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那個男人。
這次我可以百分之百地確定,他在看我。
前兩次經過他身邊都曾感受到他的目光,但我沒有放在心上,畢竟陌生人間偶然的目光交會是常有的事。不過這會兒我確定了,這不是偶然,他確實盯著我瞧。遠遠地,他便發現了我,並且,目光隨著我而移動。在我將要靠近他的桌邊時,他甚至對我挑了挑眉。
我也對他扯了扯嘴角,腳下不曾稍作停留便從他身邊晃了過去。走沒兩步,手就教人給扯住。回頭望去,是他──那個與我對視的男子。這麼近的距離下,我才發覺,他有張似曾相識的臉孔。
揚起一道眉,我看著被握住的手,再度看向那張帶笑的臉。我確定了自己不認識他。
「你認識他嗎?」身旁的木瓜扯扯我的衣袖,以略大的音量在我耳邊問道。說話的同時,兩眼還直勾勾地盯著面前的男子。
木瓜是我同學,一個粗線條的女孩。「木瓜」這個綽號的由來是源於她胸前非常傲人的兩座山峰,經由她,我證實了「胸大無腦」這句話確有幾分道理。她喜歡吸引異性的注意,無論那個異性長相如何。她確實也有引人注意的本錢,還算漂亮的臉孔配上魔鬼的身材,常令身旁的異性眼睛為之一亮。也因此,她不大能接受異性對她的忽視。
我認識他嗎?對她而言,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否則,他怎麼會忽略了美麗大方的她,轉而注意她身旁長相平庸的我?扯出個無辜的笑,我對她聳了聳肩。
「不認識。」
這句話也是對他說的。說話的同時,我將手抽了回來,朝他點點頭,舉步離開。
木瓜仍不死心,跟在我身邊,卻頻頻回頭。直到走遠了,才勾著我問道:「他是誰?」
「說了,我不認識的。」我睨了她一眼。
「少來!」她推了推我的肩。「不認識他為什麼抓你的手?」
「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大概是認錯人了吧?」
「是嗎?」她懷疑地看我。
「九成九是。要不然,他怎麼沒追上來?顯然是近距離下他發現認錯了。」我說。對自己的推理頗為得意。
她想了想,似乎頗能接受,便不再追問。不知不覺,已走回我們的房門口,安靜無聲,看來,大家都睡了。我和木瓜互看了一眼,各自走回自己的床位準備睡覺。
躺在床上,我卻怎麼也睡不著。
這是在大學最後的一個耶誕節了。同學計畫著到溫泉度假村過,隨便登高一呼,竟就找到了近二十個追隨者,頗令人訝異。有些班級的畢業旅行還不及這個人數哪!
人數多不稀奇,成員才是令我稱奇的。這些人之中,有十個是我們固定的小團體,平時瘋慣了的;其中幾個則是淑女團,平時優雅文靜得幾乎要令人忘了她們的存在,我不大明白為什麼要找她們同行,我們根本不是同一掛的。可是,我不敢提出異議,免得又落個不合群與排外的罪名。
果然,玩真心話大冒險時,她們出的題目都是諸如:向你左右的同學握手,並說耶誕快樂之類的。聽到題目時,我們幾個真想死了算了。
不知該說老天無眼還是上天公平,她們竟都抽到自己的題目。什麼二十秒內在棉被中脫掉內在美交給主持人,否則身著內在美繞場一周,以及將免洗褲外穿、套在頭上之類的題目她們一個也沒抽到。不過,其實這樣也好,因為我也無法想像她們抽到這些題目的結果。
她們真的很%$#@&……大家玩得正高興、情緒正高張時,她們卻全都鑽進了被窩。
倒了三分之一的人,大家的熱情也熄了一半,開始三三兩兩地聊天,或打起麻將。今天我沒有八卦的心情,也不想打麻將,於是拖著不會何麻將的木瓜出去晃晃。沒想到這個度假村這麼的小,走沒幾步就繞完了一圈。於是,我和木瓜就這麼一圈一圈地繞著,也才會遇到那個男子……我想起來了,剛才覺得他很眼熟,原來,他長得與我青梅竹馬的玩伴有幾分相似。
想到他,我的嘴角不自覺地揚了起來,和他是鄰居,也是幼稚園及國小同學,他是大家所謂的天才兒童,總是人小鬼大地知道許多不是那個年紀的孩子該知道的事。大人們總是在稱讚他,將他捧上了天,也寵壞了他。
他幾乎從不聽課,因為老師說的他都會;他也不和同學們玩,因為他們很笨.
