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 第一卷 第七章 庇護
    「魔鬼,你這個狡詐的魔鬼。」當歹徒被判處終身監禁時,他絕望地朝福蘭吼叫。

    「噢,親愛的先生,在地獄等我吧,也許六十年後我會去探望您。」福蘭收拾著文書,有氣無力地隨口回答道,他無心慶祝自己的勝利。

    連著幾晚的四次可讓他腰酸背疼。

    騎士如果在競技場上掄倒了一群對手,擁護者會要求他在下一次競技中能有相同的表現;商人如果某天賣了打折的貨物,顧客會埋怨恢復原價的商品好貴。

    同理,如果一個男人在床上來過四次,那麼當只能應付三次時,會招致情人藐視和憐憫的眼神。

    對福蘭來說,小野貓的火辣禮物越來越難以招架了。

    這多少在男人的自尊上留下了陰影。

    俏皮話引發了觀眾們的掌聲,不敗的律法代表,年輕、英俊、單身,這些都讓福蘭的人氣指數遙遙上升。

    在第一庭,福蘭越來越受到重視,而且,人們驚奇地發現,他還贏得了那位魔法師的友誼。

    威廉大師可一直是副生人誤近的冷面孔,當看到他和藹可親地朝著一個法庭小職員打招呼時,所有人都尋思著其中的意義。

    莫非這個叫福蘭的新人,是大師的親戚?又或者,是因為天賦,被看中成為了魔法學徒?

    無論哪點,當一個人背後站著位魔法師時,就代表了他前途無量。

    如果福蘭知道了這些猜測,估計會在心裡苦笑,威廉先生曾經在無聊時,測試過他的天賦,然後毫不客氣地說,「你對奧術的契合度,和石頭沒什麼區別。」

    流言傳到安玫耳朵裡時,小野貓曾經好奇地問東問西,被纏得沒辦法的福蘭,只好用嘴巴和舌頭,把喋喋不休的話語給堵了回去。

    他和這位魔法師的關係,只是單純的人情。

    當然,一位魔法師欠你一個人情,總比你欠魔法師一個人情好。

    人類是一種容易忘記苦難的種族,不到半個月,費都連續殺人案帶來的恐懼,漸漸淪為餐桌上打發時光的有趣話題,人們一邊猜測著兇手的身份,一邊嘲笑巡警隊的破案能力。

    「魔法師又不是警犬,總不能指望我用鼻子聞出兇徒的行蹤。」威廉在努力工作了幾天後,扔下這句話,又奔回了魔法與煉金的世界中去了。

    慶幸地是,午夜屠夫彷彿人間蒸發了般,沒有再次出手。

    世道又安靜了下來,再也看不到市民們惶恐不安的神情,除了被上頭催促得多了幾根白頭髮的巡邏隊探長,其他人都很滿意。

    三個月的見習期快結束了,福蘭憧憬著自己的職位。

    雖然大檢控官卡米羅非常欣賞他,也表示過會他留在第一庭,福蘭謹慎地對這承諾表示感謝,他希望一切按規矩來。

    假如應最公正的法庭,也講究人情關係,那麼,這世道還有什麼能值得信賴呢?

    能成為第一庭的直屬檢控官最好,實在不行,去地區法庭也行,也許苦一點,私下去找幾份兼職,使薪水足夠租上帶小陽台的大屋子。

    福蘭曾經委託地產商人打聽過,在閒暇時也考察了商人推薦的幾間屋子,有貴族的舊居,也有新興公寓的空單元,都很不錯。

    「天,真不像四十多年歷史的老宅子,保養得太完美了,我愛後庭的那片薔薇。」

    「這裡也不錯,雖然是公寓樓,但從高處看窗戶外的街景,實在太美了。」

    陪伴他一起去的小野貓,每到一處,都興奮得不行,福蘭從她漂亮的大眼睛裡看到了夢想的星光。

    「真想早點搬進來,奶奶還沒享受過這麼大的臥室呢。」和地產商人告別後,安玫意由未盡地感歎著,然後挽著福蘭站在屋外,著迷地注視著夢中的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總是讓一切都變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後關頭,福蘭謹小慎微,想躲避開不利的麻煩。

    麻煩的源頭,就是那位金雀花的大小姐。

    似乎這位大小姐,對聰明人有特別的偏愛。

    有幾回,佩姬會邀請他共進晚餐,就餐地點經常是寶鑽大街最有名氣的幾家酒店。那兒光從侍者的素質就能估摸出絕對名不虛傳。

    每位侍者都能熟練地說出哪一年份紅酒的味道,適合用什麼食物來搭配;什麼種類的酒水,是在口腔的右邊多嘗一點,還是在口腔的左邊多嘗一點好。

    甚至領班,還精通幾門外語,舉止優雅紳士。

    和他們比起來,福蘭似乎覺得自己的品位和學識,都遜上一籌。

    所以每次點菜時,福蘭都閉口不言,看著佩姬認真地考慮,喝三四年的葡萄酒,該選擇山羊乳酪還是藍紋乳酪。

    這個姑娘做什麼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瑣。

    乍一看,佩姬似乎是個傲慢的大小姐,她用不屑的態度對待著身邊的人,和每個人保持足夠遙遠的距離。但福蘭感到那不過是個假象。他意識到姑娘內心十分孤獨。

    有時福蘭會勸解她應該對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姑娘露出厭惡的表情說道,「不能足夠優秀,懵懂地過著日子,這樣的人和猴子有什麼區別?我為什麼要友善地對待猴子?」

