫁展令方為妻』。」
「說就說,怕你不成?我願意嫁展令方為妻。」
「好,禮成。」令方低頭重重吻一下她的嘴。「現在,你們有誰來告訴我這是什麼意思?」他那出不其不意的一吻,令安曼頭都昏了,哪裡還說得出話?
碧芸開懷地笑。「意思是,你兩人現在可以領養小咪了。兩個笨有情人終成眷屬,小咪也有救了。」
她拿下她左手食指上一隻紫水晶的戒指,和無名指上的白金碎鑽戒指。
「這個先借你們。這只戒指比較大,借你為新郎戴。這個呢,你為新娘戴上。」
安曼猶一手按住唇上,看著令方發呆。
「等一下!」碧芸突然想起來,跑去把醫生和兩名社工叫過來。「好,現在我們有兩名以上的證人了。各位,請見證這對新人當下交換戒指,結成佳偶。」
「這是怎麼回事?」
碧芸簡短地說明他們為了要領養小咪,臨時決定馬上結為夫婦。
眾人感動地鼓掌。
「不行,這樣還不行。」醫生說:「醫院今天正好有位神父到兒科的病房探望病童,我去把他找來。」
廣播很快便把神父請了來。
熱誠的醫生把他的辦公室借給他們,充當婚禮場地。這時「見證人」已由碧芸拉來的三兩個,增加到二、三十個。其餘那些本是跟來一賭「崔文姬」的明星丰采,不料恰逢其時參加了她的婚禮。
安曼沒料到事情突然弄假成真了,眾多觀眾熱烈參與、喝采之下,她全然沒有發言或反對的餘地。
她也不是真有反對的想法,只是……這樣太不像話了嘛,太便宜了展令方。他連追求她都不曾呢!
令方卻是意外的驚喜,喜上眉梢。神父為一對璧人祝福之後,令方高興地把戒指套上安曼的手指。碧芸給的戒指正巧合他的無名指。
觀禮的眾人熱烈掌聲中,他再度吻了新娘。
而小咪病房外,她的繼父兀自悶著,方才一大群人在走廊兩邊遠遠嚴陣以待地看著他,彷彿他是個槍擊要犯,怎地轉眼間,跑得半個人影不見,使他頓時感到十分無聊。
他可不是天天有機會如此受人注意的,簡直比大明星還要風光。
「喂!喂!」他站起來大喊:「人都到哪裡去了?再不來人,老子就要踢破這間該死的病房的門,把我女兒帶走了。」
沒有人來理他。
附近這層病房的護理室內,一名留下值班的護士,趕緊跑向醫生辦公室。
「原醫生!原醫生!那個男人在大叫大嚷,要破門進病房帶走小女孩!」
一群人馬上趕往病房。
「你們跑到哪裡去了?」無賴叼著香煙兇惡地質問:「我要把人帶走,你們不管了嗎?」
「什麼語氣?」碧芸罵道:「好像他是綁匪,小咪是他的人質似的!」
「別忘了還有珊珊也在裡面。」安曼說:「現在誰去和他談判?」
「我去。」令方說。
「我和你一起去。」安曼說。
「喂,還有我。」碧芸忙加入。
「你們是這家破醫院的代表嗎?」無賴一一看過他們,「誰是老闆?」
誰是都不要緊,看這三人個個穿著考究,他這下準定可以大撈一筆。
嘿,想不到那個小啞巴還可以當一棵小搖錢樹哩!