我是他唯一瞧得起的女生,因為我常整倒他,也所以,他從來不敢說我笨。他對我滿好的,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總不忘與我一起分享。他甚至說過,長大了,要娶我當新娘。
不過,國小五年級他就搬家了──
糟!我的精神好像愈來愈好了。
坐起身看看左右,所有的人似乎都已經睡著了,秋秋還呼隆隆地打著呼。
有一點可怕,除了秋秋的打呼聲,周圍一片寂靜,而且黑壓壓地,只有玻璃窗透進來的微弱燈光,想將身邊的人搖醒,想想,還是算了,他們大概都睡熟了,不會有人理我的。
我怕黑,非常怕黑。又躺了一下,我認命地披上外套,輕手輕腳地走出房門。
果然,外面的世界燈火通明,熱鬧得很。
我走到停車場一處角落坐著。在這兒,正對著茶棚般的餐廳,可以清楚看到、聽到餐廳中的人群及喧嘩。有自己的一方小天地,又不至於過於陰暗冷清,我很喜歡。
現在已經凌晨三點多了,卻還有許多人才剛到。他們之前在做什麼?睡飽了才來的?還是已經狂歡了一場,現在來續攤?看著一輛接著一輛駛進的車,我心中不禁如是地想道。
我撐起下巴,有趣地盯著一段距離外的熱鬧。我喜歡這種感覺,身處人群之中,清楚地知道他們與自己是不相關的,觀察他們,是頗有意思的事。
「記得我嗎?」身旁忽地傳來一句問話。
剛才太專心於所見、所想,竟沒發覺身邊不知何時多了個人。轉過頭去,就著有些陰暗的光線,我認出他是方才在餐廳中見到的男子。
我沒有表情地瞪著他。
他笑了。笑容有幾分稚氣。
我確定他不是我童年的玩伴。那個沈昱中從小就-得二五八萬地,少年老成,不可能到了二十多歲還有著一臉稚氣。
「你是謝純純吧?」或許是見我沒有反應,他開口問道。
我瞪大了眼。不會吧?真的是他?
他的笑更張揚了。伸出食指抵著我的下巴,將我微啟的嘴合了起來。
直覺地將他的手拍開,我側著頭看他。「你……你是沈昱中?」
「對。」他昂高了頭。這時候的他又有小時那個-得令人想扁他的影子。
看著他,我的嘴角緩緩地揚了起來。「好久不見,」
「是啊,好久不見。」他笑著回應道。
我盯著他,仍是無法將他與童年時的那個小中中聯想在一起。
「你變了好多。」我說。
回想以前的他,又黑又干,活像只小猴子,加上一臉-得令人想扁他的表情,十足十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長相;而面前的一張臉,生得濃眉大眼、五官分明,可以稱得上是美男子了。實在令人難以想像他們竟是同一個人。
「是嗎?」他聳聳肩,又笑著看我。「倒是你,完全沒有變,一眼就認出你來。」
我摸摸自己的臉,皺起眉頭。「少來了,怎麼可能完全沒變?」說我完全沒變,這絕不是恭維的話。小時候的我又胖又醜。最起碼,現在的我瘦多了。
他狀似認真地左右打量著我。「真的沒變嘛!」拉起我的一綹頭髮。「你自己看,連髮型都和國小五年級時一模一樣。」
原來在他眼中,我還是那個又胖又醜的模樣。從他手中搶回自己的頭髮,不再與他說話。
他也靜默著,沒再開口。
我們之間,安靜了半晌。咬著唇,我斜睨了他一眼,才發現,他一直盯著我瞧。
「你知道嗎?我差一點就結婚了。」他突然開口道。
「結婚?」我的興趣全來了。轉過身,睜大了眼看著他.
