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生我是女生 第一章
    我是女生  一、初識篇

    我,體重六十,身高一八○,從國小到大學,甚至出了社會,身邊都有數不盡的女朋友。

    留長髮,因為不想讓理容院賺我的錢,乾脆綁個馬尾。以為這樣身邊的女人會少些,結果一點效都沒有。

    一些男生常羨慕的說,「我若是有阿雅一半的功力,天下的女人都被我吃光了。」

    我只能斜眼看著這些心術不正的傢伙。

    「誰讓雅人長得這麼帥呢?對吧?爸爸?」媽媽常會看著我,紅著臉說。

    自己的娘,你總不能一拳打過去吧?

    「其實雅人也不是娘娘腔,只不過長得中性些。你知道的,現在的中性人很吃香…」

    哥哥就不用客氣了。反正他海軍陸戰隊都熬過來了,當然熬得住我兩拳三腳。我也不過就打打跆拳道。

    「媽∼阿雅又使用暴力了∼」男性之恥。被KO居然喊起媽媽來了。

    肩膀寬,一堆女朋友常說,「阿雅的肩膀好寬唷∼靠在上面好有安全感∼」

    「阿雅是世界上最好的情人∼我一輩子都不要離開阿雅∼」

    夠了吧…求求你們…

    「我是女生!」我吼了回去。

    「阿…阿雅∼不要提醒我們這個殘酷的現實∼」

    不像女生這個事實才殘酷阿∼

    不管我外表看起來多麼像男生…好吧…帥氣的男生…我的骨子裡還是女生。

    我也希望穿著可愛或性感的洋裝,在街上亂晃。

    但是…去哪找我能穿的size阿∼

    我也會暗戀男生。但是被我暗戀的男生都比我矮。聽到我的告白,他們只會哈哈大笑。

    「阿雅,這是哪個女生對你告白的內容阿?從你嘴裡說出來,實在粉好笑阿∼」

    :~~

    我只能抱著枕頭哭。哥哥還會問我,「被哪個女生甩了?滿街都是女人。」

    皮癢!然後你會聽到哥哥的慘叫聲。

    曾經懷疑,我是不是爹娘收養的小孩,但是從小到大的照片沒缺過,連在嬰兒房的都有。

    我是很想否認那個嬰兒就是我,但是和別的嬰兒比起來,就是高了一大截。

    嗚嗚…哥哥只有一七三,爹也只有一七一阿∼

    「你還嫌棄阿?我想長都長不到呢?」哥哥只會這樣對我冷嘲熱諷。

    嗚嗚∼要的話,都給你好了∼隔壁的表妹才一五六阿∼多嬌小可愛…

    我很自卑。只好繼續穿我的牛仔褲襯衫T恤,被一大票莫名其妙的女朋友追著跑。

    幸好還有網絡,我才重拾了一點點當女人的自信。

    我在網絡上的名字叫做方辛。哎,寂寞芳心。自憐久了,開始寫些小說解悶,反正我幻想裡的女主角可多了,不管高矮胖瘦,像女人就行了。再加上整卡車的女朋友,想寫得不好也難。

