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十八層地獄,永不得超生,生兒子不長肚臍……喂,喂,吃慢一點好不好?」
沈雁抓起筷子,趕緊夾了最後一個蝦仁丟進嘴裡。
「我在這幫你罵人,你淨忙著吃,一桌子菜都教你掃光了。」
「你不是罵,你是詛咒。佛教的因果說,咒人者最後都應到自己身上來。」
孟廷攔住服務生,嘩啦啦念了一串菜名。
「還點啊!」沈雁翻個白眼,「已經吃了十八道菜啦。」
「吃到飽,不點白不點。」
「照你的吃法,是要吃到撐死。你哪裡像個失戀的人哪?」
「失戀?我這叫遭人惡意遺棄。」
「我瞧你一點也不傷心痛苦。」
菜又送上桌,孟廷照樣埋首大啖。
相戀七年的男朋友結婚了,新娘不是她。
人家是百萬千金,她算什麼?一個小小雜誌社記者罷了。
「一哭二鬧三上吊,才叫傷心痛苦嗎?」孟廷揮著筷子,「他席開百桌,大宴賓客,難道我該食不下嚥,得個厭食症?」
沈雁拿下她的筷子。「也犯不著吃成一頭大母牛。」
「我本來食量就大。」
孟廷搶回筷子,又被奪走。
「既然食量大,便把怨氣拋開。」
孟廷怎能不怨不氣?
「結婚前一天,才把喜帖送來給我。」
「就是嘛,至少要一個星期前預約。我們孟廷小姐難道沒事坐在家裡等著喝他喜酒嗎?邀請卡堆得沒處放呢。他算老幾?」
孟廷拿起紙巾擦擦嘴角。「他知道我不喝酒。」
「酒席上也有果汁呀。」沈雁忿忿喊。
孟廷倒笑了。「我只喝現搾新鮮果汁,還要加蜂蜜,我怕酸。他也知道的。」
「這麼說,他讓你措手不及,還是因為體貼你囉。」
孟廷抿抿嘴,拿起杯子喝一大口冰水。「七年-,說變就變。」
沈雁不齒地撇著嘴。「好在他是在你嫁給他之前犯七年之癢,不然你更慘。」
搖一搖頭,孟廷歎一口氣。「其實也不能怪他。娶個有錢老婆,少奮鬥十年,勝過將來和我白米拌粗茶。」
「嗄,你為他幫起腔來了?助紂為虐。告訴你,夏健傑就是被你寵壞了,你對他太好,太體諒,太容忍。我就說嘛,夏健傑,又瞎又奸又賊。」
孟廷又給她的好友逗笑了。
「你從來沒喜歡過他。」
「足見我識人之明,有遠見,有……喲!」沈雁的眼睛一亮,「來了個帥哥。」
孟廷扭頭一看,噗哧一笑。
由入口朝她們走來的,是沈雁的男朋友,凌志威。
「我的眼鏡在哪?他有沒有在看我們?啊?有沒有?」
「有——」孟廷拉個長音,「他盯著你看呢。眼鏡就在你面前,大近視。」
「盯著我?真的?快把我的眼鏡拿開。」
凌志威快走到沈雁前面了,她綻開個最明媚的笑容。
「雁子,隱形眼鏡又用完啦?」凌志威拉開中間的椅子坐下。
「原來是你。」沈雁笑容一掉,大失所望。
「不然你以為是誰?」
孟廷咯笑。「情人眼裡出西施。」
「什麼?」凌志威茫然。
「她說你是西施呀。」沈雁咕噥。「我的眼鏡呢?」
「喏,就在你眼前。」凌志威拿給她。「為什麼我成了西施了?」
「因為我是夫差。」沈雁沒好氣。
「哦?」凌志威不明就裡,好笑地問:「那麼誰是勾踐?」
「自然是我了。」孟廷歎息。「一敗塗地。」
「是你們劇團的新戲碼嗎?」凌志威怔怔問沈雁。
孟廷咯咯笑著夾菜,卻再無食慾。
沈雁狠狠白凌志威一眼。「虧你和孟廷是同事,天天見面,她發生了這麼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
孟廷呻吟,「拜託,雁子。我沒在公佈欄貼啟事昭告大眾。」
「喔——」凌志威倒明白了。「那個呀。有什麼大不了的?他娶個百萬千金,孟廷去嫁個億萬富豪,一口氣不就爭回來了?」
「說得容易。」沈雁一根蔥白玉指戳了過去。「你當億萬富豪是垃圾,丟在那給人隨手拾的嗎?」
「你見過有人隨手撿拾垃圾嗎?」凌志威十分不屑。「否則台灣早勝過新加坡了。」
「我警告你,阿威,你要是背叛我……」
「我一定提早一個月通知,絕不……」
「啥,再說個百兒八十遍!」
沈雁拎住他的耳朵。
