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爺慢走 第一章
    書店盛況空前。

    過百人的長龍從曼哈頓上東區的一家大型書局裡,直直排到大街上,不但佔據了原本就不寬的人行步道,也引來不少過往行人好奇地駐足觀望。

    「紐約市民突然發現他們其實很需要書香的熏陶嗎?」一人問。

    「說不定書店快倒了,舉辦跳樓大拍賣,所有書本買一送十。」另一名路人道出自己的猜測,同時引來長龍中數人頻頻蹙眉,擺明了不屑理會這種沒水準的文盲。

    「一個知名大作家今天首次舉辦簽書會。」隊伍中一位滿面雀斑的紅髮年輕人出聲,一臉「說了名字你也不知道」的鄙夷。

    「哦?誰?」白目路人追問:「是不是那個寫『達文西號碼』的什麼布朗?還是那個寫『亨利-波特』的女人?」

    「你說的是『達文西密碼』和『哈利-波特』!」白癡!紅髮青年抱緊了懷中的寶貝精裝書,即使很想拿它K人也捨不得。「我們這位作家的作品早就打敗丹-布朗和J-K-羅琳,竄上了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的榜首!」

    「這麼厲害啊?這個作家到底是--」

    「抱歉,借過、借過一下……我不是要插隊!麻煩讓一下……我是這裡的工作人員……借過一下……就說了我沒有要插隊!讓一下又不會死!到時餓到了大作家可別怪我!」

    響亮的紐約口音轉移了眾人的注意,只見一名穿著香奈兒套裝的混血美女舉高了手中的紙袋,悍然擠開聚集在門口的人群試著進入書店,也不顧三-高的鞋跟踩到了多少不幸書迷。

    正當她像個亞馬遜女戰士般衝鋒陷陣、勇往直前,皮包裡的手機響了,美眸一翻,她空出一手接電話,腳下毫不猶豫地繼續踩過擋在路上的腳丫子。

    「哈囉,我麗莎-林,有事快說!」美女聆聽了幾秒,不耐的語調轉為精幹、簡潔。「好,你等等,我叫他聽。」她沒收線,反而加快了腳步。

    好不容易,她突破重圍,來到了書店的二樓。在各色頭顱之間,她瞧見了坐在長桌後的那抹清俊身影。

    眾人口中的大作家正噙著笑,慢條斯理地為書迷簽下大名,像是正在安全平靜的大後方吹涼風,絲毫不知她在前線沙場得如何披荊斬棘、得灑多少血淚,連剛做好的髮型都被這裡的人擠人毀了,兩百塊美金哪!

    從早上簽名簽到中午,辛樵的手一定酸得快斷了,身為他的編輯以及簽書會的策劃人,她當然知道這點。只是他老兄總是一副「天塌下來都有比他高的人頂著」的悠閒調調,要她這種凡事講求效率的職業都會女性看了不刺眼都難。

    不過,從在場女士們的熱情指數來看,並沒人與她有同感。

    兩年前的一次雜誌訪談,也就是她這個苦命編輯向辛樵哀求來的唯一一次,加上一張半身的黑白照片,不僅揭開了這位暢銷小說家的神秘面紗,也為他引來諸多女性書迷的仰慕。一夕之間,他從隱士作家,躍身為眾多美國女性心目中的性感象徵。出版社對如此結果始料未及,麗莎卻不感到太意外。

    辛樵的長相不賴,卻不是那種只消一眼就讓所有鶯鶯燕燕兩眼發直的異性磁鐵。論臉蛋,比他帥的大有人在;論陽剛,身長膚白的他更與粗獷猛男沾不上邊,然而他身上所散發的乾淨書卷氣息,加上真誠而透著一分憨氣的笑容,通常給人一種絲毫不具侵略性,甚至帶了絲靦〉母芯酢

    在溫柔優質男嚴重缺貨的今日,擁有這種組合的男人,很容易激發一個女人的母性和保護欲,讓人不由自主地想照顧他、關愛他。

    當然,這不包括她麗莎-林。在競爭激烈的美國出版界打滾多年,連人性都快被磨光了,還母性咧!