    網絡咩,女人少。隔著屏幕又看不到人,一說「我是女生」,簡直是個可怕的魔咒,一群user馬上昏頭昏腦的衝上來搖尾巴,汪汪叫。

    剛開頭頗為驚訝,對著也上網的哥哥斜眼對待。憑我對他的瞭解,他的尾巴絕對搖得特別厲害。

    不過久了,倒也滿好玩的。我那寫得爛爛的小說,居然也被盜轉得一踏糊塗。

    有趣有趣。

    後來格子跟我邀稿了。這倒是讓我受寵若驚。因為格子工廠是辦網絡文藝雜誌的,我自己也訂了,居然我那爛爛的文筆…

    當場欣然接受了。但是我可憐的稿子卻被他們的助編退了好幾次,害我當場淚撒屏幕前。

    「我不寫啦!」朝著他的ID按下T,跟他一對一的talk。

    「因為我退你的稿?別鬧了,方辛,你沒發現越改越好了嗎?」那傢伙叫做阿法,可惡的希臘符號,將來看到「α」這符號一定要對著吐口水。

    「我又不靠寫東西吃飯!」

    「但是…我喜歡你的東西阿…比起一般的言情小說有省思和反省…

    只要一點點小的修正,你可以越寫越好…就算不能吃飯,但是…你後面有許多讀者引領而望…」

    居然我被他拐得改了第五次。

    但是文章一出去,居然頗得好評。我鼓起勇氣投稿,上了。

    從那時候就跟阿法熟了起來。後來…哪天沒跟他talk一下,就不能睡覺,沒有接到他的早安信,就會覺得日子索然無味。

    我想,我大約愛上他了。這真是恐怖∼我向來譏笑談網戀的笨蛋們,現在得譏笑自己。

    連面都沒見過,就愛得死去活來的,神經嘛∼

    但是我居然發起這種神經。嗚嗚∼

    阿法對著我示愛那天,我差點摔了手裡的玻璃杯。

    「阿?」我只打了這個字。

    「我說,我愛上你了。我想跟你見個面,討論一下我們的未來性。」

    「計算機好像壞了…自己跑出一些字來…」一定是計算機壞了。

    「計算機沒壞,親愛的方辛,我要跟你見面。」

    「不。」我乾脆的回絕。

    後來十幾天內,他拚命的疲勞轟炸。

    聽了太多見光死的恐怖事跡,萬一嚇跑了他呢?我可是霸王龍阿∼好幾天寢食難安。

    「醜媳婦總是要見公婆的嘛。要不乾脆趕緊見光死,早死也好早超生。」

    嗚嗚。我連正式的戀愛都還沒談,就得接受失戀的打擊?太殘忍了啦∼

    心情低落的去赴約。好吧,我是見到了阿法。雖然一開始,我根本沒認出他。約會的地點,只有個可愛的小女生等在那裡而已。

    那個帶著鴨舌帽,穿著棒球外套的「小女生」對我瞧了瞧,說,「你是方辛?」

    男孩子的聲音!而且是…阿法的聲音…

    難怪他說自己長得很可愛…實在太可愛了…簡直像日本美少女一樣…

    哇的一聲,我邊哭邊拔足狂奔…上帝實在太不公平了…

    回家抱著面紙盒哭得驚天動地,阿法打電話來,沒好氣的說,「你跑啥跑?跑那麼快,鬼追得上?」

    「嗚…阿法…你幾公分?」

    「一六五,怎樣?」

    嗚嗚…相差十五公分…

    「又怎樣?我覺得你的臉還滿可愛的嘛!」真的嘛?我不好意思的笑笑,「當然沒有我可愛啦。」

    哇勒∼

    後來?後來我們交往了。

    剛開始真的很淒慘,一直有人叫我先生,喊他小姐。去西門町逛街,不良少年居然騷擾他!

    嗚嗚…我可憐的自尊心…

    打跑了那群卒仔,我氣哭了。他反而笑了起來。

    「走吧。我送你回家。」

    到了巷子口,我還是淚眼滂沱。

    「別難過啦,親愛的方辛…『你是女生…帥帥的女生…』」他哼起歌來。

    聲音雖然好聽,聽在我耳裡就是萬分不爽。

    「閉嘴啦,人家不要帥帥!」

    「『我是男生∼可愛的男生∼』,方辛,基於品種改良,我們是天生一對。」

    我張著嘴巴。「誰、誰、誰跟你品種改良!」

    「將來我們的小孩會很可愛唷∼」

    「誰、誰、誰跟你『我們』!」我的臉更紅了。

    他的眼睛好大好亮,這樣看著我。一下子,像是被攝去了魂魄。

    「方辛。」

    「嗯?」

    「眼睛閉起來。」

    溫馴的閉上,他抱著我的脖子,吻了我。

    這就是戀愛阿?濕濕的,軟軟的,有點噁心,可是…感覺不錯。

    「阿∼阿阿阿∼阿雅∼」還沒從陶醉的情緒醒過來,這串慘叫倒是讓我醒了。

    哥哥張大了嘴看著我和阿法。

    「媽∼不好了∼媽∼阿雅終於淪陷,變成同性戀了∼」

    誰…誰變成同性戀…

    阿法是男的…

    我是女生!是女生!

    我是男生  一、初識篇

    我身高一六五,體重五十六,身材比例不錯,走在路上常常引來愛慕的眼光。

    天知道我根本沒穿過短裙在街上亂晃,頭髮也不比別人長。

    但是路上總有不長眼的白目跑來搭訕,說,「小姐,我是XX經紀公司的星探,能不能請你拍廣告…」或是電影或是電視或是話劇,不一而足。

    我已經練到目不斜視,視若無睹的走過去,讓他尷尬的手繼續伸著名片。

    真的被追得煩了,我會回頭說,「我是男生。」

    通常那些白目的表情像是被雷打到一樣。

    其實,我在合唱團裡唱男高音,真要唬唬人當然沒問題,只是…我幹嘛?

    「其實可法只是長得可愛點,又不是什麼娘娘腔…」哎,媽媽,這麼說的感覺,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

    「就是說阿,真的是太可愛了,連我們教授都問,那個可愛的少女是誰的妹妹?哥哥,拜託你去跟教授吃頓飯,說不定我那科就過了…」

    對於自己的弟弟,就可以目露凶光,狠狠地跟他海K一頓。聽著他的慘叫,用不著同情他。他可高我十公分,體重比我重六七公斤。

    「你不要仗著練過合氣道,老把我電假的!」老弟被電過後,總是不甘願。

    「不服氣?把追女人的時間,拿來練合氣道阿。」

    「那怎麼可以!女人是我的命ㄟ∼」

    身高相差十公分,命運就截然不同。他的女人大把大把的揮霍,我卻從小一開始接男生寫的情書。雖然沒有真的發展成戀情,但卻莫名其妙的多了許多護花使者,弄個不好,還為了誰可以跟我回家打個你死我活。

