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周雅格。
夜裡,俊朗向我求婚。
其實,我並不覺得意外,只是奇怪自己心裡居然沒有一點高興的感覺。事實上,我與俊朗談了三年的戀愛,週遭的親朋好友大都料想得到,我與他將會理所當然的結婚、理所當然生孩子,然後理所當然泡在柴米油鹽醬醋茶中一起老去。
對一個二十九歲的女子來說,那也不算是太差的選擇。
俊朗在電腦公司當財務主管,年薪百萬,長相也在中上,三十三歲的年紀,脾氣不好不壞,真的叫我找,我也找不出什麼十惡不赦的大缺點出來。
俊朗的家裡有一個母親與一個姊姊。他的母親是個雖然有點囉嗦,但還算是上得了檯面的女人。我與她三年來見過無數次面,感情說不上好不好,彼此客客氣氣,互相尊重,從來沒談過涉及隱私的問題。可以看得出來就算將來有婆媳問題也不至於太嚴重。
俊朗的姊姊美秀是個出奇樂觀開朗的女子,快四十多歲的女人了,除了棒球之外找不到其它的嗜好;整日的棒球經,連穿的衣服都是球隊的廠商製造,忠心程度可見一班。美秀沒有結婚的打算,她與母親的感情很好,私底下常對我說、如果我不喜歡與長輩同住,將來她會與母親為件,我與俊朗不必擔心這個問題。
真的,我想來想去,想不出用什麼理由拒絕俊朗的求婚。
但是既然想到了拒絕,自然是不會同意了;儘管我找不出理由,但是婚姻的事情,沒打算同意便是反對,其中並沒有灰色地帶。
夜裡,風雨在度假小木屋外面吹打著,滴滴答答的雨滴打在樹葉上面十分好聽。兩個人捧著熱咖啡在暖暖的木屋裡欣賞外面的景色,一切都是那麼美好的時候,他卻拿出鑽戒。
我看著那小小的四角台座上所鑲的鑽石,心裡連一點點高興的感覺也擠不出來。也許這樣浪漫的夜是很適合提出求婚的時刻,這是許多女子求也求不來的幸運;可惜我卻只是歎息,遺憾這樣一個美麗的夜晚有了缺陷。
三年前認識俊朗。我是設計公司的業務,他是電腦公司的財務,我為他們公司處理設計案件,雙方合作愉快,只是在請款的時候有了摩擦,我只好找上財務主管,就這樣認識了溫俊朗。
他有一點點幽默、些許-腆,明朗的笑容人如其名。我們很快的談戀愛,沒多久便順理成章的同居。過了兩年,房東臨時決定收回房子,兩個人一時之間找不到合適的同居地點,我便搬去與兩名好友同住,而他搬回家裡,就這樣一年過去。
原本距離所造成的美感,不知道為什麼,就在這樣的夜晚全然破壞了。
如果俊朗不是在這樣的夜晚向我求婚,如果他只是在吃飯的時候淡淡問一句:我們結婚好嗎?或許我會同意吧。
我也是個喜歡浪漫的女子,為什麼他選了一個最合適的時間、地點向我求婚,我卻埋怨他破壞了美麗的夜晚?
也許在我身體裡浪漫的因子並不如我所想像的那麼多吧。
這樣的問題,令我思考許久。
我向來不是個聰明的女子,口才也只是中上而已。當了五年的業務,對我的人際關係幫助並不大,甚至對我的口才與智商也沒有多大的幫助。我想有些事情是天生的,一點也沒有辦法強求。
俊朗拿著戒指,停在那裡許久,臉上的笑容漸漸僵硬。我沉默的低下頭,腦子裡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時間好像一條塞滯的河流,慢慢地定住了。
突然外面一陣閃電,小木屋裡的燈光驀地熄了幾秒鐘,我被突如其來的閃電震了震,手上的咖啡灑了出來。俊朗的手被灑出來的熱咖啡燙到,嚇了他一大跳,戒指順著他甩手的動作飛了出去。我聽到他一聲「哎呀」的慘呼,來不及問什麼事,燈光便恢復了。
突然熄滅的燈光,像是命運之神一個莫測高深的玩笑;到底是救了我的下半生?還是毀了我的下半生?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戒指!戒指掉了!」他很著急,顧不得手上的燙傷,慌慌張張的低下身子找那枚小小的戒指。
我也蹲下來找,兩個人背對著背,我可以感受到從他身上發出來的體溫。眼睛一抬,戒指就在我的面前的地上,很無辜的躺在那裡。可是只要拿起來,我便要面對我不願意面對的問題,於是我將它收進口袋裡,假裝找不到。
「找到了嗎?」
「沒有。」
「怎麼會不見?一定就在這間屋子裡。」俊朗焦急的四下找尋,那枚戒指對他來說意義重大;如果找不到,那麼今天的求婚便不了了之了。
