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上島咖啡。
陽光透過明淨的玻璃窗折射進來,黑色的大理石桌面被曬得暖暖的。空調打的很涼,*在裙裝外的半截腿凍得近乎麻木。
坐在對面的男子,顯然沒有注意到我的寒意。在低溫的室內鼻尖還有細小的汗珠滲出,略微有點緊張。
一米八的個子,體型勻稱,相貌平凡。簡簡單單的白襯衫,熨得平平整整。最上面的兩顆扣子鬆散開來,隱約可以看到結實的胸肌。規矩中透著點灑脫。
我將奶液倒入咖啡卻不攪拌,看著杯裡開出一朵朵白色的花,一圈一圈暈染開來。
他在對我說話,聲音很溫柔。我抬頭,只看到他嘴巴一張一合,卻不知道他到底在說些什麼。我壓根沒在聽。偶爾他冒出幾聲笑,我趕緊擠出笑容,跟上。
他是我這次相親的對象,傳說中的「三好男人」——家境好、工作好、人品好。他顯然對我非常滿意,我沒有傾國傾城的相貌,但也算五官端正。乖乖的坐在那裡,很安靜。他將我的冷漠看成了矜持,我不多說話他當成是初次見面的拘謹。我偽裝的還算得體吧,他誇我有涵養。
我很想告訴他,他看到的不是那個真正的我。現實中,我基本不穿裙子,是個桀驁不馴的丫頭,大大咧咧很不淑女。
這話,我沒有真的說出口。相親是我自己的要求。我想要把自己快快嫁掉,我累了。
在來這兒之前我就下了決心,只要對方不會讓我吐出今天的午餐我就嫁給他。這個男人,不招人喜歡,也不惹人討厭。我沒吐,那麼,就是他了。
我不是真的嫁不出去,家境、學歷、長相都還可以。為什麼要這麼急?因為某個人說了一句話:你還是為自己打算一說這話的人叫丹,一個影響我一生的人。雖然我不知道一生有多長,雖然我的人生才剛過了一點點,但我確定他可以左右我一輩子。
丹是我的高中同學,一個很陽光的男孩,能把周圍的人照得很暖很暖。嘴角有淺淺的酒窩,活潑、好動、能說很多笑話,輕易就能讓人忘掉憂傷。我那時剛失去了一位至親的人,有點憂鬱。只有和丹一起,我才是快樂的。我像個小子一樣跟在他屁股後面,和他勾肩搭背上山打鳥,下河摸魚,偶爾還模仿他說兩句粗口。
我喜歡丹的事,沒有人知道,包括丹自己。
他曾經央求我去幫他追別的女生。我努力接近那女同學和她成了好朋友;用丹的名義給她寫情書;用自己的零花錢買了髮夾等小玩意塞她課桌裡,說是丹送的;我陪丹在她家樓下吹口哨。我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他們還是沒有在一起。
我對沒有幫上丹心裡很懊惱,丹卻對這次失敗毫不在意。他揉亂了我的短髮,嘲笑我:傻丫頭!
我至今還留戀那段時光。時間不是很長,一年。高二的時候,丹轉學走了,他去了別的學校。
我們依舊聯繫,我總是以各種理由去他的學校、他的家裡找他。週日的時候,丹也會來找我玩。我們關係很好,無話不說。走在外面,常有人以為我們是情侶,說我們般配。只是,我們不是。
下吧。
我們這樣親密的相伴了很久。做什麼事情都配合默契,他一個眼神我就知道是什麼意思。這中間丹喜歡過幾個小姑娘,談過兩次很短暫的所謂戀愛。我一直以好朋友的名義陪在他的身邊,不交男友不戀愛。
很久以後,我們各自有了工作。當我以為我們的關係不會有絲毫轉機的時候,有一天,丹問我:「我們要不要談場戀愛?你做我女友怎麼樣?」
「好!」這是我做夢都在想的事。一口應允。
和丹戀愛對我來說是夢想,對丹來說只是一時心血來潮的*。他只是覺得我們這麼要好,或許可以改變一下彼此的立場,以另一種身份相處。這對他來說只是一次嘗試。
我努力在他面前扮演好女友的角色,盡量體貼呵護。不知是我笨還是丹要求高,我們始終沒法*狀態。我們相處的時間太久了,彼此間太熟悉。沒有了戀人間的激情,也改變不了以往相處時的習慣。丹很少把我當女孩,從不會給我製造什麼浪漫和驚喜。在他心裡或許我根本不需要這些。我們在一起的時候,與其說是情侶還不如說更像哥們。他看我的眼神一如從前般純淨。
333天後,丹問我:「你覺得我們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你確定我們還要繼續戀愛嗎?」
