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十四歲,剛升國三那一年,媽媽又懷了小寶寶。醫生說是個弟弟,媽媽很高興,跟她說,爸爸一直想要一個男孩,有了弟弟,爸爸就會回家了。
奶奶也很高興,跟媽媽想的是同一回事,可是媽媽的高興很單純,奶奶的高興還滲有濃濃的憂鬱。蘭或許不是個腦袋很清楚的孩子,要她背英文單字、解數學程式像要她的命,可她的感覺敏銳得跟動物的直覺一樣,她說不出是什麼怪異,就是直覺到,媽媽的期待,是不對的。
爸爸會比喜歡她更喜歡弟弟嗎?不,不會的?他根本不喜歡小孩子,他是一個根本沒有感情的人;他不殘忍,他只是一個沒有感情的人。他不會愛媽媽,也不會愛奶奶,更不會愛她,他甚至不愛他出自己……她就是知道,像這樣的人,絕對也不會去愛她媽媽肚子裡的弟弟。
可是沒關係,至少她會愛弟弟,她已經寂寞太久了,弟弟生下來,她會照顧他;等她國中畢業,就可以去工廠當女工,一個月八千塊,這是很大一筆錢!她跟廠長都說好了,一畢業就上工。她有工作後,就可以養活弟弟和奶奶,媽媽也不必再去做陪酒的工作,人家說,酒喝多了對身體不好,媽媽就是因為身體不好,才會經常打她出氣,才會整天昏睡,才會常常莫名地淚流滿面。
媽媽自從懷了弟弟,便帶著她搬去跟奶奶住,她辭掉陪酒的工作,專心養起胎;奶奶也開心地燉這熬那的,連她都補到了。這般年紀的小女孩十個有九個半討厭吃中藥燉的補品,連小芳都不愛吃,她卻愛極了,湯裡頭有雞腿呢,奶奶會給她的媽媽吃一隻,也給她吃一隻。
雞腿的肉又滑又嫩,含在嘴巴立刻就化了,還來不及咬,就讓她有一種連舌頭都要吞下去的感覺。
最好的其實是,媽媽不喝酒,脾氣好很多,會對她笑、給她買新衣服,不罵她也不打她,日子過得跟在天堂簡直沒有什麼兩樣。
可是這樣的日子,在那個叫爸爸的惡魔再次回來以後,就像玻璃砸在地上一般,整個碎掉了。
爸爸說,他要跟媽媽離婚!
他說他找到了一個女人,既上道又有錢,什麼都允他,就是不愛他有一個妻子。那女人說逢場作戲可以,妻子——尤其是一個大著肚子的妻子,她光想到就心煩,麻煩他先回家處理掉再說。
「我不要離婚!如果你要離婚,我就去死,我會帶著你的兒子跟女兒一起去死!」
阿玲淒厲的聲音劃破靜夜更顯得淒絕而駭人,傳說中的鬼哭就像這樣子恐怖嗎?
蘭不知道,她只知道奶奶緊緊抱著她,全身都在發抖,熱熱的淚又燙著她的頭皮,奶奶哭了,媽媽也哭了,她們是不是好怕?
沒有哭的只有男人跟她,這是不是遺傳呢?不知道弟弟在媽媽的肚子裡,是不是也不哭不怕?
媽媽還說要帶著爸爸的兒子女兒去死?兒子還在媽媽肚子裡,女兒指的就是她嗎?她從來沒想過要去死——死,應該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吧?
爸爸只是冷冷地看著哭得跪倒在地上的媽媽,像電視劇中負心的男人一樣,狠狠地抽出媽媽雙手箍緊的腳,又狠狠地補上一腳,將束縛住他的力量遠遠踹開,然後說出比踹媽媽一腳還要教她痛千百倍的話:
「那就去死啊!」
他丟下話,便像無數次回來拿錢的日子一樣,頭也不回地離開她們。
後來阿珍割了腕,沒死成。她跟阿榮畢竟不同,話雖然說得狠,終於沒帶著蘭和她弟弟一同去死,只是老天爺依然沒有放過蘭的弟弟,難產讓阿玲痛得死去活來,一個沒有心跳的胎兒,是蘭無緣的弟弟。
醫師並且宣佈,阿珍從此不能再生小孩。
蘭看著躺在病床上的媽媽,臉色比床單還難看;床單是雪白的,媽媽是灰色的。聽說死人的膚色是灰的,媽媽還沒死,只是心死了。
阿玲自此沒有再說過什麼話,靜靜地,一個人哀悼著屬於她的悲傷,靜默著直到離去的那一天,才抱著蘭跟奶奶放聲大哭,說她對不起她們。
奶奶也哭了,說對不起她們不要緊,最重要要對得起出自己。
那個有錢的日本伯伯站在門口,將阿玲扶進車裡,臨走前看見蘭孤伶伶的一個人,有一絲猶豫,看著她,問她要不要一起去日本?