「別找了,也許明天它就會出現了。」
「不可以,明天我們就要走了,要是找不到怎麼辦?」
「但是你現在找不到它。
「我當然會找到它,只是在這附近而己。」
我歎口氣,那戒指的確是在這附近,但除非他到我的口袋裡尋找,要不然永遠也找不到。「我累了。」
「你先去睡吧。」他不肯放棄的說道,帶著金絲邊眼鏡的斯文面孔上充滿了認真的表情。
認真的男人真的最英俊嗎?我不知道,只是看著這樣的俊朗,我心裡五味雜陳,說不出的遺憾在心底翻攪,後來才知道原來那便是曼君口中的: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曼君是我的同居人之一,也是口才一流的售屋小姐。
在曼君的眼中房子漏水叫做「水來發」、房子老舊會有「新氣象」、房子坪數縮水叫「小巧玲瓏」、房子遠在深山叫做「氣質優雅」、房子搖搖欲墜自然叫做「物美價廉」;就算房子裡有鬼,她都能說得天花亂墜,讓買房子的人心甘情願的掏腰包出來付錢。
當然,曼君是個很美麗的售屋小姐,一頭烏黑亮麗的鬈發和甜美可人的笑容先天上已經佔了許多便宜。她知道自己美,而且美得人人喜歡才是最重要的,她也不吝於展示自己的美貌,更懂得善加使用。那雙水汪汪、天真爛漫的眼睛眨動兩下,什麼陰謀詭計也瞧不出來,自然在待人接物上無往不利。
曼君是我的高中同學,當初的志願是當中國小姐,可惜曼君本人比上電視要好看許多。上了電視之後的曼君胖了一大圈,攝影師說她還得減肥五到八公斤,透過鏡頭才可能像她本人一樣好看,而曼君只努力了一天便宣告放棄,她滿不在乎的說:「本人好看打了九十分,上電視好看不過打一百分;但是上了電視一百分,本人卻只剩下六十分,傻瓜也知道這種算盤不能打。」
之後的曼君從事過許多工作,每份工作都能得心應手,而她選了其中投資報酬率最高的房地產業。我們現在住的房子便是曼君買下來的,分期付款全數付清,她還在付另外一棟房子。每次數分期付款到期日就是她最高興的日子,因為她又快可以買下一棟房子了。
「人家廣告不是說了嗎?女人啊,光靠粉可是不行的,事實上女人唯一能靠只有自己;縱使你有傾國傾城的美貌,除非你是特洛依城的海倫小姐,要不然全都不管用。這年頭想靠男人養?呵!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自然是靠自己最好嘍;美貌會老、身材會走樣,但是房子可不會跑路。說起來俗氣得很,不過千真萬確是事實,女人沒錢啊,呵!萬、萬、不、能!」
曼君當然也談戀愛,從這個男人的懷裡流浪到另一個男人的懷裡,日子過得不亦樂乎。
曼君懂得享受戀愛所帶來的快樂,卻從來不願意去承擔戀愛所帶來的後果,只要苗頭不對,立刻閃人,比大多數男人更加瀟灑。曼君打算買了三棟房子之後再考慮結婚的問題,而她要求的對象經濟基礎卻不重要,其實在這方面曼君是個很可愛的女人;她認為男人有沒有錢不重要,穩不穩定卻很重要,只要對方工作穩定,就算一個月只賺三萬元她都能接受。
「當然啦,到哪裡去找又會賺錢、又英俊瀟灑、又愛家、又愛你的男人?真的讓我找到我還不一定順眼,條件開那麼高,豈不是一輩子沒希望?」
我認為曼君非常有智慧,我也羨慕她的這種善於處世的智慧,只可惜這也是強求不來的,畢竟我不是張曼君,我也永遠學不會這種智慧。
「說不定布萊德‧彼得會愛上你,也說不定劉德華看上你美麗的鬈發啊,所以條件定得那麼低,將來說不定會後悔喲!」瑞美那張圓圓的臉和圓圓的眼晴裡依舊閃耀著少女的夢幻神采。
「是啊,真的愛上那種人,壽命立刻減少十年。要那麼帥的男人做什麼?讓自已每天提心吊膽過日子嗎?」
曼君也真的對自己的原則奉行不渝,她現任的男友嚴或拓長得像個大孩子,除了一雙大圓眼睛,其它的乏善可陳,可是曼君卻很快樂——她根本不管嚴或拓已經結婚了。
瑞美是我另一個同居人,剛開始只有我和曼君,三十坪大的房子住兩個人算得上寬敞舒適,不過如果可以多一個人負擔房租,我的壓力會減輕,而曼君的錢包便可以再滿一些,於是我們決定再找一個同居人,瑞美便是千挑萬選出來的人選。
選上瑞美的時候,曼君竊笑著說:「可以收房租還可以有免費的保鏢,這等便宜的事情哪裡去找?」因為瑞美是個警察。
