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是好情人 第三章
    也不曉得為什麼,一要去麥家,方明霆心裡就有些興奮;直到等車開進麥家大門,看見紮著馬尾,一身粉藍休閒服飾的晶琳在狗屋前餵食小狗的清麗、溫柔模樣,他才明白自己「興奮」的原因。

    他還是喜歡她。

    即使明知她已有個交往多年的男友。

    其實他最討厭複雜又麻煩的事了,而要搶別人的女朋友,肯定不會是個「簡單任務」。

    這些天他不曉得有幾次想起她,也幾次提醒自己把她當普通朋友就好,偏偏腦袋和心就是不跟理智合作。

    那天牽著她的手狂奔在黑夜中,後來的親吻、擁抱,還有她在車內甜睡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他想淡忘都忘不了。

    還是想嘗試追求她,不試他是不會甘心的!

    不過他已不是十七、八歲的毛躁小伙子,還是得先知道她男友是哪一號人物,兩人的感情有多深,再掂掂自己的勝算有幾分,

    如果人家已經到了生死相許的地步,他展開追求不過是自討沒趣;碰一鼻子灰還無所謂,最慘的是被列為「拒絕往來戶」,連朋友都作不成。

    他可不想和晶琳變成那樣!

    「嗨,小綿羊!」

    他走下車,故意以一如往常的玩笑口吻和她打招呼,其實麥晶琳早看到他開車進來、莫名其妙的心慌讓她低垂著頭裝作沒看見,直到他出聲招呼,她才鼓足勇氣抬頭正視他。

    這些天,她總是會無緣無故想起他,

    走路的時候、吃飯的時候、上課的時候、做夢的時候,甚至連和新華講電話的時候,她都曾經突然想起她。

    想起他說話的模樣、微笑的姿態,尤其是兩人一起逃命的那夜,他的所有言行舉止,彷彿像是已經烙印在她腦海,不定時的就會浮現在她眼前,讓她又是一陣臉紅心跳。

    她明白,自己喜歡他。

    不過她也沒忘記, 自己已經有了個論及婚嫁的男友。

    她深信自己只是一時的意亂情迷,也必須如此肯定的告訴自己。

    因為她憎恨背叛,也不想背叛青梅竹馬的男友,還有疼愛她如親生女兒一般的乾爹、乾媽。

    所以再令她心動的男人,也只能作她的普通朋友:

    這是那晚他送她回家之後,躺在床上一夜無眠所作的決定。

    她可以和他作好朋友,但僅止於此。

    只有如此,她才不會傷害到任何人,

    「我叫麥晶琳,不叫小綿羊。」她故意輕忽自己見到他時像初戀少女臉紅心跳的「症狀」,故作輕鬆的面對他,「再給我亂取綽號,小心我放狗咬人喔!」

    方明霆抿唇淺笑,他就喜歡她這俏皮味道。

    「嘖嘖,好大的火氣!」他在她身邊蹲下, 「好吧,那我以後就直接叫你晶琳,你也直接叫我名字——」

    他像是突然想到什麼,又慎重其事地說:

    「我的意思是直接叫我明霆,不准叫小霆霆,否則小心我在噁心死之前放惡狼咬人喔!」

    麥晶琳抿唇輕笑: 「好噁心,真的有人這麼叫你嗎?」

    「有啊,我老爸。」他擺出一臉無奈, 「他每回有求於我的時候就會這麼叫,有夠三八吧?」

    她微笑搖頭:「我覺得你爸很可愛,你們父子一定感情很好,」

    這點他倒是不否認。

    「大概吧。我媽在我十一歲那年就車禍過世,只剩下我和我爸兩個大小男人一起生活,感情是還不。」

    他斜偏著頭說:「也不曉得該說是我乖呢,還是我老爸開通?我們好像沒什麼代溝。」

    「我媽也是車禍過世的,」

    「真的?」

    她點點頭,「不過你比我幸運,我媽在我一歲多的時候就過世,我對她連一點記憶都沒有,關於她的一切事都得由旁人告知我才曉得。」

    談到這,她的神情有點落寞。

    「傻瓜,其實沒有人比你更瞭解你母親了。」

    她不懂。「為什麼?」

    「因為你就是她生命的延續啊!」他笑著點點她鼻樑,「你爸爸的鼻子塌塌的,所以你挺直的鼻樑一定是遺傳自你母親;你爸爸是單眼皮、細長眼,你是雙眼皮、水汪汪的大眼,你長得肯定像媽媽比較多。」

