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辛櫻應付考試,我與Sam一起捱更抵夜,陪辛櫻溫習功課。想不到精靈的她居然是數學盲,對數字毫無敏感度,我和Sam差不多把數學習作由第一頁開始背熟,好讓辛櫻有疑問時能實時解答。
「真不明白,」我說:「小四便要解答植樹難題嗎?」
Sam把沖好的咖啡放在我手裡,這樣回答:「你也是廿四歲便做了九歲孩子的媽媽。」
咖啡香氣四溢,我深深吸了口濃郁的香氣。「這是我的福氣。雖然最終發覺她的爸爸沒有愛過我,但這件事卻造就了我與辛櫻的緣分。」
「我呢?」Sam問:「我和你的緣分呢?」
我低下頭笑。「還沒有心理準備。」
他喝了口咖啡。「我不會迫你。」
辛櫻從房間走出來,兩個黑眼圈大得像modlook化妝。「考完試後去海洋公園好嗎?」我把她趕回房間。「考試完了才說。」「我不想讀書,寧願留班。」
我拉長臉孔。「別丟我的臉,快去!」
她吐吐舌,又走回房間。
我看見沒事可做,便把辛達明寄來的照片拿給Sam看,「你看,才個多月,他已另有女朋友。」照片上是辛達明摟著一個紅髮洋妞,背景是紐約中央公園。「不知是否故意寄來向芭比示威!」
「這個男人很有意思。」Sam稱讚他。
我伸了懶腰。「但他的感情來去無蹤,愛得快忘記得快。」
「短暫的感情也是感情啊。」Sam說。
是的,我知道,再短的感情也有起承轉合,同樣會有開心和傷心,然而我還是想要一段長久的關係。像辛達維對津安那樣長久,經歷十多個年頭。
我依然喜歡辛達維,不再愛他但依然喜歡他,喜歡他的死心眼喜歡他的堅持喜歡他的單純,他不愛我沒關係,fans不一定需要偶像的回報,我是辛達維的忠實擁躉。
「你回去吧。」我對Sam說:「我也想辛櫻早點休息。」
「好的,」他拍了拍我的手背。「你也要早點休息。」
Sam走了之後,我替辛櫻抹了抹臉,著她上床睡覺。
「王乳。」
「嗯?」「你看完爸爸的日記後有沒有哭?」
「有。」
「對不起。」
「不用說對不起,我是因為感動才哭。」我給她蓋上被。
「我知道我班的班長有一張印有郭富城樣子的毛巾被。」她告訴我。
「考試及格的話我送你一張印上木村拓哉的。」
她滿意地合上眼睛,我吻了吻她的小臉龐。
翌日中午,津安與我吃午飯。
他在自己的眼瞼下用手指做了兩個半月形手勢。「很大的眼肚啊!」我苦著臉。
「沒辦法,辛櫻考試嘛。」
「我介紹你用LaPrairie的滋潤眼霜,很有效。」
我取笑他:「貪靚鬼。」
津安說:「我兩星期後回英國。朋友的唱片完成了。」
「我會掛念你。」我扁嘴。
「有空來英國探我。」
我點點頭。
「是的,」我從帶來的紙袋裡掏出辛達維的日記。「給你。」
「就是這些?」津安接過去,目光落在辛達維的字跡上。「從來沒想過,他一直這樣記掛著我。」
我糾正他:「是愛著你。」他珍而重之地捧著日記,在人來人往的中環餐廳內低頭陷入沉思狀態。
我握著凍飲,問他:「你愛不愛他?」
他笑了笑,眼睛溜上來。「我想我是愛他的,只不過他的鍥而不捨嚇怕了我。
若果關係不是那樣沉重,我不會離開他。」
我啜了一口gingerale,沒作聲。
「你把日記全部看過了?」他問我。
「是的。」我說。
「所以你應該明白。」
我托著下巴,笑說:「若果辛達維那麼愛我,我會很有成功感。」