「哎呀呀,開玩笑的啦,我哪有這麼大的熊貓膽?拜託手下留情,大庭廣眾的,你多沒面子!」
「我沒面子?」
「是啊,教人人都當你是母老虎。」
沈雁鬆了手。
「來,把這當時我的耳朵,吃了它吧。」凌志威夾一塊烏參放進沈雁碟子裡。
「噁心。」沈雁嗔到。
「你們打情罵俏吧。」孟廷站起來。
「哎,你去哪?你看,死阿威,都是你啦!」
「我又怎麼了?」
孟廷苦笑。「我去逛街,沒事的。」
沈雁拉著她。「逛什麼街?你最討厭逛街的。叫了一堆菜,不准走人。」
「你們吃吧,我再吃,真要撐死了。我去買套稱頭的華服,晚上喝喜酒。」
「你當真要去啊?」沈雁哇哇叫。「幹嘛和自己過不去?」
「當然要去。」凌志威拍手贊成。「孟廷是對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亮相。孟廷,你風度、氣量一流,不愧為我的好同事、好朋友。我以你為傲。」
「去你的!亮什麼相?跟那種負心背義的人,談什麼風度?要是我,就到婚禮上去潑他一臉硫酸,看他以後拿什麼臉去誘騙女人。」
「阿威,你勸勸她消消氣吧。雁子,這邊的帳你先代我墊,回去再給你。」
「我陪你去逛,孟廷。」
「你別跟著我,說不定我真的時來運轉,在街上撿到一個金龜。」
孟廷瀟灑的揮揮手。
卻不知幾時天空變了顏色,嘩嘩下著大雨。
天也憐我。
孟廷長歎,慼慼然,漫無目的沿騎樓而行。
沈雁說得沒錯,她並不傷心痛苦,難過和莫名其妙倒是真的。
七年的感情,結束得不痛不癢,還不教人難過和莫名其妙嗎?
其實他們之間變得淡如水,已經有一些時日了,正好應了那句「情到濃時轉為薄」。
孟廷一直以為是相交久了,彼此太習慣對方,故而熱情不起來,不料是情海生變。
話說回來,還沒結婚呢,交往了七年便淡了,無趣了,難怪離婚率逐年上升。結了婚,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的日久生情,婚後成了日久生厭。
那些實踐白首偕老的夫妻,想必個個韌性特強、耐性特佳。
不,孟廷不覺得痛苦,她非常生氣。
昨天下午,截稿前最後一刻,孟廷正在辦公室忙得焦頭爛額,忽聞外找,看到那負心漢,她還十分驚喜。
他卻是送喜帖來的。
「不好意思,本來想早點告訴你,太忙了……忘了……」他訥訥對她說。
翻開大紅帖子,一見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點意會不過來。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說,像只呆頭鵝。
他卻以為她又發揮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開玩笑。
「對不起,廷廷。我……」滿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你不會恨我吧?」
「恨你?怎麼會呢?」孟廷彷彿頭上挨了一記悶棍,兩眼冒著金星。「結婚是喜事,你幹嘛哭喪著臉?應該高興才是啊。」
他馬上從善如流,如釋重負,笑得喜氣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諒解,廷廷。你一向最能體諒人。一定要來觀禮呀。」
「一定,一定。」
他走後,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氣嗎?今天雖然是週末,她還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時間,她哪裡來得及置新裝?
喜筵在凱悅大飯店,新娘是大企業家的千金,那排場有多盛大,用腳趾頭想也想得出來。她要如何裝扮才不會輸了人又輸陣?
