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是好情人 第九章
    站在婚紗攝影公司前,麥晶琳的心中五味雜陳。花了一個多禮拜的時間,方明霆只憑著一張相片就找出了「影中人」的下落。照片中的女孩子叫作林靜朵,才二十歲,是一間頗有名氣的攝影公司裡的小助理。諷刺與令人費解的是,那個女孩子所待的公司,正好就是她與新華當初拍攝婚紗照的公司。

    「我原本以為自己很瞭解新華的……」麥晶琳喃喃自語,「現在我卻覺得他虛偽得好可怕……」

    拗不過她的堅持而帶她同來的方明霆,深有同感的點頭附和。

    「我也很好奇他腦袋瓜子裡究竟在想什麼?」他也是想不透。

    她慨歎一聲。「也許那個叫林靜茱的女孩子會瞭解新華吧?」

    他拍拍她肩頭:「別想太多了,進去找人吧。」

    兩人一進門就有位笑容可掬的女孩向前招呼,方明霆扯謊說姓吳,是靜茱的朋友,女孩進去替他們找人,不一會兒工夫,就瞧見林靜茱快跑而來,卻在看見他倆時停下腳步,

    「麥晶琳?」林靜茱突然喊出她的姓名,反倒讓麥晶琳深感意外。

    「你認得我?」她訝異追問:「我們見過面嗎?」

    「應該是你先說出來意吧?」林靜茱美麗的臉龐顯得有些蒼白。「你應該不知道我的,為什麼你會來這裡指名找我?」

    「為了新華。」麥晶琳據實回答,「我想知道,他現在是不是跟你在一起?」

    她神色立刻丕變。「新華是誰?我不認識!」

    「就是和你拍照的這個男人。」方明霆早有準備,拿出照片讓林靜茱百口莫辯。

    「你們到底想做什麼?!」

    「想問你一些事。」方明霆沒讓她將照片奪走, 「在這裡說話不方便,能借一步談談嗎?」

    林靜茱咬白了下唇,勉強點頭同意,向老闆請了假便跟他們一起到附近的KTV.在隱密的包廂裡方便談話。

    有了照片為證,林靜茱無法再狡辯她與新華的關係,在方明霆威脅要以綁架新華的嫌疑犯為由,報請警局調查她後,原本一直沉默不語的她才開始合作應答。

    「我和新華是在今年初認識,一個月後開始交往的。」林靜茱誠實敘述:「我一開始就知道他有一個青梅竹馬的女朋友,可是我就是喜歡他,他對我又浪漫、又溫柔,我很快就愛上他,跟他在一起。」

    「所以」方明霆猜測,「當你明白自己無法改變吳新華的決定,知道他要拋棄你跟麥晶琳結婚,你就因為嫉妒而想法子阻止婚禮,擄走他?」

    「我沒有!」她焦急否認, 「我早就知道新華一定會娶她了。新華的媽媽有嚴重心臟病,他如果不按他媽媽的心意娶麥小姐,可能會氣死他媽媽。而且吳家和麥家有十分密切的生意往來,麥小姐的爸爸又是個狠角色,如果新華不娶他女兒,他一定會把吳家設計到傾家蕩產。我愛他卻不想為了獨佔他而害他家破人亡,我只要他心裡有我,沒有名分也沒關係,我真的沒有為了要破壞婚禮而綁架他!」

    「我爸是個狠角色?」麥晶琳知道那並非事實。「那些話全是新華告訴你的?聽他這麼說你就相信他,願意不求名分跟他在一起?」

    「我相信他。」林靜茱不加思索就回答, 「他說過只要我相信他,即使跟你結了婚,他還是會愛我、照顧我一輩子。」

    「那他現在人在哪裡?」麥晶琳問她, 「新華留下字條說他跟他最愛的女人在一起,所以才逃婚,照你這麼說,他最愛的人應該是你,那你應該知道他的下落才對呀!」

    「我……」林靜茱顯得有些困窘, 「我知道新華跟你沒結成婚,但是原因我一直不知道,字條的事也是現在才聽說……」

    「那就只有兩種可能了,」方明霆看著林靜茱分析:「一是他騙了你,真心所愛的另有他人;二是他根本沒逃婚的打算,而是被逼或被人模仿字跡留下那張字條,然後被擄走。」他頓了一下,又說:

