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姐與大富豪 第六章
    「金醫生,你忘了在這個報表上簽字了,我今晚要交給大夜班的。」

    少安趕快走向朝他跑來的實習醫生,草草在報表上簽名。

    「謝謝你,小白。沒別的事了吧?」

    小白瞄瞄孟廷。

    「金醫生,新馬子啊?很正點哦,好漂亮性感的一雙腿。」

    「去,去,別在這礙事。」

    少安趕回孟廷這邊。

    她滿眼、滿臉的疑惑。

    「他們有時喜歡這樣開我玩笑,故意這樣叫我來糗我。記得嗎?那個和我同名同姓……」

    「哦!對,而且和你長得很像的金醫生。」

    「對了,對了,就是他。對,我就是來幫他看看他的車有沒有鎖好。」

    少安說著走回他的車子。

    「看,他果然又忘了,還在辦公室到處找鑰匙。」

    他拔下車門上的鑰匙,晃給孟廷看。

    「進口跑車-,多危險呀,這個金醫生未免太粗心大意了吧?」孟廷咋舌。

    「沒辦法,他太忙了,金牌醫生嘛,病人都排隊指名要他。」

    「原來如此。」孟廷對他笑。「真的好高興見到你,少安。」

    「我更高興你真的高興看到我。」

    「什麼?」

    「沒什麼。我太高興了,語無倫次。你為什麼沒打電話給我呢?我當你把我忘了。」

    「忘記你?怎麼會呢?我才一直奇怪你為什麼不打電話給我呢。」

    「你沒告訴我你的電話號碼呀。」

    「我後來也想起來了。我回來後就一直很忙,又以為我給過你電話號碼,你既然沒打,我想……」她不好意思的聳聳肩。

    「我請你吃晚飯,慶祝我們重逢和誤會冰釋。」

    「好……哦,不行。」她懊惱的呻吟。

    「你有約會?」

    「不是的,是和人約了要為她寫一篇專訪。」

    「你寫專訪?你兼差當記者啊?」

    「不不不,不是。」孟廷差點咬住舌頭,「我也語無倫次起來了。是有人要為我的公司做專訪。」

    「那應該記者去訪問你才對,怎地你親自來了?本末倒置了嘛。」

    「呃,這個……我剛好來到附近,順道去一位朋友介紹的造型師那。我們本來就約了今晚吃飯,順便討論些事情,我來,她便不必老遠再去我那,多繞一個圈。彼此都節省些時間。」

    「嗯,時間對生意人來說,分秒都是金錢。你好細心,又周到、體貼入微。」

    孟廷難為情且羞愧得滿面通紅。

    「那麼你今晚很忙了。」他頗失望。

    「是啊。」她也很失望。

    她恨不得去和受訪者改期,但這篇專訪很重要,受訪者確實是位造型師,名氣很大,很不好約。

    這次巧遇太不巧了。

    「明天晚上呢?你有沒有空?」他期望地問。

    「有。明天可以。」她迫不及待地回答。

    「幾點?」

    「你說。」

    「越早越好。」

    「嗄,總不能早上六點吃晚飯吧?」

    「有何不可?吃到晚上六點。」

    他們一起笑著。

    「好,那就六點。我去哪接你?」

    孟廷和沈雁合租的是頂樓加蓋,不過那是棟外觀很新、設計頗現代化的大廈。

    讓他到樓下接她應該沒關係。

    她把住址寫給他。