比什麼呢?她一個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買套套裝就報銷了。
稍後,在敦化南路一家歐洲進口服飾名品店中,看著架上一套純麻套裝標價牌,孟廷的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夠買套裝的兩隻袖子。
嘩,麻比絲還貴哪!
這就是所謂的「新潮」!
想想從前,麻料是鄉下窮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現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凶了,會給古人笑得死去活來。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歡嗎?要不要試穿?」
店員問得客氣禮貌,眼神卻是另一種表情:你買得起嗎?
恍惚間,孟廷彷彿面對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氣昂的對她掀眉毛。
「這個男人現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嗎?出個價吧,比我高,你就帶走他。」
不曉得那負心漢是否有待價而沽的高傲?
賭氣也罷,發瘋也罷,難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個月的薪水。孟廷一點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揮霍的感覺原來這麼過癮。
店員笑盈盈的直送客送到店門外。
雨停了,孟廷抬起頭,揚眉,吐氣。
服飾店正對面一家旅行社,玻璃門上貼著一張大海報,鮮艷的大字跳進她眼中——
夏威夷、巴黎,蜜月套裝行
笑話,誰規定度蜜月才能去夏威夷或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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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少安疾步走出手術室,逃命似的。
還是不夠快。開了三個多小時的刀,便盯了他三個多小時的眼睛,緊緊追上他。
「少安,你想躲到哪去?」
幽怨的聲調,曾經十分吸引他,這時卻使他避之唯恐不及。
他沒想到她今天會給安排到手術室當他的助手。
少安不得不回頭,腳下可半點沒有減速。
「我沒躲你,芳華,我有要事待辦。」
芳華一步也不放鬆,小跑步跟住他。
「你最近一見到我就有要事待辦,以前再怎麼忙,為了和我在一起,你總會抽出時間。」
「That was that,now is now。」
英文有時就有它的妙處。像這時候,若應上一句「彼一時,此一時也」,或「今非昔比」,便顯得太冷、太沒有人情味。
芳華臉色一變。「那你答應買給我的戒指……」
「你誤會了,我還不想結婚。」
她冷笑。「一枚戒指,我就妾身下嫁了嗎?你也把我看得太廉價了。」
少安吁一口氣。儘管她提到的戒指不便宜,兩克拉的鑽戒還鑲藍寶石哪!但對少安而言,當然是九牛一毛。而同時,他忍不住的有點失望和好笑。
她糾纏不歇,原來是為了一枚戒指。
芳華補上一句,「我不過是提醒你,說話要算話。」
「我不會食言,不過最近真的太忙了,我一天要開幾個刀,你可以去看我的Schedule。」
他也許常對女人白話連篇,這個倒不是謊言。最近一個月,指名要金少安醫生執刀的病人特多。
「改天,等我比較空的時候,好吧?」
芳華暫時滿意了。
「我等你的電話啊。接下來一個星期我都是早班哦。」
少安擺擺手,表示知道了。
轉進另一條走廊,來不及鬆一口氣,迎面又來了一個。
「哦,老天。」
他腳跟一百八十度緊急大旋轉。
「少安!我正在找你哩。」
他覺得他好像通緝犯,只不過找他的清一色是女人,有一半還都是醫院的護士。
少安半轉身,舉高手腕看表。
「我趕時間,田鈴。」
「那我們邊走邊聊。」
田鈴修長的腿輕快地跟著他。
他曾經深深為這雙美腿著迷,而現在他小腿上的一塊淤青,便是拜它所賜。
「對不起,我那天踢了你。我不是故意的,少安,那是本能反應,我太生氣了。」
他陪笑。「當然。沒關係,不用放在心上,我已經忘了。」
「你真好,少安。」田鈴挽著他的胳膊。「我知道你最近忙著工作,沒再和其他女人約會,所以我決定原諒你。」
「謝謝你,田鈴。」少安苦思著脫身之計。
「我們都說了些慪氣的話,讓我們忘了吧,從頭開始。」