「你要怎樣?」令方問他。
「你要多少?」安曼問。
「喲,還是小姐爽快。」無賴色迷迷的對她笑。「漂亮小姐是老闆嗎?」
令方把安曼拉到身邊,摟住她的腰。「她是我太太。你不能帶小咪走。」
「漂亮小姐叫小咪呀?好名字。我要帶走的是我女兒,不過小咪小姐要跟我走,我也不反對。用她換那個小啞巴,很化算。」
「在裡面的是我女兒,」安曼說:「你敢碰她一根汗毛,我……
無賴哈哈大笑。「小啞巴是你和我的女兒呀?我倒不知道,有意思。好,你們母女和我一起回家吧。」
「我來跟他說,小曼。」令方低語,在她腰際的手摟摟她。
「我要進去看看孩子們。」安曼說。
「條件談好再說。」無賴坐回門口的椅子,蹺起了雙腿。「你們誰有資格,站出來說話,否則老子告得這家臭醫院關門!」
「你女兒是他們發現她,送她到醫院來。」醫生說:「她那時已遍體鱗傷……
「你還打傷我女兒?」無賴向令方大叫:「我連你一起告!」
「你繼女身上的傷從何而來,你最清楚。」令方靜靜說:「現在你有兩選擇。一是簽字同意放棄所有權利,從此不准探望她或騷擾她。二是你繼續坐在這胡鬧,等我回去準備文件,告你虐待、妨害安寧、勒索威脅……」
「及綁架我們的女兒。」安曼加上一條。
「你告我?笑話!」無賴哇哇叫,跳起來,用香煙指著他們每一個人。「你們和這個醫院,那個臭醫生,串通起來綁架我女兒,打傷她,把她鎖在這個房間,不讓我帶她走,條條大罪。老子告你們全部!」
「是我們堵在病房門口,嚇得兩個女孩不敢出來嗎?」令方口氣平靜,而冷靜中自有一份律師威嚴。
無賴馬上把門口的椅子一腳踢得老遠,踢痛了腳趾頭,他抱著腳又跳又叫,狀極滑稽,引起四週一片笑聲。
「不許笑!」他大吼。
安曼搖搖頭。「你根本不在乎小女孩的死活。你要多少錢,你說出來,不要在這無理取鬧。」
「律師!我要找律師,告你們,非告不可!」無賴猶在裝腔裝勢鬼吼鬼叫。
心想,嚇嚇他們,可以要得多些。有錢有地位的人最怕打官司,鬧得厲害,醫院的生意也會完蛋。
「我就是律師。」令方給他一張名片。「歡迎你告我們。我同時免費為你服務,如何?」
無賴一看名片,臉色變灰,噤了聲。
不過是個無知、貪婪之徒。或許可慶幸的是,他不是小咪的生父,而是繼父。
「你讓開,我進去把孩子們帶出來。假如小咪……我是說你的繼女,她願意和你回去,我們沒有話說。你不能威嚇她。這裡每個人都會看著,都是證人。」
安曼心平氣和。跟這種人生氣,不值得。
「小女孩雖是啞巴,」一個社工站向前。「我們有懂手語的人,可以問她是誰打她,用香煙頭燙她。」
「手語?那個小啞巴,小蠢蛋,只會比手畫腳,她會什麼的手語!」
「她會!」
病房門突然打開,珊珊抱著小咪,小女孩一眼看到繼父,害怕地雙手緊緊摟住珊珊的脖子,把臉藏在她肩上。
「他媽的,你這個小賤……」無賴吼著伸手去抓小咪。
令方和原醫生衝上去,一人一邊抓住他,把他拽開。安曼和碧芸趕快將抱在一起的兩個女孩拉過來。
「哎呀,痛!痛啊!要斷掉啦!」無賴殺豬般嚎叫。
令方和原醫生一人扭著他一隻手臂不放。
「現在還沒斷,不過我可以幫幫你。」令方手上加使些力,溫和無比地說:「乾脆把他的兩隻手都扭斷,好方便他有充足的理由告我們,你說如何,原醫生?」
原醫生微笑。「沒問題,好主意。我知道如何讓他斷得接不回去。」
「不要!不要!不告了!不告啦!」
「不告了!」令方柔和地問:「真的不告了?」
「不告了!不告了!不告了!」
「真不告了?」原醫生禮貌地問:「再考慮一下吧?」
「說不告就不告了嘛,口囉嗦!」
「那,帶不帶小女孩走啊?」
「她是我女兒,我為什麼不能帶她回家?」