    「大家的確都說我長得比較像我媽。」

    「所以嘍,你想見她的時候就照照鏡子,隨時都能見到她。」他指指天上,「不是也有個老掉牙的傳說,說每個人死後都會變成天上的一顆星,永遠看顧著他心愛的人嗎?只要你相信,每晚抬頭就看得見你媽媽了。」他淘氣地眨眨眼又說: 「所以嘍,千萬別搬到城市住,在那裡想看星星的機率比看遊行還低得多,空氣品質太糟糕了!」

    她嫣然一笑:「我忽然發現作幼稚園老師還挺適合你的,哄小孩你一定很拿手。」

    「舉一反三,那我肯定也會是個好老公、好爸爸嘍。」

    「這要等你以後結婚、生子才知道。」她悄皮地咧咧嘴,「不過依你的工作時間看來,你大概得到五十歲以後才有空交女朋友吧?我介紹一個絕世美女讓你認識好了!」

    「真的?誰?」該不會是指她自己吧?麥晶琳指指一旁正埋首吃飯,完全不搭理兩個長舌男女的愛犬:

    「容我介紹一下,這位是米琪小姐。」她憋著笑繼續說:「我可是把我最好的『女朋友』介紹給你了,以後有好消息別忘了付我媒人錢喔!」

    「好啊,你敢虧我,把我跟母狗配一對,看我怎麼

    『報答』你!」

    方明霆說完便要呵她癢,嚇得她立刻轉身繞著院子跑,一邊求饒還一邊笑得上氣不接下氣。

    「叭——」驀然傳來的一聲短促喇叭聲讓他們倆暫時「休戰」。

    方明霆看向麥家的鏤花鐵門外,一個看來約莫三十歲左右,穿著一身名牌高爾夫球裝的男人,正走下一輛BMW轎車。

    「你來啦!」看見男友來,麥晶琳馬上跑去打開鐵門。

    「那個男的是誰。」一進門,吳新華便皺起眉向她詢問。

    「喔,他啊……」她尷尬微笑: 「他叫作方明霆,是我爸大學同學的兒子,有事來找我爸,但是爸大概是有事耽擱,還沒到家。」

    他面露狐疑:」看你跟他很熟的樣子,怎麼以前從沒聽你提起過他?」

    「嗄?呃……」她轉著腦筋想著該回答什麼。「我跟他才見過幾次而而已,哪有很熟、只是他的個性很孩子氣,像小弟弟那樣,讓人覺得很容易親近罷了。」

    為了讓男友安心,她只能說些善意的慌言,其實她從不覺得明霆太孩子氣。

    「你就是太容易相信別人了!」吳新華聽她這麼說,臉上的不悅神色才和緩許多。「小心點,現在很多男人都會『扮豬吃老虎』,沒事別跟其他男人太接近。」

    「放心吧,他不是什麼壞人。」她拉著他: 「我來介紹你們認識。」既然遇上丁了,她只有大方地介紹兩個男人認識,好顯示自己問心無愧。她把男友帶到明霆而前,有些尷尬地介紹雙方認識:兩個男人握手示好,眼神卻都在打量對方?

