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的天。
總算是寫完了。
先讓小的喘口氣喝杯茶吧!
我猜想當你們看到這一段時,應該是已經把整本書都看完了。感覺如何呢?
嗯,覺得四歲的晴哲太聰明了?
不不不——我家有只兩歲半的小孩,講話厲害的程度大約比水笙強一點。所以,晴哲是聰明,但還沒到天方夜譚的程度。現在的孩子啊——精得讓人哭笑不得呢。
嗯,覺得妙麗太善良了?
來來來——讓我說個故事給你聽羅。
某年某月某日的冬天午後,我和媽媽騎著小車回到了家。彼時,家門前的停車位坐了一位衣衫襤褸的老婆婆,隱約記得她的面貌焦黑清瘦,渾身的髒亂則是讓人不敢領教。當時,我皺了眉,一句話也沒說,轉身就打算要進門。豈料,我往前走了一步,我媽媽卻已經走到了那位婆婆身邊。
婆婆以為有人要趕她,驚惶失措地站起身,嘴裡念著沒人聽懂的話。
然後,我聽見我媽開口說道——
「婆婆,你坐在這裡會不會冷?你肚子餓不餓?有沒有吃飯啊?」
當時,我真的懷疑我怎麼會是我媽的女兒。
我媽根本是天使!
所以,我相信有褚妙麗這樣總為別人著想的人存在。希望你們身邊也有這樣的人守護著你們,或者你們正是守護別人的天使呢?
什麼,你說我這本故事都是以我家人為藍本發展出來的?呵呵,我家很平凡,沒有那麼曲折離奇。不過,那個兩歲半娃娃製造出來的笑料,鐵定只會比褚妙麗還多。(對此感興趣者,請參見後方之四格漫畫。)
哎呀,一講到那個鬼靈精,我可以扯上三天三夜!還是趕緊回主題、回主題。
寫小說的時間愈久,就會發現有好多從未寫過的題材在對我招手微笑。這時候,「想寫」、「想寫」的聲音就會在腦袋裡盤桓不去。
以這本《誰要嫁給你》的題材為例,我自己本身很愛看這一類女主角因故和男主角分開,未婚生子後,又破鏡重圓的故事。(不成文的規定是——小孩還要長得像爸爸。)有人說,很芭樂,可是我就是愛嘛。不寫一本來玩玩,我會忍不下去的。
一些讀者反應比較喜歡我以前的作品,覺得我最近的作品比較「市場化」了。市場化?呃,其實,我乍聽之時真是有點傻眼的。寫作以來,我就一直是搞不清市場流行什麼的人,我只是持續在寫我想寫的故事。(不想紅的人,可以學我……呃,編編瞪我。)
我想,撇開「市場化」這個大帽子不談,幾年來,除了還是改不掉「囉唆」這個缺點之外,我自認為比較能掌握好故事的節奏,也比較能將身邊的人事物用最自然的方式融入故事之中了。(我的名言是——小說永遠沒有現實人生來得讓人目瞪口呆。)那麼,要不要再寫實一點?我想……還是不要吧。因為現實裡錯縱複雜的命運結局經常讓人扼腕,愛情小說的世界至少是個快樂ENDING。
這本書嚴重拖稿,好友季小薔寫完了一本,看著我還在原地打轉,簡直想噴飯。真想拉著她的手,叫她為了顧及友情,寫作速度稍慢一點嘛。呃,編編拿出皮鞭了,我還是先溜走好了。
拜,下回見。
啊……忘了交代,下回寫的是巫淨和「那個」男人的故事。冰山女和烈火男,再加上一個蜜桃小甜心!哇,好想寫喔!
啊……又忘了一件事。認真說來,我身邊有不少妙麗型的女人,她們絕對不是笨,卻真的有點小迷糊;她們工作時都很精明能幹,生活有時候卻少根筋,必要時也很社會化,可是偶爾會顧著看旁邊的餐廳,而差點撞上前面的車,或是身著高貴套裝開車經過收費站,卻發現身上根本只有十塊錢。
至於毅夫型的男人,我身邊沒有那麼有錢的,不過,倒是有一些條件甚優,但是龜毛到老是結不了婚的中年男人。咦,我怎麼不乾脆介紹妙麗型的人和毅夫型的人認識一下呢?搞不好還可以賺點媒人錢哩!
嘻。
※兩歲半的娃娃,可以發展出多少的趣事呢?因為我想談,但又怕你們被我煩到嫌棄我,所以,我寫了四格漫畫的腳本,請朋友Heartilly繪圖。如果大家看了之後,還覺得頗有一些趣味的話,我很樂意在下一本書中持續嘰哩呱啦。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