    「林小姐,很冒昧地問你一句,你確定吳新華除了你之外,沒有再跟晶琳以外的女人交往嗎?」

    「我……嘔——」

    林靜茱還沒回答,就突然像是要嘔吐一般直作嘔。

    「你怎麼了?」麥晶琳擔心地輕拍她的背,「要不要緊?需要送你去看醫生嗎?」

    「我看是不需要了。」方明霆已看出端倪, 「她是在害喜,過一會兒就會好了。」

    「害喜?!」麥晶琳顯然被他的說法嚇了一大跳。

    「真的嗎?林小姐,你肚子裡真的已經有新華的骨肉了嗎?」

    林靜茱害喜的症狀稍減,望著她,猶豫地點點頭,讓麥晶琳張口結舌,再也說不出下一句話來。

    *  *  *

    沒結成婚,麥晶琳也不想終日待在家裡無所事事,原本不想在自家的公司工作,卻遇上父親的秘書請產假,正好被「抓」去暫代。

    「晶琳,我今天晚上有安排什麼飯局嗎?」父親一問,她便忙著翻閱行事歷。

    「呃……沒有。」她查完還淘氣地吐吐舌: 「難得唷!」

    「要不要和爸爸約個會?」他笑問女兒,「待會兒下班一起去吃個飯吧!現在打電話回家叫莉莉別煮晚飯應該還來得及。」

    「呃……,』她面露難色, 「可是我已經答應明霆,今天晚上要跟他去幹媽家查看新華的日記,晚餐可能買個漢堡在車上吃而已……改天好不好?」

    他撇撇唇:「能說不好嗎?反正我這個女兒有了男朋友就不要老爸,還沒結婚就整顆心全向著人家,我看我得有當獨居老人的心理準備嘍!」

    「爸您別這麼說嘛!就算我結婚還是會天天打電話給你,有空就回去看你、陪你吃飯,你要是不高興,我打電盾跟明霆取消今晚的約……」

    「我在唬你的啦!」

    瞧見女兒真拿起電話要撥,他連忙解釋自己不過是在開她玩笑。

    「你們要查新華的下落是正事,我可不是那麼不明事理的小心眼老爸!」他問: 「怎麼,還是查不到線索嗎?你們去翻他的日記有沒有經過你乾媽的同意?」

    她點點頭。「已經跟乾媽報備過了,明霆覺得新華很有可能是被人綁架,愈拖情況愈不利,只好侵犯一下新華的隱私權,查閱他的日記、信件,也許能找出那個不想勒索財富,只想阻止婚禮、控制新華自由的人。」

    在麥晶琳說話的同時,實於她皮包內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肯定是明霆打的!」

    爸爸的猜測讓麥晶琳有些不好意思,一接通,果然傳來明霆的聲音。

    「我去一下財務部。」麥慶榮很體貼地找了個借口離開辦公室,讓不大好意思在他面前和男友講電話的女兒能安心說活。

    「怎麼了,待會兒就要見面,你還……」

    「關於林靜茱的事,你有沒有告訴過誰?」方明霆的聲音聽來十分焦急,讓她也跟著不安起來。

    「怎麼了?為什麼突然問這個?」

    「她死了!」

    「死了?!」她大受震驚,「怎麼死的?」

    「今天早上被車撞死的。據目擊證人描述,是一輛白色賓士轎車將剛踏出家門的她撞倒,還倒車輾過才加速離開,明顯是非要致人於死不可!」

    「怎麼會這樣……那孩子……」

    「當然沒保住。」方明霆聲音悵然, 「一屍兩命,而且我請警局的朋友讓我去確認屍體,死狀十分淒慘。」

    她緊張的問:「你問我把她的事告訴過誰,是懷疑她的死跟我們調查新華下落有關嗎?」

    「很有可能。」他的確是這麼想, 「如果你說出的人名和我懷疑的名單吻合,那可能性就更高了。」

    「你懷疑誰?」

    「先說說你到底把這事告訴丁哪些人吧!」

    「我告訴過巧巧,不過她現在人在泰國度假,絕對不可能是她!」

    「還有呢?」

    「還有我爸,他剛聽的時候是很生氣,可是後來他提起你的事,說我也是『腳踏兩條船』,要說新華不對也不是很能理直氣壯,反正不嫁他了,看在乾爹乾媽的份上不想計較,所以不可能是我爸,何況他一整天都跟我在一起。」