「小咪,要不要和恐龍爸爸回家?」珊珊問。
小女孩仍趴在她肩上,頭也不抬地用力搖著。
「你看見了,她不要。」碧芸說:「她看都不敢看你。你這個繼父可真做得威風八面。」
無賴不作聲。
「關於小女孩的領養問題,我們坐下來談談,你有意見嗎?」令方問他。
「她不是我生的,我得回去問問她媽。」他狡猾地答。
「原來你還懂得尊重你太太,失敬。我們派人去請她來好了。」
「媽的,這個小麻煩帶過來時才幾個月大,老子養了她好幾年,憑什麼白白送給你們!」
「所以我說我們坐下來談。」
原醫生的辦公室於是又變成談判協議處。
無賴自知理虧,協談進行得很順利。
說協談,不如說是議價。他獅子大開口,索取一百萬。
他們絕不會親眼目睹此人多麼可惡之後,放棄為小咪爭取脫離他的魔掌。但也不容他把小女孩當發橫財的利用對象。
令方軟硬兼施,安曼配合他作遊說,兩個人合作無間。
最後小咪的繼父同意以四十萬「成交」。帶她回去,他得多養一張嘴,她又是啞巴,屬於傷殘,能「賺」到四十萬,聊勝於盡了。
夜長夢多。令方立即去準備必要文件回來醫院,要他當場簽名蓋章。
他指定要現鈔,不收支票。銀行已關門,安曼和令主,碧芸、原醫生也加入湊數,四個人用提款卡及個人現有的現金,湊了四十萬。
安曼擔心無賴再回來醫院,經原醫生同意,他們當晚便為小咪辦出院,帶她回家。
兩個女孩吃過令方打電話叫的外賣薄餅,便上床了。小咪和珊珊同睡,她仍然一步離不開珊珊。
「我們為她差點沒有肝腦塗地的犧牲,在她眼中,卻只有珊珊是好人。」碧芸癱倒在沙發上。
「說到犧牲,」安曼瞅著她。「你不過捐出兩隻戒指,卻逼我把終身都捐出去了。」
「你說什麼?」令方瞪眼。「是你揪住我,逼我說我願意的。」
「是我起的頭嗎?。」
「反正不是我的主意!」
「哎呀,」碧芸跳起來。「這麼晚了。我要回去了。」「站住!」
「且慢!」
「喲,今晚是你們的洞房花燭夜哩,春宵一刻值千金,莫讓良景虛設呀!」
「碧芸!」「汪碧芸!」
她已奮門而逃。留下他倆相瞪視。
「展令方,你不要想歪了,我是為了救小咪。」
「小姐,那一刻,你給了我機會『想』嗎?把我領帶拉那麼緊,我到現在喉嚨還在痛呢。」「啊!你吼那麼大聲,我耳朵都要聾了。」
「你以為你很秀氣文雅嗎?」
「你才是野蠻又粗暴,居然當眾吻我!」
「現在沒有旁觀者了!」
「那又……」
她其他的話被他的突然覆下來的嘴唇蓋住了。
他動作突兀,卻溫柔無比。
她吟哦了一聲,膝蓋一軟,倒進他的懷裡。
啊,天旋地轉,甜蜜得她覺得她會化成水。
這一吻結束時,他若沒有扶著她,她大概會跌滑在地上。
「現在怎麼辦?」她呆呆地問。
「新郎、新娘進洞房?」他是打趣,也是渴望。
她打他一下。「別開玩笑。」
「誰說我開玩笑?」他無辜地攤攤手。
她盯住他。「你是律師……」
「正確。你是嫁了個律師。」
「別鬧啦,我有正經話要問你。今天……那樣……究竟算不算?」
他笑。「算不算合法?算不算有效?恐怕……有一大群人觀禮,有證人,有神父,還有你和我,究竟有效嗎?」
「沒有主婚和證婚人,沒有結婚證書。」
「前者可有可無,證書可以補。明天去登記。你等不及的話,我現在去找看看有沒有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文具店。」
「你還嘻皮笑臉?這件事非同小可呀!」
「婚姻大事嘛,本來就是大事。我是男主角,不笑,要我哭不成?」
「我就這樣把自己嫁掉了嗎?」她跺腳。
「今天情況緊急,所以以簡速為便。不要感到委屈,我們擇日再隆重辦一次熱熱鬧鬧的婚禮。」
他怎麼沒一點後悔、煩惱的樣子?