「呃,那個……我沒忘,田鈴。我沒生氣,說的是心平氣和的話。」
「嗄?」
她甩開他的胳膊,跳到他面前,他趕緊煞住腳步,以防撞倒她。
「你還不知悔改嗎?」她一手叉腰,一手指點上他的鼻子。「打算繼續花心?」
「你我未曾許下諾言,田鈴。」少安平心靜氣的說:「而且我們之間好幾個月以前就結束了。」
上個星期,她還為了聽說他和某某某去某個度假小屋,大發醋火,狠踢了他一腳。
「可是我一直在給你機會和時間,讓你回心轉意。」
「你的好意我心領,可惜我有個惡極的缺點,那就是不知好歹。我生性風流頑劣,本性難移,不敢誤你的青春。」
田鈴用力跺腳之前,少安嚇得退了兩步,深怕又被她的虎足踢中。
「金少安,你人面獸心,無藥可救。」
「是是是。你還是另覓良人的好。」
少安拔腳逃走。
「我不會放過你的,金少安。你給我記住。」
「我最近疲勞過度,有得失憶症的跡象。」
他逃進最近的洗手間。
洗手台前,同時外科醫生的康任君,見了他的倉皇相,失聲而笑。
「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好友面前,毋需掩飾,少安苦笑。
「風流者不只你一個,多災多難者,獨你一個。」
「我的名字取得不妥,多金則少安逸。」少安自我揶揄。
「那你該叫什麼?金不換?」
「依女人知道我是誰時,盯著我的雙眼中的光芒來看,我比較適合名為錢來也。」
「如此說來,和你俊俏的外表無關,全因你出生為金家獨生子,以至女人見了你,宛如看到一部自動提款機?」
少安微微一笑。「如果我的出身還有得怨,一般升斗小民不更要怨聲載道,起義造反了?」
任君搖搖頭。「本來我挺羨慕你的女人緣,看你這些時候兵臨城下的模樣,我很慶幸沒得到她們的垂青。」
「不必羨慕我,老康,吸引她們的,是我的『金』字招牌,我的外觀只佔百分之三十。」
他們一起走出洗手間。
少安先朝走廊左右兩頭探看。
「要不要我在前面為你當先鋒擋陣?」任君調侃道。
「唉,我想放下屠刀,偏偏有人願意當刀下鬼。」
「幹嘛把人家形容得如此不堪?總有對你真心真意的吧?」
「若有,我還沒遇上。」
「老兄,人必自重,而後人敬之。你真心待人,才能換得真心呀。」
「話是不錯,但我請問,假如對方對於令尊究竟有多少財產,你是否會是唯一僅有的繼承人,比對你本人興趣更大,你意下如何?」
任君一笑。「我大概會和你一樣,志不必同,道可合便合上一段。這裡的道,指的當然是男歡女愛。」
「有愛倒還不令人如此難過。」
「這麼慘啊?」
「雲雨過後,餘下的只是空洞,和更深的寂寞。」
任君點點頭。「我懂了。所以你想停止這種空洞的遊戲。」
「停止和開始一樣,單向是行不通的。」
任君打量他這位平日花名和醫術同樣首屈一指的同事兼好友,很意外聽到他的落寞心聲。
「長青」醫院的創建人,金永銓,是少安的祖父,高齡九十三,人如其為醫院命的名,是棵長青樹,依然健在。
少安的父親,金氏企業現在的掌門,金超群,和一位因演包公而揚名海內外的演員同名。這位金掌門便是「長青」的院長,只是他僅僅掛名,本人大部分時候在國外,掌理金氏其他企業。
「長青」醫院的行政主權,外人看來,是屬董事會所負責,換言之,老當益壯的金永銓仍一手掌舵。
三十二歲的金少安固然藝術精湛,為人稱道,但他風流成性,顯示出他人格的不夠成熟,故而金家兩代長者皆不放心把醫院管理大權交給他。這是一般人的猜測。
也有人評論金少安為人太隨和,太不拘小節,缺乏領導者的氣勢。至於他私生活的……嗯,隨意,就不必說了,有目共睹嘛。
金少安不約會時,便和一干小醫生、實習醫生在酒肆喝酒扯淡,令董事會的老前輩們十分不以為然,不過他終究是金家獨子,便沒人說他什麼。
「看不出你也有寂寞的時候。」任君說。
少安揚揚眉。「我還有七情六慾呢。你看金老闆一副道貌岸然,不見得他就六根清淨,照樣吃葷沾腥。」
任君瞪眼,大笑。「如此評論令尊大人,當心他聽見了,將你自遺囑上除名。」
「喲,阿彌陀佛。」
任君眼望前方,「你還真需要。」
「什麼?」
「神明保佑。我先走一步,你好自為之。」
這時少安也看見了朝他們,不,朝他走來的女人。
「喂,老康……」
任君正和擦身而過的美艷女子揮手招呼,並扭頭給少安一個鬼臉。
「少安,我可找到你了。」美女嗔斥著靠向他。「我Call了你幾百次,你都不回Call,什麼意思嘛?」
「我一天二十四小時有二十三小時半在手術室,B.B.Call已經在我抽屜裡冬眠了。」
他大概有什麼不對勁。突然間,所有前女伴過去吸引他的,都令他倒盡胃口。
例如眼前露肩裝下酥胸若隱若現,非但引不起他的慾望,反而使他反感極了。
咦,今天是什麼日子?怎地已絕交,甚至聲言斷交,從此再也不要看見他的女人,都一一冒了出來?