嚴格說起來瑞美在女警中算是嬌小型的,一百六十多公分的身高配上六十五公斤的微壯身材一直是她最大的苦惱,但是長期練習跆拳的結果便是如此,再怎麼減肥也從身上減不出肥肉來。那張有點圓潤的臉看上去還是有那麼點大,每次與曼君站在鏡子前她便要哀號;其實很可愛的瑞美此生最大的夢想便是變得與曼君一般的勻稱美麗。
瑞美的性格很有些傻大姊氣質,不拘小節、有些傻氣的瑞美一直是屋子裡的開心果。每次聽她說起她值勤時的糗事,我和曼君都要笑得人仰馬翻;瑞美很有正義感,可是也常常因為少條筋的正義感而鬧出不少的笑話。
我很欣賞瑞美的勇氣,不管發生什麼事,她總是很快能夠站起來。瑞美是鄉下來的孩子,在北部沒有任何的人脈,長得不算好看、處事也不夠圓滑,偏又滿腔的正義熱血;這樣的瑞美在警界待了五、六年,陞遷、加薪、福利都還是與最基本的警員沒兩樣,最慘的是一點也沒有陞遷的跡象。
警界裡的同事勸瑞美要多打關係、少得罪人,但是瑞美還是一樣傻呼呼的,全然不懂為自己的前程鋪路。
「我學不來要怎麼做,也不想學。」瑞美很理直氣壯的搖頭回答:「只要做好我自己的工作,我不相信我永遠都這麼慘。」
「你要是一直都不學、一直都沒有機會,你真的會一輩子都這麼慘。」曼君有時氣不過便威脅她。
「那有什麼關係?起碼我對得起我自己。」瑞美仰起頭,帶著幾分傻氣的驕傲如此回答。
瑞美這種不氣餒、不妥協的勇氣與執著非常值得我學習。
我同樣學不會逢迎拍馬、學不會找尋機會,但是我沒有瑞美的勇氣,也沒有瑞美那分理直氣壯,我私心裡還是覺得忿忿不平,覺得自己受到了委屈;但是我沒有勇氣,我甚至不敢在老闆面前大聲說話。
我很怯懦,說不出「不」,也說不出「我要」。
這輩子我說過最多的字是「請」、「謝謝」。
其實我並不很清楚我自己要的是什麼,最糟糕的是:就算我知道,我想我也沒有勇氣去爭取。
「這樣的設計,王先生那邊沒有辦法接受,他們希望是比較正常一點的DM。」
他悶著頭瞪著電腦,對我的話恍若未聞。
已經到了下班的時間,我很努力的耐住性子,心想如果現在不走,等一下鐵定塞在路中央一個小時以上;但是設計師不說話,不表示意見,我便不能離開,因為這稿件明天早上要給客戶看。他今天不做,明天難看的是我。
「方藥,你這樣我很難做事。」
「你很難做事?哈!」
他霍地甩下電腦筆,轉過頭來,嚴峻的臉上沒有半點同情,只有不滿,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拜託你好不好?這份稿件已經溝通過幾次了?你聽不懂我說的意思嗎?正常一點是什麼?你那個是什麼客戶?做得千辛萬苦的稿件他一句話說不要就不要。你知不知道AE是幹什麼的?AE是賣稿件的,你該負責把我做出來的稿件賣出去,而不是把稿件拿回來叫我修改!」
AE是幹什麼的?我當然知道AE是幹什麼的。AE是一份兩面不討好的工作、AE是讓客戶把稿件丟到你的臉上,而你再讓設計師把稿件同樣扔在你的臉上。
做AE做了五年,每次遇到同樣的情況我都想辭職,都覺得自己沒有必要待在這種地方被人「強姦」——是的,強姦!這些大牌設計師,只要有客戶退稿件,他們總愛說自己被客戶強姦;小牌設計師一天得被強姦無數次,大牌的仍然免不了同樣的情況。
AE呢?事實上AE才是被強姦得最慘的人。
「方藥,王先生他們是老牌子的公司,行事作風原本就比較保守,你應該很瞭解。你給他們一張白紙,上面寫了幾個黑字,你認為他們能接受嗎?王先生說看起來像是訃文。」
明知道這只會讓火爆的方藥更生氣,但是我還是說了。方藥比我幸運,因為他還能發火,我下午在王先生的公司裡,聽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甚至還得笑著一張臉,假裝只是聽到一句笑話。
方藥果然更火大了。「我X!他到底懂不懂什麼叫設計?上次我在畫面上加了一條紅線,他問我說那條紅線是幹什麼的?哪有幹什麼的?我操!這就叫做設計!人家花幾十萬請我畫兩條線,現在他才花不到五萬元,我替他做一份廣告稿,他還想怎麼樣?他媽的!有沒有一點水準?」
五點五十七分。
我覺得已經到了我忍耐的極限。不光是時間,而是一個下午都在挨罵。要挨客戶的罵、要挨設計師的罵,還得被老闆狠刮——我為什麼要這麼下賤?當AE的不是人嗎?為了一個月幾萬元的薪水,我還得忍受多久?