「今天夠熱鬧了。」她咕噥。
他笑。「倒也是。」
「你好像很樂在其中。」
「此刻,說真的,我累極了。」說著,他連打了兩個呵欠。「還好我們結婚了,我不必還得開車回去,可以就在這過夜。」
「不行!」
這房子是她買給自己的安樂窩,留著一間客房,是以備她父親返港來看她,可與她同住,不必去住酒店。它現在讓珊珊和小咪住了,就只剩下一間主人房。
她可不打算和令方同床共寢。
雖然這其實不是令人不愉快的事。
「不行?」
「不行!」她重複,斬釘截鐵。
「為什麼?我不介意睡在我太太的家,這又不表示我沒有能力供養你。」
她臉頰緋紅。「我才不要你供養。我介意讓一個男人睡在我床上,而且和我睡在一起。」
「我不會打鼾。」
「我不管。」
「我今天筋疲力竭了,不會對你性騷擾。」
「你甚至不會有機會碰到我。」
「等一下。」他迷起眼。「『一個男人』?」
他真的累了,反應如此遲鈍。
「你不是個男人嗎?」
「我不是男人,如何做你丈夫?除非你有特殊癖好?」
她扔給他一記大白眼。「做我丈夫這麼容易嗎?」
「哎,我說過,我今天太累了嘛。也不是不行,怕體力不足,令你失望而已。你堅持要的話……」
白眼不夠。她拿起沙發上一個椅墊扔過去。
「少自作多情啦!我不承認今天的事,不能算數,根本胡鬧一場。」
他靜靜看她半晌。
他在想什麼?她不是後悔,不是不甘心。她怎麼說嘛!
「你在婚禮進行前和中間,都可以提出反對,現在,不嫌遲了些嗎?」
她不反對,她懊惱他撿了現成的便宜,還一副理所當然。
起碼他可以說聲他愛她。
哎呀,她愛上他了嗎?幾時發生的?
「那時圍了一群人,鬧烘烘的,我覺得不妥、不對。但碧芸說的似乎很有道理,而且我又擔心著珊珊和小咪,哪裡還有餘暇思考?」
她現在仍是心煩意亂。更亂。
「你是說你脅逼我答應娶你時,未經思考,全是本能行為?」
「我脅逼你?」她喊。
他笑容滿面,溫柔地凝視她。「我們都忙得團團轉,那一場混亂夠瞧的。晚了,睡吧。借我一個枕頭,一張毯子,我睡沙發。」
「沙發?」
原來他根本無意和她同睡,故意逗她,消遣她。她又羞又惱。
「今晚真的不能洞房,下次一定加倍補償。」
「誰要你補償!」
她轉身跑開,聽到他哈哈大笑,恨不得回去踹他一腳。
當安曼拿著枕頭和毛毯出來,他橫倒在長沙發上,曲起一臂當枕,已經睡著了。
長沙發碰上他這個長人,變成短沙發了。縮著腿,睡到明早,不成畸形才怪。
「令方,令方。醒醒,令方。」
「唔。唔。」
他費力地張開睏倦已極的眼睛。
「什麼?什麼?是珊珊還是小咪?」
即使她想不起何時不小心墮入情網,此時此刻,她確定她是愛上這個男人了。
「她們都很好。起來,到房間床上去睡。」
「房間?什麼?」他似乎不知道她在說什麼。
「來。」
放下枕頭、毛毯,她用雙手拉他起來。
可憐的,他溫馴地跟著她,邊走邊打瞌睡。
剛才不曉得用了多少殘餘的力氣和她鬥嘴。
可憐的老爸,珊珊曾說。
這會兒他倒很貼切符合「可憐的老爸」了。
倒上床,他舒適地吐出一聲歎息,她怎麼叫他都沒用了,他一動也不動。
沒法子,安曼只好幫他脫鞋脫襪。
衣褲可以由他穿著,脫掉西裝得了。
她將他一隻手臂由一管袖子中拉出來,再拉另一邊時,他忽然來個大翻身,她反應不及,給撞倒下來,他一手一腳一伸,結結實實把她扣壓住,她怎麼也推不開他。
安曼心跳如飛、呼吸急促、體溫上升。
他只管睡他的。
神經病,他連美人在懷都沒知覺,她在這窮緊張,瞎興奮。
失望地歎一口氣,她偷偷把頭偎近他一些,靠著他的肩窩。
啊,感覺真好。他的男性味道,真迷人、誘人。
無奈哦,良辰虛設。
真教碧芸說中了。烏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