蘭搖搖頭。她走了,奶奶怎麼辦?而且日本人對中國人不好,那麼多年過去,大家都忘了,可是歷史忘不掉,蘭不聰明,可是她知道侵略是什麼。好像她媽媽就是被這個有錢的日本伯伯侵略一般,媽媽才剛過三十,美得像盛開的花朵一樣,可這個伯伯只比奶奶小幾歲,叫爺爺也行,他的手上跟奶奶一樣,皮皺皺的還有一些褐色的斑點,這樣的手牽著媽媽細細的手,就像是一種侵略。
蘭憂傷地看著媽媽坐上車離去,她想她一輩子也不會喜歡日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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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真的不再唸書了?」
生產帶不斷地將電子板的零件推過來,小芳面前的工作台上一下子就堆了一疊「未完成品」。蘭笑了笑,將小芳還沒完成的工作拿到手邊,迅速地將它們組合好,傳給下個人。
「不念了,怎麼念?又考不上,想念也沒辦法。」
「去補習嘛,不念高中你要做什麼?」
「在這邊上班挺好的,工作也不難做,還有錢領啊。」
「才八千塊!根本是虐待童工。」
「八千塊也不算少了。」
「太少啦!」小芳很無奈地說。八千塊錢一個月,要從早上八點做到下午五點,除了上午十點可以休息十分鐘,中午吃飯停半小時以外,雙手必須不停不停地做著,在她看起來上樣的工作簡直恐怖!恐怖到了極點呀!
「夠用了。又不必付房租,奶奶還有積蓄,我花的錢也不多。」蘭仔細地將零件組好。國三畢業的暑假,她沒考上高中,就到工廠上班;小芳則不負眾望考上台中女中,嫌放假太無聊上天便嚷著要陪她來上班。
她默默地將小芳組不好的零件重新裝好,像這樣的工作,小芳做半天就膩了,她這麼優秀,怎麼能做這樣的工作?
「我覺得你還是再念一點書比較好上種工作跟薪水,總不能領一輩子。」
「會調薪的。領班說,做滿三個月就可以調薪了。」
「調多少錢?五千還是一萬?真是這樣也還是很少啊!」
「哪有可能?」蘭笑了:「三個月後調全勤二千元,非常好了。」
「拜託!你是做心酸的嗎?J小芳拉著蘭的手,一邊搖著說:「我都不知道這種工作你竟然做了一個多月?我看你今天乾脆跟我一起走吧,反正八千塊一個月,不做一點也不可惜。」
「不做,你要我喝西北風呀?小芳,你累的話就先回去吧,不用陪我沒關係。」
「你怎麼那麼固執啊?」
「我不是固執,這是命。」
「你神經工年紀輕輕學人家認命,有沒有搞錯?」
「我怎會搞錯?姑姑買給我的英文教材,那麼貴,上面說連小孩子都會,可是我還是不會,這樣笨的我,不認命要認什麼?」
「你不會,我可以教你,其實學英文並不難。」
「不難的我還不是不會,你每次教我,教到最後都會生氣。J
「我沒生氣啦,只是急嘛!你知道我一向急性子,我才不會生你的氣。」
「我知道,可是我就是不會啊!就算請外國人來教我一定也不會!就算我學好英文,數學也不行,還有理化,連最簡單、只要死記就好的史地我都背不起來。」蘭低下頭喃喃地說,彷彿在思考什麼,突然抬起頭,一副快要哭的表情。「小芳,我有直背一直背,奶奶也有燉豬腦給我吃,可是我就是背不起來!我沒有不認真,我有想要記住它們,可是它們就是不讓我記起來,你相信我!」
小芳連忙說:「我相信你,我相信。」
蘭怕小芳誤會她偷懶不讀書,情緒一時之間急了起來,聽見小芳迭聲說相信她,才安下心來。
小芳反倒沉默了。
媽媽前些時候陪外婆到台北的台大醫院做身體檢查,證實外婆罹患了子宮頸癌,而且已經是三期了,可以拖,但拖不了幾年。媽媽回來時抱著她,哭腫了眼。
沒多久,媽媽決定將外婆接來身邊住,要帶她北上做化療,要承歡膝下,要照料她剩下的人生。
這沒有什麼不好,可是,媽媽說沒有辦法一起照顧到蘭。她追問為什麼?媽媽說她還小,說給她聽也不懂。
她小,蘭就不小嗎?她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連一心期待的弟弟也落空了,現在,還要逼她離開最後能夠依靠的奶奶了嗎?