    福蘭被姑娘的毒舌嗆了幾回後,放棄了努力。

    調教貴族家的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的義務,而且法庭裡的閒言碎語多了起來,一個低等貴族和豪門名媛間的曖昧,飛快地在第一庭傳播開來。

    福蘭開始避免和佩姬有過多公事外的接觸,本分點是新人生存的基本原則。

    不過這位大小姐似乎對福蘭的興趣濃厚,她把福蘭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來往的朋友,兩人的晚餐斷斷續續進行著。

    「這盤燴羊眼怎麼樣?特意訂做的。」佩姬問,「看著有些噁心,但味道不錯。我挺喜歡的。」

    天知道福蘭是怎麼將一個個圓滾滾的眼球吞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蠻不錯。」出於禮貌,福蘭苦笑著說。

    打這以後,聚餐時,佩姬總是用他覺得「蠻不錯」的燴羊眼來招待他。

    「你是個聰明人,我喜歡聰明人,或者說,萊因施曼家族喜歡聰明人。」在幾次晚餐後,佩姬突然說。

    「呃,過獎了。」

    福蘭謹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話語裡招攬的意圖,萊因施曼一族歷來視人才為家族繁榮生存的根本。

    佩姬搖晃了一下手腕,站在沙龍一偶的侍者趕忙端著銀質水壺,重新為空杯蓄上棕紅色的蜂蜜茶,姑娘滿足地抿了口,接著說,「權勢、財富、私慾,總會讓現實顯得無奈。你非常有才華,但當你滿頭白髮,還為了生計奔波,繼續遙望著本應屬於你,卻被猴子們佔據的職位時,悔恨會將你徹底崩潰。而萊因施曼將讓這種悔恨不復存在。」

    走出寶鑽大街的豪華酒店,那輛在不起眼處雕刻著金雀花的馬車正停泊在門口,過往著的行人用讚賞的目光打量著拉車的兩匹駿馬,識貨的也許會暗暗驚歎,雖然不是純種馬,但至少也是純種馬三代內的子孫,用它們拉車,實在是奢華的行為。

    「請考慮下,萊因施曼從來不會讓忠誠的人失望。」馬車啟動時,佩姬把頭伸出車廂,說道。

    今晚的夜色很陰沉,黃昏時的烏雲一直遮掩著月亮,福蘭站在街旁,準備找輛空閒的馬車回家,但一會後,他決定還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覺得,皺著眉頭,托住下巴,靜坐著思考,實在是充滿智慧的舉止,所以在游呤詩人的傳唱中,經常能聽到這般的詩詞,「提爾的王者悄然靜坐,視線穿過最遠的雲端,狂野的思緒在腦海掙扎翻騰,坍塌的權柄,頃頹的皇冠,他即將一無所有。日出直至日落,王凝固的身軀終於微微顫動,他離開御座,吩咐隨從,於雪夜前行,去那神聖的安諾企求寬恕。」

    但真正思考時,靜止的動作會讓你的大腦產生類似便密的堵塞。我們有理由相信,那位在記載中,裸身跪在教皇廳門前三個晝夜,最終獲得加冕的國王,在做出痛苦的選擇前,會狂亂地摔碎手邊的一切東西,無奈歎息著在房間裡來回行走。

    福蘭不知道穿過了多少條街道。

    年輕的檢控官無不夢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為大人物,但成為某個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來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並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裝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擺脫不了被扯線操縱的命運。

    「找個委婉的理由拒絕吧。」福蘭決定,然後在轉角處,他停了下來,店舖櫥窗裡的泡芙、朱古利蛋糕正散發著誘人食慾的色澤。

    「給安玫買幾塊,她愛吃甜品。」數了數錢包裡的零錢,福蘭走進糕點房,滿屋子香甜的氣味馬上將他包圍,讓沒填飽的胃又開始蠢蠢欲動。

    在那種講究禮儀蹩手蹩腳的酒店裡,面對著燴羊眼,是不太容易吃飽。

    「丫頭泡咖啡的手藝不錯,正好用蛋糕來搭配。」提著糕點房的小盒子,福蘭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輕快。

    ※※※

    饕餮、貪婪、懶惰、淫慾、傲慢、嫉妒,人類總是有著各式各樣永無止境的慾望。

    那是嬌嫩鮮花上的蟲子、燃燒萬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壞之後,只留下殘缺的花瓣,和焦黑,永無希望的廢土。

    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為人類,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慾望所吞噬。

    在人世間,法律約束著大多數人的行為,相對公平地讓社會歸於守序。

    就連國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廷是個例外。

    「世俗的法律無法對神眷之民產生影響。」從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坦然地這麼認為,能夠審判他們的,惟有宗教法庭與異端審判所。

