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薇薇抽出白嫩細膩的「我要好好睡上一覺,明天還要徹底收拾一番,先回去了。你現在可是公眾人物,要小心被別人發現噢。」
星光下,薇薇絕美的容顏更加讓人沉醉,凌雲點點頭,說,「時間不早了,早點休息吧,明天我來這裡接你。」
薇薇輕巧的一轉身,消失在視線之內。
凌雲目送薇薇靚麗的身影離開,禁不住歎道,「得妻若此,吾復何求!」猛然想到自己是茅山宗掌門,身負重任,有些發熱的頭腦冷靜下來,轉身向外走去。
晚上光線並不明亮,凌雲稍稍低著頭,很快出了帝國魔武學院的校門,來到大街上。
此時時間還早,街上的行人並不少,走了一段時間,覺得有些奇怪,白天那麼多人見到自己,晚上怎麼沒人認出來?自己的裝束很特別啊!
迎面過來一位青年武士,高高昂著頭,大步流星向這邊走來,身穿青色武士服,腰挎一柄赤紅色寶劍,凌雲一愣,心說這裝束怎麼和自己這麼像?
青年武士目不斜視,很快走過去。
沒幾步,又看到一個穿青色衣服,腰挎猩紅色寶劍的人,仰著頭擦肩而過。
凌雲心說這麼巧啊,難道今年流行青衣紅劍?仔細一看,大街上竟然有許多身穿青衣,腰挎紅劍的人,有武士,有普通人,甚至還有魔法師。
凌雲恍然大悟,這些人可能看到自己的裝束,特意模仿,怪不得沒人認出自己,大街上到處都是,不對,我的可是道袍,又一想,自己的青色道袍在西方大陸奧斯特比較難買到,所以用青色衣服代替,至於紅色佩劍,雖然不多,也不是十分難買。
凌雲無語,一不小心,引領了今秋流行服飾,這樣也好,省得誰都認出自己!
很快回到原來的賓館,運功之後,開始呼呼大睡。
醒來時天已大亮,今天天氣不錯,凌雲簡單收拾一下,走出賓館。
舉目望去,四處都是身著青衣,腰懸紅劍的人,晃來晃去,凌雲不禁搖了搖頭。
今天晚上,就要帶薇薇一起走了,利用這個時間,好好逛一逛布魯沙吧。
至於魔武學院,還是晚上再去吧,那裡能認出自己的人比較多,一旦被圍觀就不妙了,蘭德裡,夢清他們,以後有時間再去看,現在自己是個公眾人物,加上要攜帶帝國公主薇薇私奔,不得不小心一些。
凌雲往布魯沙的中心城區走去,一路上還真沒人認出來,一方面是昨天圍觀的眾人大多在遠處,面目看的並不十分清晰,二來街上到處都是青衣紅劍,凌雲的裝束反倒沒有人注意了。
凌雲心中暗暗高興,這樣也不錯,省的讓人發現,哎,沒想到,一不小心成了大英雄和偶像,難道偶像就這麼容易產生麼?
路過一條小街,一縷清清的歌聲傳來,澄澈的沒有一點雜質,沒有一絲的煙火之色!
凌雲順著聲音的方向看去,街邊的一個角落內,一個衣著很樸素的女孩子,相貌也很普通,抱著一把吉他,唱的正是那首「天使的翅膀」。
歌聲中帶著悄然的冷淡和些許的傷感!身前的吉他袋上,放著一些散落的銅幣。
周圍人流熙熙攘攘,真正停下來聽歌的人卻不多,女孩子全然不顧四周,低著頭邊彈邊唱,如果不到身邊,完全不會相信這猶如天籟般的聲音正是從這個不起眼的女孩口中傳出。
凌雲輕輕的走過去,在旁邊靜靜的聽著,在這澄澈純美的歌聲中,心靈似乎受到了洗滌和淨化。
一曲終了,女孩收起那些散亂的銅幣,把吉他裝進袋子,準備離開。
凌雲方回過神來,從八荒之戒裡面的金錢閣內掏出一百金幣交到女孩子手中,女孩稍稍一愣,接過金幣,連看都沒看凌雲一眼,就匆匆離開了。
……
現在凌雲是暴發戶,倒不是心疼錢,只是覺得有些奇怪,這女孩子在這裡唱一年也得不到一百金幣,怎麼會一點反應沒有?