「看她要不要唸書,考得上,給她住宿;考不上,讓她去南部找阿榮。」
「舅在高雄,混得怎樣沒人知道,要蘭去找他,妥當嗎?」
「虎毒不食子,他能將她怎樣?」媽媽盤算著。「我已經將外婆住的房子交給仲介賣掉,兩、三百萬總有的,我會幫蘭開個帳戶,存在她的名下,就算她一個人到了南部,吃穿也不愁。」
「既然不在乎她的吃穿,就讓她留在我們家不好嗎?」
「我們家只有三個房間,外婆住下了,怎有多餘的房間給蘭呢?」
「我啊,她跟我住一間就可以了。」
「你房間書那麼多,你自己的空間已經很小了。」媽媽歎了一口氣:「我知道講這些都是藉口,可是媽媽很難做,講自私一點,什麼人將蘭生下來,就什麼人去負責!今天不是我的責任,我攬了下來,別人還會說話。」
「你是怕爺爺奶奶說嗎?」小芳說:「他們才不會說什麼,他們人那麼好,一定不會排斥蘭。」
「他們不說不代表我就可以那樣做。公婆不住在一起,反而接自己的媽媽同住,於情於理,已經說不過去,你還不知道人言可畏。」
「人言比蘭還重要嗎?人言算什麼呢?你竟然要讓舅負起責任!全世界就他不懂得責任怎麼寫!」
「我都知道,我都知道。」媽媽只是歎氣,就開始著手變賣外婆的故居。
……
「小芳,想些什麼?一句話也不說?」蘭停下手邊的工作,看見小芳發呆便問她。
「我肚子餓了,我們去吃東西好不好?」
「不行啦!才十一點,不可以離開工作崗位啦,被領班抓到非炒我魷魚不可。」
「讓他炒啊,像你這樣便宜的魷魚,他炒起來也不會太痛快。」
「我這個月做了五天,給他炒魷魚,不就一毛錢也拿不到?」
小芳兩手拉著她,把她拖到門口,拖拖拖——一直拖出了工廠!蘭真是的,離開這種地方,還有什麼好遲疑的?
她伸手到背包裡,掏出皮夾:「八千塊一個月是不是?除以三十乘以五,一千三百三十三點三三……除不盡,喏,一千五百塊給你,你今天沒做滿,算賺到了。」
「我才不想賺你的錢。」蘭不拿。
「拿去!」小芳硬塞給她。「是我害你丟了工作,我賠你,不然你再請我去吃牛排,我有很多話要跟你說。」
「好吧。」蘭乖乖收了錢—將它們放在小芳送她的鵝黃色皮包裡。小芳說一,她不會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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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辭掉工廠的工作差不多一個月,她姑姑便賣掉房子,將所得的兩百八十萬存在為她新開的戶頭裡,小心翼翼地教她存摺跟印章要分開放、金融卡怎麼用、交易明細要確實撕掉、不要去轉帳等等瑣事。
「蘭,姑姑不是不要你,姑姑有難處的,你懂嗎?J姑姑流著淚,拉住她的手,將她的東西裝在小行李箱,送她上了火車月台。
「我知道。姑姑,你要照顧生病的奶奶,我可以一個人去南部找爸爸,我懂得怎麼照顧自己,姑姑也要照顧自己。」
「蘭,你真是好孩子。」姑姑拿出面紙擦去眼淚。「小芳還在生我的氣,不願意來送行,過幾日,等她學校放假,我帶她一起去看你。」
蘭點點頭,突然想到什麼,又把姑姑交給她的存摺拿出來。「姑姑,幫我將錢交給小芳,讓她去買她喜歡的東西。小芳以前告訴我,她喜歡的東西在超商買不到,那在百貨公司應該買得到吧?百貨公司的東西很貴,我以前沒錢買給她,現在我有錢,可是沒辦法陪她去百貨公司了。姑姑,你幫我把錢給她好不好?」
她姑姑流著淚,摸摸她的頭:「等我們去看你時,你自己拿給她,其實,南部也有百貨公司的。」
「真的?」
蘭回頭看見火車進站,連忙拖住行李,進了車廂,安安穩穩地坐在自強號舒適的座位上,對窗外依然流淚的姑姑揮揮手。
她不怕一個人去陌生的地方,也不怕去見那個每次出現她生命之中就會帶來冰天雪地的男人。她小時候被媽媽怎麼打,都不曾哭叫喊疼,她一定是一個不懂得害怕的人!