突然覺得答應俊朗的求婚也不是那麼糟糕的一件事,起碼不必再被這些人強姦。
我深吸一口氣,咬住牙,但是我知道我的眼睛裡已經冒出火花了。「方藥,你到底願不願意改?我只要求你把他們的產品放上去,用不著兩條幾十萬的線,只要產品放上去,寫清楚價錢就可以了,這樣夠清楚嗎?」
「這種事情用不著我做,你去找一家打字行,隨便打打字也就搞定了。」
「好。」我將稿件往他的桌上一扔,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居然甩頭就走。
「雅格?」方藥愣了一下。
我只覺得心灰意冷,真的什麼話也不想再說了。浪費我的時間、浪費我的精力,我真的沒那些氣力再去與這些人爭辯。
走出辦公室,發現原本停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車不翼而飛,地上用粉筆寫了幾個號碼。我怔征地站在那裡,真是連想哭也掉不出眼淚。當然了,那幾個號碼我可眼熟得很,我發現原來「人生如戲」這四個字是真的。
我的人生果然真是一場笑鬧劇,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且總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時候。
天空下著綿綿細雨,路上車水馬龍,每輛計程車上都坐了乘客。我站在路上衣服很快便濕了,一臉的粉妝恐怕也已殘敗。
我決定走路回家,一個鐘頭的路程走起來艱辛異常。想想一個二十九歲的女人,卻要在這種時間踩著高跟鞋、穿著濕透的衣服、頂著一臉殘不忍睹的妝在路上走一個鐘頭——我不知道是我特別不幸?還是每個人都會經歷這樣的過程?
「雅格上車!」
車水馬龍中聽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為了繼續我的悲慘,我甚至連頭也懶得回,索性當成沒聽到。
「雅格,我叫你上車!」車裡的人不死心的硬將車子往前開,來到我的身邊大叫。
我為什麼要上車?尤其看到車裡的人正是方藥的時候,我只想掐死他、吐口口水到他臉上。該死的!我這個人真是懦弱到了極點;我甚至沒種對他破口大罵、沒種叫他去死、沒種把稿子甩在他臉上跟他說我不幹了。
方藥對我沉默的堅決感到很意外,他蹙著兩道眉毛瞪了我好一會兒之後竟然歎口氣:「我知道我剛剛很過分,我向你道歉,現在你可以上車了嗎?」
如果繼續堅持下去便顯得我這個人小家子氣,更顯得我是個沒度量的女人——我真的完全不知道我為什麼要上車,只有自我解嘲說因為我終究是好面子的女人,明知道對自己沒有好處,偏偏狠不下心得罪人。
歎口氣,我還是上了車。
方藥隨手指指車子後座:「那裡有面紙,把你自己弄乾吧。」
我抽了一大把的面紙,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雨水擦掉一些,但是陰冷的天氣還是讓我忍不住打哆嗦。
方藥有點無奈又有點好笑的回頭看我:「這就是耍性格的下場,剛剛叫你上車你為什麼不上車?」
方藥這個人,在設計界許多年了,也算是小有名氣的設計師,得過幾個獎項之後似乎變得心高氣傲起來。沒錯,方藥的確很有幾分才氣,但是他的性格卻教人不敢領教,暴君似的男人實在有點可怕。
他早已習慣人人對他言聽計從,誰敢拂逆他的意思便是殺無赦。我親眼看過無數個員工只因為當面得罪了方藥,便讓他一句話踢出公司;理由很簡單:他是公司的主要設計師,沒了他這家公司便垮了一半,而他自然不能與不順眼的人一起工作。設計公司方藥有一半的股份,雖然不管內務,仍然是半個老闆,他想炒誰的魷魚自然是他的自由。五年來,我和他只有業務上的接觸,光是業務上的接觸已經教我痛不欲生,如果沒有必要,我連靠近他一公尺都覺得背脊發涼。
「我一定很讓你生氣對不對?」
該怎麼回答?他是老闆,我是員工,基本上我連大聲說話的權力也沒有。