    「明霆,我爸應該快回來了,你到客廳等他吧,我和新華約好要去打高爾夫球,就不陪你嘍!」

    「沒關係,你忙你的,我自己等就行了。」這還是他們倆頭一回這麼客氣而生疏的應答。

    「新華,那你等我一會兒,我進去拿一下背包就出來。」

    麥晶琳說完便進了客廳,把兩個男人留下來大眼瞪小眼。

    「不曉得方先生在哪裡就?」華客氣詢問,

    其實是在打探對方是否有成為他棘手輕敵的資格才能。

    「我在『麥氏科技』作程式設計。」方明霆故意不說自己是頗具規模的徵信社小開。

    「麥氏?」不經意流露出輕視, 「喔,原來你是在麥伯伯手下工作的職員啊。」

    這個傢伙真惹人厭!從一見面,方明霆就有這種感覺,此刻感覺更強烈。

    不用再多說話,他就已經看透這吳新華肯定是標準的勢利眼,還是那種沒吃過苦頭,一路平步青雲的富家子弟,晶琳到底是看上了他哪點?論長相,他也不見得勝過他;論個性,他肯定比他好相處。方明霆在心裡嘀咕,怎麼也不覺得這吳新華和晶琳會是合適的一對!

    「那我們先走了,再見!」在他的怔忡間,麥晶琳已從屋裡出來,和他道別之後便搭上男友的車離開。

    「唉,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方明霆對空氣說了一句,忽然覺得腳邊好像有什麼東西在磨蹭,低頭一看,原來是晶琳養的那隻狗正在向他「撒嬌」。

    「如果你的女主人也像你一樣『識貨』就好了!」

    「汪、汪!」

    拍拍這條彷彿聽得懂他說話的可愛小狗,再想起方才晶琳要介紹小狗當他女友的事,還真是令他哭笑不得,連他自己都可憐起自己來了。

    *  *  *

    進入公司兩個禮拜,方明霆就約略過濾出最可能偷盜公司所設計的新程式,再轉賣給敵手的嫌疑犯了。

    先把受晶琳所信任的李姐排除於可疑人選之外,就可以不必再隱瞞她關於他的身份,還多了一個可以幫他加演一齣戲的「演員」。

    「你真是厲害!才進公司沒多久就受重用,李副總把『廣遠』的案子全權交由你負責,可見你的才能多受到她賞識!」

    下班後,同一部門的王鵬約了他一起到PUB喝杯小酒。一坐定位就猛拍他馬屁-

    王鵬就是他銷定的嫌疑犯、

    「還好啦,是大家手頭上部有自各負責的case在忙,副總才會把這案子放手讓我試試。」

    方明霆口頭上客氣,其實他就是風聞對手公司對這件案子存有極大興趣,才故意叫李姐將案子交給他,作為」釣餌」

    果然,大魚上鉤了!

    「不過,這份責任對我這個新手來說是稍嫌重了些,」方明霆假裝埋怨, 「只怕我一個人做不來:而且聽說公司不久前才發生沒計被竊的事,副總還特別交代我要小心謹慎,盡量不要把磁片帶回家,減少資料外洩的機會,這下可累了!」

    王鵬以友好的態度跟他說: 「沒關係,趕不及的活我可以幫忙。」

    「這……」

    「怎麼,怕我會洩密嗎?」

    「怎麼會呢,王大哥你是公司的元老了,我不信你要信誰?真有需要的時候就麻煩你了。」

    方明霆順他的意,讓他攀交情、裝友善,這樣他就更容易挖他的底。

    和晶琳的一個月之約,他是非贏不可!

    *  *  *

    一早醒來,眼睛才一睜開,麥晶琳就覺得整個天花板都在搖晃。

    「好燙……」摸摸額頭,她懷疑自己額頭上的熱度都足以用來煎蛋了!

    「莉莉?莉莉!莉——」喊到第三聲…她才猛然想起今天是假日,非但家裡的菲傭早就出門去找朋友玩樂,連爸爸都在昨晚就因為公事搭機出境了。

    「糟糕!家裡只剩我一個……」輕咳了幾聲,她勉強起床,扶著牆先去浴室盥洗,想讓自己神智清醒點。沒用,她眼前的世界仍舊在天旋地轉。

    「不看醫生大概不行吧?」舉步蹣跚地到樓下的保健箱取出溫度計量量,三十九度的高溫肯定不是睡睡冰枕就退得了燒。更何況她覺得自己已經快昏了!像這種時候,總該可以名正言順的「差遣」男友了吧?

