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情翰林 序
    舞夜

    啦啦啦……第三個故事和大家見面了,真是不容易耶!

    從第一個故事開始至今,正好從老大慶照寫到老三慶熠,其實是因為算算年紀必須如此,往後故事就真的不再那麼「長幼有序」了。

    這個故事寫得超久,因為有太多發生故事的前因,害我一直抓不到該從哪邊起頭,導致楔子和第一、二章部分至少換了五次以上!

    該從女主角被拋棄開始,抑或從男主角被拋棄開始?該從男主角的友誼開始談起,抑或先讓女主角多變的個性顯現……

    寫了又刪、刪了又寫,原地踏步了不少時間,試得我都有點懶了,一直懷疑是不是故事編得不夠精采、男主角性情太溫和,以致就連寫的人都覺得無聊,而下不了筆?可是怎麼想都不可能,明明故事應該算夠曲折勁爆啊……

    好不容易終於找到最佳開頭,就是乾脆讓男、女主角打從一開始就碰頭,日後再從兩人的相處中,想辦法慢慢交代各自之前的過往。

    故事原本在人物設計上,是想把女主角描寫得……活潑些,可是女主角最後還是過得很委屈。

    在那個時代,漢人雖優於數千年的人文蒼萃,但對於女性的壓抑也有如千年重擔;女人又要裹小腳取悅男人、生活又沒地位,一生只有責任,沒有快樂。女主角雖是漢人女兒,卻不想讓她處處委屈,可是沒想到千年文化還是影響了我的思維,最後還是把她打壓成了小媳婦……

    這次的男主角雖說才華洋溢、學富五車,但在人際處理上,大家可能會覺得他挺笨的,恰恰反映了現實生活中,許多人或許博士班第一名畢業,卻偏是生活白癡的情況。嘿嘿……

    前些時候在電視上看了「國家地理頻道」,正好介紹「裹小腳」專題。往昔印象中,我以為是有錢人家女兒才裹腳,窮人家女兒為了下田、挑水等農務,應該是不能纏足的。

    但在這輯專題中,查訪地區是雲南一處偏僻的村落,裡頭沒幾戶有錢人家,現今還有一百零四位年約八、九十歲的纏足婦女,她們不論貧富都纏了足,因為不纏足,就嫁不出去。是以即使無法像富家小姐那樣臥躺歇腳,女孩家仍要咬牙纏小腳,然後挑水、劈柴等農事仍然照做。

    相比之下,外族(蒙、滿)婦女反而就要幸福一點了,不僅毋需纏腳,在家中地位也比漢族婦女要好些,能有主見,意見也能受到尊重。

    文中提及「婆婆掀新娘裙審小腳」的故事,也曾經真實發生,是從一本書上,我看過後留下深刻印象的故事,情況大抵就像我寫的那樣。

    嗯……說來有點奇怪,故事中明明男主角脾氣不算太差,只是笨了點,可是女主角卻可憐得不輸給第一個故事的女主角……

    希望大家看過後給點意見羅。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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