旁邊一個中年乞丐嘿嘿一笑,「這位小兄弟,你這麼有錢,就給我叫花子幾百金幣吧,已經好幾天沒吃到飽飯了。」
凌雲心說這年頭乞丐空氣怎麼這麼大,張口就是幾百金幣,當我是冤大頭啊,抬眼一看,中年乞丐似笑非笑的看著自己。
怎麼有些眼熟?
想起來了,正是上次聽這首歌之前,多花了冤枉錢,買完劍回來時,施捨五金幣的那個乞丐,難不成他也記得我?
算了,多做點善事吧,今天晚上就要帶公主私奔了,反正這錢也是從龍之國搶來的。
心情高興,凌雲哈哈一笑,又從八荒之戒金錢閣中取出三百金幣,交到中年乞丐手中。
中年乞丐接過錢,笑逐顏開,「年輕人,心地善良,必有好報,不錯,不錯,老叫花子我又可以吃幾頓飽飯了。」一溜煙消失不見。
又要出行了,凌雲在城內採購了許多生活用品,採購完之後在城內閒逛。
終於到天黑了,口念茅山飛翔咒,趁著蒼茫的夜色,凌雲如一隻大鳥般迅速掠過布魯沙的上空,很快飛到魔武學院的荷塘邊。
四下並無人,心說,可能薇薇在收拾東西,等一會吧。
過了許久,一個青衣的男子從東邊走了過來,來到凌雲身邊,用力的拍了凌雲肩膀一下。
凌雲一愣,難道我被認出來了?仔細一看,不禁笑出聲來。
這男子正是薇薇所扮,頭髮束了起來,頭戴方巾,身穿青色武士服,腰懸紅劍,一副十足的青年武士打扮。
只是相貌實在過於俊美,很難不讓人懷疑,還有就是胸部雖不那麼高聳了,卻也比較突出。
薇薇得意的說道,「怎麼樣?我馬上就要闖蕩這方大陸,如果我不拍你,你是不是認不出我來?」
凌雲上下打量了一番,搖了搖頭,「還是不太像,哪有這麼漂亮的男子,還有就是……」眼光落到薇薇的胸部。
薇薇氣惱的說,「哼,我白收拾一天了,我一定要讓別人認不出來,反正我父皇給我的期限還有五天,這樣,現在大街上到處都是你這裝扮,咱們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跑了,明天下午一點,你到米爾湖畔來接我,另外我還有些東西要買,買完我們就出城,你看怎麼樣?」
凌雲知道薇薇的脾氣,反正自己也沒什麼事,點了點頭,「好,明天我來接你。」
薇薇沒有再說什麼,氣呼呼的走了。
凌雲目送薇薇的身影離開,心說,這個公主的性格還真是倔強無比,笑了一下,回到自己賓館之中。
……
凌雲全然不知,今天,一個爆炸性的消息正以恐怖的速度在布魯沙瘋傳,那個大英雄,大豪傑凌雲,居然是個小偷,大騙子。
龍之國的龍族本是奧斯特帝國的好朋友,在很久前的戰爭中曾幫過奧斯特帝國,那些探險進入的高手都是被外面的魔獸吃掉,並非龍族所為。
凌雲冷葉進去後,即將被大魔獸吃的時候,被龍族所救,可凌雲冷葉竟然恩將仇報,趁機偷走了龍族的至寶——龍珠。
那個冷葉並沒有死,曾有人親眼看到冷葉在一個晚上匆匆回來,之後又匆匆離開,恐怕是畏罪潛逃。
而凌雲喪心病狂,竟利用這件事把自己塑造成大英雄,真是無恥之極。
龍珠為龍珠至寶,戴在身上可令功力與日俱增,修煉加快十倍以上!有人早已證實,凌雲走的時候是七階中級,短短數月已經是八階初級,就是龍珠的神奇力量!
凌雲再次轟動布魯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