    「我知道不是巧巧也不是伯父,」方明霆直接問:「你是不是告訴過顏若卿?」

    「我是告訴過她,不過她不可能是兇手的。她是新華的好朋友,婚禮上她還很幫忙的當伴娘,新華失蹤之後她也一直四處打聽他的消息,她人很好,又溫柔,不可能是……」

    她突然住口,明霆立刻追問她: 「怎麼不再誇了?是不是你也想起了『某件事』?」

    他猜得沒錯,麥晶琳的確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顏若卿的車子剛好是白色的賓士轎車。

    「就算她的車子剛好是白色的賓士……」麥晶琳知道他一定早發現了這件事。

    「可是她沒有動機,你不能說撞死林小姐的人就是她啊!」

    「或許她有動機。我查出了一些事,顏若卿和吳新華的關係恐怕比我們想像中還要親密許多。」

    「你查到了些什麼?」

    「你知道顏若卿開的那家餐廳,幕後的大股東是吳新華嗎?還有,我托一位警察朋友拿著吳新華的照片去顏若卿住的大廈問過管理員,證實他常常去她那裡,有不少次還留下過夜。要說他們是純粹的朋友關係,打死我都不信!」

    「你說的都是真的?」

    「我跟顏若卿又沒什麼深仇大恨,沒必要造謠毀壞她的名譽吧?」

    麥晶琳知道他說的沒錯,這麼一來,顏若卿的確有阻止婚禮的理由。

    但是……就算她是新華另一個自甘不求名分跟隨他的「地下夫人」,有可能臨時反悔而囚禁新華,阻止婚禮,卻似乎沒有理由去殺死林靜朵吧?

    她將自己的想法告訴明霆,他也一樣想不出讓顏若卿非得致林靜茱於死地的理由。

    「先去看新華的日記,確定他跟顏若卿的關係再說吧。」

    「嗯,也只有先這麼做了。」

    麥晶琳贊同他的說法,心衛的疑惑與陰霾逐漸加深,已讓她迫不及待想追查出所有真相了。

    *  *  *

    車停在顏若卿所住的大廈門外,麥晶琳才要開門下車,卻被明霆給一把拉住左手臂。

    「怎麼了?」她回頭問。

    「我還是覺得不妥,」他看來憂心忡忡, 「你還是別進去,我說過,通報警察來處理不就……」

    「不是說好了,怎麼又反悔了呢?」麥晶琳嬌嘻地說:「我們無憑無據就向警方密告顏若卿是那輛肇事逃逸的賓士車主,萬一不是她,那雙方不是很難看嗎?」

    方明霆不能否認她顧慮得對,可是他更在意她的安危。

    「但是你也用不著急著自己去求證啊!我說過我可以在她外出的時候想法子進她房裡搜查,用不著你去和『疑凶』面對面,太危險了!」

    她可不這麼認為。「你萬一被捉到可是以小偷論罪耶!更何況她說她感冒,這幾天都不去餐廳,我約她都約不出來,萬一她在家裡『閉關』個十天、八天都不出門,就在這幾天新華有了什麼意外,那我怎麼對得起我乾媽他們?」