    「別忘了寫你的電話號碼。」少安提醒她。

    她有些猶豫,不過還是寫了。

    進了對街大樓,上樓前,孟廷突然想到一件事。

    家裡答錄機裡是沈雁的聲音,而且她說的是——

    「江山美人和絕代佳人都接客去也,歡迎留話,但請勿鬼吼鬼叫,機器也需要溫柔對待。」

    因為有些人打來,說句,「我討厭和機器講話。」便啪地掛斷。

    有的人對著答錄機哇啦哇啦的吼:「喂,在不在呀?趕快接電話!喂!喂!討厭,老是答錄機,煩死人了。」

    未了,凶巴巴地命令道:「回來趕快給我回電話!」

    有時不甘心地再補上一句,「我討厭這個笨機器!打電話給我,聽見沒有?」

    既不說找誰,亦不留下大名,彷彿是自覺聲音夠洪亮,聽者理當一聽就明白。

    沈雁本來說的是——「沒人在家,不耐煩者免開尊口,否則關機,教你打死找不到人。」

    盂廷覺得火藥味太重,勸她改掉。

    她打電話到劇場找沈雁。

    「咦,你真準,我們剛剛下來休息。告訴你哦……」

    「雁子,我在趕時間。你能不能打電話回去,改一下答錄機的內容?」

    「又幹嘛了?我已經很溫和、很客氣了。」

    「不是啦。我碰到他了,他可能會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說過我一個人住。我……」

    「等一下,等一下,慢一點。他呀他的,哪一個他啊?」

    「哎呀,巴黎那個嘛。」

    「那個巴黎呀,你碰到他了?哇!這次你給他電話號碼啦。」

    「對。我明晚要和他吃飯。」

    沈雁吹個響亮的口哨為她高興。

    孟廷也樂呵呵。「拜託,你改一改答錄機內容好不好?現在,馬上。」

    「要改也應該你改,用你的聲音才對呀。」

    「我不會呀。」

    「我教你嘛。你先撥……」

    ◎◎◎

    當天晚上孟廷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開答錄機聽留言。

    通常她很少碰這部機器,裡面的留言十之八九都是找沈雁。

    前面六、七個留言仍是沈雁的,其中四次是阿威。

    孟廷失望的要走開,少安的聲音忽然柔和地一下子充滿了整個房間。

    「孟廷,你的錄音聲音好柔,很好聽。我是少安,只是想確定你沒有給我消防隊的電話號碼,及提醒你,明晚六點,不要忘了。我會準時到。祝你今晚有個好夢。」

    好半天,她的嘴都合不攏,心頭甜得像有人往那兒倒了一加侖蜜。

    她拿起話筒,撥少安的號碼。

    十點半。會不會太晚了?

    放下。拿起。放下。

    還是撥了。

    響三聲,他沒接,就掛斷。

    她告訴自己。

    一聲沒響完,他就接了。

    「孟廷。」

    「你怎麼知道是我?」

    「我就是知道是你。不,我不知道。我希望你會打。」

    「我真的打了。」

    「我好高興你真的打了。」孟廷忽然有些害怕。

    她和王二麻子不是也曾有過類似的對話嗎?

    情曾經再濃,也會淡,也會變。

    咦?怎會叫起那個人王二麻子的?