    拿起電話,她惟一想到的就是撥電話去找新華求救,可是手機號碼一撥再撥,就是沒人接;再改撥去他家,一樣只有電話鈴聲空響,連乾爹乾媽也不在:更巧的是,巧巧說過今天要回她外婆家,也別奢望她能來了。這個時候,她腦海裡閃過一個人影。

    「不行!不能打給他,否則我……」她甩甩頭,想抹去自己腦中浮現出的電話號碼,頭卻更暈了-

    「鈴——」

    麥晶琳正準備上樓查閱自己的通訊簿,找看看還有沒有哪個肯冒著被感染重感冒病毒,又正好閒閒在家的朋友可以來陪她去醫院,電話卻突然響了起來,

    「喂?」她暈眩得好像更嚴重了,她先在沙發上坐下再接起電話:

    「晶琳嗎?我是明霆,伯父在不在;我有事情要跟他說一下。」也不曉得是不是淚腺太發達,一聽見他的聲音,淚水就湧上了她的眼眶:

    「……你怎麼了?」他非但沒得到她的回答,還彷彿聽見了;電話那端傳來細微的啜泣聲。

    「晶琳,你是不是在哭?」他可緊張了, 「發生什麼事了?」

    「我發燒了……」她孩子氣地邊哭邊說: 「家裡一個人也沒有,打電活又找不到半個人……」

    「我知道了,你等著,我立刻趕過去!」

    她話才說到一半就被他焦急的打斷, 也不問她病情輕重便已開口說要來看她而立刻掛掉電話。

    這就叫「心有靈犀」嗎?剛剛她才想到他,卻不曉得自己該不該找他,沒想到馬上就接到他的來電。把話筒掛回去,擦乾淚,一想到他即將到來,原本彷徨無助的她終於安了心,虛軟的在沙發上躺了下來……

    *  *  *

    搖搖晃晃的,感覺像躺在小船裡一樣舒服只是……頭好重,身體好熱!麥晶琳勉強自己睜開眼,沒想到看見的卻是藍藍的晴空

    「明霆?」

    視線往左上方移,她看見了他略帶憂鬱的俊俏臉龐。

    「你醒了?」他微低下頭.對著正抱在懷中的病美人露出溫柔笑靨,「別擔心,我這就送你去醫院。車門已打開,他將她抱入駕駛室旁坐好,繫上安全帶。

    「等我一下,我去把門關上。」跑回去將由裡外的所有門全鎖上,他才坐上駕駛座,立刻開車載她去醫院。

    「你怎麼進去我家的?」她一臉迷惑, 「是莉莉已經回來了嗎?」他搖搖頭:「菲傭還沒回來,多虧我學了一點『闖空門』的本領,自己開了門進去,否則就得找鎖匠了。」

    「看來我家的鎖得換更精密的,還得請保全才行,不然老是我一個人在家多恐怖!」

    他點點頭:「我有熟識的鎖匠可以介紹給你,以掌紋辨識的那種還能幫你殺到成本價喔!交我這個朋友還能省錢,不錯吧?」

    麥晶琳微微一笑,本想開口說些什麼,卻是一張嘴就咳了起來。

    「你還好嗎?」他立刻遞了一瓶礦泉水給他,「就快到醫院了。」

    「明霆……」

    「嗯?」

    「謝謝你。」

    她勉強牽扯唇角向他微笑致謝,隨即又昏昏沉沈地閉上眼。

    到了醫院,一針大大的退燒針是免不了,而且由於病況較重,她還得留下來吊點滴,再回家已經是四、五個小時以後的事了。

    晶琳在車上睡著了,方明霆按了門鈴,菲傭依舊未回,他只好再當一次開鎖大師,才能將車開入庭院:

