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蠻討厭林黛玉的性格。說得好聽人叫多愁善感,說得難聽點就叫小心眼,小得比針眼還小。動不動就哭,一哭哭整夜。受不得半點委屈,又不講出來,一個人胡思亂想,越想越傷心,搞到後來動不動放生病,搞得大家都不太平。這種女人也只有賈寶玉才受得了,放到現代來,哪個男人吃得消?每每看到她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哭得亂七八糟,就忍不住頭皮發麻,趕快跳過去看。到現在一本《紅樓夢》還看得七零八碎,全是林黛玉的錯。
現在逮著個機會來顛覆《紅樓夢》,樂得我三天合不攏嘴,第一個就把林黛玉顛覆了,一償多年的夙願。於是這個林黛玉便成了個強悍的、做事乾脆利落、非常自我、非常堅強獨立的新女性。她敢愛敢恨,愛就愛,不愛就不愛,甚至不屑去找理由。她討厭薛蟠,不需要理由,她後來愛上賈寶玉,也不需要理由,愛就是愛,恨就是恨,很多時候只是一種感覺,一種緣分。講不出為什麼愛你,反正就是愛你。我更喜歡這種不要理由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