「成功感不只是來自這些東西。」他教訓我。
「你知道我喜歡談戀愛嘛。」我呶著嘴。
「有點出息可以嗎?」
「嘻!」我笑。「通常工作沒滿足感的人都沉迷戀愛。」
「你看你這個大學畢業生!」他指著我。
「我也有夢想,我希望辛櫻能快樂地長大。」這是我由衷的心底話。「你始終沒有見過辛櫻。」我又說。
他歎了口氣:「我可以不見她嗎?我不敢見她,一看見她便會想起當初我與辛達維分開的情形。」
沉默半晌,我說:「可不可以讓我再看看你的吊墜?」
他做了個「好」的表情,然後抽出銀鏈。
我屏氣凝神,細細打量辛達維的指頭。直到我把身子挨回椅背的時候,已是三分鐘後的事。若果辛達維有機會看到,他一定會很高興,津安把他的指頭掛在心上,足足十年。
臨分別前我囑咐他:「一天你發覺女孩子也可以成為戀愛對象的話,請從速聯絡我。」
他翻翻白眼,拋下一句:「死心吧!沒可能!」
我吐舌,扮了個鬼臉。
三天後辛櫻考完試,我們首個慶祝活動便是大睡一場,由晚上七時睡至第二天早上八時,半邊枕頭都滲滿情不自禁流出來的唾液。
我與Sam履行對辛櫻許下的承諾,帶她去海洋公園玩了一整天。Sam玩得很落力,陪辛櫻玩了三次海盜船兩次過山車,居然還神色自若,龍精虎猛。
我當下對他刮目相看,果然是個男人。我搭著他的膊頭,像所有老朋友那樣,說:「真不愧是公司女同事的暗戀對象。」
他俯身把唇埋向我的耳畔,誇張地感歎:「唉,可惜,唯獨你不喜歡我。」
「我們是兄弟嘛。」我拍了拍他。
「哼,誰做你的兄弟!」他像女人那樣甩掉我。
「別女人型!」我警告他。
他便說了:「你就是喜歡像女人的男人。」我想了想,辛達維與津安像女人嗎?
他們只是柔弱敏感而且長情一些,這並不是女人的專利。
「像女人也可以很剛強的。」我反駁。
「男人婆,像你!」
「去死!」在拍拍打打之間,我們相處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愉快。
生活變得平靜。炎炎夏日,每逢一有假期,我與辛櫻便會留在開大冷氣的客廳吃零食看電影玩電視遊戲機。發生過那一連串的事件後,渴望戀愛的心情降了溫,每天優遊地半睡半躺,其實不失是一種幸福。
「又蠢又懶。」辛櫻笑著罵我。
我撲起來抓住她,狂吻她的臉龐和手臂,於是家中變得尖叫聲不絕。我依然會往床背貼鈕扣,但夜深時分思潮起伏,有時候倒想幹一些比貼鈕扣更有意義的事。
一天下班時,途經剛開始大減價的百貨公司,閒著無聊便走進去逛逛,逛到文具部,看見一本白色皮面四邊點綴著花邊的日記簿,心念一至,便把它買下來。
我也要學寫日記。我憐惜地撫摸著那平滑的皮面,決定今晚便開始寫。寫些什麼?給辛達維、我和津安做個紀錄好不好?我拿起筆,先由辛達維與津安的故事開始當津安碰上辛達維的時候,他們同是十九歲。那天是為卡內基音樂廳綵排的日子。津安習慣遲到,他的父母和老師常說:「津安,你雖有天分,但沒紀律,而且懶惰。」津安不以為然,只不過是綵排吧,有何相干。那是七月吧,像今天,天氣很晴朗,天很高很藍,沒有太多雲。津安穿了一件很縐的恤衫和一條牛仔褲,頭髮也沒梳好便走進綵排室。他拿著小提琴,一臉自若,就如平日一般,一副天塌下來也沒所謂的樣子。他笑著拍門,準備高聲向大家打招呼,但嘴一張開便發覺,那一天真特別,沒有一個熟悉的演奏者理會他,大家都在專注地聆聽一個華裔少男的鋼琴演奏,少男有著一張很認真的臉,感染了在座的每一個人。