    這時,辛樵溫軟的嗓音傳入耳中,只聞他在書皮內頁徐緩地邊寫邊說道:「給……珊蒂,願上帝保佑你……」接著簽下名字。

    「辛先生,我真不敢相信今天真的見到您本人……」名叫珊蒂的女書迷紅著臉說道,臉上難掩興奮,也不管後面有多少人正排隊等著。「我是您的忠實書迷,從八年前您的第一本書出版之後,我就不曾錯過您的任何一部作品,每一部我都收藏了精裝本,有兩本還是從eBay上經過激烈競標之後才買到的。」

    「謝--」辛樵才開口就被打斷。

    「我謹代表辛先生和出版社感謝你,珊蒂,讀者的支持是作者最大的鼓勵,請期待他下部精采的作品。」麗莎面露職業笑容,手肘一拐就把眼前最後一尊名為珊蒂的障礙掃到一旁。「現在,請給辛先生十分鐘用餐時間,謝謝。」

    「啊……午餐……」鏡片後的眼睛一亮,辛樵早已飢腸轆轆。

    麗莎忍著沒翻眼。她早知道這位大作家的生活除了寫作外,就是吃跟睡,簡單到旁人無法想像,然而他也是所有出版社同仁夢寐以求的那類作者,她要是抱怨就該遭天譴了!

    「吃的得先等等。」她遞上自己的手機。「台灣來的電話,你大哥。」

    「我大哥?」他愣愣地重複。麗莎對這種慢半拍的反應已經很習慣了,只是把手機塞進他手中。

    為什麼找他的電話會打到她的手機呢?

    因為他老兄死都不願意隨身帶著一個會不時鈴鈴響的東西,至於手機的震動功能,想都別想!

    原因?純粹是作家的龜毛,他高興就好。

    替他接聽電話不算什麼,蹬著三-高的鞋子跑過四條街為他買午餐也不算什麼,他是出版社的特大牌、搖錢樹、財神爺,只要他繼續過他那種淡得出鳥來的單純日子,繼續心無旁騖地寫作,繼續維持從不拖稿的良好美德,就算他哪天心血來潮要她跳鋼管舞提供娛樂,她也絕不會有第二句話。

    從她的經驗得知,作家,其實是種很情緒化的生物,其程度不下於畫家或音樂家等任何從事藝術工作的人,各式各樣的龜毛怪癖都可能在他們的創作過程中衍生出來,像她這種依附創作者生存的人,除了包容,別無他法。

    比起她認識的其他作家,辛樵可以算天使了。

    他的生活簡單,無不良嗜好,對書本以外的事物毫無興趣,感情生活一片空白,無論他看來有多麼溫吞、多麼呆頭呆腦,一旦他坐在電腦前,便化身成一台寫作機器,不卡稿、不拖稿,簡直是百年來難得一見的奇才,老天賜給她的恩寵。

    最好、最好他就一輩子單純過日子,一輩子打光棍,一輩子乖乖寫書,一輩子為大家賺進大把大把的鈔票……呵呵呵。

    話題中的男主角散步似的踱到書店裡較安靜的角落,把殷切等待的書迷丟給麗莎應付,不知道、也八成不會在乎麗莎心中打的算盤。

    「老大?」他拿起手機,自然而然地改口說中文。

    「簽書會進行得怎麼樣?」辛壑問。

    辛樵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慢吞吞地說:「累死人,我已經想不出任何送給書迷的好話,現在連『上帝保佑你』都搬出來用了。」天知道他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電話裡傳來一陣低沈悅耳的笑聲。

    「家裡有事?」他只是行事步調慢而已,腦子可不慢,這個不怎麼善良的大哥才不會特地來電關心他的簽書會。

    「媽昨晚說她的手指頭有些麻麻的,手腕也有點痛,使不上力,所以我帶她到一個主攻神經內科的朋友那兒看了一下。」辛壑自己也是醫師,只不過是專攻賺錢的整容外科。

    原本散漫的神情一斂。「醫生怎麼說?」

    「別緊張,只是輕微的腕隧道症候群。」

    「翻譯。」腕隧道症候群?那是火星話嗎?