「你好討厭哦,人家一直等,你都不打電話來,什麼意思嘛!」
什麼意思嘛。這句嬌嗲的口頭禪,以前少安覺得很可愛,今天卻刺耳得很。
「我不記得我說過要打電話,你倒是說過除非你瞎了,再也不要見到我。」
「哎呀!」她拽著他的胳臂搖晃,「你真的希望我瞎嗎?」
少安歎一口氣,挪開她的手。「別把它扯斷了,這隻手很名貴的。你找我有什麼事?」
他邁步往前走。
沒料到他的冷淡,她怔了怔,連忙蹬著三寸高跟鞋趕上他。
「少安,你這次去巴黎要待多久?」
他呆了呆。「你怎麼知道我要去巴黎?」
他早上才作的決定,除了他自己,只有旅行社的代辦知道。
「替你辦簽證、訂機票的是我表姐。」
「喝,你的親戚網真大。」
「你要去多久嘛?」
「幹嘛?」
「我好向公司請假,安排一下呀。」
少安啼笑皆非。「你不必去機場送我,我又不是一去不回,要在巴黎定居了。」
「哎,我和你一起去呀。」
「小姐,我們的交往在上個月便畫上休止符了。記得嗎?」他溫和地說。
「但……」她眨眨假睫毛,「你以前說過有一天要帶我去巴黎的,我以為你要用這次機會表示你的懺悔。」
「我說那句話時,你還是我的女朋友。」
她瞪住他。「這麼說,你是要帶你的現任女朋友去囉?」
「我只帶我自己去。」
「你幹嘛買兩張機票?」
因為他不想在飛機上再來個艷遇。他受夠女人了。
雖然如此,但是坦白說,這算是他咎由自取。
「我多買個座位,好讓我自己的活動空間大一些。行了吧?」
「不行。你為什麼不能帶我去呢?我這麼苗條,不會擠到你的嘛。」
「小姐,我再說一遍,我們之間已經結束了。我不會帶你或任何人去巴黎,我要一個人去度假。」
「你真的不帶我去?」
「抱歉讓你失望。」
「你這個混球,混蛋加三級,惡棍!」
「對對對,所以你最好遠遠走開,離我越遠,對你越好。」
她掄起大皮包打他。「我希望巴黎鐵塔倒下來壓死你!」
「到時請節哀,不要太難過。」他對她氣咻咻走開的背影說。「對了,那座鐵塔是叫艾菲爾鐵塔。」
****
「巴黎!你去巴黎做什麼?你買的是頭等艙?!上帝,孟廷,你瘋了嗎?」
孟廷倏地把沈雁舉在空中揮搖的機票拿回來。
「你比我的老編還要大驚小怪。所有單身坐頭等艙去巴黎的人都是瘋子嗎?」
「你跟人家比?」
「我誰也不比,我不能快快樂樂寵自己一下嗎?」
沈雁瞪著回到鏡子前面,滿意地前看後看左看右看的孟廷。
「人要衣裝,一點不假。如何?沈雁,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吧?」
「看不習慣。」沈雁說,可是不得不承認——「唔,腰是腰,腿是腿,胸是胸的,是挺婀娜多姿。」
孟廷白她一眼。「身為舞台劇演員,背了那麼多台詞,像樣的讚美都說不出一句。」
沈雁走過來,翻看象牙白亞麻套裝的標價牌,嘖嘖有聲。
「好看,好看,價錢可觀極了,簡直是壯觀。」
「一分錢一份貨嘛。」
孟廷做個鬼臉,兀自哈哈笑。
「你還真能苦中作樂。」