他的演奏充滿澎湃的感情,輕易地牽動別人的情緒。津安知道,自己的小提琴一直沒有進步,便是缺少了這種張力,但大家卻不替他著急,畢竟年紀尚輕嘛,然而眼前的人不比自己成熟啊……津安對辛達維很有興趣,由他的鋼琴以至他的人。
津安一直喜歡刁鑽的東西,因著辛達維的沉默寡言,津安更感興趣盎然。他知道,愈是嚴肅內斂的人,內心愈是複雜有趣。起初,辛達維不願意跟津安說話,他根本不願意跟任何一個人說話。他內向但驕傲,看不起身邊的人。津安不介意,他明白音樂家或多或少有些脾氣,自己是少數溫和沒所謂的那個。有一次,津安在辛達維練習之後,站在鋼琴後對他說:「你的手指很漂亮你知道的,彈鋼琴的人的手指都太粗壯,你的卻很修長。」辛達維望了望他,然後下意識地揉了揉雙手。他微笑說:
「拉小提琴的多患頸疾,你有沒有?」津安扭動頸項。
「不見得。」辛達維站起來,蓋上鋼琴,津安見他練習完畢,便提議:「我們去吃泰國菜吧,第四十七街近百老匯鬧市附近開了一間很別緻的泰國菜館你知道的,泰國菜在這裡還是新玩意,既然是新玩意便要試一試。」
辛達維答應了,除了因為愛吃辣之外,也是因為津安說話的語氣。「你知道的」是他的口頭禪。
蠻可愛,由「youknow」直譯為「你知道的」。
那間菜館真的很別緻,滿天神佛自牆中冒出,西方東方結合,沉靜神秘卻又不失熱鬧。那頓飯他們吃得很愉快。辛達維甚少願意聆聽別人的說話,也甚少願意向別人透露自己的心事,但今天卻破例了。
辛達維居然向津安說起自己的父母、還在香港讀書的弟弟,也說及剛來美國的不自在,每夜醒來均會哭一場。多少年了,辛達維沒向人傾訴過心事。原來,有個人說說話是多麼的愜意。尤其是,那個人有著那樣溫柔的眼睛。
從此,辛達維每天都要向津安說上一陣子的話,關於演奏的、音樂的、團友的、衣服的、餐廳的、雜誌的、紐約的、香港的、家人的、天氣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總之就是要說兩句,彷彿補償過往多年來的沉默。
津安也不介意聽,他喜歡辛達維說話時緩時急的習慣,急的時候他間中會幹干地喘氣,慢的時間卻有點口吃,而且表情緊張,死命瞪著發亮的眼,像個初期精神病患者。津安明白,那是不擅於表達自己的表現,不純熟而稚嫩。津安實在很喜歡他這樣子,他像一張很動聽但很少人播放的唱片。稚童式的誘惑,少數而出眾。
是在兩個星期後吧,辛達維在津安租住的小房子內與津安接吻,是津安先吻他的。當然,他也覺得感覺很好。
後來,一切都順順利利,理所當然地你好我好快快樂樂。他們總共合作表演了兩次,辛達維是主角,津安只是隨團成員。但在私人關係下,兩人形勢均等,連房間也是各住各的,雖然還是在同一間房子內。
津安不讓辛達維煮飯,因為害怕他會弄傷指頭;辛達維也買了特製的潤膚霜給津安,讓他塗在頸旁和肩膊處。
有一回大家一同站在鏡子前,八隻眼睛親近地對望,津安發覺,他與辛達維竟是如此相像:亮亮的眼睛,溫柔安逸地懸在眼瞼下,秀麗挺直的鼻子,緊合的唇。
「我們是孿生的。」辛達維說。
「不,」津安搖頭。「我們是天生一對。」就是這樣,像一切戀人,平凡生活中有起有跌,互相扶持恩恩愛愛不離不棄地度過三年光陰。
