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我在你的生命裡來往 正文 10、11、12
    10.

    這個昏昏沉沉的生日,把我搞得整個的後半夜和第二天上午過得,都如同我是剛剛出生在這個世界上一樣。對這個世界的一切毫無所知。思緒開始變的茫然起來,在我酒醒之後。

    過生日的那天晚上,趙雷看我沒事了,自己還算清醒,也不回家,就獨自去網吧包了夜,家裡給他打了好幾遍電話,他都不接。過完生日的第二天,我們集體逃了週六的實驗課,在宿舍裡睡大覺,完全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夕陽西下。經過了這一次,喝酒壯膽,以後的我們就開始了大學生涯的頹廢生活。

    我們宿舍來的最後一位捨員叫任偉剛。他並不是後來才報道的新生,而是從別的宿舍調過來的。他搬進我們宿舍的時候,正值偷拎水壺運動的高潮期。他樣子長的讓人感覺很冷,在他的額頭前,總是有一小撇頭髮經常遮住他看人的眼睛,更加讓他這個人,顯得既神秘而又冷酷。

    就是這樣一個話不多說一句的人,居然沒過幾天就和小胖子「拎壺沖」,成了志同道合、親密無間的夥伴。兩個人時常,一左一右,一前一後,把別的同學沒有寫名字和標記的壺,一個一個的拎回到我們的宿舍裡。兩人默契的天衣無縫,而且任偉剛還大有青出於藍勝於藍的跡象。

    看到有人幫忙,「拎壺沖」這小胖子更是拎勁充足。在偷拎水壺的運動裡,表現出自己是骨幹先鋒的硬派作風,和方顯英雄本色的任偉剛,上下同心,定時、定點、定量的不厭其煩的拎水壺。以至於宿舍裡的開水一度可以夠我們大家每人洗一次澡的。

    就在任偉剛搬進宿舍的第三個星期,基於他的出色表現,和為宿舍的衛生事業所做出的卓越貢獻,我們給他改了個名字,叫——任我行。後來又改成教主,因為他很愛睡覺,不管是什麼時間,在什麼場合,特別是坐在教室第一排的時候,都能神閒氣定的酣然大睡。有他額前的那一撮頭髮做掩護,教主的覺總是能睡的很安心。

    11.

    我常常的喜歡自己一個獨自去超市買心相印的手帕紙,然後裝進口袋裡,在吃完飯的時候,掏出來,很優雅的用來擦嘴。看著落葉走過暮色初起的校園,我很想像書裡和電影裡所描述的那樣,有那麼一段牽腸掛肚的愛戀。但一直走著,一個人走著,卻沒有遇見任何關於愛的跡象,所以心理時常充滿著莫名的憂傷,尤其想起藍妹妹的時候,更是傷感。

    手絹已經不在的年代裡,一張單薄的紙巾,又怎麼能讓人,記憶起更多的心動。

    在高中的時候,我曾經是交過一個女朋友的,她比我大一級,叫張平陽。我們從認識到戀愛,彼此牽手,只用了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被王磊調侃的稱之為雷神的戀愛——閃戀。

    故事的開始總要說句從前的話。在我和張平陽認識之前的時候,我其實一直都很喜歡一個叫李燕子的女孩子。喜歡她是因為,我們是有深厚的感情基礎的——也就是大家所說的友誼。我們是一起從初中上到高中的同學。她、我還有王磊,我們三個人的關係一直都還不錯,開起玩笑來,還能稱兄道弟的,沒有男女之別。她是學校裡數一數二的美女,也是那個時候男生公認的校花之一。

    16歲的花季,爛漫而又多彩,我也在這種青春的風采下,學著寫寫情書,唸唸情詩,一副莎士比亞的派頭和風範。開朗、大方、漂亮的女孩子總是到那裡都會受人矚目的。李燕子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是我第一個真心表白的女孩,雖說沒有成功,但這卻是我的初戀,神聖而不容詆毀。

    那時在磊哥扇情言語的調唆下,配合著那時流行的黃格選大哥《愛要說》的旋律,我下了九牛二虎的決心,憋紅了臉,才敢親口面對著李燕子把我愛你,這3個字,說了出來。結果被一口回絕——「陳曦,我們是好朋友對不對?」我一陣眩暈,在她真誠的眼神注視下,心裡默默的點了點頭。

    朋友這兩個字,有時候卻是最傷人心的。

    書裡說,每個人的初戀都是失敗的,我想我也沒有例外。

    12.

    第一次知道張平陽這個名字,是在高中學校的小餐廳裡。一天下午,我正在和九柱子一起吃飯。九柱子是我小時候對門家的小子,比我大兩歲。九柱子是他的小名,大名叫張偉。之所以叫他九柱子,是因為他的老媽,希望長大以後的他,能夠九九成十,頂天立地,所以起這稱呼,做他的小名。

    我和九柱子一邊吃著,一邊聊著,我看見一個乖巧的女孩向我們走來,然後很安靜的在我們身旁擦身而過,對著打菜的窗口,遞上飯盒,打了份麵條,轉身就坐在了我們坐的桌子上,和九柱子打了個招呼。

    原來她和九柱子是一個班上的,都上高三而且都是復讀。由於她和九柱子是同學的關係,所以我和她聊起天來也沒有什麼陌生感,就在這個飯桌上,我知道了她的名字,並輕輕地在心裡記下。

    我們3人很愉快的聊著,這兩個人都是學文的,和他們在一起聊聊歷史和政治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席間,我一口一口的學姐長,學姐短的叫著,叫得張平陽臉上桃花片片。吃完飯,我很紳士的幫她提了水壺,並幫她打了熱水,一副護花使者的樣子,把她送回到了女生宿舍樓下,然後向她的乖巧的背影,投去深情的眼神。

    五天以後,當我們的雙唇碰到了一起,忘情的彼此相擁,相吻,我結束了我的單身平民生活。這是我真正意義上的初戀。我問張平陽為什麼喜歡我?她說:「陳曦,你知道嗎?我長這麼大了,第一次感覺到被人關心的幸福,這就是我喜歡你的原因,很簡單,就像我們的愛!」於是我溫柔的抱著她,像是抱著我的小女兒,哄著她一起輕輕的入睡。睡夢中,我們一起漂洋過海,到天涯,到海角。

    後來在她高考結束,我們分手了,原因有很多,有她的原因,有我原因,也有我老媽的原因。我老媽嫌她的個子太低,而她只有1米50。

    對於這段戀情,我後來自己總結了一下,可能是我們還太年輕,還沒有長大,還沒有成熟,還不太理智,沒有在合適的時間裡相遇,也沒有在合適的時間裡觀望,彼此的愛戀只是一次寂寞時節的補品,藥效過後,心底不會留一絲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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