    他皺眉慨歎。「你就是這樣,什麼事都只為別人著想,老把自己擺在最後一位,受委屈也不當一回事,真是傻!」

    她甜甜一笑:「傻人有傻福呀!所以老天爺才沒讓我真嫁給新華,而後悔終身,成全我和你在一起。」

    「你呀……」

    方明霆笑歎一聲,厚實的大掌托住她後腦勺,傾身向前吻住了她雙唇。

    「真的不能跟你一起進去嗎?」

    他在她唇畔低聲詢問,寵溺的眼神說明了以她的意見為意見。

    「嗯,你跟進去只會讓她起疑心」她撒嬌摟著他脖子,「放心,我不會有事的。」

    他皺眉苦笑。「我放得了心才怪,雖然吳新華的日記裡沒寫他和顏若卿的關係,可是憑我專業的直覺,他們倆之間肯定不單純。如果她真是害死林靜朵的兇手,那你……」

    「她不會害我的。要害我的話她以前多得是機會,用不著等到現在。」

    他瞭解的說:「反正你心意已定,就算前面是刀山劍海你也非去不可,我再勸也沒用,只能再三叮囑你要小心了。」

    「我會小心的!」

    麥晶琳在他唇上輕留一吻,便自行開門下車,走進大廈。真的沒問題嗎?   不知怎麼的,方明霆目送著她離開,眼皮卻開始猛跳個不停……

    *  *  *

    提著水果籃,麥晶琳藉著探病的名義按鈴進入了顏若卿的住處。

    「真不好意思,一點小感冒也讓你親自跑來看我。」

    顏若卿穿著白色絲質睡衣,快要與她蒼白的臉色相近,的確是有病容。

    「你有沒有去看醫生?」麥晶琳是真的關心詢問,「你的臉色真的不大好,有發燒嗎?」

    「本來有一點,但是早上去看醫生,拿了退燒藥吃下就好多了。」

    「你自己開車去看醫生嗎?太危險了吧!」

    她抿唇淡笑:「我一個人過生活,早就習慣凡事靠自己。」

    「你可以找我啊,雖然我沒有車,不過我可以搭計程車來帶你去看病。感冒發燒還開車,很容易出車禍的!」

    顏若卿客氣地說:「那怎麼好意思,」

    「你是新華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有什麼好不好意思的?老實說,我正好有事要請你幫忙呢。」

    「什麼事?」

    麥晶琳早想好說詞: 「我有一位男性朋友,後天要迎親,結果少了一輛禮車,因為原先答應他的那個人突然出了車禍,整輛車報銷,他急著調車,我就想到你有輛賓士,不曉得可不可以借他應急?」其實根本沒這一回事,她這麼說只是為了確認顏若卿的愛車是否還安好無恙。因為據目擊證人表示,昨天早上撞死林靜茱的那輛車,在倒車出巷時曾經因緊張而衝撞上停靠在路旁的轎車,所以麥晶琳編了個理由借車,就是想查證她的車是否有毀壞或近日有翻修的痕跡。果然,顏若卿露出了為難的神色。

    「恐怕不行喔。」她搖搖頭: 「早上我開車去醫院,倒車的時候不小心撞到棚架鐵柱,把車都撞凹了,現在正在車廠修理,就算來得及在後天修好,開剛發生過車禍的車子去迎娶新娘也不太吉利吧?」