在我們這個年紀,大家想的都是讀書、玩與戀愛,結婚這種事似乎離我很遠。尤其很難想像,那個驕傲、不可一世的小中中會這麼年輕就如此想不開,有將自己綁住的念頭。
是的,對現在的我來說,婚姻是一種束縛。
「你說差一點,那後來呢?」我好奇地問,
「後來,後來就分手啦。」他說得稀鬆平常,好像這種事常常發生。
「分手?為什麼?」我更好奇了。從打算結婚到分手,這個轉變未免也太大了些。
他聳起一道眉,看我。「因為你。」
「我?」我愣了會兒,隨即明白自己被耍了。白了他一眼。「一點也不好笑。到底為什麼?」我追問著,不過,幾乎是立刻地,我舉起一隻手。「算了,如果你不想說就算了,別勉強。」犯不著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心再去勾起他的傷心事。
他笑了,搖頭晃腦地。「我是說真的,因為你。」
我瞪著他,猜測著這句話的真實性。看他那嘻皮笑臉的模樣,我決定不相信他的話。
「你不相信我?」他仰頭喝了口汽水,而後將汽水罐遞給我。「要不要?」
瞪著他手上不知何時冒出來的紅色可樂鋁罐,又看著他,我搖了搖頭。我現在只想聽他快把話說完。
好像故意整我似地,他放下汽水罐,又慢條斯理地掏出香菸,抽了起來。吐了口煙,他笑著看我。「不生氣?」
我還是瞪著他。氣什麼?氣他為了我拋棄另一個女人?這太可笑了。
「我記得以前你爸抽菸你都氣得哇哇大叫。」他說。
我看了他半晌才開口道:「你又不是我的什麼人。」
看了我一眼,他又抽了兩口,將於丟在地上,踩熄。
看著地上抽不到一半的香菸,我覺得,他根本不想抽。點菸,只是存心想看我生氣的樣子。我不生氣,他也就不抽了。
轉過身子正對著我,他的表情有些認真。「她是美國人,金髮碧眼。算是一見鍾情吧?第一次見面我就迷上她了。」
「哦。」我不甚感興趣地回應道。有些可笑,聽著他的話,我竟感到有些吃味。搖搖頭,想甩開這種莫名其妙的情緒,我又問:「那又為什麼分手?」
看了我一眼,他轉過頭望向餐廳。過了好一會兒他才又說:「那一天我吻著她,感受她的溫柔、她的美麗,我覺得自己擁有了全世界,直到她睜開眼睛。」
他的表情有些嫌惡。「你能想像嗎?她的眼睛是綠色的。」
遲疑地,我點了點頭。電視上的外國人很多都是綠眼睛,有那麼噁心嗎?瞧他的表情。
他搖搖頭,「當下我就想到了你。」
拜-,干我屁事?心中想著,但我沒說出來。
看著我,他竟然又笑了,
我覺得不可思議,一個人的情緒怎麼能轉變得這麼快?
揉揉鼻子,他問我:「你知道我為什麼想到你嗎?」
我怎麼知道!搖了搖頭。
「你曾問過我,外國人那種藍色、綠色的眼睛真的看得到東西嗎?記得嗎?」
我點頭,當然記得。那是他唯一罵我笨蛋的一次。小時候我真的很好奇,總覺得外國人那種近乎透明的眼睛是假的,看不到東西。我還猜測著他們是不是帶了黑色的眼珠在身上,要看東西的時候再裝上去。當我將這種想法告訴當時國小一年級的沈昱中時,他不可思議地瞪了我半天,而後大罵我是笨蛋,當時被罵真的很生氣,可是現在回想起來,這段回憶還滿有趣的。問題是,這與他和未婚妻分手有什麼……慢著,我抬起頭皺著眉看他。
「你該不會是為了這個白癡問題和她分手的吧?」我問他。國小一年級就知道答案的人,不可能到了二十多歲了才開始耍笨吧?
「對,就是為了這個。」他說得理所當然。「當時這麼近距離看著她那一對綠得近乎透明的眼珠子,我覺得噁心極了,心中想著:這樣的眼睛,看得到東西嗎?她眼中看到的我,是什麼樣子?想著想著,我覺得自己沒法和她一起生活下去,所以,分手了。」
我覺得自己在聽天方夜譚。竟然有人會為了這麼荒謬的理由與人分手,而且那個人就在我的面前。現在我能夠明白當時他罵我笨蛋的心情了。
「那……那個女孩子現在人在哪兒?」瞧他說得好像我是害他們勞燕分飛的罪魁禍首,我覺得自己好像該說些什麼。
「在美國。」他又喝了口汽水。
「哦。」八成是受不了因為這種爛藉口被人拋棄,回美國療傷去了吧?我同情的想。突然有些後悔追問他與女友分手的原因,弄得氣氛有些尷尬。我覺得自己有責任再說些什麼。換個話題,我問道:「你現在讀哪兒?」
才說出口,我又後悔了,人家說:小時了了,大未必佳。他小時候這麼聰明,現在如果念個爛學校,或甚至沒念了,我問這個問題,他不是很嘔嗎?