方藥看我一眼,眼晴裡居然有幾分欽佩似的光芒。「你的脾氣在公司是公認的好,我卻讓你生這麼大的氣。剛剛老陳說我對你的態度大過差勁了,要我向你道歉。」
「不必了。」
「你很討厭我?」
我搖搖頭:「你是老闆,我是你的員工。你是設計師,而我是AE,我沒有生你的氣的權力,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能力不足。」
「但是現在不是在公司,你大可不必說這種場面話。」方藥微微一笑。「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性格和脾氣。」
他言下之意當然是說我沒有脾氣。人怎麼可能沒有脾氣?我也有我的脾氣,只不過我有自知之明,在方藥的面前發脾氣?呵呵!就算不想幹了,起碼也給自己留一點自尊吧?方藥這個人,罵起來根本不把人當人看;更何況以我的口才與他開罵,十成十會死得很難看。
「方藥,你要去哪裡?」
「一起吃個飯?」
「我這個樣子不適合吃飯,我想回家。」
「那麼我送你回家換衣服,然後去吃飯好嗎?」
我覺得不可思議,方藥要請我吃飯?
他笑了笑,後腦勺的馬尾很瀟灑的晃了晃:「我們已經認識五年了,除了公司聚餐之外沒有一起吃過飯,我覺得今天該請你吃飯算是賠罪,你願意賞光嗎?」
我心裡有一百萬個不願意,但是也沒有什麼理由拒絕。我歎口氣點頭:「當然願意,現在請你先送我回家。」
一路上方藥沒有再說話,偶爾目光接觸,兩個人都覺得不自然。也不知道為什麼,明明已經認識許久的人,同在一個小空間裡卻想不出任何合適的話題。
我在公司大概是個很不出色、也很不顯眼的人物;除了上下班,我幾乎不與公司裡的人接觸,我是中立的、隱形的,幾乎感覺不到存在的一個人。也許像我這樣的人對公司其實沒有什麼建設,因為我的業務成績也不算好,只能勉勉強強維持在一個限度之內。所以我一直以為自己沒辦法待在這種廣告設計的公司,可是我卻一待就是五年,連我自己都感到意外。
廣告公司的人事流動量很大,許多業務人員熬不到三個月便消失得無影無蹤,設計人員的替換率也不低,一年來個三、四個設計、走三、四個設計也是很平常的事。最近經濟不景氣,客戶減少了,人員也跟著減少,否則像王先生那種中小型企業主的案子,方藥根本不屑做。
我不知道方藥為什麼要請我吃飯?方藥的女朋友多到我們數也來不及數,當然更別提要去記她們的芳名了。我不相信他說要向我道歉的這個理由,方藥這個人在設計界呼風喚雨,他為什麼要向我這樣一個默默無名的小AE道歉?也許是公司要裁員——想到這一點,我覺得豁然開朗起來。
「方藥,如果你是要跟我談工作的事……」
「我下了班之後從來不談公事,上班已經夠辛苦,下了班還不能放過自己,那豈不是太慘了?」
「那你到底為什麼要請我吃飯?」
「只是吃個飯也一定要有什麼了不起的理由嗎?」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方藥將車子轉進巷子裡,停在小公寓的門口,然後回頭對著我淡淡一笑:「你大多疑了,我只是覺得應該請你吃飯而己。上去吧,我在巷子口等你,不必太正式,隨便吃個便飯好嗎?」
後面有車子跟進來,不耐煩的喇叭聲震天響著。如果我再繼續問下去,這條巷子會變成停車場。
沒有別的選擇,我只好下車,關上車門之前還是十分疑惑的看了方藥一眼——他為什麼要請我吃飯?我覺得其中一定有什麼陰謀,可是我想不出來。
上了樓,開始換衣服的時候我才發現:方藥怎麼會知道我住在什麼地方?而且似乎非常熟悉?
我楞楞地想了足足一分鐘,把過去五年來與方藥接觸的情況都想過了一次……方藥從來沒來過我住的地方,甚至員工地址寫的都還是過去與俊朗一起租房子住的地址——那方藥怎麼會知道我住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