    「呃……是啊。」

    麥晶琳腦袋亂烘烘的!世上真有那麼巧的事嗎?才懷疑顏若卿就是駕車肇事逃逸的兇手,她就

    「剛好」也撞壞了車……突然之間,望著眼前這個笑容親切的大姐姐,麥晶琳卻覺得一陣毛骨悚然。

    「說到車禍……」麥晶琳交覆在膝上的雙手緊握了一下, 「還記得我跟你提過的那個叫林靜茱的女孩子嗎?」

    「記得。」她像是直覺回答, 「怎麼,她有新華的下落了嗎?」

    「她死了。」

    顏若卿瞪大眼。「死了?!怎麼會呢?」

    麥晶琳看她深感訝異的表情,著實分不出她是真的初聽這個消息還是假裝的。

    「她出了車禍,被車撞死。」麥晶琳凝視著她,不想錯過她一絲表情變化,「一屍兩命,那個肇事者真是殘忍,據說是被刻意輾死的。」

    「那不就是謀殺了嗎?她做了什麼事讓兇手那麼痛恨她?」她的表情就像個局外人,讓麥晶琳根本看不透她的內心。

    麥晶琳抿抿唇:「不知道,警方正在調查。」

    「說起來,你應該是最有動機對她痛下殺手的嫌疑犯,因為她是新華的『外遇』,而且還懷了吳家的種。」

    「是啊,如果我真愛新華的話……」

    「你說什麼?」她聽不清她的自言自語。

    「沒有,我是說除了我之外,還有誰有痛恨林小姐的理由?比如說……另一個比我更愛新華千百倍的女人?」

    「真有那麼一個人,那她第一個想殺的應該是你吧?」

    顏若卿的說法和她的想法不謀而合,這也正是麥晶琳覺得顏若卿不可能是兇手的理由之一。

    「但是新華在字條裡不是留言說要跟他最愛的女人在一起嗎?」麥晶琳換了個方式問她: 「除了我和林小姐,他應該還有別的女朋友吧?你跟他十多年的交情,真的不曉得他還有個『地下情人』嗎?」

    頗苦卿立刻回答:「你這個未婚妻都不知道了,我又怎會知道?」

    她說完輕咳兩聲,突然從沙發上站起身:

    「看我多粗心,你來這麼久了我都沒倒杯水給你,你坐一下,我煮杯咖啡給你喝。」她邊說邊往廚房走。

    「你喜歡曼特寧還是藍山?我櫃子裡只剩這兩種咖啡豆。」  

    「藍山好了,謝謝。」

    換作平常,麥晶琳會客氣婉拒,不讓「病人」太麻煩的。

    不過,她意會得出顏若卿是想借煮咖啡為由來跳脫一下話題,而她也想借女主人在廚房忙的機會,四處看看屋裡有沒有任何一丁點兒線索能協助她確認顏若卿與新華的關係,甚至借此找到新華的下落。

    因為她愈來愈相信明霆的「職業性直覺」,新華的失蹤和林靜茱的慘死,或許真跟顏若卿脫不了關係。

    所以,當研磨咖啡豆的機械聲一響起,她立刻先從客廳找起,希望能找出一點蛛絲馬跡。

    一拉開客廳牆角擺放了瓶花的三角矮櫃抽屜,從像是被主人隨意扔置的雜物裡,麥晶琳發現了新華的打火機,

    如果她沒記錯,婚禮當天她還有看見新華使用這個銀灰色的打火機,刻在上頭的英文名字縮寫更證明她不會認錯。

    把打火機放回原位,她躡手躡腳地溜到臥房前,先仔細留意有沒有顏若卿走近的腳步聲,然後大膽扭轉門把,將緊閉的房門打開——

    幾乎是在同時,一股異味撲鼻而來。

    房裡點丁兩盞芳香精油燈,麥晶琳能聞出薰衣草的濃郁香味,但在這之中又彷彿有股令人覺得噁心的腐敗味道。

    「這是什麼怪味啊!」

    她捏著鼻子,嘀咕著走進房裡,第一目標就是正對著床的書桌,但是眼尾餘光瞥見的異樣,卻讓她在床前停下腳步。

    昏暗的房裡只有兩盞小燈的光線根本看不清全貌,可是她可以隱約看出床右側像是躺了個人或塞了什麼東西,鼓鼓的。

    明霆知道肯定會罵死她!

    他千交代、萬交代,要她不能輕舉妄動。放她進來看顏若卿有沒有「犯罪者」的慌張神態,看能不能在言語交談中確定她的嫌疑,有就得答應讓他立刻請警方展開調查,這已經是他允許她行動的極限。

    可是發現了新華的打火機,又聽見顏若卿的車子也「恰巧」撞傷送修,要她就這麼撒手離開,她怎麼甘心!

    走到床邊,她屏住氣息,伸手便把蓋在鼓起物上的棉被掀開——

    「啊——」

    棉被下的物體讓麥晶琳渾身血液直往腦門沖,恐懼得才剛放聲尖叫,就突然被人由後腦勺重擊,就此失去了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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