    可憐這群念男校的不幸男生們吧…假女人他們也好。至於媽媽…老逼我穿她年輕時的衣服起來…我們也原諒她一直想要個女兒又生不出來。

    說沒有女人追我是不可能的。記得嗎?她們喜歡可愛的東西和人。剛好我是可愛的人。

    有回我接受了個女孩子的告白,結果第二天,我就像稀有動物般被她一卡車的親朋好友鑒賞。這麼騷擾了一個禮拜。

    真的,我沒有生氣。但是這樣的窺看讓我有點精神衰弱。所以,我很理性溫柔的想跟她分手,結果她慘叫一聲。

    「不行不行∼我爸媽想看看我美少女般的男朋友呢∼」

    我想,我的臉上大約出了三五條小丸子線。

    之後接近我的女孩子,莫不落荒而逃。其實也沒什麼,看她們害怕成那樣。

    「開玩笑,我才不要跟柯南或是金田一那種怪物生活在一起∼」她們常常這樣憤慨著。

    哪有?

    反正她們的生活模式都差不多,又常常忘了自己說過的話。加上多看了幾本偵探小說,要嚇死她們還不容易?

    反正她們也只是把我當成珍禽異獸在賞玩而已。

    但是…我是男生。這是不變的道理。我總有喜歡的女孩子。不幸的是,我的告白常常失敗。要不就是女生比我高,要不就是女生哈哈大笑。

    更慘烈的是大一時的學姊,她搔搔下巴,尷尬的說,「學弟,你什麼都好,甚至比我高。但是你長得太漂亮了,走在路上,我怕人家喊同性戀。」

    哪一個慘字了得。

    幸好還有網絡,在這裡,身高容貌就不是什麼問題,只要我堅持我是男生,就是男生。

    屏幕後面,誰管誰是誰?

    在網絡優遊,因為喜歡寫點文章,認識了一群人,後來她們說要辦電子雜誌,也無可無不可的當了助編。

    就是在邀稿的過程中,注意到了方辛。

    她的故事很有趣。很能吸引讀者急切的問:「後來呢?」故事又屬喜劇居多,讓人對於說故事那個爽利女子感到有興趣。

    但是,她也犯了女孩子寫小說慣有的毛病,囉唆。

    為了去除她的缺點,跟方辛邀到稿以後,就不停的壓著她改稿。有時線上講得火大,電話拿起來對著她霹哩趴拉,一直到第五次她才發火,真是可愛。

    但是改好的稿,真的很受歡迎呢!後來她投稿到報社,註銷來的時候,她興奮的聲音,哈哈…

    真是太太太太太可愛了∼

    第一次,我對女孩子產生了強烈的好感,也做了以前相當鄙夷的事情…

    居然為了一個沒見過面的女孩子神魂顛倒。

    這真的違反我的原則。失眠了好幾夜後,我決定,一定要把她約出來鑒定看看!

    「算了吧,老哥,網絡上的恐龍看不怕呀?」我朝著老弟身上扔書。

    「靠∼哥∼你居然丟辭海∼你想謀殺我阿∼」

    容貌父母生成,萬般不由人。長得好看點有啥屁用?我長得這麼好看,也沒啥好處。

    只要投緣就好。

    一開始她抗拒得什麼似的,連我告訴她我很可愛,都不能卻除她的恐懼。

    「我是霸王龍,所以…不要見光死啦!」她這樣尖叫著。

    不管。我可當過陽光基金會的義工,怕啥?

    終於硬凹到她出門,我特意的打扮過,頭髮還去剪得短些。

    臨出門,我問弟弟,「好看嗎?」

    他塞了一嘴的韭菜盒子,「好看,怎不穿水手服?味道差了點…媽∼哥哥無緣無故又打我∼」

    什麼叫無緣無故?

    在定點等了又等。

    看見她,走過來。臉是很可愛…呃…她真的好高…肩膀好寬…

    但是她的眼神像是小鹿一樣,驚惶,卻又清澈善良。

    我微笑了起來。東張西望了半天,她又瞧著表。嘿。

    「你是方辛嗎?」對著她友善的微笑。

    「阿法…」她突然哇的一聲,狂奔而去,連追都追不到。

    太扯了吧!?我長得這麼嚇人?

    回到家,沒好氣的打電話給她。她劈頭就問,「你多高?」

    「一六五。」身高這種小事我從來不計較的,我的智商和身高一樣。

    「我一八○。」她又哭了起來。

    拜託。

    後來我們還是在一起了。當然,還是有點小麻煩。

    像是老有人叫我小姐喊她先生,在西門町被搭訕的人居然是我不是她。但是小混混上來挑釁的時候,她一個人就讓他們落花流水。

    但是你看過打贏的人還哭的嗎?呵呵…把她認錯性別了,讓她氣死了。

    真是好可愛唷…若不是吻她的時候被她老哥撞見,我還想…

    男生愛女生,天經地義阿…

    怎麼愛就是我們家的事情了…嘿嘿…

    唔…我是男生…長得再可愛也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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