    她笑起來。

    「什麼事這麼好笑?」

    「哦,沒有。我笑自己傻氣,也不管會不會吵醒你。」

    「你沒有吵到我,我還沒睡-我喜歡你的傻氣,隨時發揮,我不介意。」

    她的眼中一片迷濛。

    「孟廷?」

    「你說的話也很傻氣。」

    「太好了,我們是天作之合。」

    她要哭了。

    「我只是要告訴你,明晚我會準時準備好等你。也祝你有個好夢。」

    「我可能會興奮過度,睡不著。」

    她可能也會。

    她甜甜蜜蜜地掛斷電話,然後坐下來哭。

    「幹嘛,幹嘛,幹嘛?」

    沈雁從她的「要飯袋」抓出手帕給她。

    「嘩,都是汗臭味!」

    孟廷還給她,拉自己的衣袖來擦眼淚。

    「嗟,你用的可能是未來金馬獎最佳女主角的香帕呢,嫌我的汗臭。」

    沈雁盯著她。

    「吹啦?」

    「吹什麼?」

    「你和巴黎的約會呀。」

    「他叫金少安啦。沒有。他明晚六點來接我。」

    「呼。」沈雁吐一口氣,在地板上坐下。「沒吹,你製造哪門子人造雨?嫌我膽子太大,把我嚇小一點是不是?」

    「我害怕嘛。」

    「怕?」沈雁打量她。「怕他是第二個王二麻子嗎?」

    孟廷噗哧一笑。「王二麻子是誰先開始說的?」

    「不是你就是我。叫他王二麻子還算客氣呢。他娶的女人就叫麻婆。哎呀,麻婆,好妙呀!我真佩服我的機智和高度幽默。」

    「去你的,什麼麻婆。」

    兩個女人笑得在地板上打滾。

    過後,並躺著,看著天花板。

    「孟子,有時候我會想……」

    「叫你不要叫『孟子』嘛,有辱先聖。」

    「辱什麼辱呀,他是男孟子,你是女孟子,一古一今,八竿子打不著。哎,我說到哪了?都是你,亂打岔。」

    「有時候你會想……想什麼?」

    「哦,對了。想啊,交什麼男朋友,談什麼戀愛呢?順順利利,風平浪靜,便皆大歡喜,幸福快樂。可是,有幾對男女能從頭到尾不生半點波瀾?」

    「死水才平靜無波。所有情愛故事裡的情節,都因為有轟轟烈烈的高潮起伏,才得以刻骨銘心嘛。」

    「愛就愛,為什麼一定要有失望、痛苦?折磨人,不愛也罷。」

    「和你演舞台劇,和那些演員演電影、演電視劇一樣羅。平平順順,淡淡如水,誰要看?演也演得沒趣。」

    「所以,明知愛情是個深不見底的井,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往下跳。」

    「不跳哪知深淺?」

    「或冷暖?」

    「或苦甜?」

    「或悲喜?」

    兩個好朋友轉頭相視而笑。

    「說不定有人就在井底看到圓月。」

    「當心狼人。」

    「啊——嗚——」

    「哈哈哈。」

    「不怕了吧?」

    「還是有一點。」

    孟廷聳聳肩,跳起來,伸手拉起沈雁。

    「也許只是我想得太多,或者我和金少安之間不會產生火花。管他呢,順其自然好了。」

    「你對他說實話沒有?」

    「還沒有-,沒機會。」

    「那這個雜工小子真的勇氣可嘉,不過,小心哦,他說不定把你當金交椅。」

    孟廷沒想到這點。

    「不會吧?他不像那種人。」

    「王二麻子一臉忠厚,像個會見利變心的混蛋嗎?」

    「他說不定是真心愛上那個千金小姐呢。不要把他想得太勢利。」

    「是哦,你和千金麻婆身份地位互換,你看他會選誰。」

    「哎,他已經做了選擇了,木已成舟,難道你還要拿來劈開當柴燒?」

    「製造空氣污染啊?」

    兩人笑彎了腰。

    「行了,行了,口下留點德,饒遇他。為了個麻子,損了我千年修為,不值得。」

    孟廷搖頭。「不曉得阿威如何消受得了你。」

    「他前世沒好好修德,今世遇上我這惡婆娘,只有認命。」

    電話鈴響,沈雁瞄瞄孟廷。

    「一定是你那個巴黎睡不著。去接吧,我洗澡去。他若聽到水聲,就說屋子漏水,把你的床淋濕了,你正需要個過夜的地方。他要是聽不懂這麼明白的暗示,表示他太遜了。」

    孟廷笑著打她一下,等她進浴室,接起電話。

    「雁,你氣夠了沒有?不要再使性子了好不好?我這幾天都沒心思做事,還好孟廷處處幫我COVER。雁,我是真的很愛你,那個女的和孟廷一樣,只是我的同事嘛。她說話本來就嗲聲嗲氣,不信你問孟廷。」

