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寫這麼「過分」的女主角,她竟然不愛男主角。
可是,不愛就是不愛啊,怎麼樣?不行哦?管你是身價幾百億的豪門貴公子,管你長得高大又帥氣,才華洋溢,頭腦一等一,就是不愛你,怎樣?
誰規定有錢就一定會被愛?誰規定帥哥就一定吃香?頭腦好就一定愛情順遂?不、不、不!個性好,彼此談得來,比什麼都來得重要。(相信已婚者的忠告,比較可靠喔!)
當然,最後還是要給他愛下去啦!否則讀者會哭泣,作者會被唾棄……所以啦!作者除了要會編故事以外,還要有一點點同情心,教有情人皆有圓滿的結局。
寫到後來,忽然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衝動,很想寫他們下一代的故事,有著棉棉的美貌和段豪成個性的……女主角,會不會太恐怖了一點?
可以考慮、考慮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