    進了屋,小心翼翼地將懷中熟睡的人兒抱進臥室,讓她安安穩穩的在床上躺平,他才總算鬆了口氣。

    「還好,退燒了。」

    摸摸她的額頭,確定已經恢復常溫,方明霆才安心地坐在床沿守著她。

    也不曉得過了多久,睡了一場好覺的麥晶琳悠悠醒轉,室內已經幾乎要全暗了,看了一下床邊有螢光刻度的鬧鐘,都六點多了,

    「明霆?」

    她瞧見他握著她的手,頭枕在床邊,累得直接席地而坐,趴著睡著了。

    她沒有把手抽回,被他溫柔握住的感覺好窩心,讓人捨不得中止這恬靜的一刻,睡得真香,大概真是把他累壞了吧?也不曉得自己是得了感冒還是愛唾症,害得他去的時候得從屋裡一路抱她上車;回家的時候更慘,還得抱地上樓。

    瞧他平常老愛升玩笑,不正經,可是每回遇上緊要關頭,他卻比仟何人都來的細心、體貼,值得信賴。

    其實送她到醫院已經仁至義盡,他大可走人,不必陪她吊完點滴又專車送回;送地回家也就算了,她昏沉沈地大睡,他乾脆就直接離開,結果他卻像擔心孩子病情的慈母一般,守候在床邊,累到都不支而席地就睡了。

    真傻!她微笑輕歎一聲,雖然笑他傻氣,心裡卻好感動?

    畢竟從她有記憶以來,他還是頭一個因為照顧生了病的她,而累到睡倒在她床邊的人呢!

    藉著透進窗內的夕陽餘暉,麥晶琳仔細地瞧著他那張攪亂她心湖的臉。就算他正閉眼睡著,她還是依稀記得他那雙晶亮大眼,澄澈的眸子彷彿能看進她內心深處一般,總在彼此對視時令她心慌。

    說真的,他的長相一點也不輸給新華,兩人都是美男子。不過,新華是帶點貴族氣息的陰柔美,明霆則是渾身充滿活力的陽剛美,完全是不同典型、老實說,她比較欣賞明霆這一型的男人,感覺像是身邊隨時有個大大、暖暖的紅太陽可以擁抱。可惜……相見恨晚……閉上眼,她幽幽地又歎了口氣,要她移情別戀,拋棄從小喜歡她的新華,讓疼愛她的乾爹於媽傷心,這種事她做不到。

    「你醒了嗎?」在她歎氣的同時,方明霆正好也醒了過米,還打了一個不小的呵欠。

    麥晶琳淺笑回答:「嗯,剛醒來。」

    「真糟糕,要照顧病人的人卻睡著了……」他自嘲地說了一句,起身改坐在床沿,「現在覺得如何?」

    「好多了。至少在我眼前的景物不會再轉個不停了。」

    「那就好。」他才說完,麥晶琳的肚子突然咕嚕嚕叫了兒聲.害她一張臉全紅透了。

    「早上到現在都還沒吃,肚子還真是餓了呢!」方明霆沒糗她,反倒自己先喊餓, 「我去翻翻冰箱裡有些什麼,煮些清淡的來吃吧!」

    她詫異地問:「你會下廚?」

    他露齒一笑: 「看不出來吧?人家是『父兼母職』,我可是『子兼母職』,從小就是我爸負責買菜、我負責煮飯,廚藝還不賴喔。」

    「真厲害!像新華他就完全不下廚煮……」話沒說完,她就自己先住了口這種時候,怎麼想她都不該提起男友的名字。

    「他不適合你。」明霆突然冒出這麼一句,讓她聽傻了。房裡忽然完全靜謐下來。

    因為不知所措,所以她選扦逃避,把他說的當玩笑話聽。她乾笑說:

    「該不會你也被我傳染了感冒,腦筋開始糊塗了吧?胡說八道的。」

    「大概吧?」他聳肩淡笑, 「我下去弄些吃的,你再休息一下。」方明霆沒有否認她的說法, 只輕輕在她額頭留下一吻便離開—在這種時刻,他不想多言惹她心煩,只希望她能安心休養。

    他為什麼要對她那麼溫柔、那麼好……撫著頭上彷彿還余留溫度的吻,麥晶琳覺得這下子好像換成自己的心在發燒,而且還燒得迷迷糊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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