「我才不苦哪,」孟廷脫下套裝,換上件花洋裝,轉一圈,大裙擺飛揚起來,像一朵花。「嘩,看我多美呀!」
她是很美。沈雁看呆了眼。從來都不知道孟廷有如此曼妙的身段,玉肩粉臂,凹凸有致的曲線。她一直只覺得孟廷笑起來甜美可愛,本性純良。
「唔,的確人是要衣裝的。」
孟廷打她一下。
「喂,我投你支持票-!」
「你是諷刺人。」
「我生性憤世嫉俗。什麼?還換呀!你買了多少衣服?」
「不多不少。」
「簡直發羊癲風。」
「你要口吐白沫的話,站遠些啊,別弄髒了我的新衣。」
「有時候我實在不懂你是真的傻,還是裝傻。」
「被人拋棄的是我,你幹嘛唉聲歎氣?」
「我瞧你這麼樂,擔心你受刺激過度,中樞神經失常。可是你又一向有股子傻勁,我搞不清楚你是想通了,還是想不開。」
「傻人有傻福,他娶了別人,說不定是我的福氣呢。」
「你能這麼想最好。可是為什麼大把花鈔票,把自己弄到破產?」
「嘖,沒這麼嚴重啦,我不過是把所有積蓄拿來痛快的疼愛自己一下。錢,再賺就有了嘛。」
孟廷省吃儉用的儲蓄,盤算著將來和那個@#※共同創立小家庭。這件事,沈雁是知道的。
現在一切成了泡影,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可見她還是受了不小的打擊。
「也對,好,開開心心去玩吧。」沈雁說:「聽說法國男人浪漫又多情,說不定你會有艷遇哩。」
「嗟,才不希罕男人來插花,這是我的假期。」
****
沈雁哭得稀里嘩啦。
「叫你不要來送嘛。你這哪叫送行?送葬還差不多。」
「呸呸呸,童言無忌!」
凌志威遞手帕給沈雁。
「要不是我認識你們倆,看你如此依依不捨,我會以為你們是同性戀。」
沈雁對他齜牙咧嘴。「也許我們就是。」
「那我最好去警告那個傢伙。」凌志威說。
「哪個傢伙?」兩個女人一起東張西望。
「他走開了。喏,穿黃褐色襯衫,墨綠色休閒褲那個,乖乖,一身的ARMANI,身價可不凡。」
沈雁瞄他一眼。「喲,你眼睛挺尖的嘛,對品牌如此瞭解。」
凌志威咧咧嘴,「ARMANI是我的最愛,可惜For my eyes only,只夠格眼觀心賞,買不起這種行頭。嘿,他又在看孟廷了。」
「也許他看的是沈雁。」孟廷說。
「就是嘛。」沈雁搔首弄姿一番。「哇,他帥呆了!孟廷,他若不是坐在你旁邊,要設法和人換座位,知道嗎?」
「男人,拒絕往來戶。」孟廷說得斬釘截鐵又堅決。
還是偷偷瞥了一眼。
哎喲,真的是個美男子呢。
少安一見那兩女一男都望向他,連忙再次轉開臉。
不行,不行。不是發了誓,遠離女人,去休假修心養性一番嗎?
完完全全單獨一人地,思考如何改變他過度浪漫多姿的生活。這是他此行的主要目的。
那,為何選擇浪漫花都為目的地?
呃,這叫以毒攻毒。他如此自解。
忍不住又悄悄瞄那位穿象牙白亞麻套裝的女子一眼。
微卷的短髮,心型臉蛋,俏麗迷人,高雅端莊,穿著品位不凡。
不曉得她坐哪一班機?欲往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