    「簡單地說,就是腕部的正中神經受到壓迫,像你這種一天到晚用手敲打電腦的人也可能出這種毛病,媽的情況則是因為長期做家事所引起的。不過她的病狀還算輕微,只要按時服藥,做些適當的手部運動就可以改善,只是她不應該再操勞家務。」

    辛樵的臉部線條放鬆,卻沈思不語。

    「我有個正要移民到歐洲的顧客,推薦了一位原來替她工作的管家,據說很能幹、很專業……」那位經常砸大錢確保自己青春永駐的中年貴婦實在稱不上「病患」,叫她作「顧客」恰當多了。

    「我也正在想要雇個人來做家務……」辛樵略微懊惱地抓抓頭髮,渾然不知自己的神態引來書店裡多少憐惜、心疼的目光。「可是媽的勞碌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以前就跟她提過好多次要找幫手的事,全都讓她一口拒絕了,說什麼要是不讓她有點事做,她一定會提早老化。」

    說來可悲,他上有大哥,下有雙胞胎弟弟,兄弟三人隨便一個都有能力雇好幾打傭人來伺候母親,卻沒有任何人敢輕易挑戰老媽的權威。

    「媽已經答應了。」

    「嗄?」辛樵愣了下。「你怎麼辦到的?」

    「只是請那位神經內科的朋友嚇嚇媽罷了。」辛壑輕描淡寫地說:「加上她原來以為自己中風,心裡多少還是有點怕的。」

    「媽同意就好。」辛樵也懶得多問其中曲折,只說:「既然你都已經說服媽了,還打電話給我幹麼?」

    「只是想看看你對一個全天候的管家有什麼意見,畢竟跟媽住在一起的人是你,要供管家住宿的也是你,我會替你面試這位專業管家……」辛壑頓了下,接著說道:「但你才是老闆。」

    「我無所謂。」辛樵聳聳肩。

    「有沒有什麼特殊要求?」

    「什麼特殊要求?」他愣了。不就會做事就行了嗎?

    「性別、年齡、長相、身高、體重……」

    「又不是選美……」辛樵咕噥,也只有他這個事事要求完美的變態大哥才會問這種問題。「只要會煮菜、會打掃、別干擾我寫作就行了,管他是三頭六臂還是鐘樓怪人,就算是陰陽人對我也沒差。」

    「真雇個陰陽人,恐怕媽真的會氣到中風。」電話另一端又是一陣低笑。「你什麼時候回台灣?」

    嗄?好難……他只是個以爬格子維生的作家,老大怎麼可能指望他記得行程表這種深奧的東西?

    「大概還要過幾天……或許一個禮拜……也可能……」努力想想想,他放棄。

    「……不知道。」

    不到六坪大的小套房中,一名眉目俊朗的青年放下手中的原文書,轉身望著正忙碌著的女子,後者身上穿著潔白的襯衫和藍色牛仔褲,黑亮的長髮紮成一束馬尾,手上的動作就如同她的打扮一般簡潔、俐落。

    她正在為即將出國參加學術研討會議的男友打包行李。

    「為什麼非得搬到那戶人家家裡?」

    「因為對方要找的是個能隨時待命的全天候管家。」孔玉蓁溫和地解釋,手上未停的動作仔細而有效率。「他們給的待遇很好,除了供食宿之外還給我一輛配車,最重要的是,薪水高很多,加上退掉我那間套房所省下的房租,一個月多出來的錢很可觀。」

    儘管交往多年,他們並不同居。起初袁志翔住在學生宿舍,另外有三名室友;後來他考上研究所,改租學校附近的一間小套房,可是因為課業繁重不容分心,加上套房的地點對孔玉蓁的工作並不方便,兩人最後還是決定分開住。

    「錢錢錢,錢又不是萬能……」袁志翔很不以為然。

    玉蓁抿唇,久久之後才說道:「錢的確不是萬能……卻能替爺爺在安養院裡買到更好的醫療照顧。」

    志翔的家境雖不富裕,卻足以讓他自小衣食無虞,因此儘管他知道她身上所背負的責任,卻難以真正理解。

    「可是你就這樣搬去跟一個陌生男人住在一起,教我怎麼能放心?」自知失言,志翔放軟了語氣。

    「是一個男人和他的媽媽。」玉蓁柔聲糾正。「別擔心,我又不是第一次住到僱主家裡。」

    「那不一樣,你以前的僱主又不是單身的年輕男人。」

    忙碌的雙手停頓,她看了看他,半開玩笑地說:「難道你怕我會看上那個我連見都沒見過的老闆?」

    「當然不是。」袁志翔毫不猶豫地否認,全然的自信讓她不自覺地輕蹙了下眉頭,兩人都未注意到這個細微的動作。

    「我是擔心那個男人不正派,對你心懷不軌。」男友懊惱的神情讓玉蓁失笑,心頭同時暖暖的。

    「我又不是什麼絕色美女,一個有錢人家的少爺怎麼會注意到像我這樣既乏味又死板、比軍訓教官還嚴肅的無聊小管家?」

    她很清楚自己在工作時是什麼模樣,除卻天性中的保守、拘謹之外,她在上班時一板一眼的態度,一部分也是因為她刻意如此。許多人把管家和傭人搞混,認為管家只是供人使喚的次等職業,她從許久以前就學到,唯有公私分明、維持絕對的專業形象,才能贏得適當的尊重。