「哈佛。」他說。
哈佛?我轉了轉眼珠子,新學校嗎?在哪兒?為什麼今年全國大學評鑒的排名中沒看到這個學校?「你說的是……美國的哈佛?」
他笑著看我。「要不然哪兒還有哈佛?」
難怪全國大學評鑒的排名中沒看到這個學校。我乾笑了兩聲。剛才還擔心他讀個爛學校會面子掛不住,顯然是我多慮了,人家可是哈佛的高材生哪!
眨眨我那四排不算短的睫毛,我一臉崇拜地看著他。「哇!哈佛耶!哈佛好!哈佛棒!哈佛、哈佛呱呱叫!」
他笑著搖了搖頭。
我又問他:「明年畢業了吧?」他與我同年,沒有意外的話,應該是明年畢業的。
「其實,我大學的學分已經修滿了,我現在在念研究所。」他語氣平淡地說。
愣了一下我才反應過來,因為台灣的學制似乎不能這麼做,就我所知。
「真有你的。」我在他的肩上拍了一下。我是真心為他高興的。
看著他半晌,我又說:「你變了好多,真的變了好多。」我指的不只是外貌,而是個性。
小時候的他總是將周圍的人都當白癡,一副自己最聰明的死德性。如果是以前,恐怕一見面他就開始吹噓了,絕不會這麼平淡地說出自己正就讀哈佛研究所的事。現在的他,內斂多了。
有些好奇,是什麼造成他這麼大的轉變?
似乎明白我未問出口的疑問,他開口說道:「環境會改變一個人的。」
他拿出一根菸,又像想到什麼似地,問我:「可以抽嗎?」
我笑了。這個人,剛才都抽了,現在又何必問?我點點頭。
抽了口菸,他繼續說道:「國小五年級就到美國了。完全沒有心理準備,人生地不熟,以前會的,到了美國,一點用也沒有。不會英文,什麼都行不通,當場,天才從雲端摔到了地面,成了蠢才。」
他國小五年級就到美國去了?這我倒不知道。只知道他國小五年級時是搬家,卻沒想到他們是舉家移民美國。
「我很努力地學習英文,花了很長的時間才適應那裡的生活。不過,一旦適應了,就發現,美國也不過爾爾。尤其是數學,嘖,他們真是數字白癡。你能想像嗎?我買五個五元的東西,他可以拿個電子計算機在那兒五加五加五地按了半天。」他不敢恭維地搖搖頭。
「所以,」他搖頭晃腦地,「天才又回到了雲端。」說著,他還得意地露齒一笑。
我也扯了扯嘴角。所以說,一個人的本質是很難改變的。不知該說他是自信或是自大,反正就是這麼一回事。從他認出我這件事就可看得出來。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多半會先確定對方的身份,畢竟,我們已經十多年不曾見面了。而他卻亳不遲疑地拉住我,劈頭就問:「記得我嗎?」可見得他對自己是充滿自信的。
「不過還是有天才解決不了的事。」他的笑微微斂去。「到美國的第三年,我父母就離婚了。」
我一點也不意外。事實上,他們能夠忍這麼久才教我覺得奇怪。
他母親是我們國小的老師,父親則是建築師什麼之類的,記不得了。或者該說小孩子對這些職業的認知仍是模糊的。
我曾在學校放課桌椅的儲藏室看到他母親與體育老師在親嘴。那是因為有新同學轉學到班上,而我正好是值日生,到儲藏室去搬新的椅子,就這麼-見了。陳老師,就是他母親,一陣驚慌,而後厲聲警告我,不許告訴任何人我所看到的.
她不聰明,至少比起她老公,她不夠聰明.