就在相識的第三年,辛達維買了兩條銀頸鏈,他一條自己一條,掛在彼此的心上。
津安看著那條銀鏈,臉上沒有笑容又沒有表示什麼,於是辛達維便輕輕地說:
「他日賺到錢便買一些貴的。」然而他不知道,津安沒有為那份禮物而感動,並不是因為價值或者禮物本質的問題,而是,整個關係在不知不覺間變了,那份禮物,也就變成礙眼的東西。
沒有愛的銀頸鏈依然是銀頸鏈,只是掛在心上的時候,那金屬的觸碰感覺特別的冰冷。沒有別的戀人,也不覺得辛達維有什麼地方退步了。辛達維在他眼中依然是美麗的,大家相處也是不變的和諧,可是,他不再為日常的生活而感動。
辛達維的琴音不再令他驚歎神往;辛達維的背影開始令他想起某個遠房親戚;
辛達維的微笑再難牽動他的快樂泉源;辛達維的沉默神秘氣質原來亦不是唯一的,上星期他在地鐵內,看到一個法籍少年,披著圍巾的他跟辛達維有著不相伯仲的深沉。
於是津安忍不住追上去,跟著那個少年走了好幾條街。他發覺,這過程不失愉快。新的對象新的衝刺。
回家後,他向辛達維提出分手。坐在沙發上的辛達維握住音響的遙遠控制器,木無表情的臉在空氣中凝住,他的木訥教津安心慌了一陣子,見他沒說不也沒贊同,他便娓娓把分開的好處道出,譬如分手後生活圈子會變得更大,分手後大家可以更專注在音樂上的發展,分手後大家可以嘗試獨立的滋味……
辛達維的表情依然不動半分,就在津安繼續陳述分手理由的時候,背後的音樂突然澎湃起來。津安嚇了一跳,但眼前的他仍舊不言不語。他不要聽任何解釋和理由。分手要什麼理由?正如當初走在一起也沒有理由。驀地,四周靜寂無聲,他把音響關掉了。他站起來,走回房間,端正地坐在床邊,一坐便是三小時。津安在廚房準備晚餐,一心以為事情不難解決,過一會再逗逗他便可以,誰料剛想到這裡,辛達維便衝進來,二話不說就拿起放在一旁的大刀,迅速地伸出左手的無名指,然後揮刀一砍,斬在第一節上。
津安放下鑊鏟,跑到辛達維跟前,隨手拿來一塊白布替他止血,慌張中聽到辛達維的說話:「左手無名指是戴結婚戒指的手指。」
血洶湧流下,白布片刻變紅。兩個人當中一人哭了,那是津安;而辛達維,肉身痛苦,心頭反而安寧。
讓他明白自己多麼的愛他。他已明白了吧,他的痛苦一定不淺。
然而最終大家還是分開了。津安說不如重新開始,拒絕的是辛達維,他容忍不了別人曾經勃起過的去意。津安很後悔,他決定不要忘掉辛達維,一生一世也要記著曾經有人這樣對待他。那是一節指頭,從人的身體分離,有血有骨有肉有神經線有成千上萬的細胞,那是原本與身體連在一起的一部分。他把指頭浸在防腐劑裡,然後在一個陰天,他把指頭穿在掛在心上的銀頸鏈上。
辛達維的音樂事業從此完蛋,但他不介意,成就非凡不是他的心願。就在收拾細軟準備回香港的前一天,一個女子輕敲他的家門,她問他是否姓辛名達維,然後她告訴他:「我命中注定跟你結婚生孩子。」
女子的名字是植芝,她比辛達維大三年,長得高高瘦瘦,氣質清逸。辛達維不討厭她,他甚至很欣賞她那句「命中注定」的說話。既然是命中注定,便張開雙手歡迎她好了。命中注定,事事有安排,免卻不必要的痛苦。
對啊,津安並不是命中注定的那個,所以他來了又離開。但為什麼不是命中注定的那個卻一直留在心頭,重甸甸地壓在胸口,沒有一天停止想起他。