    如果教廷將這種認知,只限於內部,當然皆大歡喜。

    但顯然,教廷已經影響和妨礙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護權。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後門的門簷上都懸掛著木製十字架,那是逃亡者獲得安全的標誌。

    任何非異教徒,哪怕是十惡不赦的通緝犯,只要觸摸到門上的十字架,高聲呼喊,「請求庇護」,然後將自己的全部財產奉獻給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護。

    沒人敢進去修道院裡進行抓捕,「教堂是塵世之天國,神靈在這裡生息活動」,教廷絕不允許對神權的踐踏。

    當然,請求庇護的人這輩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裡,走出大門,就代表庇護權失效。

    雖然從此就要過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無路的人,在最後關頭仍然會選擇這條道路。活著,能繼續感受日出日落,總比去親吻斷頭台永遠濕淋淋的鐮刀好。

    諾森.菲利浦騎士就是做出這種選擇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諾森是個殘忍貪婪的冒險家,貴族與騎士的精神於他而言,顯然是個笑話。

    他曾經組織私掠隊,對敵國的商隊進行騷擾和掠奪,在拜倫人的眼中,是個英雄。酒會上,諾森身上的纍纍傷疤,時常引來仕女們愛慕的驚歎。

    直到某天,私掠隊一名因為賭博欠下高利貸的隊員,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著四隻黑色直立獅子的金紐扣後,英雄變成了通緝犯人。

    四隻黑色直立獅子,熱庫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紐扣,本應屬於伯爵家的一位年輕成員。而這位成員,在幾年前帶著扈從出外遊玩時,和他隨身攜帶的滿腰包金幣,一同失去蹤影,再也沒在世人面前出現。

    據賣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兒,此刻正安靜地躺某片不知名樹林裡三尺深的地下??一個後腦勺被打開花的人當然會安靜地待在那兒。

    指使這一罪行的人,就是諾森騎士。

    巡警隊和伯爵家憤怒的私人衛隊,還沒出發,精明的騎士就帶著幾箱財寶躲進了費都的大教堂。

    錢財讓教堂主教眉開眼笑,他聖潔地宣佈,光明之印庇護了這名罪人,他將用餘生的全部時間,在教堂裡懺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無法撼動神權。

    於是兇手,安然地在教堂裡渡過了二十年。

    這名殺人犯的證供,對福蘭手頭的一樁案子至關重要。

    福蘭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當年就是諾森私掠隊的成員。

    「得想辦法把他揪出來。」福蘭合上案卷,皺著眉頭想。

    ※※※

    隔天下午,巡警廳,探長萊姆接到了私人秘書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檢控官弗萊爾先生希望與您會面。」

    「請他進來,不過事先知會一聲,因為事務繁忙,只能給這位先生一刻鐘。」

    萊姆不喜歡和大檢控官打交道,這些從不站在最前線的官僚們總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謀你們還沒找到麼。」他們總這麼輕描淡寫地說,如果抓到了,又會說,「喔,犯人在你們手上,從嘴巴裡再多挖點證據出來,並不算難事吧。」

    這種不體恤他人的態度,很讓巡邏隊上上下下的探員惱火。

    現在連只是助理檢控官的學徒也找上門來,萊姆不耐煩地喝了口水,臨時改變決定,「只給他十分鐘就夠了。」

    十秒鐘後,福蘭打開了萊姆的辦公室大門。萊姆探長五十歲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嚴,一看就是有著優良傳統的騎士家族出身。

    「是個辦實事的人。」福蘭想。

    「有何貴幹?」萊姆做了個請坐下的手勢,直接問道。

    「關於二十年前,熱庫伯爵的侄子被謀殺,兇手用庇護法躲開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詢些意見。」福蘭也沒有說正經事前先客套一番的習慣。

    「嗯,是有這麼回事。」萊姆回憶了下,「那時我還是巡邏隊的普通隊員,不過沒法子,教堂有庇護權。」

    「不得不承認,菲利浦騎士是個很警覺的傢伙,我的探員注意到他經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馬車出來,但如眾人所知,教廷宣稱馬車也屬於教堂的延伸,他從不下車,就沒辦法抓捕。」

    黑十字馬車是教廷主教級神職官員的專用馬車,以車廂上漆著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圍馬車,強迫車上的人下來,會被視為挑釁。

    「事實上,伯爵視這為家族最可悲的恥辱,有證據表明,他曾經想到過用賄賂的方式,讓教會將兇手驅逐出來,但沒有哪位神職人員,會有膽量接受這麼赤裸裸地交易。」

    「總之,只要菲利浦一天不以自願的意志。大搖大擺從教堂走出來,他就能逍遙法外。」萊姆探長看了看懷表,準備結束這次談話。

    「如果我能讓他自願出來呢?」福蘭說。

    萊姆肯定自己聽錯了,「你能?」

    「如果再有一小時,咱們能好好談論下我的計劃。」

    萊姆凝視著福蘭,助理檢控官坦然接受著探長目光的洗禮,一會後,探長高聲朝門外叫道,「秘書,給弗萊爾先生端一杯水來,另外,通知探員們,會議推遲一小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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