我也曾看過沈昱中他父親在車子裡和理髮店的阿蘭做那檔子事兒。當時我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於是好奇地站在窗邊研究著。是阿蘭先發現我的。就見他倆的驚慌與陳老師和那個體育老師如出一轍。不過,接下來的反應可是差多了。他父親塞了兩千元給我,幾乎是求我,要我別張揚所看到的。
對當時國小四年級的我來說,兩千元可是天文數字哪!而陳老師的嘴臉則是討厭極了。於是我信守對沈叔叔的承諾,沒有張揚他的事;而將陳老師與體育老師的事告訴了我的同學李存珠。
李存珠是個大嘴巴,她媽媽也是。告訴李存珠,她一定會跟她媽媽說,而她媽媽一旦知道了,就等於整個村子都知道了。
我現在才想到,不知道他父母是不是因為這件事才搬家的,偷看了他一眼,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好像是他一切不順遂的禍首。
「你呢?」他突然問道,問得我有些莫名其妙。
我什麼?我家庭和諧,父母恩愛,沒有離婚的打算。他要問的是這個嗎?我想了是,所以閉上嘴沒有說話。
「你讀什麼學校?」大概是明白我不瞭解他的問題,他又清楚地問了一次。
「哦,」原來是問這個。「F大。」說完我覺得好笑,「問這幹麼?我說了你也不知道是什麼學校。」F大在國內頗具名氣,但我相信這名氣不會遠播到美國。
他笑著聳聳肩,我明白了他只是想轉移話題,
「你不錯嘛,」我以肩撞撞他的。「到了國外這麼久,中文還說得這麼標準,一點也沒有怪腔怪調的。」
「父母離婚以後,我被送去伯父家,爺爺也在那兒。所以,在家一律說中文,還得背四書、五經,練習書法。」他瞥了我一眼。「說不定我懂的成語你還不懂哪!」
「臭屁!」我皺了皺鼻子。忽然想到了他那個美麗的未婚妻。「那你和那個金髮美女是怎麼認識的?」
他一愣。「什麼金髮美女?」會意我所指為何後,不禁失笑,「在學校認識的,我參加美式足球校隊,而她是啦啦隊的隊員,」
「哇噢!」除了這兩個字,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他說的簡直是美國影集的情節。
「你呢?」
又來了,總是這麼不著邊際地問話。不過,這次我大概知道他要問的是什麼。我搖搖頭,「待字閨中。」
他咧嘴一笑,「男人大概都被你整跑。」
看著他,我也忍不住笑了出來。小時候,他真的被我整得滿慘的。我會故意將自己弄得一身泥,然後哭哭啼啼地告訴大人是他把我推到泥坑中的。而且,還會「很好心地」為他求情。結果,他被扁得半死;或者,我會偷他的作業,把他原本寫對的答案改成錯的,然後,他會被揍兩次。老師一次,他媽又一次。因為他母親認為自己是老師,兒子一定要是最好的、最優秀的,不容許半點錯。
整他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沒有。整他的理由只有兩個字──我爽。討厭他老是一副自以為什麼都懂的臭屁樣,所以,一遇機會我就整他。
「說真的,我還滿懷念那段被你整的日子。」他笑著對我說。
我也回以一笑。「好啊,改天我再找個機會整整你。」
「哈!謝謝你,你的好意我心領了,那些回憶夠我用一輩子了。」他擺擺手。
看他的表情,我大笑出來。笑累了,將頭倚在他的肩上。很自然地,他抬起手環住我的肩,就像哥兒們似地,
「你一個人回來的?」我抬頭問他。
「不,」他搖搖頭。「爺爺在美國住累了,想回來看看老朋友,我陪著他回來。」
我想了一下,皺起眉看他。「你爺爺今天也來了?」
他又搖了搖頭。「他今晚住朋友家,我與幾個朋友一塊兒來的。」
「朋友?」我懷疑地看著他。
當初他搬家我們便斷了信息,他還與誰保持聯絡?當時我們的朋友圈是相同的,他與他們聯絡,卻吝於給我隻字片語?這個想法令我不悅地微皺起眉頭。
原本置於我肩上的手,繞過我的頸,撫著我的眉頭,好似想將我糾著的眉頭撫平似地。
我將他的手抓了下來,沒有看他。
過了一會兒他才開口道:「有幾個在美國向爺爺學中文的朋友與我們一塊兒回來。爺爺朋友的孫子與我們差不多年紀,自願當嚮導,就帶著我們到這兒來了。」
「哦。」嘴上隨便地應和著,我的心裡卻為他願意向我解釋而莫名地開心著。
「這次不只是陪爺爺回來,我自己也有些事想做的。」他又開口道。
我等了半天不聞下文,只得抬起頭看他。「什麼事?」
「找你,」他清澈的眼認真地看我。
與他對視幾秒,我發現自己的心跳亂了幾拍,連忙挪開視線。
嚇!這傢伙,眼睛會放電的!