    孟廷知道凌志威說的是誰。

    「你這麼不信任我,多傷我的心你知道嗎?你再要繼續生氣,這便是我最後一次打電話給你。你到現在還不明白我多麼愛你嗎?」

    「我明白沒有用啊。」

    「……你……孟廷?」

    「是我啊。」

    「是你接的電話?」

    「從頭到尾。不過你可能還沒說完。」

    凌志威大聲呻吟。「雁子還沒回來?」

    孟廷一笑。「回來啦。屋子漏水,把她的床淋濕了,她正需要個過夜的地方。」

    「漏水?怎麼會呢?又沒下雨。」

    「我知道沒下雨,是她叫我這麼跟你說的嘛。還說這麼明白的暗示,你應該懂的。」

    「啊……哦……噢……喔……」

    「明白啦?等一下啊,我叫她來聽。」

    孟廷走到浴室外面,敲敲門。

    沈雁探出頭來,對她眨眼睛。

    「他懂了沒?你是不是要出去?」

    「我照你的話說了,他哦噢喔了半天,似乎是懂了,不過他堅持和你說話。」

    「嗄?你告訴他是我說的啊?哎呀,你太驢了吧你。」

    「快點,快點,他在等著。」

    「我真受不了你。好,我來聽聽他要跟我說什麼。」

    沈雁拿毛巾圍身體,孟廷已跑進自己房間。

    不消片刻,便聽得沈雁好氣又好笑地大叫——

    「孟廷!你給我出來!」

    「我睡了。」

    「出來!」

    「睡熟了,開始作夢了。」

    她再叫,孟廷蒙在被子底下不理她。

    過了一會兒,她真的睡著了。

    ◎◎◎

    第二天是孟廷這一生過得最漫長的一天,時針、分針、秒針,走得比蝸牛還慢。

    她不知問了多少次——「辦公室的鍾是不是慢了?」

    也不知拿下她的表搖了多少次,以為它停擺了。

    但到了五點,時間又過得飛快,她幾乎來不及準備好。

    她還特別請了兩個小時假,提早回家。

    女人打扮起來,果然費時又費功夫。

    好像她出生至今,今晚才開始做女人。

    翠綠絲套裝,配沈雁借她的道具首飾:可亂真的翡翠鑲鑽耳環,翠玉墜項鏈。照沈雁教的方法,用一支特別髮梳把頭髮綰成一個浪漫典雅的法國髻,露出她優雅的頸項。

    會不會太老氣?太華貴?

    會也來不及改了。她也不曉得怎麼改。

    穿扮花了一二個小時,改裝大概要用掉三年,算了。

    可不能讓少安找上樓來。

    差五分六點,孟廷以火箭發射的速度趕到大廈正門口。

    少安正好走下車。

    一輛油漆斑駁,擋泥板凹進一塊,車門把生�蛂A雨刷少了一支,車身彷彿被人用耙子使勁刮過,看起來隨時會解體,老得不能再老,破舊得不能再破舊的老爺小貨車。

    孟廷呆住了。

    我的媽呀!

    少安看到這部車時,反應相同。

    他向醫院裡一名真正的雜工借的。

    還付了五百塊「租」車費。

    另外五百,租他身上這套雜工阿本所擁有的一千零一套西裝。

    阿本還寶貝兮兮地拍著西裝上的縐褶。

    「拜託小心點,不要弄縐,不要滴到醬油啊,金醫生。這可是我阿公的阿公留下來的,故宮博物館的館長出一千萬向我買,我都捨不得賣哩。」

    那條像抹布的領帶,歷史更悠久,扯到宋朝去了。租金——

    「自己人,你做人不錯啦,算五百就好。」

    「這也要五百?」

    「嘿,你看,金醫生,你看。領帶上面這個印子,是宋太祖吃麻油雞擦嘴留下的印子哩。」

    少安大可去買套廉價西裝,他不過想製造個更真實些的效果。

    於是便是這麼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結果。

    宋太祖吃麻油雞,拿領帶擦嘴?

    慈禧太后還穿燕尾服上朝聽政呢!