「那就做兄弟吧!」我不想他太累,而且我也是個死要面子的丫頭。我不想大家糾纏到最後連朋友都沒的做。
我放開了手。放棄了做他的戀人。但是我收不回自己的心。
我繼續懷著那顆愛他的心,一個人過了三年。沒有接受任何男人,也沒有接受任何感情。從朋友到戀人不難,從戀人到朋友很難。我不要他看到我難受,慢慢的減少了去見他的次數。再後來他戀愛了,有了新的女友。不知是不是刻意,我們斷了聯繫。
九月,丹發來請柬。他說他要結婚了。作為高中的同學和多年的老友,我在被邀請的行列。其實,即使他不來通知我,我也早已知道。我默默關注了他好多年,我知道他的一切情況。
我堅持每天早上跑步,只為看看他的窗戶。那扇窗下,我停下腳步抬頭仰望,在心底一遍遍呼喚他的名字。幻想他能恰巧站在窗邊,朝我微笑。
每年他過生日的時候,我都會去花店訂一束他喜歡的白色馬蹄蓮。然後,匿名用快遞給他送過去。他調查過幕後送花的神秘人,但是我安排的很好,不會讓他知道是我。
我掩飾著心中無限悲痛,笑著調侃他,還說了很多祝福的話。這個「哥們」還是和當初一樣瞭解他。一別三年,居然還有說不完的話題。
婚禮很熱鬧。我在一角和老同學們說說笑笑,讚美著新娘子的漂亮賢惠。就像當初沒有人知道我暗戀過他一樣,也沒有人知道我們真的好過一段。
我沒有像電視劇裡那樣醉酒鬧事,我不會。我的自尊心不允許。
在丹心裡,我是個灑脫的女人,拿得起放得下。他認為我對他早沒了那份心。酒宴散場時,我和丹交換了手機號。
短信是丹最先發給我的。一來一回,我們又開始了聯繫。偶爾還會一起吃個飯。
他是結了婚注了冊,但並不影響我們的友情。丹是真的這麼想,他是友情,而我知道我不是。我依然愛他,絲毫未變。
一次喝酒未盡興,我邀他來我的住所繼續未了的酒興。
我去拿酒的時候,丹推開了那間向陽的書房。我一個人住在一套兩室一廳的公寓房裡,這裡除了我自己,平素不會再有人來。我把對丹的愛全都放在了裡面。書房的牆上大大小小都是他的相片,桌上未合上的日記本裡記載著我的哀怨。因為沒有人來,所以我從不鎖門。丹發現了我的秘密!我太大意了,喝多了酒的我沒想到他會將書房的門當衛生間給推開了。
丹退出了書房,關上門。驚訝的轉身,愣愣的看著我。什麼話都沒有說,走了。留下我一個人,傻傻的就著眼淚喝完了所有的酒。
丹半個月都沒聯繫我。半個月後,我收到了他的短信。很簡單的幾個字:多為自己著想!
我哭了,這麼多年了,我從未要求過回報。我對自己說過,如果有一天他死在我前面,我也不會再活了。因為沒有他的日子生不如死!他可以不愛我,但愛不愛他是我的事。他是我人生唯一的精神支柱,他怎麼能這麼殘忍連我偷偷的喜歡都要剝奪?
我告訴他:我不是三歲孩子了。我不會做讓你為難的事,我只要看著你幸福。
我們偶爾還是會一起喝酒,一起談天談地,唯獨不談感情。
丹第一次住在我家是在他老婆流產之後。那天,丹很傷心的來找我喝酒。他是家裡的獨子,父親去世的早,母親帶大他和姐姐。退休在家的母親一直盼望有個香火。可是老婆說暫時不想要。丹喝了很多酒,醉的不省人事。
我打了車把他帶回了家。相信我,我只想好好照顧他。我不會在這時候讓他煩惱。那晚我守了他一夜,伺候了他一夜。我幫他脫鞋、洗臉、擦身子,換下吐髒了的衣服。其他什麼都沒做。
這樣靜靜的看了他一夜。早上我留了張紙條出了門:我上班去了。早餐幫你準備好了,衣櫃裡有給你買的衣服。別忘了打電話回單位請假。
我時常會按著丹的尺寸給他買衣服。從睡衣、到襯衣西服、還有運動裝,一應俱全。買了就掛在衣櫥裡。幻想他是我一起生活。
這件事讓丹對我很放心,他知道我沒有非分之想。他偶爾會來我這裡,陪我喝酒、看電視、聊天,但他很少在這兒過夜。碰上煩惱的時候,他直接說一句:「讓我一個人待會兒。」然後就一個人想心事。我給了他房門鑰匙,歡迎他隨時光臨。
我們看著像情人,其實我們從未做過什麼。有一次,我剛洗完澡全裸的走出浴室。被開門進來的他撞見,他也只是裝作垂涎的說了句:哇!秀色可餐啊!遂叮囑我快去穿衣服,小心著了涼。然後拿了條毛巾給我擦頭髮,還說一個人在家要注意安全,小心被別人佔了便宜。彷彿他就不是別人。