姑姑說,小芳在生氣她讓她一個人去那麼遠的地方。
可是,高雄又不遠呀!姑姑說,三個小時就到了,她想,待會兒吃一個便當,閉上眼睛,還沒睡飽就會到了吧?
她當然捨不得小芳,可是小芳要上高中,課業那麼忙,本來就不能常常見面;捨不得奶奶,可是奶奶生病了,自己怎麼可以再讓奶奶繼續照顧她?姑姑說房間不夠,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她捨不得媽媽,可是媽媽跟日本人走了;日本,比高雄還要遠很多,要搭飛機才會到。
她也捨不得未出生的弟弟,可是老天爺連見面的機會也不給她。
她知道,不是捨不得,就可以不放下,這就是認命,命中注定要你怎樣、不要你怎樣,都是無法改變的。
她早就知道,什麼叫做「萬般都是命,半點不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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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找阿榮?他不住這裡已經很久了。」
一個看不出是三十歲還是四十歲、化著妝、頭髮吹得很漂亮的女人拿著菸,倚在昂貴的石牆邊,偏著頭半垂眼瞼歲著她。
蘭低頭看一下手邊的地址,一手拖著行李,又抬起頭茫茫地看著女人。
「那,他去哪裡了?」
「我怎麼知道他去哪裡?」
「可是姑姑只給我這裡的地址,如果找不到他,我要去哪裡?J
「去哪裡都可以,只要別來煩我,我跟他已經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阿姨!」蘭叫住轉身回屋子的女人。
「什麼事?」女人回頭,神情很不耐。
「我……我走了很遠的路,你這兒很難找,又很偏僻,周圍一間店都沒有,你的房子很大,可不可以借我住一晚?上晚就好,明天一早我就走。」
「不方便。」
「我可以幫你打掃屋子,我——」
「我說不方便。」女人朝她吐了一口菸。「意思是說—現在屋裡有男人。」
「有男人也不要緊的,給我住一晚,住在你屋外的草坪也可以的,只要借我棉被就行了。姑姑說,外頭壞人多,千萬不要在外面過夜,我不可以讓她擔心的。」
女人看著她,半晌,問道:「阿榮是你什麼人?」
「媽媽說是我爸爸。」
「是嗎?」她熄了菸。「你是來投靠他的嗎?投靠他也沒有用。」
「沒關係,我自己有錢,我可以工作,是姑姑要我來找他。我的話就算找不到他也沒關係。」
女人沒有多說什麼,領了她進去,打開冰箱,給她一瓶飲料,讓她坐在沙發上。
「今天如果是像阿榮一樣的男人,讓你住下來也沒什麼,不過現在屋子裡的,是我的金主,他比我大,什麼事他說了算,你給我醒覺點!知不知道?」
蘭點點頭,喝著飲料。醒覺什麼?她哪裡曉得,不過女人的意思一定是要她惦惦的,一句廢話也別多說。
女人進了房間,蘭靜靜地等了很久,終於忍不住打開電視看,她切靜音,是中華隊對日本隊的籃球現場直播上點聲音也沒有,實在不夠刺激。
「喜歡籃球嗎?」
一道低沉的聲音由背後響起來,嚇了她一跳,蘭回過頭,看見一個男人正打開冰箱拿水喝。
客廳有點暗,她看不清楚他的長相,只知道他打著赤膊,穿著黑色長褲,腿很長,是長腿叔叔呀!