    她認真看待自己的工作,也希望僱主如此。

    「誰說的!你漂亮、善良、勤奮,是我知道最好的女孩,只有瞎了眼的男人才會看不見你的優點。」他伸手將她拉到身前,朝她調皮地一笑。「不過他們看不見最好,這樣你就永遠只屬於我。」

    好話人人愛聽,本性含蓄的玉蓁自然也不例外。

    「也只有你以為我有多搶手!」她笑著輕斥。

    「玉蓁……」志翔決定趁這個時候提出困擾自己多時的想法。「你有沒有想過換個工作?」

    她微怔。「換工作?為什麼?」

    「你是我的女朋友,每次想到你在別人家裡幫傭,又要任那些好吃懶做的有錢人使喚,又要沒尊嚴地向他們鞠躬哈腰,我心裡就覺得很不舒服。」

    眉梢的笑意逝去,玉蓁好半晌沒說話。

    然後,她語調平板地說:「我是個專業管家,提供的是專業服務,我看不出這有什麼地方有失尊嚴。」

    「生氣啦?是我說錯話了,我只是捨不得你太辛苦,你看你,手都變粗了,我看了心疼。」

    他聰明地退一步,不想把氣氛搞僵。玉蓁基本上是個溫順的女人,但當話題涉及她的工作時,她總有一份特別的固執,雖然他從來不明白她的堅持為何。

    但是他願意包容這一點小小的頑固,因為他真心喜愛她,除了她的諸多優點之外,她還崇拜他、以他為傲,雖然她只有二專夜校畢業,卻能明白博士學位對他的意義,並全心全意地支持他對學術知識的追求。

    能擁有這麼一個死心塌地對待自己的女人,他還有什麼好不滿足的?

    「我本來就不是什麼金枝玉葉,再說我真的喜歡,也很擅長於當管家。」面對那張出色的臉龐,玉蓁根本氣不起來。她笑笑,轉身繼續整理男友的行李。

    「你喜歡就好……」他話題一變,隨口問:「你這個新老闆是做什麼的?」

    「好像是作家。」她記得錄用自己的辛醫師提過他弟弟不喜歡在寫作時受到打擾。

    「哦?他都寫些什麼題材?」志翔興趣來了,他在研究所專攻西洋文學,對和自己一樣的知識份子多了一絲絲認同。

    「我也不清楚,不過張夫人提過辛家三兄弟以前一直都在紐約發展,一年多以前才跟他們的母親回台灣居住,我想他八成是寫英文小說吧。」張夫人是她原來的僱主,沒事就愛聊人八卦,不過她只聽張夫人說辛醫師有多帥多帥,當婚紗設計師的辛家小兒子有多麼多麼迷人,卻從沒聽過有關辛家二少爺的任何評論。

    可能就連小道消息靈通的張夫人也對他一無所知吧……

    女友無法滿足他的好奇心,志翔也不再追問,回頭拿起原來在看的原文書本。

    「你跟你教授約了幾點在機場會合?」她問。

    翻書的動作頓了頓,他說:「江教授臨時有事沒辦法出國,改派一個學妹跟我一起參加研討會。」

    「學妹?」玉蓁合上行李箱的蓋子,把它放在牆邊。「是不是上回來還你書,以前你兼家教教過的那個女生?」

    「嗯。」

    「我記得她跟我說她高二時還暗戀過你,個性很可愛,長得也很漂亮。」玉蓁想起那個坦率的女孩,不由地笑了。

    「是嗎……我沒注意。」

    從他的語氣,玉蓁判斷他想專心看書,於是也就不再多說,她知道這陣子他正忙著為博士論文搜集資料。

    望著那張認真而好看的側臉,一股濃濃的幸福湧上心頭。

    高中時,他是她的同班同學,又帥、成績又好的他總是出盡風頭,而她,只是班上一個沈靜不起眼的平凡女生,高中畢業後他考上了第一志願,她則上了能讓她白天工作的夜二專,兩人從此不再有交集,直到六年前的一次偶遇……