我對自己的身材還是比較自信的。我試圖勾引他,想把自己交給他,但是他從不。我問他為什麼,他只是吻我一下,告訴我他是男人。好男人不該讓女人傷心,我或者他老婆他全都不想傷害。
我想要每天都見到他,又不忍心他為我趕來趕去。為了方便,我搬了家。我在他家附近買了一處房,這套房沒有以前的好。我唯一喜歡的是,房間的陽台可以看到他的陽台。
丹每天早上六點半的時候都會在陽台做運動。沒有人知道他是為了看到我的身影。我喜歡這樣,我喜歡他心裡有我的感覺。我喜歡做他的貓,蜷縮在他腿上。聽他講故事,輕拍我的背。
他不在的日子,我就在家裡穿著他穿過的襯衫,需找他的味道。最喜歡他抱著我問:「為什麼你這麼溫順,讓我難以割捨?」他總是問我:「寶貝,你最想要什麼?我買來送你。」我告訴他:「我什麼都不要。只要你天天快樂,像以前那樣爽朗的笑。」這樣說的時候,他會抱得我更緊。
我不想當他的二奶,我不需要他來養我,我有能力養活自己。我曾經幻想過,我要做幾天他的女人。要一個孩子,然後離開他。一個人帶著我們的孩子悄然過一生。可是,他從不碰我。我只能捨棄。還有,我怕有了孩子後我會變得更貪心。我喜歡現在的關係,我告訴自己人不能太貪了,貪慾會毀滅安寧。他累的時候可以來我這休息,我不求什麼,只要他快樂。
幾年後,丹的老婆懷孕生孩子,住了醫院。
他很開心也很興奮,打來電話報喜。我很快也到了醫院。在醫院的拐角處,我把買來的煙和水交給他,他會心的笑:「還是你最瞭解我,我都忘了帶煙了。」
晚上,他們一家在快樂的為寶寶慶生。
我趴在電腦前用他的號替他寫了空間日誌。我以他的名義通知他的朋友:孩子出生了!做這些的時候,我不心痛,他當爸爸了,我為他高興。我也很想為他生了孩子,但那只能是願望。我不要成為他的負累和困惑。當他累的時候來我這兒休息一下,我為他做飯,為他*,我只希望可以這樣一直到永遠。
世間沒有什麼永遠。接下來的日子丹都很忙,忙工作、忙兒子,他已經很久都沒在我屋裡出現。
那日我下班回來,門開著。他坐在沙發上面色沉重,煙灰缸裡全是抽了一半掐滅的煙頭。
我倒了杯茶放在他面前。我猜到他要說什麼,我沒有反對的權利,我只是在等候命令。等候他趕我走出他的生活。一分又一分,我們就這樣默默的坐了很久。我看著他,他望著手裡的煙。
半個多小時後,他抬起頭,開口說了第一句話:「你也為自己打算一下吧」。
「好的,我知道了!」我微笑著對他說。鬼知道我有多虛偽。我其實想說沒有你,日子再好也沒有意義。
「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吧?」丹的老婆好像察覺了我們之間微妙的關係,丹也不想讓我越陷越深了。
「明白。」我的心很痛。我聽到它裂成了碎片的聲音。
我送他到門口。他轉身專注的看著我,把我的碎發擄到耳後。「一定要找一個很愛很愛你的人。」
「放心吧!沒問題,到時一定請你喝喜酒。」我故作輕鬆的回答。
他在眼淚掉下的前一秒抱住了我,我看見了。我真的看見他的眼睛潮濕了。我不後悔!他的心裡有過我,真的有過我。只是今生我不是他的,他也不是我的。就像張學友說的:能給的我都給了,除了讓你知道我心如刀割。
我賣掉了那棟房,回到了家裡。我告訴父母我二十七了,可以給我張羅相親了,我要結婚。他們樂得比中了彩票還高興。
面坐著的男人喋喋不休和我說了一下午的話,我還沒有記住他叫什麼名字。
「你覺得我怎麼樣?」我問。
不管他叫什麼,他應該就是我未來的老公了。我決定把自己的下半輩子交到他手上。除了丹,所有的男人對我來說都是一樣的。
我二十七了。第一次遇到丹的時候十七歲,十年了。兩個人的終點只有兩種,不能留下來,就只有流動。如果你問我後悔嗎?我依然會說:「不後悔!」
「蠻好的,你很優秀。」
「那你願意娶我嗎?」我們都是抱著結婚的目的來的,該介紹的媒人早介紹了。不用兜圈子了。
「如果你樂意,我當然願意。」我們的條件旗鼓相當,門當戶對的剩男剩女。