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公事,夜裡帶lucky散步。
住家的附近,lucky比我還熟,每一條巷子它都瞭若指掌,只見它一派優閒的遊走每一條巷弄。
這一點,我就敗給它。
搬來這裡近一年,我只知道每天陪它散步的路線,其它的道路對生來是路癡的我來說,最好不要輕易嘗試。
可憐的我,每當它興致勃勃的鑽進我不熟悉的巷弄時,我只有認分地站在巷子口等它。
癡癡等待的模樣簡直就像站壁的女人。
說不定還真有白目男人上前問:「小姐,一次多少錢?」
要真有這種事發生,看我不把lucky剁了灌狗肉香腸才怪!
不過,說起狗肉香腸……
周邊就有一群朋友真的很想一刀剁了lucky!因為他們都嫌lucky很煩,只因為lucky很喜歡找他們的麻煩。
至於原因,有點玄,所以在此不贅述。
不過lucky最近體重直線上升,連獸醫都說它太肥了,三十五公斤,是哈士奇的極限,但是我家的lucky好像超超超……過了。
有一回在住家附近發現一隻哈士奇,從那只哈士奇看到lucky的眼神,好像巴不得把lucky宰了;因為那只哈士奇只有lucky的三分之一大,乾乾瘦瘦的。
這也難怪,有沒有誰家的狗認識7-ELEVEN?
大概只有我家那只寶貝狗,它只要一見到7-ELEVEN,它的腎上激素便瞬間往上竄;而它什麼都不要,只認最愛的熱狗。
更妙的是,我出門若是跟它說:「我要去家樂福。」
那更不得了了!
平時我出門回來,它連動都懶得動的癱在地板上,像一攤爛泥;若是說去家樂福,只要車子一進車庫,它會以無比的熱情迎接你,甚至諂媚的對你搖尾巴,它知道購物袋裡有它愛吃的炸雞腿和可頌餅。
絕吧!
養肥它,可是讓我的荷包失了不少血,肥了它、瘦了我,成天拚命趕稿……真不知道為誰辛苦、為誰忙?
敢情上輩子真的欠它,這輩子做狗跟我討債。
家人笑它是哈士奇中的馬龍白蘭度,大大的身體、小小的臉。
咦?不說還沒發覺,仔細看它,還真的與馬龍白蘭度有幾分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