生下孩子的女人每天攤開手板,重複又重複地把手上紋理縱橫交錯地看。她要研究愛上孩子爸爸的可能性,可是心靈感受不到之餘,命理亦沒有顯示。於是一天,她收拾行裝,遠去尋找另一個生命的啟示。
孩子一天天地長大,長得如辛達維的翻版,聰明刁鑽,然而他不喜歡她,從沒想過要去喜歡她。這個長得像自己的小孩,他只覺是個陌生人。
其實世界對他來說,通通都顯得陌生。時光流逝,但他並沒有長大,十九歲,二十歲,二十一歲,二十二歲。他重複地活在這數年裡,輪迴又輪迴,再見又再見,就是死而復生,生而復死,不願離開。
津安可好?他寄過一封信來,說二月會回來香港一趟,辛達維等得好心急,等待二月的來臨。可是二月過去了,三月又走過,四月即將來臨,津安的人影始終沒有出現。
辛達維很失望,失望得把膠袋蒙在頭上,打算-死好了,然而因為太辛苦,抓住膠袋的手最後放鬆下來,這次衝動的自殺沒有成事。那一年辛櫻三歲,小小的胖胖的站在爸爸面前,一臉不解地望著那膠袋自半空飄到地上。
他蹲下來抱著女兒哭了。他說:「我不想愛得這麼深的。」
辛櫻尖叫。那膠袋沒有嚇怕她,駭人的是爸爸的哭聲和他過緊的擁抱。
津安偶然會寄信來,也偶然提及會回來看他,可是就是一次也沒有成事。辛達維放棄繼續盼望。其實見了面又如何?反正都已是故人。
他開始大方地回信,像個舊友知己那樣,寫上數句祝福問候,和氣愉快。信是這樣寫,但心並不那樣想。
祝福問候只是表面,和氣愉快卻不見得。但除了這些他還可以說些什麼?
辛達維心上還懸著那條銀鏈,那麼多年了,就算每天保養也會變舊變色,但在他心中,珍而重之的東西始終不會改變,雖然他早已心灰意冷。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也八、九年了。怎麼,這樣又過了八、九年?忽然一天他在教鋼琴的時候想道:日子這樣不愜意,不如死掉好了,橫豎也是白過的。
孩子彈奏完畢,眼睜睜地看著他,一分鐘兩分鐘三分鐘,孩子在想,幹嗎老師發呆的時間一次比一次長?
辛達維開始積極部署如何了結自己。三十多歲了,還是首次這樣積極計畫一件事,而計畫的重心,是如何處置辛櫻。
他對不起這個孩子,他沒有愛過她,他絕對捨得把她撇下。他寫信給住在美國的弟弟,詢問他的近況,弟弟的回復是事業不俗,感情複雜;他嘗試聯絡女兒的母親,但資料無從稽考。似乎,孤兒院遠比他的弟弟與前妻為佳。
在某個伏在書桌寫日記的夜裡,辛達維發現了對面大廈九樓的女子。她由晚上七時坐到十一時半,換了數個姿勢,終於把電視節目看完。第二天晚上,她買了十二枝玫瑰回家,研究三十種插法。第三晚,她坐在飯桌前做手工,把燈罩拆下來,在沒有花紋的地方貼鈕扣。第四晚,她播放流行音樂,一邊聽一邊試唱,興致好的時候胡亂跳一隻舞。第五晚,她不再是獨自一人,一個男人在她的家裡與她親熱,逗留一小時左右便離去,留下了失落的她,蹲在窗前發呆,咬著一塊餅乾。
可以肯定,這女子寂寞無聊沒有殺傷力。辛達維重複又重複地研究她的生活,甚至買來望遠鏡,把她看個大小無遺。這樣的女子,蠢蠢的悶悶的,渴望找一個伴兒,辛達維想:或許她不會介意跟一個九歲女童作伴。
他編寫一本仰慕女子的日記,一邊寫一邊幻想女子看完之後的感動慨歎,她會內疚的,他知道,她會內疚的。
他在臨死前的一晚告訴女兒,要她好好地討好對面大廈的女子。女兒驚呼狂叫,他卻視若無睹,心在說:對你仁至義盡了。