「喜歡。」她說。
「喜歡轉大聲一點沒關係。」
「阿姨……阿姨在睡覺。」
「一點聲音吵不醒她的。」
她將聲音轉開大一點,不敢太大聲。阿姨不是教她醒覺著點嗎?
她是不是吵醒阿姨的金主了?
男人又進了房,再出來時已經穿好衣服,坐到她的身邊,陪她一起看籃球。
中華隊贏了日本隊,她笑了笑。
「我不喜歡日本。」她說。
「是嗎?」男人也扯了扯嘴角,盯著她看,那笑起來輕輕飄揚的眼尾,閃爍的光芒就像星星灑落的碎片。半晌,有些恍神,然後又說一次:「是嗎?」
「嗯。」蘭很肯定地點頭。又問:「你肚子餓不餓?」
「還好吧。」
「我餓了。」蘭摸摸肚子。「我得等阿姨醒來,問她可不可以用廚房。」
「你會煮飯就去用,不問她也沒關係。」
「可以嗎?」
「如果你要煮就順便煮我的吧。」
蘭走到廚房,打開冰箱,發現冰箱裡除了飲料跟酒,幾乎什麼也沒有,還好有蛋跟泡麵。
泡麵不必冰在冰箱吧?她想大概是阿姨買了蛋跟泡麵後懶得再拿出來,所以連塑膠袋也一起冰著。
她煮了兩碗泡麵,到客廳叫那個叔叔一起來吃。
「原來你會煮的是泡麵?」男人拆開免洗筷,樣子很有點不以為然。
「不止啦,可是冰箱什麼也沒有。」一些複雜的像義大利面她也會煮的。
「說的也是。」
男人低頭吃泡麵,不再說話,蘭也不多話,兩個人各自吃著碗裡的面。
男人先吃完,看她靜靜地吃麵,突然問她:
「聽說你是阿榮的女兒?」
「嗯。」她也是聽她媽媽跟奶奶說。不知道他又是從哪裡聽說的?
「雅如說的。」他看見她的疑問,便對她解釋:「雅如就是你口中的阿姨。」
「喔。」那就是自己告訴她的。
「你叫她阿姨,她不會高興,她才快三十而已。」
「那要叫什麼?」
「隨便你,要叫什麼我管不著。」他笑一笑,很有興致地問她:「阿榮不知道跑哪裡去了,你怎麼辦?」
「租一間房子,找個工作就好。」蘭想都不必想就答,停頓了一下,又說:「不知道可不可以回去台中?可是姑姑讓我來高雄,我如果回去,她會擔心,我還是待在高雄好了。」
「你年紀那麼小,有必要急著找工作嗎?應該去唸書吧?你十八歲了沒有?」
「還沒啦。」蘭搖搖頭。她看起來像十八歲了嗎?「姑姑給我很多錢,暫時不工作也沒關係,可是我頭腦不好,考不上學校,我去哪兒唸書?」
「補習啊!你有錢,不會去最有名的補習班補個一年,如果還考不上,那是老師的問題,不是學生的。」
「聽你說的好像很簡單。」蘭哼了一聲後樣的話講給她的老師聽,不把她氣到吐血才怪。
那男人若有所思地盯著她看。
「阿榮說他女兒不知是個白癡上是智障什麼的,我看你不太像。」
「我跟他又不是很熟,他怎麼知道我怎樣?說我沒有唸書的頭腦,我承認,可是其他我會的東西也不算少了,起碼我運動方面樣樣行,會吃飯也會唱歌,還可以到工廠工作賺錢。你覺得我是白癡,還是智障?」
「都不是。他還說你不會說話,看來也不是真的。」
「我又不是啞巴,幹嘛不會說話?」
蘭吃完,把桌上的東西收一收,免洗的碗筷丟進垃圾筒上兩下就清潔溜溜了。
「叔叔?」看著他,她遲疑了一下。「我可以叫你叔叔嗎?」
「你愛怎麼叫就怎麼叫。」
「你是不是認識那個人,我是說……我爸爸?」
「有過幾面之緣。」
「你知不知道他去哪裡了?」
「不知道。」
「喔,那算了,問你也是白問。」
「你不問怎麼知道?」
「我剛問你,你不是說不知道了嗎?」
「不知道也可以變成知道,重點在於想不想知道。」
「那你想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