我感覺到肩上的手微微收緊,他朝我靠了過來,他的頰貼著我的發。忽然覺得有點熱。我猜想,我的臉大概紅了,只希望這麼暗的光線下,他別看到我脹紅的臉。
我隨即又有些不悅地做皺起眉頭,暗斥自己沒有用。一直以來身處的小團體中有男有女,我們之間根本沒有性別的分界,大家甚至還一塊兒看過A片,一起嘲笑男主角的長相和女主角的身材哪!現在他只不過是搭我的肩,我臉紅個什麼勁兒?
「和她是去年分手的,那時候想到了你,就一直無法忘記,於是我告訴自己,我要回來找你。」他的聲音又忽然在我耳邊響起。
「哦。」
他笑了,拉開一點距離看著我。「你真的一點都沒變,連說話的習慣都一樣,謝鈍鈍。」
謝鈍鈍,這是他小時候發音不清楚時喚我的方式。到了國小口齒清晰了,他仍改不掉。而且不許別人跟著喊,只有他這麼叫我。
「我有回去以前住的地方,面目全非了。」他搖搖頭。「蓋了高樓,我向住那兒的人打聽,沒人知道你。以前的鄰居全搬走了。」
我才不信。或許他真的回去了,但那不是為了我,他會這麼說,只是因為今晚碰巧遇見了我。
心中饒是如此地想著,我卻無力抗拒,當他抬起我的下巴,當他的頭俯了下來,當他的氣息籠罩著找,當他的唇吻上我的──
「純純,原來你在這兒。」是鹵蛋的聲音。
我連忙推開他,跳了起來,心中想著,他們看到沈昱中吻我了嗎?這麼暗,又有一堆車擋著,他們怎麼認出我的?奇怪的是,沈昱中認出我時,我卻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小惠醒來沒看到你,緊張死了,我們找了你大半天,還跑去敲隔壁房間的門。」木瓜以誇張的聲調嚷著,接著,她注意到我身邊的沈昱中,抬起手指著他。「欸,你不是──」
「對,他不是,你閉嘴。」凱子打斷她,同時將她舉著的手拉了下來。
看樣子,他看到了,還有多少人看到?我有些無力地翻了翻白眼,待會兒免不了又是嚴刑逼供。問題是,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招無可招呀!
「那,我走了。」對沈昱中說著,我轉身就要走。低下頭這才發現原來是身上的外套出賣了我。這螢光黃的顏色在晚上還真是他媽的顯眼,想不注意都難。我當初怎麼會這麼騷包買下這件外套的?正在懊惱的當下,手又被抓住了。這次不用回頭,想都不用想,我知道是誰,沈昱中。
顯然大家都注意著他。因為他一抓住我,大家的腳步都停了下來,來回地看著我們倆。
他也發現了他們的注視,對他們點了點頭,將我拉到一旁。「給我你的電話地址。」
直覺地我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給我你的電話、地址。」他又說了一次。
我也再搖了搖頭。
「我──」
「Ethan,」一個大眼短髮的女孩突地出現,佔有地挽住沈昱中的臂,也打斷他的話。她打量地看了看我,才抬頭對沈昱中說:「你怎麼出來這麼久?人家快無聊死了。」
我乘機將手抽回來,轉身離開,卻再次教他攔了下來,他盯著我的眼,我索性別過頭了看他。
感覺到我的左手被執了起來,中指被套上某樣東西。低頭一看,是方才在他小指上看見的指環,套在我的中指上還略嫌大了些。
「我會實現我承諾過的。」他在我耳邊說道,而後轉身離開。
那個女孩看了我一眼,也追著他離開。
留下我獨自面對紊亂的情緒和滿腦子的問號,以及那群狐群狗黨的無情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