其後,他把十多年來寫的日記拿到客廳中燒掉,前塵瞬間化成灰,一片片的一縷縷的。他的心在痛,到底,他依然愛著那個人。
他把銀鏈除下,交給女兒,囑咐她把銀鏈放在他房間的禮物盒內,告訴對面大廈的女子,這是他留給最愛的禮物。「要使她相信。」他說。
不知道女兒能否完全明白這是她的前途,不明白也沒辦法。女兒哭得更凶,撲過來搶走他手上的日記,混亂中灼傷了皮膚。女兒把自己反鎖在房間內,而他,一面彈琴一面等待那一個稱心的時刻。
天亮起來,他沒有考慮過另一選擇,可以不死的選擇。或許換作不惜一切重新與津安走在一起也未嘗不可,只是……他更害怕這個選擇,傷過一次已足夠,心裡有愛已經非常美麗辛櫻走進來,拍了拍伏在桌上的我。我看了看鐘,凌晨三時,便說:「雖然是放假,但小孩子不可以每天都捱更抵夜。」「Sam叔叔陪我打電子遊戲機嘛。」
我走到客廳,看見Sam蜷在沙發上憩睡,我蹲下身去,搖了搖他。「你到辛宅睡吧。」
他揉揉眼,伸了伸腰,說:「倒是有點肚餓。」
「去7-11!」辛櫻歡呼。
Sam洗了把面,拖著辛櫻出門。我返回房間,翻看我寫的日記。
好不好一併寫下辛達維對面大廈九樓那個寂寞無聊女子獲悉事件真相後的蒼涼?
她驚震了許多個晚上,才願意接受原來辛達維沒有愛過她的事實。她以為終於擁有一段驚天地泣鬼神兼且肝腸寸斷的感情。原來,辛達維根本沒有喜歡過她,他只是看中她成為保母的潛質。
但她沒有怪責辛達維,說到底,她真心喜歡辛櫻,而且,她羨慕辛達維的專注長情,那實在是一個很感人的愛情故事。她知道,這樣的事永遠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平凡女人,實際而多心,把一個人思念十年,絕對沒有這個可能。
就算辛達維真的愛她,她也知道愛戀著一堆空想的日子不會長久。如果津安能讓她走近,她已一早把津安填滿心裡。她很羨慕津安,她但願戴著指頭銀鏈的是自己,那是多麼有意思的事,生命裡竟然有一個愛得願意為自己奉獻肢體的人。
Sam會不會?他是喜歡她的,但他大概不會愛得那樣激烈吧。他到7-11買零食會買雞髀,實際而生活化。
「(口拿),大大的雞髀。」他把雞髀遞給我。
「我不喜歡雞髀啊。」我合上日記簿。
「雞髀好!好味又飽肚。」他說。
「是呀是呀!」辛櫻和議。
我咬了一口,滷水的味道不錯,於是我笑了。
Sam與辛櫻填飽肚子後變得精神煥發,繼續在電子遊戲機上大戰。
我走回房間,累極躺到床上,伸手摸了摸床背的鈕扣,尚有一小角的空位沒有填滿。
突然一句話在腦內閃過:「當你把最後一顆貼上之後,那段戀情便會開始。」
我定了定神,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是阿芝說的。
哈哈哈哈哈,有新戀情開始,九成是Sam了。
等一天我有充分的心理準備,便會好好填滿那個角落。但不會是今天。
今天我希望自己愛自己。嘗試瞭解那是什麼一回事。若他願意等便讓他等吧;
若不願意,我是萬萬不會介意。
雖然辛達維沒有愛過我,但我已跟他談了一次費力使勁的戀愛。現在是時候歇一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