    那天,在一家書店裡,出乎她意料地,他認出了她,並在兩個月後要求她當他的女朋友。

    他有理想、肯上進,總是勤奮不懈地朝著自己的目標努力,更重要的是,他對她很好很好,她從來沒想過平凡的自己也能擁有這麼一個出色的男人的愛……

    她覺得自己好幸運、好幸運。

    明亮的月高掛天上,凌晨兩點,原就寧靜的市郊住宅區更是一片岑寂。

    孔玉蓁赤裸著腳丫子,不發一絲聲響地走到樓下。

    會在這個時候醒來,是因為她口渴。

    她輕巧地來到廚房,毫不費力地在月色中找到礦泉水,連燈光都不需要。

    住在辛宅裡已經一星期,她對自己的管轄區域瞭若指掌,就算閉著眼睛也不可能出錯。

    這一星期大致上還算順利,辛夫人雖然不是世界上最好相處的人,也明顯不樂意她接手家務,卻未曾真正加以刁難,但是話又說回來,她知道自己是個稱職的管家,工作表現無可挑剔。

    她舉杯要再喝口水,動作卻凍結住了。

    好像聽到了什麼聲音……

    不,不是好像,她的確聽到了怪聲!

    辛夫人的臥室在二樓尾側,如果她下樓,她從廚房一定看得見,而陌生的腳步聲也絕不屬於身材福態的辛夫人,所以只有一個可能……

    有人侵入了這棟房子--小偷!

    「冷靜。」她告訴自己。

    她靜悄悄地放下玻璃杯,貓似的潛到門邊探視,如雷的心跳震著耳膜,她祈禱自己不會因此而洩漏行蹤。

    陰暗的客廳中,果然出現一抹修長寬肩的男人形體,估計高出她半個頭左右,她屏住氣息,在窺探的同時,手心也因緊張而直冒著汗。

    咚!

    「啊……痛……」男人撞到了牆邊的矮櫃,低呼出聲。

    看來……是手腳不怎麼靈光的賊,玉蓁暗自作出觀察心得。

    「好暗……開關在哪裡呢……」男人自言自語,背對著她,一手在牆上摸索著,像是在尋找電燈開關。

    玉蓁訝然。這年頭的賊也未免太明目張膽了,行竊還敢開燈

    不過這笨賊完全找錯位置了,開關在另一邊。

    她輕輕地退回廚房,腦子飛快運轉。她不可能進入客廳打電話,唯一報警的可能就是用樓上的分機,只要她動作夠快、夠小心,應該能在不驚動小偷的情況下抵達二樓。

    但是為了預防萬一,她需要自衛的武器。

    菜刀……不好,她白天才吸過地板,遑論廚房以外的區域全鋪著乳白色的地毯,若是不幸出現血腥場面,很難清理。

    那麼……她當機立斷,拿起炒菜用的平底鍋,躡手躡腳地朝樓梯方向移動,同時暗自希望不會有用上武器的機會。

    一步、兩步……她踮著腳尖數著步伐。

    說時遲、那時快,室內霎時一片光明,玉蓁有天大的膽子也被突然亮起的大燈嚇得魂飛魄散,猛抽一口氣。

    「嚇--」

    她警覺地-住嘴,但來不及了,男人已經轉身,直直地對上她驚駭的雙眼。

    男人似乎也嚇了一跳,一副細框眼鏡鬆垮垮地掛在鼻樑上,張著嘴巴,樣子有些狼狽,也有些呆愣。

    他搔了搔頭髮,嘴裡喃喃低語。「走錯房子了嗎……」

    玉蓁凍在原地,完全被恐懼淹沒,原先的自衛計劃不翼而飛,鍋子也停在半空中,除了自己劇烈的心跳,什麼也聽不見。

    「不對啊……」男人四處張望了一下,視線再度落在她身上,一陣冷意自她的背脊直竄而下。經他這麼一看,玉蓁感到頸背上的寒毛在頃刻間一根根地全都站了起來。

    寬闊的客廳像是突然間縮小一千倍,一股無形的強大壓力幾乎教人窒息,任她平日再怎麼冷靜自持,眼看現在將和一名歹徒正面衝突,也不免感到絕望、害怕。

    這時,男人臉上的茫然逐漸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恍然大悟,然後,令人既驚恐又難以理解地,他像是突然想到什麼笑話似的……居然咧嘴笑了。

    「你好,管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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