    什麼跟什麼呀。

    都怪他自己。

    下午他才去找阿本。

    「阿本,你有部車對不對?」

    「對啊。」

    「晚上可不可以借我用用?」

    阿本張大眼睛。「金醫生,你要向我借車?真的假的,有影嘸?」

    「真的,我有特別的用途。算我租好了,我付你租金。」

    「啊哈,我的車專門做特別用途,向我租,你就找對人啦。」

    那時少安沒想到他說「特別用途」,不是誇張的玩笑話。

    「你有西裝吧?有一次尾牙,我好像看你穿過。我們身高差不多,我應該可以穿。」

    他可沒想到那套西裝自尾牙之後就沒洗過。

    壞就壞在他以為一切安排妥當,等到下班才和阿本回去,那時要做其他補救、改裝,已來不及了。

    他脫下他的名牌西裝放在阿本那,做「抵押」,然後穿上這身「味道十足」的舊西裝,開著原來阿本有時用來載貨的小貨車,便來接孟廷。

    而見到明艷照人、高雅的孟廷,他直想狠狠踢自己一腳。

    孟廷正考慮要不要對他說,她上去換身簡單、平實些的衣服。

    他走到她面前,向她欠欠身。

    「希望你不介意我開這麼『豪華』的車來接你,時間倉卒,我來不及為它的虛有其表做適當的掩飾。」

    孟廷本擔心她的穿扮令他尷尬難堪,十分懊悔她太刻意打扮。

    她才是虛有其表呢。

    她笑。「你的車和你一樣特別,少安。」

    倘若她的美令他心動,她的溫柔和虛懷若谷,簡直令他要俯於她裙下。

    「孟廷,你才是特別的。」他聲音沙啞,伸出手,「我們走吧。」

    她挽著他,讓他送她上客座。

    車內瀰漫著……雜味。

    「什麼味道?」

    少安連關了好幾次,總算拉緊了車門。

    「我有時早上去果菜市場或魚市場載貨,兼差。」

    這是阿本的回答。

    阿本還有一句——「放心啦,我運送的果菜和魚蝦都很新鮮。」

    孟廷好不心酸。

    「你還兼差送貨啊?」

    「偶爾,偶爾。」他含糊答。

    「很辛苦吧?」

    「哦,我習慣了,還好。」

    轉了半天點火器,轉得少安滿頭大汗,總算引擎不耐煩地怒吼一聲,發動了。

    孟廷幾乎想建議開她的車。

    雖然她開的不過是國產福特,但她怕傷了少安的自尊心,只好忍著車內教人作嘔的氣味。

    少安的胃早已倒了過來。

    「對不起,我常常洗車的,可是這些味道不知怎地洗不掉。」

    「不要緊,不要緊,真的。你如此勤苦,令人敬佩。」

    「你這麼說,教我感到汗顏。」是他的真心話。

    車子行進間,噪音不絕,搖搖晃晃,似乎零件每個部分都在互相擦撞,隨時會化整為零。

    孟廷面露微笑,沒有抱怨,沒有不滿,泰然愉快,彷彿她坐在一艘豪華平穩的遊艇上。

    愧疚像只娛蚣在少安體內爬。他真想當下就坦承所有謊言,向她求婚。

    沈雁說得對,少安是個勇氣十足的男人。

    另一件事,沈雁忖測錯了。

    少安並非軟骨頭,把她當金交椅。他若欲打動她芳心,應是極力表現好的一面,不是如此毫無矯飾。

    世上恐怕只有金少安開這種車來追求女人。假如他有意追求她。

    「這部車參加遇龜兔賽跑,輸了。」他自嘲的說,表達他對車子漫步太空似的速度的無奈。

    孟廷咯笑。「還好,今晚沒有賽程,我不趕時間。你有急事嗎?」

    「我怕我們到時,餐廳打烊了。」

    「唔,說不定我們當真早上六點才到,趕上早餐,便如你說的,吃到晚上六點。」

    少安克制不住了。他伸手過去握住她的手。

    「孟廷?我知道『味道』不對,但是我現在很想對你說一句話。」

    他無比溫柔的音調令她心跳如飛。

    「我暫時停止呼吸好了。你說吧。」

    他先轉臉投給她深情的一眼。

    「我愛上你了,孟廷。」

    她真的屏住了呼吸。

    「其實順序不大對,我應該先告訴你另一件事。或者我不該說的,我……」

    「不不不,你該說。你說得很好,順序也對,倒過來,就變成『了你上愛我』,反而不通順。」她急急說。

    他怔了怔,爆笑。

    她嬌羞得臉龐赧紅。

    「你笑我,我太不知害臊了。」

    他搖頭,吻她的手背,吻她的手心,勾住她柔軟纖細的蔥指。

    「我愛你,孟廷。和你在一起,我好快樂,好像我擁有全世界,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我也一樣,少安。可是……」

    「可是?」

    「好像太快了,不真實。」

    「不……真實?」他心虛起來。

    「我是說……」她也是。

    感情怎能建立在謊言上呢?

    「你對我還不瞭解,少安。我是……我不是……」

    「咦?有警察跟著我們。」

    她也聽到警察吹哨子的聲音了。

    警察的摩托車騎到少安駕駛門旁,做手勢要他靠邊停。

    停好之後,他搖下車窗,等警察走過來。

    「警察先生,我沒有超速呀。」

    「我知道。你的駕照和行照能不能給我看看?」

    「當然。」

    少安在西裝和褲子口袋摸索。

    糟了,駕照在他皮夾裡,皮夾在他脫下來的西裝褲後袋。

    行照……行照在哪?

    「我有闖紅燈還是其他違規嗎,警察先生?」他邊在車子幾個夾櫃找行照,邊問。

    「沒有。但是你的車後燈不亮,車牌快掉下來了,一路在地上刮,你沒聽見聲音嗎?」

    「我去看看。」孟廷開門下車。

    她繞遇車尾,在車子後面向警察輕輕吹聲口哨,待他轉頭看她,她朝他勾勾手。

    他奇怪地走過去。

    「老沈,我們要去做特別採訪啦,拜託拜託,趕時間,行個方便。」

    警察認出她的聲音,仔細打量眼前這位美女。

    「喲,是孟小姐呀,打扮得像電影明星,我差點認不出來了。幹嘛?訪問誰這麼隆重?可是怎麼開這麼一部破車呢?」

    「我的車拋錨,路上臨時向人借的,趕時間嘛,沒辦法。」

    「你認識車主嗎?」

    「認識,認識,很熟。」

    「那好,你叫車主趕快把後車燈修好,車牌這樣吊著不行,先拆下來好了,記得要安裝回去啊。」

    「沒問題。我們可以走了吧?」

    「可以,可以。」

    警察騎上摩托車離開前,還回頭向回到車上的孟廷微笑、揮揮手。

    少安還找不到行照,急得揮汗如雨,見狀不禁一陣呆愕。

    「你認識這個警察?」

    孟廷淡淡一笑。「以前幫過他一點忙,我早忘了,他卻記得我。沒事了,我們可以走了。」

    車子卻無論如何發不動了。

    少安被這部破車整得十分難堪,西裝也脫了,領帶也解了下來——說真的,他暗暗謝天謝地,它們令他難受極了。

    西裝還是小了半號,氣味就不用提了。

    「我們坐計程車去餐廳吧。」少安拿西裝抹了抹汗,教霉味嗆了一下。

    唉,他這副模樣成何體統?進餐廳不給人當叫化子才怪。

    「前面巷子裡有家麵食店,賣的魷魚羹很有名的,我看我們走幾步,去那兒吃,怎麼樣?」孟廷說。

    他很意外她竟知道這樣的小吃店。

    小小不到三坪的店面,在一條不為人注意的窄巷內。店裡很乾淨,一個年輕男人在攤車前忙著煮食。

    三張桌子,十二張椅子,座無虛席。

    「哎,小姐,好久沒來了。」男人熱誠的向孟廷招呼,對少安點著頭。「歡迎,歡迎。」

    一桌客人正好起來買單走了。

    男人趕快過來收拾桌面,讓少安和孟廷坐。

    她艷光四射,他狼狽萬分,相對而坐,她仍然笑靨嫣然。

    少安本來一肚子火,面子盡失,以為會食不下嚥,孟廷的自然如春風,化解了他所有的窘迫難堪。

    各人一碗魷魚羹米粉,兩三樣小菜,竟吃得勝過滿漢全席。

    少安還忘了皮夾,身無分文,便由孟廷付帳。

    「下次我補請。」

    要送她回家時,車子卻又發動了。

    「補什麼?我很願意下次再和你吃飯。」

    一定要補。

    補回他今晚因刻意做作以求符合他「身份」,反而弄巧成拙造成的缺憾。

    「但是不要去餐廳。」

    孟廷不願他辛苦賺來的錢拿來請她去昂貴的餐廳。而每次出去都是她付帳,恐怕他會不肯的。

    少安以為她要邀他到她的住所,兀自欣喜。

    不料她說:「下次我們去你家,我來下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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